笔记

丹尼斯·勒翰夜色人生读后感6篇

《夜色人生》读后感(1):黑暗年代的快意恩仇

不知不觉,距离上一次读丹尼斯·勒翰的作品《命定日》,已经过了3年。那本书让我们认识了波士顿警察局副总警监托马斯·考克林的长子丹尼,这一次,轮到了小儿子乔·考克林。

说实话,我虽然很爱《命定日》,但是心里也很清楚:至少在中国读者里,这本书不会太受欢迎。不单是因为它600页的厚度,也是因为中国读者对这段历史的不熟悉:贝比·鲁斯,这个美国体育史上和“篮球之神”乔丹并驾齐驱的“棒球之神”,在中国是个陌生的名字;波士顿警察大罢工、糖厂爆炸案,也都不算是什么家喻户晓的历史事件。在这样的情况下,读者对“命定日”的故事,很难有代入感。

《夜色人生》就不太一样了。原则上来说,丹尼斯·勒翰依然没有放弃他的野心,他想写的,不仅仅是硬汉的故事,更是美国当代史诗,是特定历史背景下的波澜壮阔的浮世绘。但这一次,我认为他有所调整,尽管美国禁酒运动、3K党、古巴革命这些历史事件仍然贯穿其中,但故事的重心,还是紧紧围绕乔·考克林的个人命运展开。毕竟,一个黑帮分子——或者按主人翁自我认定的“法外之徒”——的故事,比那些历史事件更有吸引力。更何况,还有《教父》的成功案例在前呢。

是啊,没人看到这篇小说会不联想到《教父》,相同的历史背景,一样的灰色调调,不变的故事题材,丹尼斯·勒翰胆子不小啊,胆敢挑战如此声名显赫的前辈。

然而居然还很成功。

我想这是因为,除了拳拳到肉刀刀见血的暴力场面,除了黑帮之间的仇恨、火并、生意、阴谋、悬疑,围绕主人翁的情感更令人动容:

乔与父亲之间的对立、妥协、尊重和惺惺相惜;和前女友的爱欲纠葛;跟妻子经历了考验却最终极为悲怆的真爱;对兄弟的信任;对仇人的愤恨和宽恕;对黑帮事业的理解;还有最最重要的一点——他的自我价值探索。随着故事的推进,带领读者深入他的内心,目睹了一个男孩成长为真正的男人,成长为一个领袖和父亲的过程。

这是《夜色人生》和《命定日》的不同之处。他更少地站在上帝视角去刻画宏大的史诗场面,而是从一个特殊人物的眼中,反射出时代给每个人打下的深深烙印。

这让我又想起最近看的另外两部作品——《巨人的陨落》和《漫长的中场休息》,都是一等一的佳作。《巨人的陨落》视角更多元,涉及的人物众多,场景横跨整个欧洲,又是处在一战这样世界为之颠覆的时间点上;《漫长的中场休息》则恰恰相反,完全从一个人的视角出发,更多以主人翁的内省串联整个故事。

《夜色人生》正好走在了这二者中间。

夜色是酒精的麻醉,是欲望的横流,是见不得人的阴谋与交易,是危机四伏的黑暗森林……这不仅说的是身为黑帮分子的犯罪生活,也说的是主人翁内心深处的阴暗角落,更说的是那个成王败寇、快意恩仇的“暗黑”时代。《夜色人生》既是乔·考克林的个人成长史,也是那个令人害怕又向往的年代传奇。

应该说,上述三本书有异曲同工之处:让真实事件和虚构人物的个人命运发生冲突,既描绘出时代洪流中整个社会的千姿百态,又折射出每个普通人内心的挣扎,体现出人之所以为“人”的既狭隘又伟大的心灵。这种写法,也是如今虚构文学的潮流之一。

丹尼斯·勒翰是我的“老朋友”了,我拜读过他所有的中译本作品,从早期纯冷硬派的“帕特里克-安琪系列”,到他颠覆自我、大获成功的作品《神秘河》与《隔离岛》,一直到最近的《命定日》和《夜色人生》。我个人对他的评价是:腰封上的堂皇之词固然不可全信,但丹尼斯·勒翰绝对是一位讲故事的高手,他从不满足于自说自话地虚构一些假大空的人物,而总是力求让笔下的人与事扎实落地,让你觉得这样的故事仿佛就发生在昨天,就在你身边一样。对话和环境描写都非常有“画面感”,也难怪他的作品总是备受好莱坞的青睐了。

本书的译者尤传莉老师,也是我相当熟悉的,除了丹尼斯·勒翰,她翻译最多的是劳伦斯·布洛克的作品,也是我最喜爱的犯罪小说大师。尤传莉老师翻译这类“黑色小说”简直是驾轻就熟,对那种沉郁冷酷的调调把握非常到位,也为本书增色不少。

总而言之,如果你喜欢丹尼斯·勒翰,或者你看过《教父》,又或者你对黑帮生活有所向往,都不要错过《夜色人生》。

《夜色人生》读后感(2):走向禁闭岛的教父:左手江湖,右手意义

文/宝木笑

“一切理论都是灰色的,唯生活之树常青。”

——《浮士德》

也许在丹尼斯•勒翰看来,歌德这句话更应该改为“一切规则都是灰色的,唯有夜色永恒”,这位当今美国最炙手可热的作家推出了新作《夜色人生》,被称为美国文坛苦等一个世纪的教父级经典,并囊获美国亚马逊年度推理小说、爱伦•坡奖年度小说、《出版人周刊》年度推理小说第一名,同名电影即将上映,由本•阿弗莱克执导主演,目标瞄准2017年的奥斯卡。这些炫目的注脚让人眼花缭乱,但好在并未影响小说本身的质量,《夜色人生》讲述了高级警官的儿子乔•考克林从一个小混混成长为黑道教父的历程,在《教父》作为黑帮题材小说和影视作品的里程碑依然令人高山仰止的今天,丹尼斯•勒翰这位美国稀有的全才型小说大师,欧美文坛公认的“不按套路出牌”的故事天才这次带给我们很多惊喜。

◆丹尼斯•勒翰的现实主义转向

对于大多数中国读者来说,认识丹尼斯•勒翰还得从《禁闭岛》这部电影说起,这部2010年的作品如今已经成为经典,虽然在当年的奥斯卡上颗粒无收,小李子有些过力但绝对精彩的表演却给人印象极深,丹尼斯•勒翰构架故事和塑造人物的强悍功力更让世人再次折服。奥斯卡对丹尼斯•勒翰当年的诱惑也许并没有对小李子那样大,因为早在2003年,他的小说改编成的电影《神秘河》获得了第76届奥斯卡六项提名,最终拿下最佳男主角、男配角两项大奖,丹尼斯•勒翰借此早已真正打入欧美主流文学界,登上畅销和口碑的巅峰。在这样的情况下,丹尼斯•勒翰推出《夜色人生》正是印证了我们对这位作家之前的猜测,他一直在追求更高层面的文学突破,在追求更深程度的意义探求,这在三年前他写出《命定日》的时候就已经初露端倪。从出道以来,丹尼斯•勒翰更偏向“鬼才”的方向,他的作品多以悬疑和神秘色彩著称,在《命定日》展示出浓厚史诗色彩之后,就有评论家猜测其将开始作品的转型,而《夜色人生》则将这种转型的猜测完全坐实。

现实主义可能是文学批评和文学研究中最常见的术语之一,秉承着古希腊人那种“艺术乃自然的直接复现或对自然的模仿”,艺术对现实和历史的忠诚,特别是作品的逼真性或与文本描述对象的酷似程度成为判断作品成功与否的准则,在这个意义上,《夜色人生》无疑是很成功的。熟悉丹尼斯•勒翰作品的人都知道他的悬疑创作手法有时候已经近乎神秘主义,这在《神秘河》和《禁闭岛》中表现的尤为突出,凶杀和人性扭曲,从头至尾的悬疑,各种晦涩的象征等都让人喘不过气来。

《夜色人生》的故事背景则设定在上世纪20-30年代,禁酒运动、3K党、古巴革命这些历史事件贯穿其中,这种恢弘历史背景下的波澜壮阔显示了丹尼斯•勒翰现实主义创作的野心,他将不再需要炫技一般地架构故事来保证作品的畅销,他需要的是生活得到保障之后的精神探求,而这在古往今来很多转型的伟大作家中屡见不鲜。《夜色人生》的整个故事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波士顿(1926年-1929年),在这部分中,故事的主人公出身于警察世家的乔•考克林,因为叛逆和亲情的危机等种种原因加入了黑帮,并且认为自己不是黑帮分子,只是一名法外之徒,却在一次抢劫中,爱上了黑帮老大阿尔伯特的情妇艾玛,并因此而招惹一身麻烦,最终被丢进了监狱。第二部分伊博市(1929年-1933年),乔投靠黑帮大佬马索,在其父亲的牺牲和帮助下得以提前出狱,逐步成为一个独揽大权的领袖级人物。第三部分所有暴力的孩子(1933年-1935年),威胁到乔的老板马索和仇敌阿尔伯特最终一个个倒在了他登顶的路上,天道轮回,在登顶的同时乔的生活被送入了永远的黑暗。

虽然小说依然获得了悬疑小说大奖,但整体的叙事风格是现实主义的,而小说深深的时代烙印更让人感受到一种扑面而来的历史厚重感,卢卡契为现实主义定义了理论内涵:“客观再现当代社会现实”,在这个意义上,丹尼斯•勒翰的《夜色人生》实现了某种理论的实践。促使主人公乔成就大业的重大契机,就是美国当时实行的“禁酒令”政策,从历史角度看,禁酒运动的范围和影响都不是仅仅局限于酒本身,而是掺杂了美国社会生活中众多纷繁复杂的因素,成为折射美国社会历史变迁的一面镜子,正如林格在《美国人眼中的美国人》一书中所说的那样:“想到有组织的犯罪,人们便不能不想到禁酒,因为正是禁酒导致了有组织的犯罪的产生”,当丹尼斯•勒翰将《夜色人生》的背景限定在这个时代的那一刻起,小说的现实主义基调其实已经打下。我们可以看到在这样的厚重历史感之下,无论是写当时的波士顿的生活、古巴偷渡者的日常还是各类人物的性格等,作者都不再过力地进行神秘化,一切都忠实于历史和人物性格的必然,丹尼斯•勒翰现实主义转向既是一种向《教父》等经典的致敬,更是作为文学创作者对自我文学道路的反思和突破,有意或者无意地实现了奥尔巴赫对《红与黑》的现实主义评说:“主人公植根于一个政治、社会、经济的总体现实中,这个现实是具体的,同时又是不断发展的。”

◆永恒的夜色,同样的江湖

丹尼斯•勒翰这种现实主义的转向映射在《夜色人生》的情节架构和描写手法中就是近乎残酷的写实。很多人在评论《夜色人生》总喜欢将之前对丹尼斯•勒翰的评价不自觉地代入其中,认为这部小说仍然是靠“讲故事”取胜,其实不然,从全书的整体故事性和艺术性来看,这是一部靠对江湖恩怨的写实主义手法取胜的佳作。

小说用倒叙开篇:“几年以后,在墨西哥湾的一艘拖船上,乔•考克林的双脚陷在一浴缸的水泥里……他忽然想到,自己人生中发生的每一件大事——无论是好是坏——几乎都始于他初次见到艾玛•古尔德的那个早晨”,这样倒叙开篇的作品往往会走向两个极端,要么是从此打乱常规叙事的藩篱例如《百年孤独》,要么是就此坚定现实主义的基调不再动摇如《美国往事》,显然丹尼斯•勒翰选择了后者。主人公乔在和父亲貌似冰封的关系中选择叛逆,然后就是在一次打劫中认识了黑帮大佬的情妇艾玛,之后两个人干柴烈火开始了偷情,艾玛作为贯穿小说始终的暗线一直伴随着乔。乔因此被黑帮大佬阿尔伯特盯上,最终入狱,艾玛不知所踪,传言已死,直至乔最后在古巴的妓院找到艾玛。原来艾玛当初就已经对夹在乔和阿尔伯特之间感到恐惧,她偷偷给自己找到了另外“可以托付”的男人,悄悄安排了一场假意的死亡,也拿走了乔在车站存的现金。对此很多人大呼情节设计悬念迭出,但深究故事本身和人物的本性,一切其实都是按照人趋利避害的自然本性水到渠成,没有任何反转的炫技,因为这就是江湖。

冷静地处理情节发展方向让《夜色人生》充满了一种无奈的叹息,也折射出一种冰冷的美。很多作品将监狱描写为战神的摇篮,丹尼斯•勒翰却反其道而行之,主人公乔并未被描写为像《夜魔侠》中的惩罚者一般可以在监狱以一当十,相反乔感到恐惧,感到无力,就像一个突然迷失在夜路里的孩子。在这个情况下,乔为了保命接受了黑帮教父马索的控制,将其在警界高层的父亲一步步逼向了绝路,没有什么人性的伟大爆发,只有为了活下去的无所不用其极,这才是江湖夜色的本来面目。至于乔作为马索的代理人在成为坦帕的黑道王者(乔在其中更喜欢用“王子”这个词),却遭遇到老板马索的索命逼迫,理由很简单,乔已经做大了,虽然马索很看好这个年轻人,但无奈乔毕竟不是自己的亲生儿子,即使自己的儿子是个十恶不赦的蠢货,逐渐走向生命尽头的老马索仍然会选择后者,这与情节设置无关,而是人性发展的必然。这个意义上,我们能感受到“艺术乃自然的直接复现或对自然的模仿”的强大力量,是这种力量推动着情节的发展,而不是作者一意孤行地猎奇,因为这就是江湖。

人们阅读小说几乎都关注最后的结局走向,丹尼斯•勒翰在《夜色人生》中用冰冷的笔触摆脱了以往烧脑结局的技术性,在貌似必然的相对“平庸”的结局中实现了自我的突破和文本的升华。在全书的结尾处,乔成功在马索和阿尔伯特的必死局中逃出生天,紧接着绝地反击杀死了对手,然后去拜会了这个国家地下王国的国王,通过将自己有着西西里血统的过命兄弟扶上大佬位置,让自己完美地处于“顾问”这一无冕之王的安全位置,携妻带子准备定居古巴,一切仿佛都在向着夜色人生的美好版本方向发展。然而,读者越是这个时候越是有不祥的预感,因为那不是生活,更不是江湖,果然,在全书最后,在乔和爱妻想要返回美国大本营短暂停留的时候,当他们刚刚踏上那片已然臣服于自己的土地的时候,内心已经彻底崩溃的萝瑞塔的父亲扮演了刺客的角色,将乔的妻子送入了永远的黑暗,这位崩溃的前警察局长嘴里数年如一日地念叨着一个词有如魔咒——“忏悔”。这一幕像极了《教父》系列的最后,阿尔帕西诺饰演的迈克参加女儿婚礼的时候却遇到了仇家的刺杀,女儿的婚礼变成了葬礼,一代教父内心最后一处活着的证明被狠狠抹去,这并非作者残忍,因为这就是江湖。

《夜色人生》虽然表面被“夜晚自有它自己的一套规则。他们,那些白天活动的人是来拜访夜晚的,但我们就住在夜晚里。他们进来了,我们就一定赚钱”这样的江湖豪情照耀得光芒四射,内里的悲剧主义情愫或者说宿命基调在全书开篇乔带着艾玛去见自己的父亲时,就已经借由乔的父亲之口说出:“乔瑟夫,暴力繁衍出暴力,一定的。你加诸这个世界的,总会回到你身上。”《无间道》第二部中吴妈饰演的倪永孝接替死去的父亲上位黑帮老大,他说:“爸爸以前开小赌档,从几毛钱的小生意,做到现在,整个尖沙咀没有人不认识他。他常说出来跑,迟早要还,没想到今天……我会永远记住今天。”不同的国家,不同的时代,却是同样的夜色,永远的江湖。

◆人性的纠葛,意义的拷问

爱尔兰裔的丹尼斯•勒翰1966年出生于美国麻州多彻斯特,8岁便立志成为作家,出道前为了磨练笔锋、赚钱维生,曾当过心理咨询师、侍者、代客停车小弟、礼车司机、卡车司机、书店门市人员等,可谓充分体会过世间百态、人情冷暖,在这样基础上的对梦想的坚守将爆发更加坚硬的力量,这也是为什么丹尼斯•勒翰作品总是像是用一把手术刀将人性解剖的鲜血淋漓。其出道作品《战前酒》塑造了冷硬的男女私探搭档“帕特里克和安琪”系列,其对家庭问题、暴力血性、童年创伤的题材引起极大反响。而到了《神秘河》更是将物质文明背后空虚干涸的情感世界,人与人之间的精神壁垒,一代比一代更为冷漠和自私的心灵,描绘得淋漓尽致。

如果说《命定日》开启了丹尼斯•勒翰在文本体裁角度的现实主义转向,那么在《夜色人生》中作者则开始正式地将以往作品对人性的深刻解剖升华到了对人生和生命意义层面的拷问和解读,在《夜色人生》中,每个人都自觉和不自觉地进行着意义的拷问,接受着人性纠葛带给自己的命运。几乎所有读者都会比对主人公乔和《教父》中的第二代教父迈克,这两个人物都是矛盾的和纠结的,原因就是内心深处隐约闪现的良知,而乔在这方面显然走的更远。为了对付像疯狗一样的3K党打手RD,乔用警察局长费吉斯的爱女萝瑞塔吸毒乱×的照片进行要挟,为了心中一份愧疚,在胜券在握的情况下,乔选择被RD捅上一刀,差点儿送命,乔对生命意义的拷问除了要在夜色中创造规则之外,更多的是内心残存底线的纠结。至于乔的妻子格蕾西拉,这是给予乔真正生命意义的女人,而这位古巴流亡女子也在自己生命意义的枷锁里踯躅前行,为了一个卑劣的骗子丈夫她不惜数年如一日地向古巴寄钱,选择回避真相,作者并未从痴情下笔,而是在意义对人类重要性角度解剖,即她必须用欺骗自己的手段维护其活下去的理由,自然当她最终爱上乔之后,找到了另外更加真实的意义,长时期的枷锁也就自然而然地解脱了。

从小说情节发展的角度讲,主人公乔显然不能全部承担丹尼斯•勒翰对意义和人性思索的全部任务,因为现实主义风格文本的故事发展要靠情节的推动,主人公不能停留下来进行作者赋予的更多思索任务,否则就是对现实主义的一种反叛。《夜色人生》在这方面做得非常巧妙,也非常深刻,丹尼斯•勒翰安排了一个特殊的角色——萝瑞塔,警察局长费吉斯的女儿是以天使一般的形象出现在书中的,“一个充满活力的十来岁女孩气喘吁吁地站在那里……粉金色的皮肤完美无瑕,简直像发出柔和光芒的太阳,乔猜她十七岁,她的美令他无法言语……乔轻轻握住她的手时,有一股很奇怪的冲动,好想单膝跪下……”。就是这样一位天使一般的少女,却因为一次去好莱坞的圆梦之旅,无可避免地陷入了被歹人诱惑吸毒并堕落的深渊,乔想方设法找到了那些不堪入目的照片,成功要挟了她的父亲,而萝瑞塔回到了家,戒了毒,然后开始外出布道,现身说法,逐渐成为了当地人们心中的圣女。作者在萝莉塔和乔的对话和思想交锋中赋予了《夜色人生》更多的意义,而这种意义已经远远超出了黑帮小说的层面,萝莉塔最后自杀了,以最血腥的方式摧残自己美丽的身体后死去,死前她对乔说过:“我不知道上帝是不是存在”,这并非说她放弃了自己的信仰,相反,她在那次对话的稍后还说过“我并没有绝望”,但是因为她知道了因为自己的过往的轻狂给家人带来的灾难,最后选择了自杀。这不但给乔留下了永生难灭的心灵重击,也为乔后来的悲剧埋下了伏笔,又仿佛是某种启示,让乔终生徘徊在意义追寻的十字路口,也给读者无限的遐想空间,这甚至几乎将超越宗教意义的层面。

这种宗教气息浓郁的从人性到意义的追寻拷问,在丹尼斯•勒翰的作品中并非个案,其实从其出道以来,他的作品一直试图超越文本体裁自身。《波士顿环球报》评论他的《战前酒》时说:“犀利明快的对白与紧凑逼人的节奏使我们透不过气来,但是,最令人印象深刻的还是那忧时伤世、令人唏嘘低徊的现世气氛。”《神秘河》中三个儿时的好友,长大成人后却一个是一桩残忍谋杀的最大嫌犯,一个是负责案件的警探,一个是一心想要亲手为女儿报仇的父亲,每个人都面临着矛盾挣扎,每个人都被迫去面对内心那个真正的自我。《禁闭岛》中的灯塔作为贯穿故事始终的意象隐喻着人类对自我的认知和对意义的终极拷问,在圣经中,“真理的灯塔”提醒信徒们不要使自己的光从世界上熄灭,但从亚当夏娃被逐出伊甸园的那一刻起,害怕这光从世界上熄灭反而成了人类永恒的梦魇。

小说的最后,伴随着那句“我的全世界”,乔的爱妻永远地走了,有些人说乔虽然贵为伊博的教父,但老的很快,走路会迟疑,好像跛了腿,尽管根本没有。有时候乔会带着儿子去钓鱼,他教儿子怎么绑钓鱼线,手臂偶尔会揽着儿子的肩膀,轻声在他耳边说话,同时手指着远方,朝向古巴的方向。《教父》系列的最后,衰老的迈克坐在椅子上,回忆起自己与女儿,与刚结婚不久就被刺杀的意大利妻子,与现任妻子共舞的三个片段,然后镜头一转,一个老人猝然倒地,身后的背景是西西里的山区。不管是乔还是迈克,在江湖和意义的夹缝中,他们的宿命早已注定,在他们仍有呼吸的后半生,他们的灵魂其实早已离开驱壳,向着暴风雨中忽明忽暗的灯塔飞去,永远落脚在了禁闭岛……

—END—

《夜色人生》读后感(3):一部成长的血泪史

《夜色人生》,看完之后就明白了为什么叫做《夜色人生》,因为他们是见不得光的,他们需要生活在黑暗之中,他们主要在夜晚度过。而夜晚也有夜晚的规则,主要看谁才是制定的那个人。

《夜色人生》是丹尼斯、勒翰所著,被称为美国文坛苦等一个世纪的教父级经典,美国亚马逊年度推理小说,爱伦、坡奖年度小说,《出版人周刊》年度推理小说第一名。但是看完这本小说,丝毫没有感觉到是推理小说,难道是不同国度对推理的界定不一样吗?

这本书其实简单来概括就是一个关于成长的故事,在经历过失去亲情,爱情以及友情之后的涅槃重生,看着看着总会让我跳戏到《肖申克的救赎》或者是《余罪》里面,因为监狱的部分。

乔一直说自己是法外之徒,而不是黑帮分子,很难想象有一个作为警察的父亲竟然可以培养出一个黑道的儿子,可能有些戏谑。但是事实就是如此,虽然儿子是这样的,但是父爱总是伟大的,他为了儿子的成长,亲手把儿子送进监狱,就是因为有了在监狱的历练,才会造就一个更好的乔。

有人说爱情是毒,其实对于混黑道的人来说,这就是羁绊,而乔发生什么重大事件的时候,总会是女人搞的鬼。乔进监狱是第一个女人间接导致,而乔真正成为一个黑帮分子,是第二个女人直接导致,虽然说她后来帮助了乔很多,但是总是让乔因为她发生一些事情(虽然最后她的结局也不好,但是毕竟给乔留下了孩子)。

作为一个混黑道的人,智商和情商是很重要的事情,当乔发现在酒瓶的小细节推断出盖瑞和阿尔伯特的关系,是一件很神奇的事情。

当他拿到艾斯特班的纸条时,记起了他递给父亲的纸条,明白了父亲原来是为了这个而死,可能从现在开始就慢慢发生了变化。

在这本小说里面,有一个不能忽视的小细节那就是父亲的怀表,总是在关键时刻出现的怀表,第一次是父亲抓捕的时候,第二次是乔去偷袭军舰的时候,第三次怀表救了乔一条命第四次是怀表它出现了故障,慢慢的乔的地位已经不稳定了。

人生就是这样,有些人在规则里找到了自己,有些人迷失了自我,乔的成长可以说是让一些人付出了代价,父亲因为便条的事情而死(不过后来乔也知道了父亲因为自己而死),以为艾玛已死,和阿尔伯特对立,自己的兄弟死去,妻子也死去,最后只留下了他和儿子。

乔一直说自己是个法外之徒,但是为了格蕾西拉,他终于成了一名黑帮分子。但是同样是格蕾西拉,让他明白了爱情的真谛。人总会在失去一些东西的时候,获得新的东西。不然怎么可以保持生态平衡呢?

不管最初过的有多潇洒肆意,最终还是会归于平淡。

PS:而且《夜色人生》要拍成电影,应该效果会不错的吧。

特此鸣谢【拾光书屋】

《夜色人生》读后感(4):黑色人生

《夜色人生》书评:黑色人生

刚从常书欣的《余罪》走出来,接着一下跌进了丹尼斯•勒翰的《夜色人生》中。两部书都是关于犯罪的书籍,前者主角余罪是一个打入黑帮的卧底警察,后者主角乔是一个黑帮犯罪分子。这样的书籍有其共性,都具备悬疑、推理、情节引人入胜等特征。而杀人、抢劫、强暴、贩毒、毒品、小混混、监狱、、赌场、女人、无人性、恶魔、这些因素又都融入在这样的犯罪书籍中。看这样的书籍如同当年看《上海滩》《古惑仔系列》电影的感觉:年轻、叛逆、暴力、无所畏惧、坚韧、梦想……

影视作品给人的往往是视觉的感官的体验,直白、好看、过瘾。而看书的感觉却不一样,更能把人融入到作品的场景中,体会、感受、思考,更有代入的感觉。《夜色人生》同样具有很强烈的代入感,一部优秀的推理犯罪小说。作品主要讲述的是男主角乔从犯罪分子成长为黑帮老大的过程。乔•考克林,身为高级警官的儿子,却加入了当地有势力的黑帮。 然而,他总说自己“不是黑帮分子,而是法外之徒”,不想过别人定义好的生活,想创造属于自己的规则。 他的夜色人生徐徐展开,从华丽炫目的爵士时代波士顿,到欲望横流的佛罗里达州坦帕,再到古巴的酷热街道。虽然危机四伏,但好在有兄弟,有姑娘,还有音乐与美酒。他知道死亡终将来临,但在那之前,他决心好好地、痛快地活下去。

丹尼斯•勒翰是当今稀有的全才型小说大师,欧美文坛公认“不按套路出牌”的故事天才。作品风格独树一帜,获奖无数,全球总销量突破1200万册,版权风行35个国家和地区。 勒翰的小说不仅轰动了文坛,更征服了影坛,在好莱坞一向炙手可热。他的《禁闭岛》《神秘河》等5部作品都曾被奥斯卡金奖导演看中,改编的电影无一不是史上留名的经典。

《夜色人生》是他全方位以往作品的心血大作,在强烈的戏剧冲突之余,呈现出罕见的史诗色彩与文学深度,出版当年便一举夺得美国书业年度推理小说、爱伦•坡奖年度小说、《出版人周刊》年度推理小说等重量级奖项。

热销受欢迎的作品,往往在情节、结构框架、文字语言、作品寓意、共鸣等方面有很大的关系。而这本夜色人生无论情节、结构等都是比较优秀的作品。情节设计层层推进,环环相扣。从一个街头小混混展开,打劫赌场,被推上追凶之路,后被设计逮捕进入监狱。在监狱才真正体验了什么是黑暗、权利、利用、手段、黑白勾当。乔为了在这里能够活下来,必须接受了黑帮老大给自己赋予的角色和身份,给黑帮老大传递给父亲纸条。黑帮老大利用和控制了乔的父亲,让乔的父亲成为了杀人工具。最后父亲离奇的死亡。在监狱乔阅读完了监狱的所有书籍,智慧和勇敢在这个被称为垃圾场所的地方增长了。

从监狱里出来后,乔离开了波士顿,来到了伊博市。迅速占领了朗姆球市场,切断了另一个黑帮老大阿尔伯特对朗姆酒的控制。在这里进行了成长,从一个小混混成长为了一个黑帮老大,用鲜血、阴谋、暴力创建了自己的黑帮帝国,它曾自称为——考克林国。他给自己制定了规则,并按这个规则进行生存。他自称自己为法外之徒,自认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去生活,可是在社会这个大背景下,任何的不规则都要受到社会规则的约束与制裁。乔终究么没有脱离社会这个规则,终于承认自己不是法外之人,而是黑帮分子而已,只是披上了所谓的道德外衣。

《夜色人生》的主角乔以法外之徒的身份,进行着自己的所谓的梦想和筑造自己的帝国之路。围绕在主角身边的各色人物都构成了本书的精彩点缀与旁支侧叶。乔父亲托马斯身份是高级警察,乔的身份是犯罪分子,爷俩的身份对比本身就精彩,让人产生疑问:警察是怎样把自己的孩子培养成罪犯的?几个黑帮老大的黑吃黑的桥段情节设计更是有意思,监狱内的黑帮老大可以对监狱外的所有事物进行着指挥与操纵。女人总是离不开的角色,烘托或者是点缀,更重要的总要有爱情的发生,乔第一个爱的女人竟然是黑帮老大阿尔伯特 •怀特的情妇,也是因为她乔的命运才发生了后来的改变。第二个爱的女人是古巴女人格蕾西拉,一个热爱自己国家的女人,一个爱上乔的有妇之夫。还有几个是从小一起打砸有暴力倾向的好朋友的几个好朋友。

爵士乐在弥漫,酒在流动,子弹在飞,一个男人打算为这个世界打上自己的标记。地球按照自己的轨道运转着,生活却往往不按常理出牌,黑暗下的人生并不好过……

《夜色人生》读后感(5):茫茫夜色,胜者为王

听说电影要上了,赶紧先睹为快,来看看这本脍炙人口的小说。

夜色人生的作者是丹尼斯勒翰,当今稀有的全才型小说大师,欧美文坛公认“不按套路出牌”的故事天才。作品风格独树一帜,获奖无数。他的小说不仅轰动了文坛,更征服了影坛,在好莱坞一向炙手可热。他的《禁闭岛》《神秘河》等五部作品曾被奥斯卡金奖导演看中,改编的电影无一不是史上留名的经典。《禁闭岛》我是知道的,小李演的,而本小说也是小李当制片人,本阿弗莱克执导主演的。看了小说,对电影也期待了起来。

无疑这是本成功的小说,发生在上个世纪二三十年代,乔考克林一个警官的儿子不按部就班,而混黑道的故事。他总说自己“不是黑帮分子,而是法外之徒”不想过别人定义好的生活,想创造属于自己的规则,他说,夜晚,有他自己的一套规则。

那个年代,给人一种黑暗的感觉。政府发布了禁酒令,而一些黑道分子就通过买卖偷运酒,发财致富。我们的主角家庭并不幸福,一个警官的哥哥去闯世界,一个失明的哥哥去自怨自艾,而他的人生的中心有个洞,他和父母的鸿沟,反应了他和世界的鸿沟。以及他母亲和世界的鸿沟。他从事了小混混的角色,替黑帮老大蒂姆希基抢劫,一次抢劫,认识了黑帮老大对头阿尔伯特怀特的情妇。坠入爱河,开始了人生的整个颠覆之路。从兄弟背叛入狱,害死警察,锒铛入狱,情人横死,父亲的失望,以及拯救儿子,一个可怜父亲所做的一切。为了在狱中生存,他又投靠了另一个黑帮老大马索佩斯卡托,马索利用他父亲的职务一次次换取乔的安全。直到他父亲答应不了他的条件,把珍爱的手表交给马索。父亲的猝死和情人的意外让狱中的乔痛不欲生,恐惧和伤心一直折磨着他,他对自己说,我会活下去,我会走出这里,无论代价是什么。后来马索成功要回了手表。这个奢侈的手表也一直伴随着乔的身边,代表父亲的意义,乔是聪明的,利用帮派之间的斗争,赢取优势的地位,这是一次又一次的赌博,每一次都是生命的代价,但是他胜利了,因为他知道人们到底想要的是什么。

出狱以后乔接手了黑帮老大交予的伊博市的地盘,那无疑是个混乱的城市,古巴人,意大利人,美国人,互不顺眼,互相歧视,要突出重围很不容易。各方势力都来登场。为了争夺阿尔伯特怀特的资源,乔和艾斯特班合作,而乔也经历重重波折,帮古巴人获取枪支,垄断了整个私家酒的生意。当然当了伊博市的老大之后并不顺利,而乔一直奉行的法外之徒原则,即不随便乱杀人,也在抢枪支中破灭了,为了胜利,他变成了人们口中的黑道分子。黑道分子的路也才刚刚开始┅┅

有人说这有点像教父,我觉得不同,教父是整个家族的事业,兄弟反目,争权夺利,一个大的框架,而这本书是一个人的崛起,一个人的力量。有人说监狱里的生活像《肖申克的救赎》,也不太一样,这本书黑道人物一直充斥着全文,没有越狱,只有权力和金钱所带来的黑暗,什么正义公正,在历史的背景下又不同,它只是它,一部精彩的小说,一个人的奋斗史,一个让人思考的故事。当你遇到作者的遭遇时,你会怎么做呢,是一蹶不振,还是奋起面对生活所给予的厚赠呢,茫茫夜色,胜者为王。

特此鸣谢【拾光书屋】

《夜色人生》读后感(6):人生就像一场旅途

人生就像一场旅途,不必在乎目的地,在乎的是沿途的风景。每个人性格不同,选择的方向也会不同,看到的景色、遇到的人、发生的故事自然也不同。有的人喜欢过平平静静的生活,认为和家人在一起,过简简单单的小生活也是一种幸福;而有的人则截然相反,他们认为自己来世上走一遭,就必须轰轰烈烈的,让世界知道:他们曾经来过。我觉得这本书的主人公乔·考克林就是后者。这个男人打算为这个世界打上自己的标记。

人生无非就是,酒在流动,子弹在飞,有些人失去了自我,有些人找到了自我。但我真的不知道乔能不能归到“找到自我”的这一类人里去。

主人公乔·考克林在人生的旅途中,大胆的寻找自我。他身为高级警官的儿子,却加入了当地最有势力的黑帮。但他却从来都不承认自己是名黑帮分子,而是说自己是名法外之徒,不想过别人定义好的生活,想创造属于自己的规则。

他的父亲托马斯是白日里叱咤风云的人物,而他,却毅然的选择了黑暗。在他选择了这个方向的时候,也就预示了他的故事。

他的夜色人生徐徐展开,从华丽炫目的爵士时代波士顿,到欲望横流的佛罗里达州坦帕,再到古巴的酷热街道。虽然危机四伏,但好在有兄弟,有姑娘,还有音乐与美酒。各种故事错综复杂,吸引眼球。

本书的作者勒翰是当今稀有的全才型小说大师,美文坛公认“不按套路出牌”的故事天才。作品风格独树一帜,获奖无数,全球总销量突破1200万册,版权风行35个国家和地区。

他的小说不仅轰动了文坛,更征服了影坛,在好莱坞一向炙手可热。他的《禁闭岛》 《神秘河》等5部作品都曾被奥斯卡金奖导演看中,改编的电影无一不是史上留名的经典。《夜色人生》是他全方位超越以往作品的心血大作,在强烈的戏剧冲突之余,呈现出罕见的史诗色彩与文学深度,出版当年便一举夺得美国亚马逊年度推理小说第1名、爱伦•坡奖年度小说第1名、《出版人周刊》年度推理小说第1名等重量级奖项。

介绍里提到,本书是美国文坛苦等了一个世纪的教父级经典作品。提到《教父》,这本被认为是描写资本主义社会黑暗社会现象的最具权威的作品。是的,教父确实经典,虽然描写的全是黑帮故事,都是一群“坏人”,但这群坏人却让读者怎么也恨不起来。这也是故事的经典之所在。《夜色人生》这本书,确实有《教父》的影子存在。同样都是描写的美国那个时期的黑帮故事,都是在揭示一种黑暗的现实社会。

但是,本书被定位成一部推理小说,我觉得不太合适。虽然这是一本关于犯罪的书,但作者并没有花多少笔墨去设置悬念,也没有什么需要推理的地方。我印象里的推理小说应该是像《柯南》那样的,处处都充满了悬念和意外,但在《夜色人生》里,我找不到这种感觉。 说它是一部犯罪小说,定位还是非常准确的。

《纽约图书期刊》评价【丹尼斯•勒翰是个天生的说故事高手,总是能引人入迷。朋友、仇敌、蛇蝎美人,全都环环相扣在谋杀与赎罪、爱与背叛之中,从头到尾一丝不苟。这部文学杰作一定会变成当代的经典。】我很赞同他们的评价,作者丹尼斯•勒翰确实是名讲故事高手,阅读时,我总是可以进入到他描写的情景里,和主人公一起经历起起伏伏。

很喜欢这个故事。

鸣谢拾光书屋^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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