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记

加西亚·马尔克斯一桩事先张扬的凶杀案读后感6篇

《一桩事先张扬的凶杀案》读后感(1):《一场事先张扬的凶杀案》:以及逝去的敏感

在谈到自己这部最满意的作品时,马尔克斯说:“我着力发现和表述一系列几乎是无法用数字计算的大大小小的巧合事件。我描绘了那桩惨案应该是可以避免的,可同时我又设计了许许多多的巧合,使那惨案得以发生。”

我并不相信马尔克斯真的认为一切都是巧合,他其实深刻地了解这些巧合无可避免。有人把这部作品和古希腊的悲剧家索福克勒斯相比,而索氏悲剧最著名的莫过于对命运的描述,无论是《俄狄浦斯王》还是《安提戈涅》,人类在无常的命运面前只能是无力。

在《一场事先张扬的凶杀案》中,马尔克斯将这种命运悲剧继承并强化了,不可避免的的死亡和死亡带来的恐惧、痛苦、罪责,不再仅仅归之于性格、地位、身份等因素,它已渗透到平常的生活里,它不再昭然若揭,而是潜移默化。我们每个人都将参与其中,而不自知。马尔克斯在小说中写到了许多死亡,事实上,这同他在《百年孤独》中写到的生(活了好几辈子的人、奇异而强大的生育能力等等)一样,只是方向相反——我们正在失去什么,比如真实的死,比如对内心和外在世界的敏感。

巴亚拉·圣·-罗曼用10捆1000比索的钱买下了鳏夫希乌斯的装满了三十年幸福回忆的老房子,并且在两个月的时间里买下了他的命,以至他死后大夫说:“他比我们都监看,但是当给他听诊的时候,可以感到他的眼泪在心脏里翻滚。”

这是一种死亡么?还是对他装满三十年幸福回忆的老房子的悼念?希乌斯让罗曼慢慢付钱给他,因为他连一个装1万比索的箱子都没有,甚至更少。不过,这绝非是关于穷人和纨绔子弟的描述,在我看来,这个情节讲的失去,迅速的、缓慢的、明知故问的、在可预见时无能为力的失去,希乌斯失去一些,而什么都没得到。

小说的主要情节同它所参考的真实事件一样简单:杀猪的维卡略兄弟俩,杀了21岁的纳赛尔,因为他在他们妹妹婚礼前玷污了她。这是一场事先张扬的谋杀案,他们在各种场合大声宣称要杀人,几乎所有人都知道这件事,除了纳赛尔。事实上,他们事先张扬,是为了让人们去阻止他们;而无人去阻止他们,是因为人们并不相信这事真的会发生。兄弟俩是著名的老实人,喝醉了,他们基本上同镇上各色人等透露了杀人的消息——酒店老板、警察、卖牛奶的。

上校找到这对兄弟,没收了他们的屠刀,但牛奶店的老板娘克罗地亚·阿尔门塔对此极为不满,她认为应该把他们关起来,理由是“为了把那两个可怜的小伙子从可怕的承诺中解脱出来”。这句话是根本,杀人一旦变成事先张扬的公众承诺,承诺者就必须去实践,除非他被某种势力限制——比如邻居、比如警察。但人们没有,正如给纳赛尔解剖尸体的阿马多尔神父所说,“那就像他死了之后我们再杀他一次……”为什么这么说?因为他一次都不应该死,人人都是帮凶。人们潜意识里期望他活着,或能继续活下去,阿马多尔神甫的报告中说纳赛尔的脑浆比正常的英国人重60克,还记录道:“圣地亚哥-纳赛尔有超人的智力,前途无量。”

他说一个死人前途无量。

即使到最后,我们也不知道安卡拉-维卡略所说的纳赛尔对她的侮辱究竟是指什么,罗曼在结婚之后几个小时因为她不是处女休了她,她的哥哥们杀了唯一的嫌疑人纳赛尔。

因为这件事,“许多年里,我们无法谈论其他事情。”因为要说别的,就得先说清楚这个,它是绕不过去的。纳赛尔的本可避免的无可避免的死亡,引来了更多人的非正常命运,甚至死亡:仅仅是看见了两把杀人刀的欧尔腾西亚·-巴乌特总觉得幻觉重重,最后精神出了问题,光着身子跑到了大街上;纳赛尔的未婚妻和人私奔,最后成了妓女,产婆(迎接新生命的人)听到凶杀消息后,立刻得了膀胱痉挛症,一直到死;86岁的老德拉弗洛尔看到了门前纳赛尔的惨死,受惊吓丧生……

原来人们是彼此相关的如此紧密,不仅仅是社会关系上,而是在精神联系上。纳赛尔的并不离奇的死亡让人们突然感觉到这一点,有一条无影的链子,把所有人都拴在了一起。所以,你要从中知道的是:当某个环节突然加速,整个生活节奏都会脱离人们的控制。

可是现在,还有多少人在意这种联系?还有多少人能感受到这个节奏?

它们正在失去,并且永远逝去。

只是,小说的开头应该被记住:“圣地亚哥·纳赛尔在被杀的那天,清晨5点半就起床了,因为主教将乘船到来,他要前去迎候。”清晨5点半,请记好这个时间,从这一刻开始,我们踏上了陌生之路……

《一桩事先张扬的凶杀案》读后感(2):他们把我杀了,维内弗里达

故事开头即交待了被害人身份,被害原因及凶手。圣地亚哥·纳赛尔被杀,源于安赫拉·维卡略为逃避责任而不经意说的一句话,当即两兄弟巴布洛·维卡略和彼得尔·维卡略暴怒横生,暗下决心,磨刀霍霍伏于圣地亚哥·纳赛尔家门口,只待伊现身,便冲前来一顿结果,将其残忍杀害。

加西亚·马尔克斯老师后来一再表明对该作品的喜爱,声称那本令其享誉全球的《百年孤独》自己翻过校样后再未多看一眼,而此书却教他玩味不止。1981年的该作品甫一出版及行销风靡,哥伦比亚“黑绵羊”出版社首版就印行105万册,且在两周内销售罄尽。于是好像是顺理成章,马老师在翌年的瑞典皇家艺术学院受奖致辞。

安赫拉·维卡略嫁于巴亚多·圣·罗曼的初夜被其夫发现并非处女,当下被休回娘家。问起肇事者名姓,惊惧中随口答是圣地亚哥·纳赛尔。

评论家们认为作品的社会意义在于通过一凶杀案揭露讽刺了封建礼教封建束缚,从一侧面深刻揭示拉丁美洲的社会现实。马尔克斯说这是他最好的作品,因为该作品中他希望写的全部准确无误达到,其他书中他是被书中人物和和所要表达主题牵着走,而该书他写的“恢恢乎游刃有余”。

圣地亚哥·纳赛尔全然不觉中兴高采烈地参加婚礼狂欢。晚上喝酒半夜回家。第二天出去撞见等待已久的两兄弟劈面追来,巧合之极的是母亲普列希达·里内罗得到消息儿子将要被害,远望凶手迫近前门,着忙之下将门闩上,可怜的圣地亚哥·纳赛尔即被堵于门口,一阵乱砍······

事件的局外人之前个个知晓事情将要发生,种种理由借口下都未能去阻止,或以为玩笑,或想当然觉得被害人早先已有对策,或是确实来不及未能告诉,到得最后蒙于鼓里唯有当事人圣地亚哥·纳赛尔,仍是优游街口,旁人耸肩侧目下浑然不知。

整个故事马尔克斯采用新闻采访报道的手法叙就。环环相扣,情节的连贯巧合将作品给读者的吸引力始终保持在最高水准上,颇有类似明朝时的《三言》故事,层层巧合,瓜熟蒂落,全然不可抗拒地达到最终结果。冥冥中的不可抗力暗中牵引,置身其中的的人全无主宰命运的可能。拉丁美洲评论界认为仅以此书马尔克斯即可与古希腊的悲剧大师索福克勒斯并美。

圣地亚哥·纳赛尔身负重伤,仍踉跄起身,辗转绕过住户们的回廊,超近路回家,路遇维内弗里达·马尔克斯。伊问所遇何事遭此重创。圣地亚哥·纳赛尔将流出的内脏拾掇入腹,回答说他们把我杀了,然后足将进而趑趄,返家的刹那,轰然倒地。临末,还想用手掸掉肠子上的尘土······

这是一桩事先张扬的杀人案。

《一桩事先张扬的凶杀案》读后感(3):这他妈的是怎么一回事呢

感情之所以这么压抑,是因为在整本书里我并不能找到一个确切的仇恨对象,却已然被一种忧伤压垮;没有愤怒支撑的伤心是绝望的。不得不佩服马尔克斯对度的把握太好了。

马尔克斯并没有将圣地亚哥塑造成一个圣人——他轻浮随意、调戏自己家族农场里的姑娘们——这是让我最感动的地方,因为一个好的作家不会放弃描写人性的交错复杂。但圣地亚哥真的就是夺去安赫拉处女之身的人么?马尔克斯提出了有力的怀疑证据,圣地亚哥对安赫拉这种平庸的女孩子毫无兴趣,并且他轻佻的举止仅限于自家农场之内,在外面的圣地亚哥只不过是一个体面而且英俊的有钱年轻人而已。不管安赫拉是为了保护自己的秘密情人还是出于其他目的,她选择让圣地亚哥来做替罪羊。在此后的二十年内,安赫拉心安理得地过着自己的日子,主宰自己的感情,甚至真正爱上了巴亚尔多•圣罗曼,为他写了两千多封火辣辣的信,甚至想“他舌尖的咸味,他那非洲人般的阳具侵入她身体时的炽热。” 气死我了太想说脏话了,他妈的。

一桩事先张扬的谋杀案却没有人出面阻止,加之宿命性的巧合酿成了这桩悲剧。圣地亚哥最后充满了尊严的反抗显得那样悲壮……他保持往常的姿态……“他甚至轻轻抖落肠子上的尘土”……他说他们谋杀了我……

借用圣地亚哥的一句话“这他妈的是怎么一回事呢"、、、

从最开始对巴亚尔多•圣罗曼的脑补形象就是uncle Barney……Orz我的节操

《一桩事先张扬的凶杀案》读后感(4):气味

我们每次上课都在星期一,下午两点,阳光刚好照耀到楼旁边的梧桐。随着小说的讲解,阴影渐渐覆盖它们,四点半下课的时候,就完全黯淡下来,只有园子东侧的梅树和棕榈还一片明亮。诗人不善于描写秋天,因为他们不常描绘色彩和天空。我们那教室的玻璃和窗帘都脏兮兮,却围出一小块灿烂的风景。噢,我想说的是,因为两点的阳光和梧桐特别漂亮,所以我常常走神。

我之前只读过两篇加西亚·马尔克斯的小说。初中结束的暑假看了《百年孤独》,灰尘扑扑的黄锦炎版;高中结束的暑假看了《霍乱时期的爱情》,懒懒散散拖拖沓沓,花了两个月的时间。《一件事先张扬的凶杀案》是第三篇。

2007年迈克·内维尔出了《霍乱时期的爱情》的电影。浓烈鲜艳如油画,被打动的人大片大片。印象最深的却是化妆:啊啊啊Fermina下垂的胸部究竟是怎么做出来的啊?

嗯,谈起这部片子就郁郁寡欢,说不上好也说不上坏。演员多卖力,电影肯砸钱,却不能博人赞叹。几年之后我读到《一件事先张扬的凶杀案》,忽然明白电影究竟什么不对劲。

气味。

按这个标准判断的话,新海诚与EVA会难分高下;《香水》里的香气魔力比不过《铁皮鼓》的鱼腥;《莫扎特传》也没有《想飞的钢琴少年》那么棒,因为里面只有萨列里炭火般的欲望,莫扎特特有的清新消失得一干二净。

《百年孤独》里我念念不忘的是俏姑娘雷梅苔丝浓烈的死亡气息。看完《霍乱时期的爱情》,口中总似有若无地,有苦味在游离。苦扁桃的气息总勾起他对情场失意的结局的回忆。而Florentino的词源竟然是花朵。我也不知道马尔克斯和福克纳有什么渊源,反正在《喧哗与骚动》里,白痴班吉总是在凯蒂的身上嗅到树的气息。每个人都有那么点味道,黑泽明有刀剑的金属气味,川端康成是雪,苏童是带点河底泥腥味儿的鱼,张艺谋闻起来像老玉米,莎士比亚有绸缎气息,陀思妥耶夫斯基有苦药水的味道,黑塞像块刚剥下来的树皮。每个人都有那么点味道,可不是每个人都能把味道写出来。马尔克斯写出来了,他的气味是腐烂和死亡。

我被小说中众多的名字搅昏了头脑,可是苍天,圣地亚哥·纳赛尔出场给我的感觉,就像只被人拧断了脖子的鸟儿,羽毛都沾染了自己的血,还在那儿扑腾。普拉西达·里内罗像,失去水分,易碎,发灰,最终变成一截枯死的树干。安赫拉·维卡略自出生就被死神纠缠,迷茫执拗像棵萎靡的蒲公英,那根让她几乎窒息的脐带一直缠在她的脖子上——直到她把自身的噩运转嫁给纳赛尔。巴亚多·圣·罗曼,情欲和杀气,有种岩石的冷漠和颗粒感,他剥落又剥落,终于变成了一堆温情脉脉的粉尘。

气味让人身临其境。与音乐图像和文字不一样,气味不需要任何注解,不需要阐释,也不需要刻意理解。它的来临像暴雨前的乌云能在瞬间笼罩你。

纳赛尔被双胞胎砍杀,杀人者歇斯底里精疲力竭,围观者的喊叫声从四面八方传来,纳赛尔的肠子流了出来,又被捧在自己手里,它们洁净发绿。在我的想象里,他的肠子像玻璃一样绿色又透明,可事实上肠子应该是暗绿。气味来了,刺鼻的粪便味。我的急救老师曾不厌其烦地形容过肠子的气味,细节我不记得,不过最后他总结:我相信在座的各位没人能受得了,反正容易感染,你们把流出来的肠子遮住就好。

讲到这一段,老师说:这是场荒诞的狂欢。

就这样,我们讲完了《一件事先张扬的凶杀案》。

上课时想起一个女人,唐菖蒲一样粉嫩明艳的女人。明晃晃的太阳,知了,白纱门帘,我母亲穿着睡衣,身上总是有股湿润的玫瑰味儿。可是我写不出夏天的气味,这让我很是沮丧。

另外,好像睡醒了。

《一桩事先张扬的凶杀案》读后感(5):无需解开的谜团

马尔克斯在《一桩事先张扬的凶杀案》里这样写道:

“我们这样做(指对凶杀案的一系列巧合百思不得其解)并不是由于渴望解开谜团,而是因为如果不能确知命运指派给我们怎样的角色和使命,我们就无法继续活下去。”

马尔克斯的一系列小说,无论是代表其颠峰的《百年孤独》,还是那些只有短短几万字的中短篇小说都充满了一种深深的宿命感,而最具宿命感的小说我觉得非《一桩事先张扬的凶杀案》莫属,小说中不幸的受害者圣地亚哥•纳萨尔仿佛只是随机地被命运选中来充当一出悲剧的主角,而随后发生的一系列巧合铺就了他通向死亡的道路,这种不可避免的悲剧性我们从古希腊悲剧里可以找到源头。

《一桩事先张扬的凶杀案》如果用时下说法,可以称之为“一个处女膜引发的血案”,在新婚之夜,新郎巴亚尔多•圣罗曼发现自己的新婚妻子安赫拉•维卡里奥已非处女,一怒之下把新娘退回了娘家,新娘的两个孪生哥哥感觉整个家族受到了污辱,逼迫自己的妹妹如实招来,安赫拉•维卡里奥情急之中,随口说出了一个人的名字,于是一粒火种被悄悄点燃。

虽然《一桩事先张扬的凶杀案》是一本关于“凶杀案”的小说,但马尔克斯从来没有打算把它写成一本侦探小说,几乎在小说的一开始,马尔克斯就交待了受害者(圣地亚哥•纳萨尔)、凶手(孪生兄弟)、杀人动机(雪耻),如果用现实主义笔法,可能短短几页纸就可以把整个事件说得一清二楚,但显然,马尔克斯关心的并不是凶杀案本身,而是命运本身的神秘性。在这种神秘性里,无论是受害者圣地亚哥•纳萨尔、凶手孪生兄弟、事件的起因新娘安赫拉•维卡里奥和新郎巴亚尔多•圣罗曼,以及整个事件直接和间接的当事人都受到了命运的作弄,用预审法官的话说就是:“宿命让我们隐遁无踪。”

那么宿命是如何形成的?在《一桩事先张扬的凶杀案》中,无疑充满了太多的巧合,安赫拉•维卡里奥如果在新婚之夜还保持处女之身,如果她顶住了家庭的压力拒绝嫁给巴亚尔多•圣罗曼,如果她在新娘之夜伪装处女成功,如果她在惨遭退货后说出另外一个人的名字或者干脆拒不招认,如果她的两个哥哥在张扬要杀圣地亚哥•纳萨尔之后在无数次可能被阻止的机会里有一次被认真阻止,如果圣地亚哥•纳萨尔跟着“我”的妹妹去吃早餐,如果他没有迈入未婚妻的家门,如果他的朋友及时找到了他,如果他的妈妈及时打开了大门,那么这桩事先张扬的凶手案就不可能发生,可是,正如《虚拟的历史》里所说,一切可能发生的事必然发生,整个人类的历史都有这种宿命,何况个人?

正如马尔克斯在《一桩事先张扬的凶杀案》里所说,孪生兄弟之所以把一件还为发生的杀戳大肆张扬,其实是颇具“表演”性质的,他们想让小镇居民知道的只是“不堪其辱”,其实并不是真的想要圣地亚哥•纳萨尔的命,只是,当他们没有受到真正的、认真的阻止,那么他们的“不堪其辱”就没有表现彻底,甚至感觉再次受到了污辱,看客的期待使他们手里的杀猪刀如同箭在弦上,这种情景对于熟悉了面对跳楼者听到“你怎么还不跳?”喊声的我们那是再熟悉不过的了。这件凶杀案如果引申为生命的普遍意义,那就是:在人生的旅途中,我们既是演员也是看客,正是这种双重角色,决定了我们的命运也决定也别人的命运,我们每个人都没有权利遣责看客的冷血。

马尔克斯的《一桩事先张扬的凶杀案》放弃了侦探推理小说的写法,选择了“张扬”而不是“秘密”,可以说是给自己布置了一项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但他通过回溯、交叉、反复把一桩并不复杂的凶杀案写得纷繁、复杂,而凶杀案又仿佛一个生命的秘密出口,小镇上每个人的命运都要通过这个小小的出口,并且得到检验和改变,透过这个突发事件,我们看到是小镇上芸芸众生的前生、今世和来世。

《一桩事先张扬的凶杀案》虽然不如《百年孤独》那样气势恢弘,但“一桩事先张扬的凶杀案”仿佛一把锋利的杀猪刀,狠狠地劈下去,让我们看到了一个小镇清晰的横切面,同时也可以看到哥伦比亚的历史在小镇上投下的小小的阴影,细心的读者会注意到新郎倌、官二代富二代巴亚尔多•圣罗曼的父亲“佩特罗尼奥•圣罗曼将军,他是上个世纪内战中的英雄,因为在图库林卡事件中击败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上校而成为保守派政权最显赫的人物之一。”而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上校正是《百年孤独》的主角。

作为《一桩事先张扬的凶杀案》中最大的谜团,安赫拉•维卡里奥的处女之身究竟为何人所夺,即使到小说的最后都没有揭开,我想,这也是马尔克斯有意为之,就象他故意不揭开《枯枝败叶》中医生的身世之谜、《恶时辰》中的匿名帖之谜一样,而正是这样才使圣地亚哥•纳萨尔的冤死更具悲剧色彩,而更更悲剧的是,在圣地亚哥•纳萨尔冤死许多年之后,,安赫拉•维卡里奥疯狂地爱上了当初对之没有一点爱意的巴亚尔多•圣罗曼,为他写了两千多封火辣辣的信,甚至幻想“他舌尖的咸味,他那非洲人般的阳具侵入她身体时的炽热。”

上个世纪90年代初,我国青年女导演李少红曾将马尔克斯的《一桩事先张扬的凶杀案》改编为电影《血色清晨》,背景也放到了上世纪80年代初山西一个闭塞落后的小山村。在电影中,为了使兄弟俩的作案动机更充足,单纯的出嫁变成了换亲,新娘红杏最终自杀身亡,兄弟俩中的主犯最终被枪决,虽然更具悲剧色彩,主题也变成了愚昧与文明残片的碰撞,男权对农村女性的摧残,以及即将到来的商业文明对最后的农耕文明的冲击,旋律比原著高了好几个格调,却弱化了原著中的宿命感,似乎又一次论证了越是好的小说越不容易改编的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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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13年6月9日《法治周末》

《一桩事先张扬的凶杀案》读后感(6):记忆残片还原众目睽睽下的谋杀

最不可思议的是明知这桩谋杀已经铸成,不可逆转,圣地亚哥•纳萨尔这个21岁就有家业的帅哥在小说第一句话就被杀掉了,绝无起死回生的可能,可是阅读中那叫一个揪心——祈盼任何一丝能让这桩已经发生的凶杀案发生不成的可能出现。马尔克斯认为他在《一桩事先张扬的凶杀案》中实现了强有力的控制,而不像他其他作品,多多少少都会被主题牵着鼻子走,他也因此认为这是他最好的作品。“强有力的控制”,我想这也正是我阅读中感到强烈揪心的根源。

先是揪心那么多人,不,几乎全镇人都知道孪生兄弟要杀圣地亚哥,为什么他就得不消息?是,有人带了口信,有人还往他家门缝里塞了封信,可是前者被他家厨娘拦截了,后者则在他被杀后好久才被发现。小说一共五章(书中没有章名),直到第五章,这样说吧,小说一共128页,直到117页,圣地亚哥的好朋友克里斯托•贝多亚获知好友身处险境,发疯一样到处找他,怎么也没想到他在清晨六点四十分这样一个急诊医生都不上门的时间,去了未婚妻家。“拿去”,未婚妻把圣地亚哥写给她的一匣子信往他手里一撂,“但愿他们杀了你。”然后一摔卧室门,从里面反锁上了——痴男怨女们把这一情景演个不休——她信了圣地亚哥摊上大麻烦是因为他让孪生兄弟维卡里奥的妹妹失了贞,害她被超级阔少、官二代的新婚丈夫在新婚之夜退了婚。父亲敲开女儿房门,弄清原委后跟准女婿谈起话来,121页,“从一开始我就明白,他对我所说的事毫不知情。” 他知道!原来在最后一刻,圣地亚哥知道有人要杀他。准丈人后来回忆圣地亚哥当时的反应,“与其说是恐惧,不如说是茫然。”这就是了。在知道有人要杀自己,还走向索命的刀锋,问题就出在这要命的“茫然”和“无辜者的慌张”上。可是您想,一个在有生以来从未见识过的极度奢华婚礼上闹腾到后半夜,喝下大量的酒,一边大费脑力心算着婚礼各项开销及总开销,因为“我的婚礼也要这样,让他们一辈子也讲不完,”之后又跟一群人跑去新人豪宅外唱小夜曲,放烟花爆竹,回家迷糊了一小会儿后,又和镇里的人蜂拥至码头迎接爱喝鸡冠汤的主教——虽然那不过是一场“转瞬即逝的幻象”,接着想回家换身衣服就去好友也是教母家吃木薯饼的人,路过未婚妻家,被叫了进去,兜头怀里多了一匣子信,耳朵里多了一句莫名其妙的狠话,接着就知道有人要杀自己,还说你要么带上枪出去迎战,要么就躲在这儿——想想看,换了您,能有比“茫然”更好的反应吗?

如果说到了小说的最末几页,我还在纠结这个从凌晨三点就开始酝酿,被孪生兄弟嚷嚷得全镇人都知道的杀人消息怎么就到不了圣地亚哥耳朵?可是突然知道他竟然是知道的,只因太过骤然,“茫然” 之余未及他念,更无作为,除了堆高这个极其荒诞的悲剧的残酷外,毫无他用。这个心理打击实在太大了。兄弟俩那样轰轰烈烈地造势,只为有人通风报信,有人报官,有人出面阻拦,有人拘捕他们……有人让他们从捍卫妹妹名誉的高台上不那么难堪地下来。就像牛奶店老板娘所说:“让两个可怜的小伙子从可怕的承诺中解脱出来。”可是,他们失算了。

兄弟俩承担起替妹妹捍卫名誉的使命后,跑去“所有人都可能出现在那里,唯独圣地亚哥•纳萨尔不会”的牛奶店等他们要杀的人,并且毫不遮掩地告诉老板娘,他们要杀圣地亚哥。其实早在磨刀时,他们就告诉了22个人,多数人不相信,认为这对忠厚老实的兄弟在说疯话,要么就是喝醉了。只有一位隐约感到不大对劲,报告了警察。警察到牛奶店找兄弟俩调查后,报告了镇长。镇长便去没收了他们的刀,命令他们回去睡觉——他认为他们是在虚张声势。兄弟俩又去新磨了两把刀出来。神父也听说了,不止一次。但他想,那不是我的职责呀,不过路过圣地亚哥家时我可以提醒一下他妈妈,但后来他忘了,“您得理解,在那个不幸的日子,主教要来。”

没想到更猛烈的心理打击还在后面,几近小说尾声的123-124页,圣地亚哥出了未婚妻家,已经“纷纷占据广场上的有利位置,准备观看凶杀案上演”的人们,从四面八方朝着他乱喊,有给他指路的,有让他进屋避险的……他被那些声音搞得晕头转向。这时,孪生兄弟挥舞着屠刀奔过来了。圣地亚哥只差几秒就能跑进自家大门,刚刚获知消息的妈妈冲下楼来,厨娘的女儿说一分钟前看见手捧一束玫瑰花儿的圣地亚哥上了楼。透过门缝,妈妈看见了挥舞着杀猪刀的孪生兄弟,但她那个角度看不见刀前逃命的儿子,她奔向大门猛地关上门,飞速地上了门闩。“宿命让我们隐循无踪。”——熟读尼采的预审法官,当年在预审案卷上写下不少看上去像是蘸血而成的批注,这一句他是写在圣地亚哥明明是在众目睽睽下走进未婚妻家,可无论当年的他,还是今天的“我”,固执地找了很久,却没有一个人承认见过圣地亚哥的记录旁边的。对圣地亚哥母亲的致命行动,是不是只能宿命地注上:“宿命使母亲关上了儿子的生之门”?又或者,“宿命使妈妈为儿子打开了死亡之门”?

马尔克斯在事发三十年后,亲自担纲叙述者,讲述1951年发生在他朋友身上这桩事先被一再一再张扬,大多数人都可以阻止,却什么也没做,最终“被迫”在众目睽睽之下发生的凶杀案,只是为了说“宿命”? 他那样仔细拼接那个“怯懦的小镇”的人们的记忆残片,在一部九万字的作品中出动五六十个有名有姓的人物,密集交错呈现几个重要涉事家庭的男女老少,在那个“连文学都避讳使用”的“致命的巧合”的可怕清晨,这个时间横断面中的言行、心理、情绪、自欺、谎言……以繁密的细节并列、穿插、堆叠,甚至白描残暴的杀人场景和恐怖的尸检情节……只是为了说“宿命”?

当然不是。虽然生死就是宿命——否则还能是什么?什么样的生什么样死都会被视为“宿命”。可是在这部不可思议的作品中,看看兄弟俩数小时内那些千方百计希望被阻止的努力的付诸东流,就明白圣地亚哥的“宿命”之被杀,毫无疑问是举全镇之合力铸成的。撇开不表圣地亚哥家的厨娘母女、孪生兄弟中哥哥的未婚妻母女那种公然与暗中的谋杀支持者、盼望者。——还是说说后者吧,知道未婚夫要去杀人,不仅表示同意,还说未婚夫如果不能像个男子汉一样履行职责,她就不嫁给他。有其女必有其母,“维护名誉的事不能耽搁。”她催促兄弟俩杀人要赶紧。案发12天后,预审法官来到镇上,人们未经传唤汹涌前来作证,急于表达他们在案件中的重要性,人多到法官不得不请求援军以控制人群。镇里绝大多数人,几十年过去了,仍然坚持认为这场凶杀案的唯一受害者是那位娶了一个非处女新娘的新郎,那位拥有“非凡权势与财富”的超级阔少。他们坚持认为,除了他,“悲剧的其他几个主人公都已经带着尊严,甚至是悲壮地承担了命运的指派。”如此观念及认知,谁还能辫称自己不是凶手? 这就对了,马尔克斯费力所书写的,仍是比刀锋,比一切致人于死命的武器更强大的杀人武器:人的思想。

于是我们再来看马尔克斯所写的真正的宿命,它们虽然不形于表面,但是兑现得非常用力。凶杀案发生时,身体本来好好的牛奶店老板娘的丈夫,受惊吓身亡;狱中的孪生兄弟,弟弟一开始腹泻不止,后来总算在阿拉伯百岁族母的灵药下止住了 。哥哥最难熬的就是头脑清醒,却比平时清醒两倍,整整十一个月没有合眼。兄弟俩的家人搬离了小镇,父亲不久就去世了,“良心上的痛苦压垮了他”。出狱后,弟弟重新入伍,在一次带领巡逻队进入游击队控制区后失联;那个在圣地亚哥还没被杀,就看见孪生兄弟手里的刀在滴血,就哭起丧来的女人,后来陷入悔罪深渊不能自拔,最后被那个幻象逼得发了疯,赤身裸体往外跑;曾给三代人接生的小镇接生婆,听到凶杀消息时膀胱痉挛,直到去世,一直靠导尿排小便;那位警察则在案发第二年的一次节庆赛会上,被一头公牛挑开了颈动脉身亡;镇长目睹并制造过多场镇压性的大屠杀,但在这件事后,迷上了招魂术,并成了素食主义者;圣地亚哥的未婚妻,极度绝望中与人私奔,后被逼卖淫……哪个“宿命”更“宿命”?对了,圣地亚哥的好朋友,一听到消息就发疯似的找圣地亚的克里斯托•贝多亚,后来成了著名外科医生。只不过这些“宿命”被马尔克斯巧妙散布在极不显眼的角角落落,极易被读者忽略。所以,如果一定要说马尔克斯在表达“宿命”,那我更愿意相信这些才是他的宿命观,才是他宿命观之剑尖所指。

要害人物安赫拉•维卡里奥一直无法证明夺去她贞操的是圣地亚哥;圣地亚哥的朋友们虽然坚信他清白,理由同样是不能成为证据的事发当夜他没有任何反常行为;镇子里的人也不相信那是圣地亚哥所为,理由是圣地亚哥很高傲,不可能注意到安赫拉,他们根本属于毫不相干的两个世界……圣地亚哥之死的关键原因是否属实,马尔克斯虽然字里行间态度已经明确,比如前述的“茫然”;比如“她没有丝毫的迟疑,几乎立刻就念出了那个名字。”——这看起来更像是某种幽深的仇恨——“她用精准的飞镖将它钉在墙上,仿佛它是一只没有意志的蝴蝶,对它的审判早已写就。”至于这个出生时脐带绕颈,气质“孤独无依、消沉萎靡”的姑娘,如何从始至终坚持一个几乎无人相信的嫁祸,不得而知。谁能了解她呢?她从被新郎退回的那一刻起,又爱上新郎,跟着家人避走他乡后的十七年里,给新郎写了两千封信,终于把新郎人给写来了,虽然那两千封信他一封也没拆。这对妖孽。

圣地亚哥无辜与否当然重要,这关乎他的性命,可是一个根本无从考证的责难出口数小时,便在光天化日之下不容分说地要了一个人的命,这才是这个悲剧的最悲剧之处,也是马尔克斯高超之所在。其所包含的不确定性,无疑最大限度地突显了这一惨剧的荒诞和集体冷血。

马尔克斯总是速度飞快千头万绪地讲故事,表面看上去并不复杂的故事他总能讲出背后深刻的复杂性来。容量庞厚的作品对读者来说,易处是随便抓一点什么出来,就可以侃侃谈上一通;难处当然是谈什么都是挂一漏万。可是即便我去探讨畸形的女子贞操观如何成为恐怖事件的诱因(马尔克斯曾直接了当地说过,这部作品是对大男子主义本质的透视和谴责),军人执政如何轻率愚钝,主教与神父除了“拯救人的灵魂”,还能做什么?胜利者因何总是成为既得利益者?有权有势,耀武扬威,理所当然自己的幸福远重于他人的幸福。——想想那个被巴亚尔多•圣罗曼用钱抢了房子的鳏夫。新郎父亲也是位将军,当年曾经击败过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上校,后来成为保守党政权中最显赫的人物之一。还有,原来拉美小镇的居民,也和鲁迅笔下的中国人一样,喜欢看砍头,看杀人……但我想,我肯定还是挂一漏万。那么,打住。

容我再补充一点,“我”的母亲路易萨•圣地亚加,就是马尔克斯自己的母亲,“那是我母亲的真实写照,跟我亲眼所见一模一样”,就连名字都是真名。妈妈读到她名字的第二部分“圣地亚加”时,直嚷嚷,“啊,我的上帝,我这一辈子都躲着不用这个难听的名字,可现在倒好,全世界都要知道了,还会译成各种语言呢。”

笔记:全书人物,按出现先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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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加西亚·马尔克斯:

《枯枝败叶》——无法抗拒的毁灭

《没有人给他写信的上校》——上帝知道我们该怎么混下去

《恶时辰》——恶的政治,是万恶之源

《百年孤独》——《百年孤独》之“面对行刑队”、"孤独"与人物

《霍乱时期的爱情》——与死亡为邻的浓郁爱情

《族长的秋天》——在权力这场交易里完蛋了就是完蛋了

《番石榴飘香》——著名作家在哪儿啊?

《苦妓回忆录》——实在不懂老男人的情怀

《礼拜二午睡时刻》——用密码写就的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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