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记

彭宇案5年后真相

彭宇案真相披露 能否解开“扶不扶”这道难题?老人跌倒,扶还是不扶?在济南并没有成为一道选择题。

6月27日,艾老先生在工业北路等公交车时突然晕倒,身边一位小姑娘没有犹豫,赶忙蹲下身子查看,并向周边路人求救。随后,交通志愿者、保安、交警及其他路人接力相助。

无独有偶。就在几天前,济南市民高老先生独自到山东省中医院拿药,排队时突然晕倒。关键时刻,好心医生许运文将其扶起,抱到候诊大厅椅子上,并联系急诊室为其治疗。

然而,11年前的南京“彭宇案”后,“扶不扶”仍然会时不时成为一个舆论热点话题。

近日,河南驻马店一段交通事故监控视频在网上热传。视频中,20多名行人目睹女子躺在马路中间,却无一人上前救助,最终导致该女子遭受二次碾轧身亡。这段事发于4月21日的画面令人心寒,而路人的冷漠也引发了一次口诛笔伐。

扶还是不扶?在道德上,或许人人心中都能给出肯定的回答,可现实中,受屡屡听说的“好人被讹”事件影响,一些人往往会缩回“见义勇为之手”,让这个本不该成为一个选择题的话题,一次次被抛到风口浪尖。

有人说,这一切要归咎于2006年发生的南京“彭宇案”。11年来,每当“扶不扶”、“救不救”问题被抛出,“彭宇案”就会被翻出,接受公众一次次审判。

就在大众又一次试图让“彭宇案”为“二次碾轧”事件中路人的冷漠“背锅”时,6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长文,还原了“彭宇案”的真相。那么,为见死不救当了十多年“挡箭牌”的“彭宇案”,在真相大白之后,能否让“扶不扶”这道中国式难题,找到一个最终的“标准答案”?

女子遭二次碾轧身亡——路人太冷漠,好人在微博?

6月7日11时,微博网友“袁启聪”发布了一段1个多月前的监控视频。视频中,一名女子正在过马路,一辆轿车将其撞倒,倒地后她几次抬起头,可见伤情不重,然而经过其身旁的20多名行人无一上前救助。1分多钟后,另一辆轿车在女子身上碾过,女子当场身亡。

6月7日晚,河南驻马店公安局官方微博通报称:4月21日19时54分许,交警支队事故大队接市局110指令称,解放路与学院路交叉路口发生一起交通肇事逃逸事故,致一人(马某)死亡。事故大队民警迅速赶赴现场,连夜调查取证,次日清晨司机张某、刘某均已到案。依法接受处理。

有网友比对发现,事发地为驻马店市学院路口公交站附近,解放大道与张西街交叉口。这一微博很快被大量转载评论,视频播放量超过2000万次,而评论区几乎淹没在网友谴责周围行人见死不救的声音中。

事发后,与当下几乎每一次老人摔倒、路人昏迷都会引发这样一次口诛笔伐一样,关于“扶不扶”的讨论再次甚嚣尘上。冷漠似乎成为路人的标签,老人的额头也被写上一个大大的“讹”字。

而这一系列问题的开端,被很多网友认为是2006年发生的“彭宇案”。

11年后终于真相大白——“彭宇案”成为冷漠挡箭牌

2006年11月20日9时30分左右,64岁的退休职工徐寿兰在南京水西门广场公交站跑向一辆乘客较少的公交车,与26岁的小伙子彭宇“相遇”。彭宇将摔倒在地的徐寿兰扶起,并与后来赶到的徐寿兰家人一起将她送往医院治疗,其间代付了200元医药费。

然而,徐寿兰指认撞人者正是彭宇,并起诉索赔13万元,最终判决彭宇给付受害人损失的40%,共45876、6元。

也许从一开始彭宇便被戴上“好人”的帽子,因此判决后引得一片“义务喊冤”。从那时起,“扶不扶”逐渐成为公众热议的话题。11年来,每当“扶不扶”的话题被抛出,“彭宇案”必定被重提,几乎成为“冷漠”的挡箭牌。

背了11年“黑锅”后,今年6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长文,还原了“彭宇案”真相。文中称,“结合彭宇自述曾经与人相撞却说不清与何人相撞以及经警方确认的笔录照片,这就构成了优势证据,一审法院认定彭宇与老太太相撞并无不妥。而从客观真实看来,事过多年后,彭宇也承认了当年确实和老太太发生过相撞。”

查询相关报道不难发现,多年来各大媒体均披露过事件真相。遗憾的是,人们对于该案的误解始终未能消除,至今仍然有不少人坚信彭宇仅仅是因为施救而被判赔偿。

扶危济困是道德底线——“扶不扶”不该成为中国式难题

扶不扶,在现实中已经成为一道国民难题。有人说,讨论这个问题的本身已经说明道德的滑坡。

共青团山东省委青少年社会工作者吴京镇认为,“扶不扶”不该是道选择题,因为“要扶”这个答案必须是肯定的。正如好心医生许运文所说,“老人在排队等候拿药的过程中突然晕倒,当时我刚好有事路过,看到这种情形也没多想就赶紧把老人搀扶起来。即使现在老人倒地(很多人)都不敢扶,我觉得该扶还是得扶。”

“虽然后果可能有些‘麻烦’,也有一些关于‘坏人变老了还是老人变坏了’的争议,但这毕竟是少数,事实真相总会被还原,好人一定会得到好的结果。我们一定要相信正义的存在,不要总害怕被讹、担心被冤枉,善举一定要去做,不该存在讨论空间。”吴京镇说,扶危救困是传统美德,更是道德底线。

“扶不扶”是个人道德问题,更是社会公德问题。山东大学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教授王忠武认为,见义勇为、救死扶伤,体现的是社会公德和传统美德,是每个人都应该不假思索去做的,这毫无争议。

法律从未让好人蒙冤——“怕被讹”不应是冷漠的借口

“我今天的冷漠源于对那场判决的失望”——这样一条评论在“二次碾轧”事故视频微博下,获得数千“点赞”,一场被误解的判决成为很多人的心病。

而在该事件后续报道中,当地警方指出,现场并非如大家看到的一样冰冷,120、110电话均被拨打了十余次之多。

“严格意义上,我国司法实践中,也并未发生过一起仅因扶人而让扶人者担责的判例。或许也正因此,每每发生类似事件,一些人只能拿出‘彭宇案’来唏嘘不已,感叹世风日下,乃至为冷漠寻找借口与出口。”最高人民法院的发文中,特地指出法律终将为正义护航,事实上我国助人救人、见义勇为行为的法律支持也正趋于完善。

有律师指出,新近通过的《民法总则》第183条规定:“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第184条则规定:“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各地类似《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立法也在不断出台,这些努力也让“彭宇案”作为“挡箭牌”的说辞,变得更加无力。

多数人善意藏在心里——把扶老人的手勇敢伸出去

面对“扶不扶”问题,济南市民怎么做?记者随机采访了多人,绝大多数都选择了“扶”。

曾多次获得省、市见义勇为先进分子称号的刘铭娥是一名出租车驾驶员。她曾救助过一名身患癌症有自杀念头的老人,却被老人指

责多管闲事。即使是这样,她依旧给出了“扶”的答案。“有时候会跟我拉的客人聊,他们10个里面有9个都会选择去做好事,但有些人不敢。”刘铭娥说,如果人们都能将心比心,想到自己总有老去的一天,也许就不会有这么多顾虑,“帮别人就是在帮自己。”

济南见义勇为基金会相关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让好心人有好报是见义勇为基金会这个组织的终极意义。但如何让更多人勇敢地把老人扶起来,刘铭娥认为还需要加大对好人好事、先进事迹的宣传,让大家知道,在现实中好人终究是不会被冤枉的。“老百姓最希望看到的就是好人好事,只有把这些事迹推出去,人们才能有好的心态,做好事才不会去顾虑旁人的眼光,才不会有那么多的担忧。”

多方责任造就“彭宇案”——“扶不扶”的困惑该如何化解?

为冷漠“背锅”11年的“彭宇案”,究竟是怎样由一起简单的撞人事故演变成道德事件的?

有专家分析说,首先,彭宇本人为自己打造了“见义勇为反被讹诈”的面具;其次,事件发生以后,法院坚持遵守当事人的保密协议,使彭宇案的真相未能及时让公众知晓,事后,法院任由外界对案情进行评判,致使与事实不符的案件说法、评判观点广为流传,任由该案对于社会道德和法院形象的负面影响扩散;再者,媒体为彭宇设定了“好人蒙冤”的标签,即使多年后真相大白,人们也往往固执地认为“好人不能当”。

对此,王忠武说,要化解长期以来“扶不扶”的困惑,要着重加强国民精神文明建设。“当‘扶不扶’频繁地被讨论,实际上反映了社会转型时期,我们的核心价值观远远没有落地,人们基本的社会公德观念还没有稳定,强流动性、弱稳定性的转型特点,不仅仅体现在经济层面,更体现在道德层面。”

“要扭转这种冷漠的社会风气,一定要加强全民精神文明建设。”王忠武说。

记者:曹雅欣

“彭宇案”善后:真诚认错才会促进社会和解

法的精神

王琳专栏

一晃“彭宇案”已过去十年了。十年来,每次有“见人跌倒无人扶”的惨剧发生,“彭宇案”都会回到公众视野。因不满舆论场上这一惯性联想,有评论《十年前彭宇案的真相是什么?》指称“媒体的误读和人性的自私,使得彭宇案成为个体冷漠、逃避救助行为的借口”。

媒体的误读,个体的冷漠,都是客观事实,这样的反思自有其意义。但要借所谓“彭宇案的真相”为“彭宇案”翻案,却难以服众。其实,这篇在网上刷屏的“真相”,并不是原发的消息源,它只是再度引用了之前官方披露的一种说法。十年来,作为当事人的彭宇一直沉默。在舆论场上,他却被一些媒体和政法官员数度缺席宣判:“彭宇自己也承认撞了人。”而根据官方报道,“彭宇案”二审是调解结案,并不对外公开。那么是彭宇授权公开了“真相”吗?如是,为何不让他自己公开?如不是,官方的公开就是对调解双方隐私权的侵犯。

有不少法律专家也在为“彭宇案”的一审裁判辩护,他们引用个别领导的“舆论宣判”来佐证自己的判断,并得出一审裁判并没有错的结论。还有一些法律人从“高度盖然性”理论跨越到“优势证据”规则,以证明不管彭宇事实上有没有撞人,在法律上也可以认定他撞了人。总之,在他们看来,“彭宇案”的一审裁判是正确的,舆论是误读的,人心险恶是怪罪不了法院的。

但“彭宇案”之所以从个案发酵成公共事件,进而在网络的放大效应下真切地影响了世道人心,并不是因为彭宇在客观事实上究竟有没有撞人,更不是因为在“高度盖然性”理论或“优势证据”规则之下,能不能推导出彭宇在法律上是否撞了人。引发舆论大哗,并为多数围观者所质疑和寒心的,其实是法官在没有展示某方具有“优势证据”的情况下,就依他自认为的“常理”分析出了彭宇不可能是见义勇为。裁判是有指引作用的,尤其是在正走向法治的转型中国,它真实地指引着公众如何按照法官的逻辑来决定自己的行为,以实现自身利益的最大化。

回到“彭宇案”一审裁判文书,为之辩护的一众专家都有意无意地回避了这段后来引发众声喧哗和激烈争议的文字:“从常理分析,其与原告相撞的可能性较大。如果被告是见义勇为做好事,更符合实际的做法应是抓住撞倒原告的人,而不仅仅是好心相扶;如果被告是做好事,根据社会情理,在原告的家人到达后,其完全可以在言明事实经过并让原告的家人将原告送往医院,然后自行离开,但被告未作此等选择,其行为显然与情理相悖。”

不难看出,这段“分析”既不是基于“高度盖然性”的分析,也不是基于某一方“优势证据”的推论。它在两个假设中,依法官的主观认知就排除了人性之善,同时也渲染了人性之恶。它告诉公众,法官所认可的“常理”就是:善无法在证据不明时得到法院的支持,哪怕还有“谁主张谁举证”的民事诉讼帝王法则在。

正因为“彭宇案”一审裁判有上面那一段,要为“彭宇案”的舆论标签翻牌实为不智。无法自圆其说的“舆论引导”只会继续撕裂司法与舆论、司法与公众,甚至司法与世道人心。而大大方方承认这一段“常理分析”的逻辑错误,认认真真在类似个案中重建司法公信,比根本无法服众的辩解要高明得多,当然也会有效得多。

(作者系海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本版言论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

再谈彭宇案:积小善成大善,善莫大焉!

彭宇案的真相到底是什么?它真的是造成当前某些不良道德现象的罪恶之因吗?也许当初谁也不会料到,彭宇案对社会道德和大众心理所带来的负面影响,会那么根深蒂固。

微博用户“袁启聪”6月7日发布的一条女子夜间过马路被车撞倒后又遭二次碾压却无人施救的视频,在微博、微信、朋友圈、社区论坛迅速传播开来。随着话题讨论的深入,网络上再次掀起关于人性冷漠的道德声讨。有网友甚至说,10年前的南京彭宇案,是今天所有见死不救的开端。

这么大的一个帽子扣在头上,南京彭宇案承受了过于沉重的压力,可谓不可承受之重。也许当初谁也不会料到,彭宇案对社会道德和大众心理所带来的负面影响,会那么根深蒂固,以至于一旦有类似事情发生,彭宇案就会立即被翻出来,当初舆论给彭宇案打上的各种标签,俨然成了判定类似事件的标准尺度。

但彭宇案的真相到底是什么?它真的是造成当前某些不良道德现象的罪恶之因吗?

让我们再简单回顾下彭宇案基本的案情吧:2006年11月20日早晨,南京一位老太在该市水西门广场一公交站台等83路车。人来人往中,老太被撞倒,摔成了骨折,鉴定后构成8级伤残。老太指认撞人者是刚下车的彭宇,并告至法院索赔13万多元。彭宇表示自己是无辜的,只是扶起了老人。然而在该案第二次开庭进行法庭质证时,彭宇在答辩中表示:“我下车的时候是与人撞了,但不是与原告相撞。”这时,他承认了撞人,但否认是撞了老太。时隔5年后,南京市委常委、市政法委书记刘志伟在披露彭宇案详情时称,彭宇自己承认,在2006年11月发生的意外中,徐寿兰确实与其发生了碰撞。

从披露中可以看出,彭宇与老人确实发生了意外的碰撞。但因为老人重伤骨折,而彭宇又不想赔那么多钱,于是双方最初闹上法庭的真正原因,是如何赔偿的问题。这就是彭宇案的基本真相。彭宇扶起老人,并不是“为了做点好事”,彭宇也不是舆论吹捧的“活雷锋”。

从被媒体和舆论同情为“做好事被讹”的“活雷锋”,到最后自己承认并不是在“做好事”,而是“假雷锋”“假好人”,彭宇真的把世人狠狠地忽悠了一把。

当我们把彭宇还原为一个活生生的、和我们一样都会犯错的青年小伙时,我们也许无法真的能对他恨起来。然而,经过互联网传播的推波助澜和大众舆论的激荡交融,对彭宇案的错误认识已成为一个“见人跌倒不能扶”的刻板印象,无形中成了大家对道德问题、人情冷漠的简单归咎。

曾有人说过,假好人比真恶人要坏一万倍。比如彭宇就在经意或不经意间充当了这样一个“假好人”的角色。可以说,彭宇这种撞了人却把自己伪装成受害者的行为在某种程度强化了冷漠的社会心态,给社会道德蒙上了厚厚的一层阴影,以至于事情过去多年后,这层阴影仍然笼罩在人们心头,积重难返。

然则,事实既已澄清,“做好事反被判赔”的事自始即不存在,我们又有什么理由不去伸出援手、助人为乐呢?

人生多艰辛,谁能事事称心如意?我们每个人都不是孤立的,都会有身处困境的时候,那种孤独、寂寞、彷徨、无助的感觉,相信经历过的人都会懂。彼时,我们内心充满着对人间温情的渴望,渴望着亲人、朋友甚至从身边擦肩而过的路人,能对我们伸出援手,甚至哪怕给我们一个鼓励的眼神,也会让我们树立起战胜困难的信心和勇气。

相信人心都是向善的。当我们孤独无助的时候,我们必须学会彼此依靠,哪怕一个人的力量是那么渺小,只要众志成城,定能移动山岳。当我们寂寞寒冷的时候,我们必须相互取暖,哪怕一个人的热量那么微弱,只要万众一心,定会融化冰雪。

真心希望,当我们遇到摔倒的路人时,我们不再纠结于“扶不扶”的问题,而是自觉地去考虑怎么扶、怎么帮的问题。积小善为大善,善莫大焉。当有人需要帮助时,大家搭把手、出份力,社会将变得更加美好。

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