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记

奥德丽·尼芬格时间旅行者的妻子读后感6篇

《时间旅行者的妻子》读后感(1):穿越时空的汉堡包

做为文学作品,这本书也许并不入流。但做为一本通俗小说,它却棒极了。我就象小女孩穿上了带有魔咒的红舞鞋,从第一页开始,就不能再停下来了。一行行,一段段,我的眼睛贪婪地吞咽着这些文字,拼命地想要知道:“然后呢?……然后呢?……”

虽然我知道,它的文笔不算很好,它的寓意也不算深刻,它的结构也乏善可陈,但是,就象我们吃汉堡包,不为了它的营养,只为了它的好吃。这本书带来的阅读的快感还是不可遏止,让人一读便不可收拾地深陷进去了。

严格地说起来,这算是一部科幻爱情小说。一个坚硬的科幻外壳下,包裹着的柔软的爱情故事。

至于它是否具有做为一部科幻小说的严谨的科学性,又有谁会去深究呢?尤其当这本书的作者是个面容姣好的弱女子时,尤其当这本小书又是该弱女子的处女作时。在还没有阅读之前,即便是再挑剔的科幻小说狂热分子也已经做好要原谅她的准备了。

不管怎样,它做为一本通俗小说,具备了畅销的一切要素。

首先,好看的故事。讲时空穿梭的,无论是小说还是电影电视,看得多了去了,没什么好新鲜的。但是,以一种基因病为基础的科幻小说,还算来得新鲜。亨利几乎是无法控制地穿梭于过去与未来之间,但读来不免让人疑惑:

如果40岁的亨利漫游着,去找30岁的亨利;

而30岁的亨利漫游着,正去找10岁的亨利;

10岁的亨利漫游着,正去找6岁的亨利;

6岁的亨利漫游着,正去找50岁的亨利;

今天的亨利漫游着,去找昨天的亨利;

昨天的亨利漫游着,去找前天的亨利;

……

以此类推,循环往复,那芝加哥,乃至全世界岂不会被各个年龄段的亨利填得满坑满谷?

当然,除了这微不足道的疑惑之外,人们更有兴趣想要知道,亨利怎样回到过去,遇见自己未来的妻子,和这位还未成年的小美女培养感情?他为什么无法改变过去所发生的一切?过去的某一件事,是怎样导致了未来的亨利死于非命?

这一环套一环的疑问,吸引着人们追捧下去。

而温馨浪漫,不离不弃的爱情,当然也会吸引了众多女性读者,即使她们对什么基因紊乱,综合症什么的不敢兴趣,亨利和克莱尔的故事,也够让她们津津乐道的。

第二,语言。用词干净利落,虽然我知道,一本正经地去分析一部通俗小说会显得有点蠢,可我还是忍不住要说,那些短句显然是一本通俗小说最重要的要素之一:让人可以快速地、流畅地、痛痛快快地看下去;而那些经典小说里拖泥带水的长句子,虽然耐人寻味,耐人揣测,可它们往往象是令人不快的便秘。考虑到通俗小说常常会被阅读的场合----你不见得想在toilet里看着一本文字纠结在一起的小说,然后让自己的大肠也纠结在一起吧。

说到小说的叙述方式,显而易见,两种视角,全部采用第一人称。这种叙事手法很象电视中的专题节目,就一件事情采访几个人,按照事件的发展顺序,几个人从各自的角度,边完善边把故事一起讲下去。它方便情节的推进,更加方便心理活动不动声色地展开。这种表述方式,它的感性特征使之成为女性作家的首选,而女性作家的处女作更是绝少例外地采用这种方式。

抛开以上所有的肢解作品的动作,回到故事中来,即使是这样一部通俗读本,我还是禁不住想问:

究竟什么是时间旅行?

回忆算不算?这个人人都会的技巧,反而被人类忽视掉了。我们为什么会回忆?每天十几次,上百次地回忆刚才发生的事,回忆很久以前发生的事,回忆几乎被记忆的事。有时,记得的东西是我们所需要记得的,可有时,那些不记得的东西也仍然是我们需要的呀!为什么我们能回去这里,却不能回去那里呢?

回忆,就象是我们每个人的时空旅行。我们看着当时发生的事,却只能置身事外,我们一样无法改变已然发生的事。与时间旅行者不同,我们不用劳顿我们的身体,在现实世界中消失不见的,只是我们的意识。而且,我们很容易被召回,但回忆这种他人的无法参与性,极其的自我特性,也造成了一种孤独感,自己与他人的疏离感,这也是亨利,这个时间旅行者的感受。

文章中的这句话,更让人将时空旅行与回忆联系在一起:

“我很难过,因为,我曾属于的那段日子不但已经死了,而且被遗忘了。”

也许,人的普遍意义上的死亡,只能是肉身的消灭。而当活着的人们不再提起他,不再忆起他,这才是真正的死亡了吧。

亨利在四十三岁的时候,返回到一九八四年的时间,在那个时空里,他就已经死了。而死亡的事实,其实是被储存了起来,象一颗定时炸弹,静静地等待着那一刻的到来。

未来的亨利,在很久以前的过去,其实已经死了,这怎么看,都是一个复杂的哲学命题……

一个汉堡包里也许没什么营养,但是,一个会穿越时空的汉堡包呢……?

《时间旅行者的妻子》读后感(2):困在自己建的迷宫里面的建筑师

昨晚在从苏州回南京的火车上,翻开时候被吸引住了,一路在看,看一会发一会呆,不知不觉就到了。今早起来把小说翻完了。

很喜欢作者的创意,当你喜欢一个人,你真的很想了解他的前世今生,你真的很想在时间里旅行,遇到每一个年纪的他,知道他为何成为他,他会变成什么样……

但是……

对于这样高超的题材,这样复杂的时间结构,作家恐怕无法驾驭,你可以感受到她越写越力不从心,文思从大火熊熊变成孤灯明灭。

绕来绕去,后来就变成了脱缰走板,重复自我——建造了一个迷宫而自己困死在里面的建筑师也是有的。

看到一半我开始心浮气躁,匆匆扫过书页,遇到写性的段落才放慢(可惜很少),然后,终于看完了,以感动始,以困倦终。

恩,幸好我没有这样一个时间旅行者的恋情,我不喜欢宿命而喜欢未知。

《时间旅行者的妻子》读后感(3):只为爱,时空旅行

写小说真是古怪的人类行为。作者在过去中抽取音乐、诗歌或事件的片段,融入现实中的自我,然后把最不现实的幻想编织进去,搅乱惯常的渴望方向,搅乱时空的朴素走向,却因此让读者神魂颠倒,也跟着做起美梦来。这一次,干这件事的作家叫奥德丽•尼芬格,身份是视觉艺术家、兼任哥伦比亚书籍纸艺中心教授,在《时间旅行者的妻子》出版并火爆之前,世人还不知道她的天份、乃至她对时间所做的种种善意的幻想。

故事里的克莱尔也是艺术家,从事纸艺制作和纸雕塑创作,很自然的,作者的身影便在小说里隐隐若现,散发着草木气息,纤弱的手工纸张独一无二的品质也相当契合这个故事的情感气质。

作者虚构了一种病。“慢性时空错位症”。和DNA的秘密有关,在真相没有研发出来之前,我不知道这算不算科幻。总之,我们无法解释,得这种病的亨利凭什么那么幸运?能无数次回到过去、闯进未来,能预知彩票大奖,能把一个可爱的姑娘从小到大慢慢培养成自己的爱人,还能在自己死后无数次重返她的身边……幸运的不止是亨利,还有作者本人,因为这类题材允许幻想力自由自在,允许作者可以畅所欲言。

但是,很多同类题材的时空旅行故事已经告诉我们,这种科幻情节一定是危险的,导致蝴蝶效应,搞不好会引发世界灭亡,改变过去的任何举动都只能为了拯救未来的伟大目标,从60年代的好莱坞电影开始、到今天的热门美剧HEROES都在反复探讨时空轴线上的可能性,创作者们无数次构想:人类能够穿梭时空。但至今为止,好像从来没有像这本书这样个人化的、情绪化的时空旅行者故事,并第一次站在“妻子”的角度。作者把这种病症写得栩栩如生,主人公为了让生活幸福安康,忍不住要去“治病”,未果;也想尽各种医药手段,想让化学反应阻止自己的“病发”;更引发了遗传医学免疫系统的“并发症”,令这位幸运者的妻子忍受流产的命运。从这个意义上说,我觉得作者浪漫到了骨子里,以至于各种现存事实都沦为了幻想的辅助物事。这和哈利波特那类天马行空的幻想作品不同,和海底三万里那类地道的科幻作品也不同,时空旅行,需要作者能够自圆其说,并满足人类对时空穿梭的欲望,但艺术家奥德丽•尼芬格采取了绝对女性化的计策——她只想谈情说爱,不想改造全世界。尽力减少科幻成份之后,这个故事还原到了罗曼蒂克的本质。

写这则梗概,我不怕泄露剧情,因为所有美妙的片段都那么琐细、那么具体,无法重述,因而不会剥落任何阅读的快感。

亨利,是穿梭在时间中的人,每一次突然来临的时空转移会把他带到过去、或是将来,短暂停留之后,迅速回到生命的主线。时间只在他这一方跳线,而他只希望时间能把自己准确抛在所爱之人的身边,妈妈、爸爸、自己、以及恋人——“我不想呆在没有她的时空里”,他只愿这种天份能造福自己所有的爱。小说就是这种人类心愿的缩影,在和亲人爱人无关的时空里,所有冒险都不值得一提,所有惊喜都不过是怅然顿失。

克莱尔,是等待的那一方。是时间旅行者的妻子。她的时间是笔直的线形,和你我一样。当她还是个玩儿过家家的小姑娘时,第一次见到未来的爱人:亨利。这个亨利从几十年后的未来赶来,为了让这份感情根深蒂固、坚如磐石。这个亨利会耐心地陪着她长大,参与她的第一次约会、第一次做爱、第一次被人欺负。如同栽培一株珍稀花卉,从播种时就开始百般呵护。直到有一天,时间主线上的那个亨利正式出现,他们宛如第一次见面,她却已对他深爱已久,两人再次初次做爱,再次认识彼此,并以此为起点,共度一生,仿佛老天爷已经这段情缘反复敲定过了,绝对错不了。

亨利和克莱尔经历了一次又一次的角色颠倒,这一点实在妙趣横生,仿佛有两性情感主导权的问题隐匿其中……但我说不好,因为故事太具体了。一开始,未来的亨利对克莱尔了如指掌,他和她聊历史、天文、书本、摇滚乐,协助她成为日后的克莱尔。在时间主轴上初次相逢之后,克莱尔对于现实中的亨利来说却是彻头彻尾的陌生人,而克莱尔却对亨利的未来了如指掌,甚至拥有足够大的把握,将原本自暴自弃、酗酒暴烈的亨利改造成日后的那个模样。等亨利去世之后,克莱尔再度回到被动等待的角色,每次亨利的出现都是惊喜,是伤感,是让人肝肠寸断的思念。就这样,克莱尔的整整一生都在等待亨利、享受他以加倍的时间表达的成倍的爱恋。因为是亨利,克莱尔的婚礼变得很复杂;也因为是亨利,克莱尔想要个孩子的梦想变得很艰难,但似乎有了充分的时间,这两个人越爱,越爱得完美。

在小说里,亨利和克莱尔活在一个奇妙的、与世隔绝的、衣食无忧的小宇宙里,只有彼此拥有理解对方、改变对方的能力和愿望,现实里爱不够,可以预支未来,可以回到过去,如此反复地证明爱,延续爱,强调爱,更正爱……我想,这实在是对爱情的一种顶级奢望。他超越时空三维不停地关注她、给予无穷尽的怀念,她也以同等份量的浓烈去回应。克莱尔确实拒绝了别人的求爱,因为她已被命运确凿地指定为亨利的守候者,而这命运,是亨利用三倍于别人的时间打造出来的,无论幻想与否,这故事都在企图证明一点:爱情不该是流水落花一次性,他的时间变成她的时间,这就是我们去爱的方式,用时间,制造恒久的化学反应。

扉页上,有一首名为《爱复爱》的诗,是这场幻想故事的精髓概念:爱上曾是自己的陌生人,并以无穷尽的时间去打磨对爱人的爱。

除了这场时空纠结的爱情,我还甚为感激作者给出了“时间”这一概念,无论是相濡以沫、七年之痒、一夜情、代沟、或是忘年交……我们的情感最终要面对的只是时间。亨利成为一个代言人——略有悲凉、却绝对不失幽默——让我们看到被时间裹挟的艺术、建筑、花草、药物、亲人、偶像……如何在一截生命里留下烙印。时间是他无尽的财富,也是痛苦的来源,被他复制的那些短暂时间虽然都被克莱尔吸收了,但作为身处孤独灯下的读者我,却仿佛也受到强烈感染,渴盼有来自未来的爱人率先肯定爱的存在,有来自未来的自己协助我渡过难关,还有来自过去的自己闯入现实,令人恍然顿悟时间中的自我如何流变。

《时间旅行者的妻子》读后感(4):时间面前,有无限可能

在没看过这书之前,或者说很早很早的时候,我总会想,如果自己能时空旅行会怎么样呢。

我可能会吃着吃着“砰”的一声,低头一看原来回到洪荒时代;可能正参加着球赛,即将破门那一刻出现在1851年的伦敦万博会现场;甚至可能一觉醒来发现睡的地方是乾清宫还是养心殿什么的——当然,那会儿就可真不妙了。

想是固然有这想法,但诸如什么“回到妻子小时候使她爱上自己”这码事可是从来没想过:对时间旅行饶有兴趣时没这意识,等到足以产生这种意识的时候,我已经过了那段拿幻想当饭吃的年龄。没办法,这就是现实。

“让妻子从小就爱上自己从而水到渠成的成为自己的妻子”这一层极有光源氏养成计划之风的关系使我在未翻开书前颇揣摩了一阵,你知道,时间旅行迷人的地方就在于此,因为时空的不确定性,所以可以有无限的可能衍生。幸运的是,对于好些读者来说这书的作者并不打算在这环节上过多纠缠,说白了“科幻”仅仅在里面就是件外套,或者说像个服务生,负责把读者们引入房间。没有平行宇宙,男主角——亨利的时空穿梭并不会引发出更多的时空,只有一个世界,单线的世界;没有祖母悖论,亨利规规矩矩的在过去或未来行动,没有什么事因为他而产生重大改变(其实不尽如此);也没有薛定谔的猫,这里的一切都是既定事实,不管揭不揭开,事实已被决定。换句话说,奥德里·尼芬格或许根本就不认为这是本上架建议放在科幻类的作品,她只是用了这个概念来讲述一个故事,一个很女性的,浪漫的爱情故事。

对于闹剧本荒已久的好莱坞,《时间旅行者的妻子》莫过于最好不过的票房保证,即将开拍的同名电影也说明了这点。我比较好奇的是,电影是会分一二部来拍呢,还是将整书浓缩在一百多分钟里,后者可能性更大,但难度也更高,因为四百来页感觉缺了哪一章节都不足以完整叙述这个故事。作者不惜篇幅的描写了亨利和克莱尔结婚之前的故事——他们相遇,他们交谈,他们各自的生活,三十六岁的亨利和六岁的克莱尔,十七岁的克莱尔和四十岁的亨利,十五岁的亨利和十五岁的亨利……时空的变换虽然眼花缭乱,但故事的推进却有条不紊。整个第一章,以克莱尔“初见”亨利始,以两人结婚终,三章中最长的一章给了他们辛苦等待而又温馨的那段时间。

人们总是看到英雄们表面的光鲜,却无法体会到超人和蝙蝠侠们生活中实际的烦恼。如克莱尔,在结婚之前再也没有什么比眼前这位患了时空错位症的先生更为迷人的,他的消失,他的突然出现,无不在少女心中打下不可磨灭的烙印。但结婚后呢?他们开始为很多事而烦恼,房子,孩子,家庭……更重要的是,亨利的不时消失成为了笼罩在两人心中的阴影。如同亨利所说“我不想呆在没有她的时空里。但我总是不停地离去,而她却不能相随”。

从亨利的出生算起,这是一个跨越了将近一个世纪的故事。当八十二岁的克莱尔遇见四十三岁的亨利,尽管小说最后并没有进一步描述,但我们知道,那时毫无疑问的会发生什么,就像克莱尔期盼着她的丈夫出现那样坚定不移。

时间是个神奇的物件,它能使许多事自然成真。时间也是个未知的东西,在没能抵达未来前谁也不知道下一步会发生什么。时间还是段神秘的纽带,把原本陌生的两人联结起来。如博尔赫斯所说:在大部分时间里,我们并不存在;在某些时间,有你而没有我;在另一些时间,有我而没有你;在有一些时间,你我都存在。

他们生子,他们结婚,他们相爱,然后——

他们相遇。

《时间旅行者的妻子》读后感(5):我害怕迷失在时间里。我害怕回不去。我害怕失去你。

“所有发生过的事情,我小时候的事,我是说,到目前为之,那些事情只发生了一半,因为你还没有经历过。它们只有在你身上真实的发生后,才会变得真实。”

“我已经在路上了。”

如果有一个人,可以在6岁的时候就遇到自己此生的最爱。那么她会愿意耗尽一生去等待嘛?

克莱尔做到了。从6岁到82岁,只为等待不知何时消失,何时出现的亨利。因为,她是时间旅行者的妻子。

亨利,一个时间旅行者。在所有人看来他就是一个怪人。经常会莫名其妙的消失几天。经常被看到赤身裸体的样子。混乱的男女关系。可他却在任何人都想不到的时空旅行。回到过去,见自己死去的母亲,重温一家人的幸福。回到过去,与年幼时的自己一起时间旅行,教会自己生存的本领。回到过去。遇见自己的妻子。陪着她度过她的童年,留下最美的回忆。到未来,见自己以后的样子。到未来,看见自己长大的女儿,并以她为傲。到未来,见自己最最亲爱的妻子,哪怕只是说一句我爱你。

书的最后,亨利在43岁的时候就死在时间旅行的旅程中。但是,他却以另外一种形式实现了永生,陪伴着女儿的成长,关心妻子的生活。并在妻子垂垂老矣的时候与她重逢。是的,他们是一个整体,不可分割的整体。就算是不知何时会出现的时光旅行,漫长的等待,或者说死亡,都不能分割。

他们的爱情与众不同,或许穿梭在时间中,不知何时能在一起度过。更能让人亲密。更懂的要珍惜在一起的一分一秒。所以亨利对克莱尔说:我害怕迷失在时间里。我害怕回不去。我害怕失去你。他害怕某一天他突然被困在某个时空里,再也回不到克莱尔身边。这似乎比死亡还要可怕。如果真的有时光旅行,我们起码可以相信,我们的爱人,还活在另一个时空里,过的很好。或许某天,我们就可以再见面。死亡,不过是创造了距离,却割不断联系。

所以。克莱尔,不委屈。不吵闹。要坚强。坚信约好的那天,他会出现。

《时间旅行者的妻子》读后感(6):另一种完整

推荐很多同学看这本书。我的书借出去的时候,我在上面随手写了一句话:It"s all right right letting you go, as long as you can get yourself back、 看这本书看了很多遍,很多同学看过了,自己去买了书收起来。我看着看着哭了。我爱的人中的一个,那个曾经与我说过再长大一些结婚的人,去了,而我似乎仍然爱着,无论他在,或不在。极其快乐的瞬间,的确抵得上永远。说不出什么话,却看到同学写了一篇我喜欢的读后感。摘在下面。

——写在《时间旅行者的妻子》后然

站在行迹匆匆的单行道上,庸人自扰着。问自己,你是否可以觉察到时空在周遭流动,如一幅上好的苏州丝绸那般?

电影,故事,歌,梦,总是处在蒙太奇的庇佑里,展开它们对时空的一场场盛大的思考。那个孤独的在时空里穿行的旅行者,脱离时间的男人,他说:我不想呆在没有她的时空里。但是我总是不停的离去,而她却不能相随。“他与她,几乎丧失把握时间的自由意志。她丢了现在的他,遇见过去的他,遇见未来的他,一切纷乱而绝望。他在错位的时间里无奈地来往,陪伴幼年时的妻子,重睹母亲死亡的瞬间,提前知道自己生命的终点;她在正常的时间里寂寞地行走,遇见未来的丈夫,分别,寻找,不曾丧失信念。他在四十三岁那年于现在消亡。“这些年来,我们之间的哎,一直是汪洋的苦海中指航的明灯,是高空钢索步行者身下的安全网,是我怪诞生活中唯一的真实,唯一的信任。”

人是困兽,苍白而无力的追逐着时间,为此流泪。日出日落,那些天际的浮云俯瞰忙碌的我们。我生我死,却终究参不透那些沉沉浮浮的真相,走不出那座轮廓清晰的围城。切肤的痛,在一个又一个同行者的沉沦中轰然响起,我们是否真的失去了他们?不管有没有轮回,有没有时空错乱,他们是否真的不会再与我们并肩而立擦肩而过?

是谁赋予时空这至高无上的权利,允许它嘲讽人类的脆弱?人与人之间的背叛、远离,不过是断念移情,分明一条疲倦了的河换一个奔流的方向罢了。而时间的墙,冰冷生硬,断然阻隔了残存的温度,丝毫不留回旋余地。它留痕于磐石碾出深深的年轮,嘶哑了那些如泣如诉的黄昏,陷人于痛苦会很的囹圄,分尘世为阴阳两界,欺骗迟钝麻木的灵魂,调拨敏感多疑的神经,绕孩童的纸鸢在罪恶的苹果树上,空白了少年鸽子般纯澈的瞳孔。它何以如此冷酷,漠视维系人类生存的情感?我脱离不了时空的束缚,灵魂也不能。于是只能日复一日听它单调的旋律。像一个巨大的线团的旋律,不知散落的一头在哪里,只知寞寞的向前滚动,留下蜿蜒的线在这世界上,时常缠绕住很多东西,捆绑他们,窒息他们,或者暗暗包围,在某个突然的时间抽紧,让他们湮没于尘埃中。

做一个像时间一样客观的人,让幸福过去,让痛苦过去,不存记忆,不存希冀,只活在当下。于是感觉浮起来了飘在万世万物的上方,于是清醒了觉悟了透彻了安静了寂静了自我毁灭了。人生来就是要与时间对抗的,竭尽全力。我们要让幸福浸润心扉,要让痛苦刻骨铭心,要把记忆挂在风里吹,要时时刻刻把希冀放在行囊里。任它自我们身边呼啸而过,尖利刺痛我们的耳膜,我们呼吸我们落泪而笑,我们高歌,战胜恐惧。

她八十二岁的一天清晨,感觉到他的到来。四十三岁的他,穿越时空的禁忌,与她相拥。时间曾自作聪明的剪辑他的人生,令她久久困在杂乱无章中,却在不经意间推翻了自己的专制,证明了爱的伟大。

晴朗的夜温凉悄然降至我的前方。时空于这条单行道上流淌,纵使不再归去。“但我不信热血不仍在沸腾;思想不仍铺在街上多少层;甘心让来往车马狠命的轧压,待从地面开花,另来一种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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