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记

尤·奈斯博幽灵读后感6篇

《幽灵》读后感(1):一个侦探的个人史

前几天刚刚得知尤·奈斯博的《雪人》被改编成电影,警探哈里由法鲨扮演,看了预告片,很是期待,法鲨还是比较符合我心中的哈利形象,如果再丧一点,就更好了。这并不是奈斯博的作品首度改编成电影,之前他的《猎头游戏》就曾被搬上银幕,口碑不错,不过《猎头游戏》并非属于警探哈里系列,因此《雪人》的改编意义很大,如果反响不错,警探哈里系列有可能被陆续翻拍。

喜欢侦探小说这么多年来,奈斯博却是我今年刚刚发现的一位侦探小说家,最初看的是《死亡的精确度》,被他冷峻的风格所吸引,一发不可收拾,很快便把他的“精确度”三部曲全部看完了,之后,便成了他的铁粉,而且他迅速的和劳伦斯·布洛克以及雷蒙德·钱德勒成为我最喜欢的三位侦探小说家。最近又得到了哈利系列的最新作品——《幽灵》,真是幸运!

警探哈里系列有很强的连续性,尽管其它侦探小说家的系列作品也会呈现出一定的系列性,但很多都是拿来作为背景资料点到即可,但哈利系列不太一样,“精确度”三部曲里每一部里除了都有一个主案件外,还隐藏着一个副案件。只有把三部全看完,副案件才能最终水落石出,而哈利之所以这么“丧”,很大一部分情感因素源自副案件,可以说,正是副案件奠定了哈利的人物形象。《幽灵》和前面的作品在情节的连续性上虽然没有“三部曲”之间那么强,但情感的延续性依然如故,可以说,其前一部作品《雪人》留下的烙印依然深深的影响着《幽灵》中众多人物的情感轨迹,再远点,其情感的源头甚至可以追溯到“精确度”三部曲,因为哈利和萝凯(我怎么觉得三部曲中萝凯的译名不是这个呢?)母子的感情正是在“精确度”三部曲中确立的,《幽灵》涉及的案情恰恰是和萝凯母子有关。可以说,哈利系列简直就是一部个人史,这一点让我想起了特吕弗的电影“安托万系列”,他用五部电影记录了安托万从十多岁到三十多岁的成长史,因此,奈斯博的哈利系列也可以视为“一个侦探的个人史”。

一个人的成长,总有一种力量支撑着他,这种力量塑造着他的心理,影响着他的行为,这种力量我们可以称之为“宿命”,虽然这个原本中性的词听起来有点悲剧的味道,如果用在哈利身上,却再合适不过了。从“精确度”三部曲到《幽灵》,哈利的人生轨迹可以说越来越“丧”,其原因正应了《幽灵》中所说的诅咒:他的爱是祸患,他一直背负着这个祸患。哈利的成长中,只要是他爱的人,他在意的人“终将付出代价,也终将被摧毁,从他身旁被夺走……”从最初他的搭档,到现在他的爱人,都逃不过这个诅咒。似乎,哈利就是我们中国人所说的扫把星,走过之处,剋人剋己。

但这就是奈斯博塑造哈利吸引人的地方,不同于一般侦探小说,将重心放在悬疑的设谜与解秘,读完小说就像解开一道数学方程式,痛快是痛快,可仅此而已。奈斯博的小说除了情节的苦心经营外,还格外注重人物的情感塑造,对生活的细节,也丝毫不放过,印象特别深刻的是,对于故事中出现的人物,哪怕是路人甲乙丙丁,奈斯博都要用心的去描写他,那些急于得知故事进程的读者,可能觉得这都是废笔,但其实未必。这些人物微妙的还原了生活的质感,让奈斯博的小说不像其他侦探小说那么“急功进利”,而是饱满生动,犹如狄更斯、巴尔扎克等十九世纪现实主义小说家笔下的芸芸众生和大千世界。

哈利的个人历史几乎仅限于奥斯陆,这也是奈斯博每部小说都会附一张奥斯陆地图的原因,我们可以跟着哈利转边奥斯陆的每一家酒吧,每一个公园,每一个地铁站,尽管这些地方都是毒虫出没,暗藏杀机,却让我想起了卡夫卡的布拉格,波德莱尔的巴黎以及本雅明的柏林一样,或许,奈斯博笔下的奥斯陆,最终也会成为文学史上一道独特的“城市”风景。

《幽灵》读后感(2):一切都是新气象,一切都是老样子。

“那么年轻。那么有爱心。那么珍贵。

就像先前说过的,我不曾真正爱过任何人,但当时一定是非常接近了,因为我差点掉下眼泪。”

by 古斯托·韩森

一米九二、皮肤是那种常居东南亚的白人才有淡棕色,合身的亚麻西服,一边脸颊有道长疤,戴着女用的太阳镜。时隔三年,哈利·霍勒回来了,为了调查两名毒虫青年射杀的案件,一名少年是他前妻的儿子。在《雪人》里哈利断了手指、在《猎豹》里哈利的半张脸被金苹果扯烂,《幽灵》里,哈利还会失去什么呢?

《猎豹》里的杀人武器是来自非洲特色的金苹果,奈斯博没有让我们失望,他笔下的非洲真的是有非洲的样子。《幽灵》里是新型毒品“小提琴”, 哈利回到旅馆看到被六根钉子挂起来的机长尸体,判断死亡时间,这次的杀人手法是东正教式的、俄罗斯式样的杀人手法Zjuk(俄文甲虫)。尸僵、尸斑这些都是需要奈斯博去看专门的法医书籍才能写出来的,哈利作为一名警察,多年的现场经验或者说多年的现场地狱经历,才能清晰的判断出死亡是在多少小时前发生的,挖坟的时候也能知道尸体腐烂后会发产生热量,有蛆虫活动的窸窣声,眼球是首先被吃掉的部位。开头美少年倒地濒死,周围饥饿的大鼠,活着被吃掉,美的人被这样毁掉,这种反差可能让美少年更美了。

奈斯博是一个喜欢音乐的人,哈利也是一个喜欢音乐的人,涅磐乐队在本篇里出现了好多次,《保持本色》。古斯托也喜欢音乐,I got plenty of nothing 。

哈利的手机通讯录只有八个人,一个字母是一个人。R是萝凯,哈利深爱也已经分开的人。B是化验室的贝雅特,一个喜欢精简到二十分钟也只说二十的人。H代表哈福森,因公殉职的哈福森。

哈利抽的烟是骆驼牌香烟,从雪人、猎豹抽到幽灵。一直没有变。纹身在本篇里也有了意义,不是中国龙这样大众商业化的符号,是更简单的能指和所指,谢尔盖身上的一把手枪的纹身就是他杀死了一名佩戴敖德萨手枪的警察。这不是美化暴力的西方式的纹身,这是行动后的见证。杀了人就纹上杀人的图腾,偷盗就纹上偷盗的式样,都是有意义的式样。

哈利这三年在香港、上海做卖衣服的生意。哈利的观察力一直很强,美少年尸体上跟全身不相搭配的鞋子,一眼就可以看出来是艾伯特·法奇雅尼设计的皮鞋。做生意卖鞋子也是对破案有帮助的。

古斯托是孤独的少年:自私、不可信、有魅力但自信满满的混蛋。他会对眼前的形势做大量的观察和评估。看书的时候一直有这种感觉,还是我们喜欢那位不多言语的哈利,但这一次,有这猫王一样的美少年古斯托让我记得更清晰。古斯托市被养父母收养,他有着看穿别人需求的眼力:十三岁开始跟养母不伦,设法让养父看到,他看起来只是想要毁掉一些东西;古斯托喜欢“小提琴”,不是上瘾那么简单,注射“小提琴”让他高潮、让他感受到爱,在给濒临死亡的流浪狗注射金额巨大的小提琴时,古斯托希望它能搭乘商务舱离开这个世界。某种意义上古斯托更像是哈利的儿子,虽然哈利并没有儿子,哈利跟古斯托都是属于孤独的人,哈利坚持着去爱,古斯托也是坚持着去爱,可就是会出现这样的场合,每个人设定的道路跟他最终的归途没有多大关系。

哈利这次面对的反派是迪拜,迪拜不是迪拜,迪拜是贩毒的一方巨鳄,迪拜在警方也渗入了烧毁者。在判断迪拜所在的住处时,你不得不佩服古斯托、哈利以及毒贩们的音乐品味,循着CD,找到古斯托闯空门时戏谑的那张“那不是真实地人生”的《未来时代》(In a future age)的歌曲,再锁定威尔可乐队奥斯陆演唱会的时间地点。

萝凯曾问过哈利,你做梦都在梦什么,哈利说是万丈雪崩向他而来。“我们都知道什么对自己最好,但为什么又总是该死地这么不理性?” 到中篇哈利深受陷害,萝凯质问哈利为什么不需要她的帮助。哈利反问了句:“你以为我回到奥斯陆做什么?”哈利、萝凯、欧雷克再也回不到之前简单的一家人状态了,维持现状就好,雪人案件里已经让萝凯他们卷入危险的事件中,哈利的爱一直都在,只是这种爱只能维持现状比较好:萝凯有她的新男友、欧雷克也慢慢疏远。总不能因为自己,让他们都扯到这些烂事上,虽然已经扯进来了。

欧雷克无罪自由、少女也已经找到,哈利也坐上了回香港的商务舱。登机时他想起了古斯托指甲里DNA检测到了米凯的血迹。哈利下了飞机,从跟萝凯约定好的航班里下来了,原本要飞向崭新的人生,原本要一切重来。但哈利想要理清烧毁者、米凯、迪拜他们的关系。哈利要单人直捣黄龙,搞清这一切。戒酒三年,他灌了口金宾。

回到开头,这次哈利身体的哪些部位会出事?在议员秘书骑马被下了手脚,摔了脑袋;谢尔盖刺杀搏击时脖子受了伤,挖坟完被大口径枪支炸碎的木片插入早已有伤疤的半侧脸;跟烧毁者肉搏的时候,从高处坠落自由落体降落;在与迪拜老爷的对决里,哈利深陷“水狱”,水压让他在隧道里难以活动;最终与少年对话完,哈利坠入了无尽的黑暗。欧雷克在囚室用细若蚊鸣的声音说出的那个字“爸”让哈利选择相信了他的这个“儿子”,我们的头脑总是很愿意被感情牵着走,总是愿意去找安慰心灵的答案,明明只要一步,就可以做到。明明还有一步,就可以重新开始。

奈斯博很了不起,这次的伏笔埋得很好,一明一暗,两对父子。到结尾400页才看出来端倪。那个秋日,欧雷克十岁,风吹乱他的头发,萝凯、哈利,看着相机等待咔嚓一声,过去的相片证明他们曾经达到幸福的巅峰,以后只有下降。

时光无法倒流,一切都是新气象,一切都是老样子。我们已经来到了尽头,哈利是,古斯托也是。经过漫长的等待,他们终于自由了。

(ps:等下一本看展开,下一本应该是《警察》,看哈利新的被折腾之路)

《幽灵》读后感(3):10、27

天啊←现在我读到26,这句话出现了三次。我已不记得前两次,这次是哈利找到欧雷克时。我曾经十八岁,借由她认识的一个人就是哈利这样的人。可在现实中,如此人物通常深陷一隅而我也知道我看到的比实际上的好。

看完了,这个系列大概不会看第二本,反转并不令人惊异,但依旧要说人物形象塑造地不错。男主角形象非常典型,平面形象可说有些惹人怜爱,尤其在最后冲下飞机的那一刻注定了他永远会是主角的身份。

倒是更想了解这本书里投射了多少真实的北欧。

“但他的第二个反应是,哈利用的是警察之间的说话口吻,每当警察处于危机状态就会用这种口气说话,不带额外情绪,没有添油加醋,只是中立且清晰地陈述事实,吧误会的概率降到最低,将生还的概率拉到最高。”——摘

《幽灵》读后感(4):正义终将回归

众所周知,北欧拥有得天独厚的自然资源,其中挪威境内有很多冰川和湖泊,冰河溶解的水量也极其丰富。可以想象在清澈的湖边、在茂密的森林旁隐居是一件多么幸福的事。除此以外,北欧还是作家、音乐人、艺术家云集的国度。当我们进入三伏天后,只要离开空调房必是大汗淋漓,浑身黏腻,哪里也不想去!既然躲不开这炎热的天气,不妨静下心来读一本来自清凉北欧的解暑书。

对,在挪威有这么一个人,集作家、歌手的身份于一身,被誉为文坛的贵公子,乐界的摇滚巨星,欧洲的畅销天王。他,就是尤·奈斯博,相信大部分人知道他都是通过《雪人》和《猎豹》的精彩故事,但我是在更早一点,从“精确度三部曲”开始接触他笔下的哈利·霍勒,一个不像好人的好人。可怖的刀疤、阴翳的眼神、肆无忌惮的言行,俨然不受人欢迎,却可以为了找出真相、维护正义和警察的荣誉,他可以付出一切代价。正是这种矛盾的个性,让哈利给读者留下了深刻印象,期待着他揭开黑暗世界的丑陋。

毫无疑问,相比早期作品里单薄的人物形象、故布疑阵的氛围,感无思想意义来说,经过时间的沉淀,尤·奈斯博的写作风格愈加娴熟,人物鲜活饱满,配合跌宕起伏的剧情,让读者欲罢不能的同时,主题得到了很好的升华。可唯一不变的是,哪怕中途穿插了其他地区,主场地依旧地位于奥斯陆,在尤·奈斯博的刻画下,作为首都的奥斯陆并没有想象中繁华,反而人烟稀少,充斥着冷冽、寂静的氛围,一种沧桑荒凉的感觉陡然而生,形成了强烈的对比。

这本《幽灵》便紧接《猎豹》的内容展开,意志消沉的哈利选择自我放逐,为平复伤痕累累的心已远离奥斯陆三年。他来到千里之外的香港,干着与警察毫不相干的工作,穿着打扮也与之前截然不同,似乎要完全切断与过去的联系。可一切又怎会如他所愿,尤其是奥斯陆还有羁绊他的人——萝凯和欧雷克,一个是曾经相爱相伴多年却不得不分开的爱人,一个是看着长大、情同父子的儿子。

哈利突然得知欧雷克因涉嫌杀人被警方逮捕的消息,且警方已掌握确凿的证据,但以其对欧雷克的了解,根本不相信单纯的欧雷克会是杀人凶手。于是他立马返回奥斯陆,并打算凭借自己的力量找出真凶,洗脱欧雷克的嫌疑。当哈利时隔三年回到奥斯陆,了解了案件的前因后果时,他才发现表面寂静的奥斯陆,实则暗藏汹涌,曾经熟悉的欧雷克也变得陌生起来……

一条地下毒品运输链正明目张胆的运作着,在幕后操纵的贩毒组织如幽灵般神秘,毫无线索可言,更别提与之相互勾结的警方和政府上层。哈利明白局面又回到了原点,难怪几乎所有人都不希望自己回来,然而自己注定要搅入这趟儿混水。在我看来,结局如何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维护正义的哈利又回来了,只要有他在,被磨灭的正义终将回归!

《幽灵》读后感(5):死因,名叫儿子的幽灵

相当于雪人、猎豹的平行连环杀人案,幽灵却更像是递进式的家庭肥皂剧。发现的尸体甚至不是精心策划,只是挡在路上顺手踢出局,别有什么想法。古斯图的两个家,欧雷克和哈利,一群人只是不经意地纠缠了一阵,像毛线球,理顺了后,剩下的只有真相揭开后的空虚。

我常常在想西方的弑父为何如此风靡。从俄狄浦斯到天行者,甚至包含西部世界的屠戮。往开了说,美国独立都算。父权统治如同无形桎梏,不破不立,不杀不成人一样。当然一些在扣动了扳机抱着倒在血泊中的仇人才幡然醒悟叫了一声爹,然后一把辛酸泪。

古斯图的人生回忆贯穿全书,却不停地叫着他回忆中缺失的父亲,不停地发问。对于一个不信造物主的人,这或许便是临终告解:不向全知全能的天父而向一无所知的生父。殊不知这无声的角色早已进入他的生活,伸手扶住了他的前臂。这长相雄雌通吃的少年每当破坏、引诱甚至播种后,都试图幻化出一个同样的父亲,用父亲的基因来正当化自己的乖张行为。用自己打造的幽灵去绑起自己的灵魂,寻求的是自我控制。但表面上地自我控制早已被海洛因和小提琴给取代。就跟欧雷克一样。

欧雷克的反叛也始于父亲的缺失。重金属音乐浸入骨髓之后,反叛也成为了主旋律。所以,与古斯图的关系中到底有多少是被控制,被洗脑的,又有多少是自我选择,自我放逐的?一见面,便被直戳心窝,听了强力广告,摸出五百克朗;想带着少女离开却吸上了小提琴昏睡终日。但就连在这两个场景又何尝不是自主选择。尾行买了冰块的古斯图,还要回了找钱;到了小提琴,又怎么能够抵抗住小提琴的诱惑。伊莲娜想要离开,那欧雷克真的想吗?学法律进入体制听着总像是顺从伊莲娜的愿望,架构的未来而做的摇尾乞怜而已。当面 前是小提琴,他只想,坠入死亡一样的光亮降临,如同新生,如同死亡。

哈利扮演了大半集的黄土高原老父亲,辛苦劳作,任凭沟壑爬上脸庞,挂上脖颈,风里来水里去。如虎胆龙威一样孤胆英雄救家庭。但作为一个前任酒鬼,身上却永远挂着空洞造成地迷茫,特别是当没有酒去填满的时候。加上酒吧一战万般皆武器的身手,总感觉是另一个波恩。哈利的父子关系总会需要抉择:与其父,是给不给他安乐死;与其子,则是送不送他自由。当信念与爱意冲突时,哈利这次倒是另辟蹊径,选择了赎罪。

重读原文,发现结局早已在迪拜以神父的身份与哈利深谈时预示:“他们把父母为孩子拼命叫作自我牺牲,但其实父母想保护的是自己的复制人,也就是说他们想保护的其实是自己,这根本不需要任何道德勇气,只需要基因式的自私就办得到。小时候我爸常读《圣经》给我们听,当时我心想,亚伯拉罕真是个懦夫,上帝要他牺牲儿子,他就照做了。长大以后我才了解,真正无私的父亲会愿意牺牲自己的孩子,只要这个行为能达成超越父子关系的更高目的,而这种情况是确实存在的。”这本书归根结底是一场两个父亲的较量,卡托,复制自己的基因不成,选择放手而没有真正放下,最终他的一生也不过只是结出一颗恨意的果实;哈利,始于保护,转为无私牺牲欧雷克,归于牺牲自己。有趣的是,两个父亲的三环都可以随时停止,两人却都选择了走到没有下一环的终点,殊途同归。可见人生啊,终究是没有高下,只有选择。

人总是能从他人身上看到自己的影子,父亲从父亲身上,父亲从儿子身上,别人从儿子身上。父的存在总是如幽灵一样缠在追寻自我地人类身上,就算没有,也会自建一个。可儿子何尝不是父亲的幽灵,当榨干青春时光精力金钱,成为了另一个人,父亲何在。基因的复制绑住的是儿子,钉死的却是父亲。或许每一个父亲都可以共用一句墓志铭:死因,名叫儿子的幽灵。

《幽灵》读后感(6):第一次读外国的悬疑侦破类作品,有趣!

第一次读外国作者的悬疑类作品,作者对于毒品犯罪和用毒者心态及精神世界的描写令人印象深刻,另外让我惊喜的是开篇以一个老鼠的视角去将故事的匣子打开,铺陈开来,很是有趣,成功地将我吸引,带入故事的情境中。个人觉得作者的写作手法和一些暗喻都是挺新鲜的,还是挺喜欢的,推荐大家读读!从书中知道在这本书之前是有连续性的前端故事线的,有机会去把前几本买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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