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记

劳伦斯查特莱夫人的情人读后感6篇

《查特莱夫人的情人》读后感(1):蚍蜉的生活方式

我一直对爱情故事有抵触情绪。觉得不过就那么点事,说一遍就差不多了,再怎么花样翻新也就是那点陈年旧事。除开这个不说,能让我坚持看完的书不多,能看两遍的书更少。我天生是个怀疑主义者,看书想的事比书上的字多,想来想去发现在这书里怎么也找不到我看它的初衷,慢慢的书就看不下去了。所以我并不算个好读书人。但Lady Chatterley’s Lover我是看了两遍的,相隔一年,同样的冬天,在同一座屋子里,连窗外的阳光都依稀仿佛。

说的就是一个放着高头白马万辆金的好日子不过,为了一个情人执意追求身败名裂的女人的故事。这样的女人,放在中国的旧社会,是要绑到火柱上烧了的。但Lawrence就伟大在这里。读完他的叙述,没有人会轻视这个女人。甚至没有人敢去同情。我放下书,想起Constance,我心里只有尊重。

这是一本关于人性的书。社会说到底不过是人的游戏,人性永远比游戏规则伟大。

Mellors是她丈夫的护林人。地位卑微的仆从,除了尊严与爱情中的温柔一无所有。你可以说Constance是投奔他的感官愉悦而去。劳伦斯的确将感官愉悦与爱混同,但他的论述是,没有爱,就没有这种至上的感官愉悦,没有激情,连感情也没有,人就不配活在这世界上。没有这种与感官愉悦相连的爱,像Clifford的柏拉图生活,在文人的小圈子里煮酒品茗宏辞论道,一字一句都脱不开贵族文人那点自私与自恋,却没有一颗人应当有的爱欲之心,是足可鄙夷的。爱是工业社会所不能制造的。在劳伦斯看来,工业社会的煤与电制造的,是像英格兰矿工那样在水泥、钢铁、粘土中麻木存活的生物,或是冷血冷心自我无限大的贵族,矿工有半个精神,贵族有半个心灵,这样的人再美再善,也不过是这一半里的美与善。

Lawrence没有用Humanity这个词。因为它多少带有道德说教的意味,如今也多被滥用。他用的是Humanness。对于她与她伟大的情人以外的一切人,都是reduced less than humanness、

其实他是对的。在19世纪中后期一个被工业化的浓烟裹挟而去的英格兰,只有他们两个是完整的人。我几乎要用intact这个词了。如果你观察Mellors,他的位置很特别,作为仆从,他不属于Clifford这样从世袭贵族顺势而动变为资产阶级的统治者,但仿佛也不属于只拥有一半精神的被统治者,他在两者中间的夹层里却不尴尬,甚至在很多地方,他都独立于两者之上,用一种俯视的姿态看这个世界。但其实这也很容易理解,他拒绝加入工业化,用有限的所有打理自己为数不多的欲望,因此他也不属于这工业化衍生出的两种人中的任何一种。就在平静的叙述里,Lawrence其实也在说,工业化能催生出的不过也只是一半一半的畸形的人类。

而Constance所追求的仅仅是感官愉悦与满足吗?Michaelis已经能给她了。但她要的不仅仅是这些。她要的是一个和她一样的完全的人,一个有爱欲有感情有精神的完整的人,一个能抚平她对前工业化的英格兰的乡愁之情的人,一个和她一样的前工业化人种,一个没有被机器异化的人,一个人,一个能被称作人的人。但这时的英格兰,已经人迹罕至。

她发现护林人,如同飞蛾发现了火。

这个护林人没有金钱,没有地位。他只有他作为人的本身。而Constance想要的只是人。为了躲避这个工业化着的英格兰的冷漠与丑陋,Constance选择把头埋到沙土里,当她发现这样仍然于事无补,她选择把头埋到一个男人的怀里。

而护林人只要她身上关于女性本身的所有美。I love the female in thee、 就这样一句话打动了Constance。多少人的爱情不过一张壳啊。人多仰慕她的才学,一直仰慕到忘记她也是一个女人。

其实这是一个悲壮的故事。工业化不过一场声势浩大的灾难,我们身处废墟之中。我们无可逃避,正如蚍蜉撼不动大树。工业的同义词是现代,现代的反义词是原始,Constance和她的情人在工业化蓬勃上升的时期,用最原始的爱欲证明工业所不能带来的完整的人性,就像一双悲壮撼树的蚍蜉。而绝大多数人,如我,即使看到这世界的灾难,仍然选择顺时应势,做一只借着大树筑巢的鸟,有时候,还会感谢一下大树底下好乘凉。

有时候,巢里安逸的鸟也会暗地里羡慕树下卑微的蚍蜉。因为每一个人在年轻的时候,都曾想过要做一只蚍蜉。

《查特莱夫人的情人》读后感(2):自然之美

昨天晚上读完了《查特来夫人的情人》。

通篇读下来,我感受到的,是美的崇拜。首先给我留下印象的,是D、H、Lawrence的语言,尤其是大段的描写。语言的风格是和作品的主旨一致的——那种充满柔情的生命力。对于自然景物,Lawrence总是一种充满爱怜的笔调,百般耐心地去描绘,细细描摹山上一草一木的神韵,甚至于记下视野中每一种花草的名字。草木的意象也都是静静的,温柔的,外表上没有狂放狰狞的成分,然而温柔的外表下掩藏的却是积极的生命意志。这点和女主人公康妮很为相似——陪伴着一个无能无聊的丈夫,她看似非常柔弱乖巧,但事实上她从未放弃过对爱情和性的追求,从米凯利斯到梅勒斯。

但是对于所谓“文明”的产物,Lawrence却毫不留情面。隆隆的煤矿的氛围,是和煤灰的颜色相一致的——灰蒙蒙而死气沉沉,一切都被蒙上了阴郁的色彩。工业化在作者看来,并非进步和解放,相反,,是躁动不安,是窒息,是反人性的,是表面高尚,实质空虚的。和这种景色相对应的人是克利福德男爵。一个丧失了自然天性的人,转而追求虚幻的精神——他的写作,他的煤矿,他的政治思想,很大程度上来说,和他的残疾是有关系的。这些虚幻的精神是对他身体残疾一种可悲的弥补。他想让拉格比有一个小男爵,但是他并不在乎那个不是自己的孩子。只要有一个孩子就好,因为在他看来,性只是生育的手段,而孩子不过是他虚幻梦想的一个手段而已。书中还写到一段克利福德和康妮去山上散步,克利福德带有马达的轮椅不能爬上一个坡,但是他却坚持不让康妮和梅勒斯帮他推,非要用马达带动不可。当歇斯底里的尝试彻底宣告失败以后,他不得不接受康妮和梅勒斯的帮助,然而完事以后却对待梅勒斯冷淡。这个情节是对克利福德空虚心灵的最好写照,也是他绝望的一次大爆发——而这是由他的残疾引起的。

性,是小说的另一个主题。也正是书中“露骨”的大段性描写让这本小说颇具争议,曾一度遭禁长达30年。但是也正是Lawrence对性的描写和看法,使这部小说不朽。并非含有性的成分就可称为“淫书”,也并非因为性描写篇幅长而露骨便可定义为淫书。用Lawrence自己的观点来看,只有带着龌龊的心去审视性,性才会变得龌龊。而“淫书”正是把性置于这样一种地位上——完全等同于放荡的快感。而Lawrence笔下的性是如此健康而崇高,让你不得不认为康妮和梅勒斯的性关系是如此的正义而美丽。

从男女主人公幽会的经历中,可以明显看到康妮的变化。开始的时候,康妮是被动的——她只是躺着不动,由着梅勒斯尽情的释放,甚至有置身事外的感受,觉得梅勒斯的动作是可笑的。直到有一次,做爱过后,梅勒斯对她表示不满,因为她没有配合。她终于泪水夺眶而出,说她想爱他,可是却没法爱他。这是因为康妮被一种虚幻的道德所束缚着,使她无法释放出自己的情感和能量。在最终突破了这层障碍之后,她终于得以尽情地由着自己的感官驰骋,享受疯狂而柔情,真实而虚幻的快感了。他们在一次又一次的性生活之后,渐渐由肉体向精神升华,产生了真挚的爱情。这是作者想要表达的——男女之间的性是一种交流,就像交谈一般,交流地多了,渐渐产生感情也是很崇高的事情,当我读到最后一章,梅勒斯给康妮的一封长信,他们期待着尽快重逢,而在那之前,他们会彼此守着贞节。心里为他们升起一阵真诚的感动和淡淡的悲悯来。

Lawrence的性至上论,如果单独地来看,是荒诞的。但是我们不妨把它作这样的理解——性是人类自然性的表现之一,对健康崇高的性的推崇,意味着对本真的自然的推崇。在小说里Lawrence毫不留情地批判所谓的精神和艺术。我们不妨理解为,他所批判的是英国绅士们标榜的精神和艺术。对自然性的严重打压,而推崇虚伪的精神,是对人性的严重摧残,而Lawrence要复兴的,正是这种自然的人性。而性,是自然天性的一个方面,也是对抗虚伪精神意志的一种方式。

最后如果用一句话来概括我对《查特来夫人的情人》的印象,也许我会选择孔子形容《诗经》的一句话:乐而不淫,哀而不伤。

自己的博客上转过来的。

《查特莱夫人的情人》读后感(3):读《查特莱夫人的情人》后感

我实在不明白人民文学出版社非要在封面上加上一句“本书曾在英国和美国遭禁三十余年”,虽是一说明事实的陈述句,但背后总有深意,旁敲侧击,我就不信是他们说者无意,我听着有心。然后,封底上一句“引起轩然大波的是书中一些露骨的性爱描写……”,并注明选自一本名叫《20世纪欧美文学史》的弱智教材。

书中做爱的段落所占的比例并不大,大概和好莱坞大片里床戏所点缀的时间差不多。而且描写主要停留于精神层面,抽象而充满了比喻和象征。要我来写一本 “露骨的”、“引起轩然大波”的书,不敢说前无古人出类拔萃,但和David Herbert Lawrence比起来,更能让男人勃起女人湿润。

我更同意译者赵苏苏和一些百科全书对此书介绍中的观点——‘The publication of the book caused a scandal due to its explicit sex scenes, including previously banned four-letter words, and perhaps particularly because the lovers were a working-class male and an aristocratic female、’

就现代的观点来看,作者的语言很平常,并且Lawrence本人肯定不会想到当今的作者已经脱到怎么样的赤裸程度。当然,不能用现在的观念来要求和评价过去的人们。除了语言上的性感,更重要的是查特莱夫人的情人非与她同一阶层。好似如今富家少奶奶红杏出墙,出了墙还不算,情人是给自家别墅后院打扫卫生的男保姆。难怪身处Lawrence那一时代的社会舆论要像她老公一样想不开,想想就郁闷,暗暗吐苦水“姘头找谁不行,多丢人。”就连一项讨厌自己这个有钱女婿的老丈人和她亲密无间有新式头脑的姐姐都无法接受,其他人就更不在话下。有些上述了解,认为关注销量的出版社和《20世纪欧美文学史》是弱智也就再自然不过了。其实他们弱智也就罢了,主要是造成的影响不好,有读者评论说“我的的确确是把这本书当一禁书看的; 所以看完之后相当相当的失望…… 古不比金瓶,今不及宝贝;上不如尤利西斯,下不耻于性奴隶空姐…… ” ,难怪,你把它当黄书看当兴奋剂吃,当然要嗜睡。

关于翻译,是技术上的问题,可以说赵苏苏的译文是值得肯定的,空口无凭,读书时我会时不时就一些特别的句子查找原文,看译者如何处理。比如清晨梅勒斯(Mellors)为查特莱男爵克利福德(Clifford)推完轮椅后互相道“Good Morning”,没有比把它们翻译成“再见”更适合的了,因为语境里就是道别的意思。若读原文便能感受出其特别之处,因为汉民族的语言和生活里没有这样的习惯。

翻译中还有一个非常棘手的问题,查特莱夫人的情人猎园看守人梅勒斯(Mellors)常常说英格兰中部地区的德比方言土话,要在文中译文中体现出来比较困难。实战中,译者用了“俺”来表示方言中的“我”,还有诸如“俺娘”之类,情人嘛,是主角,抬头不见低头见,搞得我老觉得在看一个山东人说话。不过要用中文体现出正式英语和德比土话之间的区别确实不容易,赵苏苏在译后记中特别指出翻译中所遇到的困难,以及采用勉强折衷办法的无奈,态度很谦虚,所以读者也应该原谅她所二次塑造的山东大汉。看人挑担不吃力,不劳动怎么有资格评论别人,所以我也想怎么办才好。或许可以把书中所谓的正式英语翻译得书面化些贵族些,而康妮(Connie)情人的方言口语化些老百姓些。如此可能更柔和,不突兀。

回到故事本身,克利福德(Clifford)也是悲剧性的人物,造成不幸的不是战争留下的伤痕,而是夺取了他原本正常的下半身,即使他继承了爵位,即使他拥有了巨大的财富,即使查特莱夫人目前还依旧是他的夫人。无法生育,没有性生活,心理一定会产生问题,他想用纯粹精神生活来代替,可康妮 (Connie)不要这种没有实实在在生活乐趣看似高贵上层的精神生活,无论是贵族还是帝王,都有人的动物本能。查特莱男爵和查特莱夫人身体上没有肌肤之亲,他们的心当然隔得更远。

任何一个身处他位置的人,都会预感到妻子的离开,早晚之事,并恐惧。他不想用物质和手段留住她,甚至自欺欺人的让她去找情人并为他生个孩子好继承家族,并且过分自信只要不让他知道就能眼不见为净。当康妮(Connie)毅然离去的时候,他的贵族地位再也无法掩饰和制服内心因失去性爱和妻子抛弃他而产生的本能痛苦和对其自尊心的巨大一击。所以他只能近乎病态地像个孩子在日夜照顾他的女管家怀里哭泣,并从她身上找回一些因失去性能力而失去的对女人的占有和控制欲,毕竟博尔顿太太(Bolten)会顺从他一切,让他的双手在她身体上发泄。

婚姻的另一方,她有她追求幸福和自由的权利,她应该从他们间死气沉沉的生活中彻底离开。虽然有社会有舆论的压力。书中让我记忆犹新的是,他们并不把她当作一个女人来对待,只是把她当成一个“人”而已,完全不顾一个女人的需要和内心感受。当克理福德(Clifford)要他去和别人生个孩子的时候,只是把她当成了传宗接代生孩子的机器。

我自己越发觉得对待女人要宽容一定,虽然她们常常脑子不好让人光火,虽然她们有很多特质在男人看来是不可理喻的。我自己越发觉得在变成一个女权主义者,对于女性的关爱和尊重不断占据我的价值观。在如今社会中,女性毕竟是相对弱势的性别群体。她们要生育子女,生命的重要责任迫使她们放弃很多机会;她们的青春比起男性来更加珍贵,年轻毕竟在外表上会有很多优势,这是社会审美观念所赋予的。当然现在有愈来愈多的独立女性,她们在事业上追求和男人一样的成功,不过她们会付出更多,更艰辛。所以,一个女人能找到一个真正爱她对她好的男人,能在她为他生孩子而放弃事业机会做出巨大牺牲的时候给予她无尽关怀和关爱的男人,才是一个女人最大的幸福之所在。

有很多经历风雨的女人说,当年有个男人追他对她可关心了,这么当时就傻了,选了已经离婚的那个男人做老公。其实到头来,帅不帅,有没有钱这些虚荣表明都不能经历时间的考验,对她好才是最重要的。

女人需要的是她的小家庭,她能为之付出一切的。可以在这之前,女人必须经济独立,经济独立才能情感独立。现在绑住大款的那些年轻美貌的现实的姑娘们,她们总有岁月斑驳的一天,到那时如果没有什么可以用来代替年轻漂亮成为最大优点的东西,等待的评价就是一无是处,就是被抛弃的命运。

作者的故事并没有交代她们出走之后的生活,我在想,作者给与了康妮(Connie)追求自由跨越阶级的爱情,但他们在一起之后能不能依然保持平和的心态,能不能顶住社会世俗舆论的压力,能不能在平凡的日常生活中平平安安走完爱情的旅程?为什么世俗反对?就因为家庭成长背景差太多的话,观念习惯好恶自然会有诸多不同,长期的相处便是问题。可能作者考虑到了这样的现实,所以梅勒斯(Mellors)虽然说的是乡下土话,可毕竟他会说一口漂亮的标准英语,只是他不愿意说,他曾经还是一个中层的军官,或者说,他和康妮还是有一些阶级上的融合。如果让一个宫廷长大的公主,爱上一个社会最下层的乞食者,我想,爱上容易,因为新鲜好奇,相处却不易,因为文化背景相差太大。这就是现实,所以作者务实,浪漫的读者也要认识到,那些上天下地的爱情诗篇只有脱离社会基础的言情小说和浪费时间的浪漫连续剧里才会有。

2007、4、14-2007、4、30 完成。

《查特莱夫人的情人》读后感(4):什么是爱情?一个身体,两个灵魂。

想起一句话——

什么是友情?两个身体,一个灵魂。

什么是爱情?一个身体,两个灵魂。

这样看来,我觉得,康妮和查泰来之间更多的恐怕是友情。

在没有遇到梅乐士之前,康妮并没有觉得夫妻生活中没有性是多么大不了的事儿。她照顾查泰来的生活起居,夜晚则为彼此读书。

友情不就是这样?两个身体,一个灵魂。

只是后来,康妮无意中撞见梅乐士在院子里冲洗身体,看到他苍白的瘦削的身体。引发了自己内心对性的欲望。

所以,爱情不过是一个身体,两个灵魂。

劳伦斯在这部小说中对性的描写非常别致,语言细腻入微。

当然也借梅乐士之口吐槽了很多关于性的观念。

我没有仔细去研究过小说的写作背景以及劳伦斯的生平。

但是读到这部小说,开头的一段让我非常惊艳——

我们根本就生活在一个悲剧的时代,因此我们不愿惊惶自扰、大灾难已经来临,我们处于废墟之中,我们开始建立一些新的小小的栖息地,怀抱一些新的微小的希望、这是一种颇为艰难的工作、现在没有一条通向未来的康庄大道,但我们却迂回前进,或攀援障碍而过、不管天翻地覆,我们都得生活、

《查特莱夫人的情人》读后感(5):你说这本书我要只读半部该多好

我读这本书的经历颇曲折。

首先是先看了2006年的同名电影,风景美、衣服也漂亮,女主和男主对话很少,情绪全靠镜头累积。

接着很无耻地下了饶述一版本的电子书,可惜所有的电子书版本都充满了错别字,一开始还能靠想象力进行自动纠错,坚持到一半就不行了,于是机缘巧合地反复看了这本书的前半部分。但恰恰就这一半,让人抓耳挠腮地觉得文字感挺美妙,可惜当当卓越都没有饶述一的译本,跑去淘宝订了一本实体书还是很多错别字,又看了一半弃。最后订了一本香港出版的竖排繁体版本,笃定这绝对不可能是盗版,这才终于看完了这本书。

我在等待卖家发货的过程里,非常开心地写着这本书前半部分的读后感,等着拿到全本之后补完。

但很遗憾地是,等我读完全本之后,前后部分的感受差距之大,让我几乎想弃掉这篇感想。

思考了半天,我决定把本书前一半和后一半的感想都收录在下面,因为这的确是一次颇为奇特的阅读经历。

===========只读了前一半时的读后感=================

(一)、劳伦斯同志,你暴露了。

年少时,估计很多人会和我一样,怀着不纯洁的心思翻开这本书,然后立马就被开头打懵了:

“我们所处的,根本是一个悲剧的时代,可是我们不愿惊慌自扰。大灾难已经来临,我们处于废墟之中,我们开始建立一些新的小小的栖息地,怀抱一些新的小小的希望。这原是艰难的工作,现在没有一条通向未来的康庄大道;但是我们却在迂回地前进,或攀缘障碍而过。不管天翻地覆,我们都得生活。”

这种感受,就等于你激动的下了一个AV,一打开却是苍老师在对你念:众生皆苦。

看到一半的时候,我想这哪里是一本黄色小说,这分明是一首落幕的挽歌。

劳伦斯这本书写于1928年,随即被禁,一年后,前所未有的经济大危机席卷西方文明,两年后,劳伦斯去世,接着整个世界一步步走入第二次大战的战火。

而书里面,让劳伦斯又迷惑又害怕又同情的“波尔雪维克主义”(布尔什维克主义)思潮一直要到90年代才慢慢退去。

幸运的是,劳伦斯本人看不到这些,他感知到了洪水的来袭,却倒在了文明冲毁之前。

非常有趣的是,我是先看的法国版同名电影再来看的原著。这部电影本身有一个完整的思路,歌颂生命活力和原始吸引力,查泰来夫人选得很符合原著,既有点村气又有点清新气,而男主守林人梅乐士则是高大威猛肌肉虬结面带凶相,由此电影中的sex段落就有了“缸瓦碰瓷器”的性感张力,荷尔蒙的吸引力溅湿了一屏幕。

我以为原著也是这样。但刚看了一章,就觉得哪里隐约不对。

尽管上世纪三十年代正是女权运动兴起的火热时期,但一个男作家在一本一直被定义为“描写情欲”的小说里写下这样的话,真是颇为独特——

“她们在当地学生中间毫无拘束地生活,同男人们争论哲学、社会学和艺术问题,在这方面她们和男人一样优秀,而因为她们是女子,则显得比男人还强。她们与强壮的男生结伴,背着吉他到森林中去远足,唱起人称“候鸟”的徒步旅行者之歌,她们感到了自由。自由!那是个多么伟大的字眼儿。在旷野里,在晨曦中的林地间,和那些身强力壮、歌喉动听的男孩子们在一起,为所欲为,畅所欲言。最重要的是能畅所欲言,能充满激情地交谈。而爱情不过是无足轻重的伴奏曲。

她们就这样将自己当作礼物赠与了和自己争论最透彻、最亲密无间的青年。那些争论和讨论是最举足轻重的事,而做爱之类不过是某种向原始的回归,有点扫兴。事后反倒对那男孩子不那么爱了,还有点厌恶,似乎是他侵犯了自己的隐私和内在的自由。因为,一个女孩子的全部尊严和生命意义在于获得一种绝对完美、全然高贵的自由。一个女子的生命还能意味着别的什么呢?其意义就在于摆脱那种古已有之的肮脏的交媾和支配—服从的关系。

无论人们怎样对此动情,性这东西终归是古已有之的肮脏的交媾和支配—服从的关系。歌颂它的诗人多是男性。女人一直明白有什么东西比这更美好,更高尚。而现今她们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明白这个道理。一个女人最美丽纯洁的自由绝对比任何性爱更美好。唯一遗憾的是在这个问题的认识上男人比女人落后许多,他们在性事上固执如犬。”

读完这段,我愣了一分钟之后,一种隐隐的预感从脑沟回里猛得抬头。当我看到原著中梅乐士的出场,一个金发的中等身材略瘦弱的退役军官。这种预感瞬间坐实——

这绝对不是一个直男能写出的东西!

直人去理解一个关于性与生命力的故事,极有可能就是像那部法国同名电影一样,女主清新自然娇嫩一点,男主威猛刚健一点,这并无不对,生命之间因差异而产生的吸引力是不可遏制和极端猛烈的,自有其美感。而唯有小基佬能在“性与生命力”这样的主题下,让男主不那么五大三粗充满原始阳具崇拜感,而把原始情欲收纳到一个分崩离析时代里的林中小屋,显出寂寥温情和soulmate感来。

况且,要一个直男落笔去写“一个女人最美丽纯洁的自由绝对比任何性爱更美好。唯一遗憾的是在这个问题的认识上男人比女人落后许多,他们在性事上固执如犬。“大概就跟让他们切小JJ一样困难。

所以,八卦可证,我的预感从不出错。

世界上有些东西是无法掩饰的,贫穷、恋爱,咳嗽和基佬的文笔。

DH劳伦斯同志在《虹》的扉页中坦诚说第一次世界大战带来的灾难需要男人之间建立强有力的维系,不然的话“新生命”在“未出生前就会夭折”。异性恋婚姻承受着太多的社会规范,使性爱失去了生命的原动力,沦为程序化的举动,而同性之爱正是释放个性、解放灵魂的出路。

可惜的是,劳伦斯同志没有活到这个“烧死这些异性恋”的好时代,没有看到大英帝国是怎么通过同性婚姻法的,不然他何至于一边娶着老婆一边和农夫滚草垛。

幸运的是,劳伦斯同志没有活到这个“烧死这些异性恋”的坏时代,不然他很有可能因为大英帝国通过同性婚姻法,痛感同性恋爱也被婚姻制度束缚了而选择更惊悚的道路。

这可不是开玩笑,劳伦斯同志因为当初英国上层知识界都在搞基而略感不满,认为这事儿俗了,怎么能把异性恋那种流俗风气带到同性恋中来呢,可恶。

更令人肃然起敬的是劳伦斯同志是一个基督徒,只是他觉得教义走到今天已经过于呆板固化,应该从原始的文明和人性本质中找回活力。

劳伦斯同志是这么说的: “我最崇拜的宗教是血肉,它比智慧更具启迪。我们的心智会出错,但我们血肉的所感、所信与表达永远是真实的。”

嗯,上帝在每个人的心里,天堂在每个人的身体里。

每当我看到劳伦斯兄弟的这些宗教言论时,还是能够感受到主所创造的这个世界,确实缤纷多彩妙趣横生。

(二)、爱的教育

美国摇滚乐队BONJOVI唱过一首歌叫做《In These Arms》,歌词是这么说的:

I would do anything

I"d beg, I"d steal, I"d die

To have you in these arms tonight

Baby I want you like the roses Want the rain

You know I need you

Like a poet needs the pain

I would give anything

My blood my love my life

If you were in these arms tonight

【我什么都愿意做啊,我下跪我盗窃我死去只为了你今夜能在我怀抱里,我这么想要你,就像玫瑰需要一场雨,你知道我需要你就像诗人需要痛苦,我能付出一切我的血我的爱我的生命,如果你今夜在我怀抱里】

提炼中心思想就是【我现在好想睡你】。

美国人民就是太直接坦率。换成我天朝人民的表述就显得内敛沉静且意淫空间大了,比如“杏花疏影里里,吹笛到天明”,比如“落花人独立,微雨燕双飞”,比如“独立小桥风满袖”,你看,文化底蕴决定表达方式。

在这本《查泰来夫人的情人》里,也有对于【我现在好想睡你】比较文艺一点的表达。我们的男主守林人梅乐士在和女主角“雨战”之后的晚上:

“他想着那妇人。现在他愿意放弃所有他的一切或他会有的一切,去换取这个妇人,把她抱在怀里,两个人暖暖地拥在一张毡子里酣睡。一切未来的希望和一切过去的获得,他都愿意放弃了去换取她,和她拥在一张毡子里酣睡,只管酣睡。他觉得把这个妇人拥在拥在他臂里睡觉,是他唯一需要的。

慢慢地,慢慢地,那大厦好象磁石似地吸引他。他需要去亲近她,那并不是为了情欲,不,那是为了那残酷的缺憾的孤独的感觉,这种感觉是需要一个静寂的妇人抱在他的两臂里,才能使它消逝的,也许他能找到她罢,也许他甚至可以唤她出来,或者寻个方法到她那里去罢。因为这种需要是不可拒抗的。

缓慢地,静默的,他攀登那小山坡向着大厦走去,他走到了山摄,绕过那结大树,踏上了绕着大厦门前那块菱形的草地,而直达门口的那条大路。门前那大草坪上矗立着的两株大山毛梯树,在夜色中阴暗地浮出,他都看得清楚了。

这便是那大厦,低低的,长长的,暖味的,楼下点着一盏灯,那是克利福男爵的卧室,但是那牵着柔丝的极端残酷地引诱着他的妇人,竟在那一间房子呢?他可不知道。

他再前进了几步,手里拿着枪,在那大路上呆站着,注视着那大屋,也许他现在还可以用个什么方法找到她,面到她那儿去罢,这屋并不是难进的;他又有夜盗一样的聪明,为什么不到那儿去呢?他呆呆地站着,等着。这时,曙光在他的背后微微的破露了。”

换成我们文雅的中文,这段十四个字足矣“如此星辰如此夜,为谁风露立中宵”。

最初看书的时候,这段让我看呆了五分钟。

好的电影能让你瞬间对应文字感,而好的文字也能瞬间让你出现电影感。劳伦斯用了一个长长的镜头,跟着男主,带着一条狗,穿越过树林、山坡和夜幕,一直到查泰来夫人的窗台下,然后开始长长的凝望。

“凝望”是无数爱情故事的重头戏,在天朝的诗词里,文人们女人们也是这么拍遍了阑干,望过了孤帆桃花柳枝明月江水春草夏雨秋叶冬雪乃至天涯。

《纯真年代》里,纽兰望着艾伦矗立在海边的背景,想着如果白色的帆船经过灯塔之前她转身,我就上前。

《了不起的盖茨比》里,盖茨比每一夜都站在豪宅的水岸边,看着对岸黛西家的灯火。

《霍乱时期的爱情》里,阿里萨追着费尔米娜的脚步,看着她摇曳身姿走过热闹的市集。

此时此刻,关于本书黄或不黄的问题,都已成为烟云。

劳伦斯同志的性描写在【以拉灯为己任的名著圈】那的确是有够直接,但在资源满天飞的今天,真的不算什么,随便找个JJ或者起点的种马文即可完爆之。

所以,今天,如果找一个给小朋友们看劳伦斯同志文字的意义,与其说是接受“性教育”,不如说接受“爱的教育”。

梅艳芳有首歌就叫做《爱的教育》,作为一个同样骚包敏感的同志,黄伟文是这么发问的—

人类每天谈情

谁又夠胆发誓保证

我懂得,爱恋真正风景

双手拥抱过

嘴巴亲吻过

但你敢不敢说热爱过

想不起如何

讲不出为何

就算设法证实

曾是刻骨铭心的爱过

总觉欠些什么

教我发现得到过

教我说服我心魔

这个问题提炼中心思想就是:你能否说服自己“我得到过真爱”?

有什么东西能证明“曾经刻骨铭心的爱过”?如果这种东西不仅是拥抱和亲吻就能证明,那什么才算证据?

有一部特别老的美国电影叫做《美人鱼》,那时候汤姆汉克斯才28岁,在喜剧片里演着愣头青一样的憨厚男主,因为自己的爱人是美人鱼而感到困惑,他问自己的哥哥为什么这个城市里,每天都那么多人坠入爱河找到真爱,自己的哥哥也能拥有很多段恋爱,但是自己却连爱人都不是“人类”。

这个时候作为配角的哥哥开口训斥他说,是的,这个城市每天都有很多人坠入爱河,我也经常和人谈恋爱,但是你要知道这几天你所经历的那种爱情,根本就是很稀有的,很少有人拥有过,我也从来没有拥有过。

所以true love什么的,真是一种珍稀资源。

世界上有两种人是极端幸运的,一种是年轻时就知道自己要干什么的人,一种是年老时确定自己得到过真爱的人。

=============这是不幸看了后半部的分割线==============

光看原著前半部,我还会腹诽那部法国电影把男主太粗俗化了,原著里的男主还是接受过教育有一定思想的,看了原著后半部,我觉得我错怪了电影,电影把男主非常讨人厌的那部分去掉了真是极好的。

什么事情能毁掉一个一开始还不错的男主?

唠叨。

什么事情能完全逆转一个遗世独立的男主?

怨气。

什么事情能让一个男主特别讨人厌?

唠叨加怨气。

什么事情能让一个男主成为讨人厌的平方?

唠叨加怨气加所谓遗世独立。

男主在后半部大部分的时间,一半在搞女主,一半在各种对自己以前的女人们对自己的妻子和家庭对社会对世界对女主的亲人各种抱怨不满。

每次我都提醒自己,看文学艺术作品不能带着天涯八卦的眼光,不能带着道德批判和抓小三打婊子踩渣男的社会主义新风尚态度来看文艺作品。所以,我对女主背着老公和男主偷情没有不适。当然,在原著里,查泰来夫人去偷男人这事儿,她老公她姐姐她老爹都是非常赞成的态度,她老公甚至非常乐意喜当爹,问题在于夫人她偷的人在她老公她姐姐她老爹看来,不太高级,这才是问题。看完后半部,我觉得我非常同意她老公她姐姐她老爹的看法。

男主年轻时作为一个文艺男青年和一个文艺女青年爱得灵魂激荡每天都在看星星看月亮从诗词歌赋谈到人生理想,但是人家不让他搞于是分手,他又谈了一个还是不让他搞,于是再分手。憋得有点内伤的男主终于遇到了一个如饥似渴虽然没啥文化但是乐意让他搞的女人,于是干柴烈火地在一起,还结了婚生了女儿,但是他又逐渐嫌弃人家没文化没交流,而且在搞的时候只顾自己不顾他,于是闹翻分居,女儿直接扔给自己妈妈,最后遇到了我们既有文化又能让他搞得很开心的女主,终于Happy Ending。

在后半部书里,男主一直在咒骂这个没有温情的社会,咒骂女主的老公,咒骂自己的老婆,咒骂自己的前女友们,一会儿觉得这个女人恶心,一会儿觉得那个贱人该死,一会儿想杀死这个,一会儿想弄死那个,用词既恶毒又小气,脑内了一下如果有这么一男的在我面前骂这么久的社会人生前女友,就算他长得像《云中漫步》的基努里维斯和《壮志凌云》的汤姆克鲁斯合体,我也得喊shut up!

在后半部书里,劳伦斯就像在自己不断打自己脸一样。前半部分还在倡导女人要在搞的过程里掌握主动掌握感觉,后半部分就让男主恶毒咒骂自己妻子在搞的过程中太掌握主动太重视自己感觉。前半部分还在倡导女人要摆脱支配-服从的关系,后半部分就让女主在男主面前变得各种星星眼。前半部分还像个女性主义者,后半部分就彻底雄性主义了。瞬间从妇女之友变成了阳具崇拜者。在这一点上,基佬和直男真是高度一致——对于“活儿好”这件事情有无限执念。

在后半部书里,男主表现出了一种我极端不待见的所谓自尊心。一个非常现实的问题,女主比他有钱有地位。伟大的查泰来夫人,父亲是皇家学会成员,妈妈是费边社成员(二十世纪初英国的一个工人社会主义派别),从小周游欧洲接受教育,最可心的一点是,她有自己的信托基金,也就是说结不结婚离不离婚她都能过得挺滋润。对比起来,男主就显得略寒酸了。于情于理,女主的家人对男主略有疑虑也非常正常,可惜,女主姐姐略表示不满,男主就马上愤怒起来,对女主的姐姐横眉冷对冷嘲热讽喊打喊杀,而女主这个没良心的,就完全倾向到男人这边,觉得自己的姐姐对自己的爱人不够友好,自己的姐姐被社会搞得缺乏温情。

这一瞬间,我的天涯八卦价值观全部给刺回来了:妈的,女儿悲啊,戳了JB忘了家啊。

男女主表现出的“这个世界上一切都是不重要的缺乏温情的唯有你我才是最温柔真挚的”这种态度,倒没有什么好说的,毕竟很多爱情故事里的人也这么觉得。

但是,男主一边用恶毒语言骂着自己的前女友们用冷嘲热讽迎接女主的姐姐甚至对自己的亲生女儿不闻不顾,一边大谈温情和真爱,实在让人有点遭不住。

本来,这种“我对全世界都不好只对你好”的世界观,很难写的不矫情不作不逼,这种天赋,拉美人民最高,没有文化负担,自私得坦坦荡荡,而英国人民在这一点天赋上还要远远排在西班牙葡萄牙意大利俄罗斯美国法国等等人民之后。

我的观点是这样,如果一个人真心【不在乎】【瞧不起】除了真爱之外的东西,真心【遗世独立】,那他表现出来的态度就是提都不会提,记都不会记。如果他表现得【不在乎】【瞧不起】【遗世独立】,但是却在反复逼逼逼这些事儿,那丫不是不在乎,而是【太在乎又得不到所以故意表现出这种老子不CARE的态度】。

法国人民梅里美写《嘉尔曼》,男主为了女主杀人放火当强盗,最后杀死女主,没有逼过一句。

哥伦比亚人民马尔克斯写《霍乱时期的爱情》,男主为了女主站在坟地里拉小提琴被警察抓,乘船下海去捞传说中的宝藏,追着女主的旅程写信,等女主到快八十岁在一起,没有逼过一句。

美国人民埃里奇西格尔写《爱情故事》,男主为了女主和家庭决裂,女主为了男主放弃事业,但人家临死都不拿这些事儿来逼一句。

值得一提的是,后面两位男主,不管有钱没钱,在面对女主家庭时,都显得颇有分寸和礼貌。不会像劳伦斯的这位男主一样面对女主家人有种【你凭什么说我你知道我有多努力我们性生活有多和谐吗你行你上啊?】的态度。

所以,当女主最后对父亲说男主是个true man的时候,我只觉得嫪毐同志在我朝历史上的地位被低估了。

读完这本书之后,我斗胆揣测了一下劳伦斯作为一个基佬塑造出这样一个男主的心理。

首先凡是知识分子基,对于男人的口味都挺“绝望的主妇”——英俊的水管工性幻想。劳伦斯一个,福斯特一个,惠特曼一个,对于身强体壮的劳动人民充满偏好,什么码头工人啊,农民啊,守林人啊,士兵啊。所谓文青爱文盲。劳伦斯就对惠特曼笔下阳刚气十足的同性感情描写非常倾慕,号称:

那是男子对男子的绝对忠诚、一种对同志之爱的真正解释、一种全新的生活方式。我相信这就是惠特曼称之为的‘阳气十足的爱慕’,其深刻程度远远超过了情感与个性,在冷静的分离中体现出完全的信赖。

劳伦斯本人也身体力行地和煤矿工人和农夫搞得热火朝天,所以他塑造这位男主的时候当然把性能力放到极高的位置。

But,劳伦斯又是一枚多愁善感的文青,他情不自禁地要借助男主的嘴巴说出自己诸多的观点、疑虑、批判与不满。他的书因为性描写被禁他被压抑的同性恋爱他觉得婚姻制度束缚了真爱他对于工业社会充满厌恶他对于布尔什维克主义极端恐惧他对于一战后的世界无比悲观,这些情绪统统都被他塞给了男主。

于是,就出现了这样一位屌丝身文青心的奇男子。

对比起来,劳伦斯的偶像惠特曼同志因为想得不多,一根筋儿的歌颂劳动人民歌颂工业革命歌颂未来,就显得自然多了。

在自己的书被禁之后,劳伦斯写下来这样的诗句——

下流可以是正常与健康,

事实上一点点下流

可以保持生活的正常与健康。

一点点卖淫可以是正常与健康

事实上一点点卖淫

可以保持生活的正常与健康。

即使鸡奸也可以是正常与健康

只要是真情交流。

但这些东西一进入脑子,就成了毒害:

下流在头脑里就成了淫秽与恶念,

卖淫在头脑里就成了梅毒,

鸡奸在头脑里就成了使命,

这所有的一切恶毒、使命等,都成了疯狂与肮脏。

这真是充满了委屈的诗歌。当然,劳伦斯有足够的理由来委屈。由于描写性,他的书被禁几乎断绝了他的经济来源。

不过,如果我们来对比他偶像惠特曼同志的诗歌,就会清晰地发现基佬与基佬还是相当不同的——

强大的生命伴随着我,向我显示了我所追求的一切,

我决心只高歌同志情谊,

让这首歌延续到我生命的尽头,

把这份充满活力的爱延续给后人。

四十一岁第九个月的这个下午,

我为所有年轻的和曾经年轻的男人而活,

我要说出日夜陪伴着我的秘密,

我要欢庆同志的爱情。

(在无人踏过的草径上)

来吧,我要向你袒露我宽阔的胸脯,

我要冲破这片窒息与压抑;

我要植下同志之爱,让它丰厚得如遍布美国河岸、湖边和原野的树丛,

我要用同志之爱

使各个城市如臂膀搂住脖颈,永不分离。

有人说我想摧毁制度,

但我既不赞同也不反对制度,

(我究竟与制度有多少共识?究竟与它的毁灭有多少共识?)

我要在曼哈顿,在每个城市,不管是内陆还是海边,

在田野上,在丛林中,在水平线上每一寸土地里,

不要大厦不要法规不要商贾不要任何争论,

建立起亲密的同志之爱的制度。

真是阳光明媚热情奔放得理所当然啊。

在等待《查泰来夫人的情人》正版书的途中,我随手翻了一下劳伦斯的《虹》。非常奇特的是,我出现了和读《查泰来夫人的情人》一样的症状。在读了五分之一的时候,我几乎觉得我不是在读劳伦斯,而是在读托马斯哈代,因为同样崇尚自然的文笔,同样漫长又略抒情地写着农庄和农人的心理,汤姆布兰文在把自己妻子安娜娶到手之前,那种微妙的感情写得颇为动人,感觉作家在这里的文笔,好像一个人在空旷的原野上随着草叶的起伏畅快地呼吸,清晰而悠长。结果,一结婚,什么托马斯哈代般的感觉就一扫而空了。坠入现实的、互相指责的、互相伤害却又不会分开的婚姻,生动得出现了。爱情故事的两个主人公变得令人讨厌起来,作家在这里的文笔,好像一个人在漫无目的长跑,呼吸急促又焦虑,但是又无法停步。

所以,有时候我会想,也许劳伦斯所描写得才是感情最真实的常态——喋喋不休抱怨的男人、陷入感情失去自我的女人,捆绑在一起互相伤害的夫妻。

所以,甚至在他想展示一段理想的爱情故事,如《查泰来夫人的情人》,最终也显得纠结、絮叨和令人疲倦。

《查特莱夫人的情人》读后感(6):自焚的凤凰鸟,DH劳伦斯

一个细节是,大卫·赫伯特·劳伦斯,年少时的贮币盒里空空如也。他和19世纪末20世纪初所有煤矿工人的孩子一样贫穷,抬眼只能看见莽荡荒原。他的父亲像土地一样贫瘠而血气旺盛,他那做教师的母亲得不时承当丈夫的求欢之请,然后一个接一个生孩子,让家庭越来越贫穷……劳伦斯是第四个孩子:对一个穷家庭来说未免多了点。他的存在是以他自己的贫穷为代价的。

他没能生在19世纪初的法国,许是个遗憾。那时浪漫主义尚处兴盛,罗素冷嘲卢梭时代的感性者“看见一个困窘的小农家庭会动心落泪”,却对“如何改善小农阶级生活状况很冷淡”。那是实业家不如诗人的时代:诗人以审美视世,而实业家重视数字。浪漫主义者相信民族、血统、神秘主义、悬崖、古堡、山庄、雷雨、家族故裔、海盗。只是,工业时代带着机械叮当声把世界地图的暗影一一解开时,对强烈炽情的热爱开始冷却了。然后就进入到《查特莱夫人的情人》里那著名的场景:康尼和两腿瘫痪、家资巨富的先生一起经过萧索的平原,目之所及,不是流水或草坪,而是煤矿。

如果生在19世纪,他该算个浪漫主义者,这很奇妙:他开始写作,去雨果彩笔大绘《巴黎圣母院》已有八十年,离勃朗特姐妹们满怀自然主义情感、叙述英国庄园与不屈女性形象也已有半个世纪。1910年,现实主义小说家们都快对批判社会厌倦,乔伊斯们正开始那些对文本的改革。而他却在英国的煤矿荒原上,写自己的《圣经》。

1910年他25岁,亲手将安眠药递给母亲,以成全那可怜妇女的安乐死。此后,这个女人一直活在他的小说里。《儿子与情人》、《虹》,《恋爱中的女人》。在《查特莱夫人的情人》中,一个斯文的女人投入一个带有浓重口音的、“粗野的”狩猎人的怀抱,而且发现了生活的激情和乐趣。一次又一次,他的故事回到那个煤矿工人之家,他带着恋慕的调子描写那女人的动人形象:母性的温柔,对世界略带懵懂,在山林天风的呼啸中找回自己的血气与灵魂。爱情是辉煌的,而爱的尽头是性。用性与爱将情绪蒸熏而起,进入他所擅长的抒情节奏:这是他永远不变的保留题材。

他的小说缺少挂饰和花边,相反,热烈的感情却与冷寂的环境对照。巴黎的灯红酒绿或伦敦的午夜马车,或是梅里美的西班牙风情抑或夏多布里昂的北美奇观:抱歉,欠奉。劳伦斯的绝望来自于他笔下世界的荒凉。煤矿代表着他粗野的父亲和现代文明,使大地变得丑陋与现实。于是,最后的矛盾总变成内心、本能和性与外界的对抗。他善用的象征可以描绘一个发出齿轮声响、物质尘埃飞沙走石的世界。以及一些被世界扭曲了的人。1915年,《虹》,那个波兰女人,那个混血儿女孩,来到博拉温文家里,遇到了唐蒙。波兰女人被战争、丈夫的死亡所恐吓,而唐蒙最初的性教育来自一个放荡的女孩。这样一对残缺而又粗细有别的灵魂结合在一起,然后浸没在英格兰的莽莽苍原里。英国小说家笔下的,他们的荒野大地永远是被遗忘的主角。自然的粗放和本真的血气,以及由此衍生的扭曲情绪,劳伦斯钟爱于此。故事直到最后都没有希望:两代人的婚礼,两代夫妻的彼此仇恨,没有层叠的世界来修饰表面,于是对性、欲望那不加掩饰的渴求,成为他们生活的主题。

一个问题在于,他写下《虹》、《儿子与情人》,描绘那些澎湃的欲望时,并不像雪莱或拜伦那样,出于对美的爱好。毋宁说他在描绘一些丑陋、狰狞的一切。他笔下的人或事,美妙中总伴随残缺。最美妙的莫过于激情与直白的欲念,但往往伴随着粗野。如乔伊斯那样飞扬典籍挥霍技巧,或是福楼拜似的严格的凿磨技艺,他做不来。1925年他说:

“一个人写作是因为他无法忍住不写作……他觉得他内里有些必须说的东西,比他以往所说的更好;如果你有才华而不与世界分享,那是绝对的错误。”

所以,我们或者可以原谅他那的许多毛病——长篇小说的结构经常紊乱,比茨威格更甚的、对内心孜孜不倦到几乎忘我的描绘,进入抒情节奏后一发不可收拾——而关怀他的其他。“我不需要上天和天命的怜悯,我从骨子里是一个斗士”。他是燃烧自己的天才,喷薄的热情胜于叙述的理智;天生诗人,所以小说的语感奇妙的绚丽又柔美;世界忙于描绘文明与社会时,他却返回内心的世界。他不是编年史家的陈述者,而是创造者。他从来拒绝妥协,令人意外的鲁直,态度与小说一样激情而突兀。他的《凤凰》这样写:你是否乐于被遗忘、被擦除、被取消、消失无踪?/ 你是否乐于消失无踪?/湮没无闻? /如果不,你将永远无法真正改变。/凤凰恢复青春,/只有当她燃烧,活活燃烧,直至烧尽,/然后,鸟巢里新的小家伙带来微的生机,/显示着,她正恢复青春,如同鹰—— 那永生的鸟。

直到1928年他才开始有钱,而且可以搬去法国旺斯。那是因了他那本先预订后印刷、最后还遭禁的《查特莱夫人的情人》,给他挣了千把英镑。类似的故事是1955年纳博科夫出掉《洛丽塔》后,才有钱到敢于辞职,到处去捉蝴蝶。唯一的遗憾是,这只凤凰般燃烧自己的巨鸟没来得及像菲茨杰拉德一样,用较宽裕的生活条件继续自己的写作,或是像纳博科夫那样,在《洛丽塔》之后才被美国出版界看中:1930年,劳伦斯就死去了。带走了他的栎树、无毛榆、风信子、风铃草,以及他的母亲不断幻化的美丽女人们。他的幸运是可以躲过若干年后,关于《查特莱夫人的情人》是否该列为禁书的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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