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记

马龙·詹姆斯七杀简史读后感6篇

《七杀简史》读后感(1):一次日出就是一次承诺

肚子上突然一阵痉挛,就好像有人对着你的肚脐眼狠狠揍了一拳,冷汗顿时像尿一样将你的双腿濡湿了,你骂了一声耶稣他妈的基督,然后带着战栗从梦中惊醒。然后你看见床边站满了黑人,脏辫披在头上跟他妈铁血战士一样,逼真地让你简直以为自己一觉醒来到了异形电影的片场。月光下他们的身影和凌晨海上没有点亮的灯塔别无二致,他们静静地盯着你,就像上帝瞧着向他死命祈祷的混蛋。你以为自己一定是做梦了,梦游了,再不济也是半夜饿醒低血糖眼花了。可从他们身上散发出来的杀气就像他们手里把玩的枪一样明显,让你无法忽略不计。你想掐自己,证明这是一场幻觉,可你根本不敢动,任何一个动作都可能传导恐惧,让你真的尿在自己新换的野兽牌床单上。

你转动眼珠,透过遮遮掩掩的眼皮打量他们,心想这些非洲人都他妈从哪来的,耶稣啊基督,朗朗乾坤他们就这样堂而皇之出现在你家里,若无其事站在你床边,好像来中国不用办签证一样。你不敢睁大眼睛,但你也不敢再装睡,你怕刚才那阵痉挛般的阵痛根本不是自己的身体发神经抽一哆嗦筋,而是其中一个黑人切切实实捣了你一拳。他们本来是想叫醒你的,谁知道你胆小到连睁眼都不敢。

——嘿,挺尸的中国小子,咱知道你醒了,还是你打算把床上的尿暖干了才睁眼。咱可没那功夫等你。

听见他们这么说,你颤颤巍巍地睁开眼,其困难程度和在你睫毛上抹了502还他妈的干透了一样。你像一个刚从生死线上下来的老人一样,你一个个看着他们,但根本看不清他们的五官和神情。这些黑人他妈的和夜一样黑。

——需要咱开灯让你看个清楚吗,咱瞅着你的眼珠子真是活泼啊,只可惜它们似乎不知道该怎么对焦。

你本打算咳嗽一身,给自己壮壮胆,但声音从喉咙出来前就被尿意压扁了,最后,你听见自己和八十年代卡主的磁带一样闷响了一声。你以为他们会嘲笑你咳嗽地像个屁一样,但他们没有一个人露出半点,哪怕小指甲盖那么大点笑脸,他们还是和铁血战士一样杵在你眼前,严肃得像公园里被游人抹黑的雕像。

——中国小子,咱没工夫陪你玩找不同游戏,要么你赶紧起来,要么咱就给你个机会,让你永远做梦去。

听见这句话,你隔着被子打了个冷战,挣扎着从被窝里爬起来。你没有武器,电话在床头柜上,此刻却像是和你隔着十万八千里,你得跟唐僧似得历经九九八十一难才能拿到普度自己的经。你在心里又骂了一句,你听见末尾还带着难以抑制的颤音的脏话在脑海里回响,你真恨不得自己的枕头是个炸药包。你壮起胆子。

——那啥,各位大佬,你们找我有啥事啊?我不记得我啥时候惹事了。

——小子,给咱放聪明点,你说咱找你啥事,你把咱当傻瓜吗。那句中国谚语怎么说来着,那啥他妈的啥?

他转头看着左边更胖一点的黑人,露出一排真心求教的牙,白森森,真他妈白啊。借着夜色,你看见他的两颗大牙门板斧似的立在厚厚的嘴唇上,他脸上的斑点像海里丛生的礁石,显然他更邪气了。你恨不得抽自己两巴掌,为什么到现在才开始用自己的脑子思考眼前的情形。

——揣着明白装糊涂。他旁边的黑人用一种难以言说的从容语气告诉门板斧牙,像是一个老教授来到你家,只为了当着你的面教会其他黑人一句中国谚语。

——中国小子,咱不跟你兜圈子,咱今天也不想让谁去见耶神。咱可以不讲道理,但咱是个讲道理的人。咱不打中国人,咱不打共产主义接班人。咱来只是让你干一件成全自己的大好事。

狗屁的大好事!骗鬼!你愣了半天,但事实上,根本不用愣你就明白了他们为何而来。与黑人有关的麻烦来自于一个和他同样黑的黑人,也来自于一个和你一样的中国人。有一天,他们联手将一摞纸寄到了你家,你把自己的脑细胞用得快死光了,才终于看明白那摞纸上写的东西。想到这里,你的冷汗多得就像刚从瀑布下冲了个淋浴。

——咱看你的样子,应该是知道咱的意思了。

——各位大佬,我明白了。但我也不明白。该死的人都死了,没能死的人也不敢再出现,你们还担心什么呢?毕竟这些都是陈年旧事了,就算公之于众也没有关系了吧。

——如果没关系,咱今天就不来找你了。

——那你们是想要我把书稿给你们,还是当着你们的面烧掉?

——你当咱都不用脑子吗?

他说完这句话,他右边站着的瘦子黑人就冲上来又给你的肚子来了一拳,和那阵惊醒你的疼痛分毫不差。你暗骂一声,但却在脏话出口前变成一声吃痛的喊叫。

——中国小子,看着咱。咱的想法简直比天堂还友好。咱不要书稿,咱也不要你烧掉,咱的要求简直比世间最公平的道理还合理,咱只是不想你蒙在鼓里,咱想让每一个有机会看到这件事的人了解真相。

现在你是真的愣住了。你简直不敢相信,恍惚间你以为自己是个小名叫幻听的智障儿童。你用不可置信的眼神瞅着这群黑人,这群可能来自美国但老家在牙买加的和他们手里的枪一样黑的黑人。你把自己的眼睛眨啊眨,眨啊眨,就和他妈的智障似的。

——那各位大佬,那那那,我能问问你们各位都是?

——咱是小乔西,这是小哭包,这是小爱医生,那个是小砰砰,那个是小强-强K,这个是小崔斯坦,那个……

——等等,等等,耶神,你真的是乔西的儿子吗?你爸爸没有被大爱医生灭口吗?还有,我可不记得哭包有什么儿子,砰砰也是,他难道有儿子?强-强给哭包注射海洛因让他翘了辫子,上帝却让小强强和小哭包做了兄弟?还有,小,额——小乔西,你难道不知道自己老爹的死刑是大爱医生执行的吗?你们现在哥们一样站在一起,是几个意思?

好奇心完全战胜了恐惧,难道阿历克斯改写了《七杀简史》的第四、五、六部分?天杀的尤比,阿历克斯这个胆小鬼,他一定是被尤比吓破胆篡改了事实的真相。天哪,耶稣啊基督,我还以为尤比会杀了小乔西你呢。毕竟你老爹差点杀了歌手。

——所以咱今天找你,就是想让你了解事实的真相。真实的牙买加,真实的贫民窟,真实的黑帮,真实的杀戮,真实的毒品,真实的党派斗阵,真实的刺杀,真实的政治,真实的死亡,真实的血腥味,真实的计谋,真实的基佬,真实的和平,真实的真相,真实的耶稣他妈的基督……

——黑人天生就是饶舌歌手吗?

你抬头看着门板斧牙,俏皮地打断了他饶舌般的叙述,他脸上的黑斑现在变成了没有光芒的星星。你忽然不再害怕,浑身充满了好奇和好奇,你身轻如燕地掀开被子跳下床,将眼前的黑人墙挤出一道裂缝来,然后走向厨房,口气轻快地问他们想喝点什么,冰箱里有芬达、可口可乐、雪碧、酸奶还有半瓶朗姆酒。

你无须打开灯,黎明已经过去,清晨第一缕光洒进窗户,你怀里抱着一摞杯子,回头去看他们,想看看他们此刻显露在阳光下的真面目,却只看到床头放着一本厚厚的《七杀简史》,黑唱片封皮在晨曦下像被镀了一层金膜。

你忽然想起詹宁斯爵士的话:“一次日出就是一次承诺。”你迈着无限感慨的步子,坐回到床头,用拿起《圣经》的臂力拿起《七杀简史》,你知道自己还得从头到尾再细细读一次,你知道你忽略了不少细节,这些细节直通真相,也通向灵魂。人也许不认识人,但灵魂会认识灵魂。所以,你将认识好几个牙买加黑帮的兄弟,你会看着他们高楼起,看着他们宴宾客,也看着他们楼塌了,你更看着他们的灵魂与你相识。这是你的承诺。一次日出就是一次承诺。

《七杀简史》读后感(2):这次第,岂一个“乱”字所能概括

《七杀简史》,既然名曰“简史”,难道它真的是一本历史书吗?真的是一本真实地记录着七次杀戮,是一个时代罪恶、暴力、秘密的编年史吗?看起来,似乎就是这个样子的。真实的情况却是,《七杀简史》是关于牙买加“雷鬼”音乐家鲍勃·马利被谋杀的想象历史——它是小说,而不是单纯的历史,或者仅仅是披上了一件历史的外衣。书中讲述了七次残酷的杀戮,却没有一口气一件一件地去讲述,而是仿佛显得肢离破碎——它是通过虚构的七十六个不同身份、不同年龄、有男有女有老有少的人诉说出来的,每个人的诉说都不那么完全,合起来,却是一幅幅血淋淋的画面,仿佛充斥着无穷无尽的暴力,暴力的程度让人不由地要为之而侧目……如果,仅仅只是这样一种表面现象,仅仅是一本宣扬暴力美学的书,它又怎么能在出版的次年,就一举摘得布克奖年度小说的桂冠呢?

先说说布克奖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吧。所谓布克奖,即The Man Booker Prize(或称Booker Prize,又可简称为the Booker),从1969年开始颁发,每年颁发一次。布克奖是以赞助商来命名的。布克奖被认为是当代英语小说界的最高奖项,也是世界文坛上影响最大的文学大奖之一。最初的时候,只有英国、爱尔兰,以及英联邦国家的英文原创作家有资格入围参评;从2014年起,全世界所有用英语写作的作家都可以参评布克奖。

明白了布克奖是怎么一回事,也就不难明白《七杀简史》究竟是怎样的一部沉甸甸的小说巨著了!也就不难明白,《七杀简史》的作者,马龙·詹姆斯,为什么能够享有“文学鬼才”的美誉了!甚至,在知道《七杀简史》仅仅是马龙·詹姆斯写作生涯第三部小说,于是这个浑身上下仿佛到处都写满了神秘的加勒比海盗意味的1970年代出生的牙买加人,投射在巨大的历史背景墙上的,又一次不由地增添了几分敬意——但是且慢,先不忙着钦佩,还是先看一看《七杀简史》究竟是怎样的一本书吧!

说实话,刚刚看了没有多少页时候,尽管在开始阅读前已经做了一些功课,已经有了一些心理预期,但是,在看到这样的一些句子——“我看见屋顶上的铁皮锈成棕色,又被雨点砸出窟窿,样子好像外国奶酪,我看见一个房间里有七个人,一个怀孕了,其他人还是操她,因为他们太穷,甚至买不起廉耻,而我依然等着。”或者——“一个男人从楼梯上面冒出来,乔西的两把枪同时开火,男人倒在栏杆上,一个女人抱着她的崽子跑进一个小房间,刚摔上门,乔西就朝门板连开三枪。”……确实暴力之至!确实不适合相当多的传统的读者来读,他们需要的是一种安逸,或者一种启迪,或者一种意境之美。

那么,比如现在的读者——我呢?我会怎么想。在《七杀简史》,有无数个“代言者”,有贫民窟的孩子、毒贩、枪手、《滚石》杂志记者、妓女、黑帮老大、中情局特工,甚至还有一个还不是人类——它是鬼魂!但从第一页开始,他们就在诉说,一个接一个地诉说,以各自的视角,以各自所看到的、所听到的、所想到的,仿佛是原生态地诉说,看得出很多人其实都缺乏受到良好教育的背景——譬如从上面所摘的两句就大概可以看得出来。事实上,通篇《七杀简史》,充斥的仿佛都是这样一些句子,节奏也极快,极尽跳跃之感。

但这些仅仅只是一个方面,并不是全部。《七杀简史》讲述的是关于牙买加“雷鬼”音乐家鲍勃·马利被谋杀的想象历史,但你确实看不见鲍勃·马利到底在哪里,他并没有现身,却又仿佛无处不在、无时不有。全书一共写进去了六十余首歌,而鲍勃·马利以及纪念鲍勃·马利的歌曲就占了其中的三分之一。阅读的过程中,可以细细体会。歌曲会与现实有关,也是对现实的一种升华。

读懂了《七杀简史》,读懂了性暴力、杀戮、毒品、暴力、愤怒这些表象后面更为广阔的世界的面貌,也许,才能真正知道,马龙·詹姆斯到底想要表达一些什么他想要表达的东西。也许,才能真正知道,为什么《七杀简史》可以获得包括布克奖年度小说在内的诸多大奖。也许,才能真正知道,为什么布克奖评委会主席迈克尔·伍德说这样说——虽然《七杀简史》“非常暴力,粗话连篇”,但它亦“充满惊喜”,“我们在选这本书时没遇到什么困难,大家一致同意,不到两小时就决定了“……

这就是《七杀简史》,期待着更多的读者来读懂它,真正地与它相识。

《七杀简史》读后感(3):七杀简史--一部暴力和下流词汇交织的时代“丧”歌

这是一本不好读的书,内容充满了意识流般的喃喃自语。叙事穿梭在不同的角色的自述中,有一种似曾相识的叙事方式。想了想和帕慕克那本出了名的《我的名字叫做红》。帕慕克是色彩斑斓的炫技,而本书让一个个虚构的角色活着或死去的人们吐槽,从而支撑这个复杂的“简史"。 我缺乏对牙买加殖民地历史的了解,也不太能理解里面充满大量的牙买加土语。虽然本书已经翻译的很好了,但为了实现书腰上那句”非常暴力巨兽一般粗犷、野性、疯狂 一字未删“而表现出来的”诚意“也的的确确让我大吃一惊了。“血逼”,“逼眼儿”这类粗狂的用语充满了这个呢喃自述中。我能理解作者需要用语言去增加代入感,但作为一个受过教育的城市人读起来真的有些无法接受,不过为了获取原汁原味的力量有时候这个尺度真不好把握。

一开始我以为每个人的章节独立存在可以跳跃阅读,后来发现,部分角色的连续性不够友好,再加上阅读背景(我是生活层面)可能真不适合我。我开始以一种跳房子的方式进行阅读,先跳着读完了“砰砰”的所有自述部分。充满了痛苦,不仅仅是我自己觉得痛苦,而是整个角色代入感十分强烈。不知不觉就了解了这个贫民窟帮派成员“砰砰”那短暂而悲催的一生。下面我用“砰砰”的语气简述一下他的一生:“砰砰”:我来自八条巷,老爸像是揍一条狗一样揍了我那个当鸡的妈妈,妈妈却勾来巷子里面的“古惑仔”,老爸被用枪顶着头含着“古惑仔”的大鸟,然后在憋屈中被爆头。老妈出来也顺便就被一枪打死,我于是成了孤儿。我拿着老爸留给我的其乐鞋,开始逃跑。直到哥本哈根城的“话事人”(唐)---罗爸爸收留了我,我学会了开枪,学会的吸毒,学会了操世界。在毒品的加持和人生的阴影中慢慢成长,成长成为一个标准的牙买加黑帮小混混。就像其他小混混一样,有了枪,我从男孩变成了男人。在一次疯狂行动中我被我的兄弟们活埋致死。临死只想起了珍宝珠棒棒糖,想起了紫色的蜡笔、、、、、

由于人物众多,简体中文版前面有个角色表。我觉得这个非常不错,读的时候总需要去对照角色表看看本章的自述人是什么人什么背景,否则很容易就被七扭八拐的人名给搞糊涂。本书的角色列表是从地点作为归纳:1959年的大金斯敦、哥本哈根城、八条巷、牙买加外部、蒙特哥湾、迈阿密和纽约。每个空间下面有着一个个不同身份的人。有死去的前政治家,有黑帮的老大,黑帮的小弟,前美国中情局特工,毒贩等等,人物穿插交织在一起形成了一个气势磅礴的社会画卷。

对话超多,无人物指示,全以破折号分割,不留神非常容易看错上下文,这也是此书读起来非常容易累的一宗罪。

P214页无趣女吉娜·伯吉斯被老爸暴揍。这个无趣的女人自述内容很多,大多为琐事,内容与主题连接不强,似乎是以这种自述的方式来交代时代背景,前面200多页里面以这部分内容为最为鼓噪无聊。

有时候读着读着就想象着,这难道不是一部牙买加的《上帝之城》?同样是一个个黑帮成长史,黑帮破灭史。同样的贫民窟出来的任务在用冷血和暴力填满青春,大部分的黑帮小子都走不上成为大佬之路。也许真正的大佬是那些美国支持的党派们在幕后用头脑收割一个个年轻的黑孩子。只不过这部《七杀简史》更加冷酷,更加肮脏,少了《上帝之城》里面“本尼”那种侠盗的一面。也少了从良的小混混皈依宗教的一面,少了传承,让人看到更多的是背叛。那个大金斯敦的罗爸爸最后不也是被乔西·威尔斯取代?一个唐的终结,就是另一个唐的开始。本书看到最后也无非是因果循环,报应不爽。乔帮主最后也躲不开和《白鹿原》上鹿子霖相似的命运,儿子死了,自己也被烧死在监狱中。

嗯,阅读真是一个很私人口味的事情。我对布克奖获奖作品关注多年,看过的获奖作品很多,但是喜欢的和不喜欢的一半一半吧。比如喜欢:《午夜之子》《盲刺客》《微物之神》《少年Pi的奇幻漂流》《辛德勒的名单》,最不喜欢《阿姆斯特丹》《耻》《美丽线条》,很难根据自己的喜好推荐给别人,但此书我真心不推荐喜欢喜欢诗歌的朋友。真不敢相信作者是一个喜欢柯勒律治的人。本书啰嗦无比,充满了暴力和下流的词汇,也许年轻的20岁的我会拿来当黄色小说来看,但目前本书让我没有丝毫快感,只是一阵阵背脊发凉。书已经放到书架最不起眼的角落,生怕以后儿子看到,产生什么不好的影响。

《七杀简史》读后感(4):一部选择读者的书,有折磨,更有趣味

读《七杀简史》的过程,是一种感觉随时可能“失控”的过程,是的,你随时感觉快要跟不上故事的节奏和线索了,读这本小说,你要么不读,要读就不能间断太多,得快些读完,否则就会再捧起读了一半的书时,有种千头万绪不知从何处开始的感觉。同时,这也是一本品味上独特的小说,它显得有些“脏”,书中“逼”这字儿出现了我怀疑得有一千次吧,当然,它构词时可不是作为常见的体面的书面语出现的,以至于我边看边疑惑,看起来咱出版环境还是挺宽松的啊。

《七杀简史》正如书名所说,还真有些粗鄙“史诗”的感觉,它聚焦于一起“歌星”遇袭事件,但是在时间,空间上都充分放开,让你可以了解牙买加冷战时期从内政到外交的一段历史。但是,别以为这是那种高屋建瓴似的叙事,相反,它的叙事姿态比书中的语言品味放的还低,你看到的是一种个体叙事的更加生动而侧面的呈现。这就回到本书的最大特点,一种第一人称的群体性叙事,是的,我看过太多第一人称小说,但是都是一个人的角度叙事到底;群像小说也看了太多,无非很多角色,不同章节聚焦一个角色一段事,从第三视角描述下去。但是,这本书太有特点,来了个“一锅粥”,它以几十个角色,分别进行第一人称叙事,于是,这种阅读过程让人分裂,满篇都是“我”,但是这个“我”是几十个不同的人。。。

阅读《七杀简史》开始是很费脑的,因为你需要从不同的“我”中去辨识这究竟是哪一个“我”,而且单独来看都是一个第一人称描述,你只能根据他描述他人的相对角色,叙事特点,语言风格,然后慢慢将一个个“我”变成鲜活的人物。所以,这是一套让你感觉“参与感”更强的小说,你仿佛跟着作者,不,更像是人物的“独白”去共同塑造他们,这也是为什么我说这本小说要读得连续一口气读完的原因,一旦你放下太长时间,“我”和之前在记忆中挂钩的人物线索就淡了,还得重来一遍。不过,这种写法的代入感很强,伴随不同人物,从黑帮老大到杀手、小喽啰,从中情局特攻到美国记者,从失业女工到失意情妇,什么人都有,什么样的生活都在这里呈现,你被第一人称叙述拉得更近,感受更深,特别当一个人的独白突然是子弹打来之时,让你读小说的时候突然有种玩第一人称射击游戏,中弹眼前一红的感觉。

整体来看,你可以感受到一个有序而混乱的世界,有序在于在牙买加,从上层到民间,从白道到黑道,都有一套自成体系的运行规则,一旦进入就身不由己,一如书中几代大佬的起伏。同时,这个世界又是混乱的,你似乎感受不到底线,所有人都在为生存和利益自相残杀,没有一方能一直飞扬跋扈,转身之前,可能就是下一个牺牲品。这样的世界是让人感到绝望的,无论黑帮、平民,还是看似进退自如的美国人,都只能活着当下,因为他们看不到未来。《七杀简史》的故事有些粗鄙,但是却通过其独特的笔法将读者带入的很深,以至于让人感觉很真实,感觉这种离大多数读者其实很远的生活,真的是鲜活的。所以,在这本书中,你可以感受到一个人物的对白中对另一个人有种看法,但是接下来在另一个人的独白中你又可以感觉到他的苦衷。在失序的社会,没有永远的王,每个人都在一种杀戮的动态平衡中如浮萍般无依,这种无法把握的人生甚至成为了出身在牙买加乱世中的烙印,哪怕他们离开牙买加,来到美国,也逃无可逃,这种绝望的宿命感,在本书粗口高密度呈现的叙事中,竟然给人留下更深的余味。

《七杀简史》就是这样一本书,一本很特别的小说,他从叙事方式,到语言风格,到“品味”上都考验着读者的耐力,这本书的故事看起来很通俗,但是阅读过程可不轻松。正如本书荣获布克奖的颁奖词所述,“我也承认,《七杀简史》里,有些内容可能不适合一部分读者……我母亲估计看了前面几页就看不下去了”,是的,我也承认,这不是部容易激起很大程度共鸣的书,它挺对我的胃口,但是换个人阅读可能会觉得,“这什么玩意儿”。是的,你在选书,书也在选你,《七杀简史》,一本“双向选择”特征很强的小说,是否有趣?随缘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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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杀简史》读后感(5):《七杀简史》:呈现极端暴力美学,但暴力终究是暴力

1976年。雷鬼是世界范围内的新声音。鲍勃·马利成为世界巨星;滚石乐队待在牙买加,试图将 Cherry Oh Baby 的愉快旋律加入他们的新专辑《黑与蓝》(Black and Blue),但有一首与众不同的歌曲讲述了那个时代的故事。

明日之星朱尼尔·马文(Junior Murvin)将自己演唱的歌曲Police and Thieves试听样拿给传奇制作人李·“刮碟”佩里。他们录了音并迅速发行了这首歌。马文所唱的是“警察和盗贼遍布大街小巷,用他们的枪和子弹恐吓整个国家”。在他美妙的假嗓下,隐藏着一个噩梦。帮派冲突和警方暴力完全失控。金斯敦处于灾难之中。

牙买加作家马龙·詹姆斯复杂的、野心勃勃的小说《七杀简史》中的故事,就发生在这样的背景下。《七杀简史》很快将被HBO改编为剧集,詹姆斯亲任编剧,杀戮表象背后更为宏大的故事,将以震撼人心、栩栩如生的方式复活。小说在政治维度上重述了1976年牙买加大选前,金斯敦街头肆虐的犯罪和暴力事件。金斯敦大面积地区都被两个敌对的帮派控制,分别支持两个政党:以迈克尔·曼利为领袖、当时执掌社会主义政府的人民民族党(PNP),以及他们的反对党——牙买加劳动党(JLP)。美国害怕加勒比地区再出现古巴以外的另一个社会主义共和国,于是派中情局特工进驻牙买加,渗透和影响其政治局势。帮派争斗愈演愈烈,以至于警方采取严酷武力镇压。最终,包括警察、无辜群众,以及冲突双方成员在内的800多人丧生。

鲍勃·马利准备在12月举办一场和平演唱会,此事经过了迈克尔·曼利的批准。但在那个危险的时期,这对任何一个政党来说都是件棘手的事。1976年12月3日,若干名枪手闯入鲍勃·马利在金斯敦的住处,向歌手、歌手的妻子和经纪人射击。马利伤得不重,死里逃生;他的妻子丽塔、经纪人唐·泰勒伤势严重,但最终幸免于难。

马龙·詹姆斯的父母之前都在牙买加警察局工作,后来母亲成了一名侦探,父亲成为律师。刺杀鲍勃·马利的事件发生时,他只有6岁——但他记得当时的恐怖气氛。“每个人都听说了那件事。马利是常人接触不到的,所以如果他遭到枪击,任何人都可能遭到枪击。我知道我的父母很害怕,即使我还不知道为什么。那时有一种感觉:任何事都有可能发生。”

《七杀简史》读后感(6):全世界都爱鲍勃·马利

牙买加的名片:鲍勃·马利

对于牙买加人民来说,鲍勃·马利无疑是最令他们骄傲的音乐人。他勇敢的政治态度、正直的人格魅力,以及对于世界流行音乐的贡献,使他成为了牙买加和世界公认的伟大音乐家。

年轻人们在墙壁、滑板上喷绘,穿着印有他的鞋子,佩戴有他头像的饰品,将他的照片做成蛋糕,甚至在皮肤上纹刺他的面容。

在牙买加的街头,随处可见鲍勃·马利的画像与街景融合在一起。

印有马利的鞋子

印有马利头像的饰品

印有马利照片的蛋糕

将马利纹在身上

短暂而厚重的一生

鲍勃·马利生于1945年的牙买加,彼时的牙买加还是英国的殖民地,他的父亲是英国海军白人,而母亲则是黑人女仆,牙买加这个加勒比海的岛国,主要人种是黑人和混血。从小在贫民窟中长大的他,童年生活十分艰辛。

从被西班牙殖民到被英国殖民,牙买加人民争取独立的斗争从未间断。种族主义的肆虐、激烈的社会矛盾和混乱的政治局面,在他幼小的心灵中留下了深刻的烙印,使他深知每一个平凡人深重的苦难和伟大,幼时的生活经历使他成为了一名反种族主义音乐斗士。面对自己种族身份的问题,他说:“我并不歧视自己。我父亲是白人而我母亲是黑人,他们管我叫混血儿或其他什么。我不站在黑人这一边,我站在上帝这边。”

鲍勃·马利1961年开始了他的演艺生涯,三年后组建了自己的乐队The Wailers(哭泣者),马利所遭遇的最大的挑战之一,就是将雷鬼音乐介绍给美国大众。2001年,他被追授格莱美终身成就奖,同年,介绍他生活的专题纪录片《反叛音乐》在格莱美颁奖典礼上也揽获了多项奖项。雷鬼音乐是一种由斯卡(Ska)和洛克斯代迪(Rock Steady)音乐演变而来的牙买加流行音乐,也译作雷吉。而在1975年,他的音乐就遍及全球。

他最终成长为了第三世界的超级巨星,雷鬼音乐的鼻祖。他的音乐包含了宽容、博爱和信仰,他短暂的一生赢得了不同肤色不同阶层人民的爱戴。

马利和他的“哭泣者The Wailers”乐队在短短11年的音乐生涯之中,创造了无数经典作品。无人不知的《Get Up Stand Up》和《I Shot The Sheriff》,发人深省的现场版《No Woman No Cry》,仁爱洋溢的《One Love》和《People Get Ready》,以民歌手法演绎出的《Redemption Song》,以及优美情歌《Is This Love》,无一不是他的不朽之作。

1981年5月11日,鲍勃·马利死于癌症,年仅36岁。牙买加人民为了纪念他,在1990年将他的生日定为牙买加的节日。

马利一生中的重要时刻

1974年马利在英国巡演时,以一首《No Woman No Cry》打动了所有人,包括那些曾经蔑视雷鬼音乐的人,此曲成为雷鬼音乐史上不可绕过的经典之作。

1976年适逢牙买加大选,马利准备举办一场主题为“微笑的牙买加”的个人音乐会。当时的全国人民党和牙买加工党为了获得大选胜利,几乎分裂了牙买加,政客的角逐和局势的动荡,使牙买加人民在矛盾和痛苦中苦苦挣扎,自相残杀,暴力和犯罪充斥了整个国家。马利的诸多作品,都关注人权、自由等话题,对现行政府无能的抨击也被宣布为非法。

就在音乐会开始的前一天,正在排练中的马利和乐队,遭遇了一场谋杀。五名枪手突然闯入,对他们疯狂扫射,幸运的是这次谋杀并没有成功,但马利和他的妻子丽塔都负了伤。即便如此,马利仍然带伤在第二天举行了他的演唱会。事后,他们知道了这次谋杀的凶手,正是牙买加工党的武装人员。

谋杀事件后,马利出走牙买加,在1977年陆续推出了《Exodus》、《Kaya》两张专辑,都成为了马利发行量最好的专辑。但厄运和艰难始终伴随着马利,他被发现患了癌症,酷爱足球的他拒绝了截肢的治疗方案,为后续的病情恶化埋下了危险的种子。

1978年马利重返牙买加,参加一场名为“一份爱,一份和平”(One Love, One Peace)的音乐会,当时的牙买加政局依然极度动荡。马利在这场演唱会上用自己的方式作出了伟大的举动,他将牙买加总理曼利和他最大的政敌西加的手握在一起,这一标志性的事件对于牙买加来说,不亚于一场政治运动,它承载了牙买加人民追求和平的愿望和马利对于这个国家的爱。

同年,马利去到埃塞俄比亚。一年后,将他在非洲的感受写进了新专辑《Survival》(幸存者)里。他愤怒地吼道:“你怎么还能悠然闲坐,对我说你满怀慈悲?我放眼望去,到处都有苦难的身影在徘徊。”接着他又在“Zimbabwe”(津巴布韦)中发出了战斗檄文:“我们将不得不战斗,为了我们的权利。”这首歌被当时还在为独立而战的津巴布韦斗士奉为国歌。

1980年马利开始了他最后一次欧洲巡演,这次演出轰动了整个欧洲,马利所到之处任何乐队和歌手都无法与之抗衡。

1980年9月,马利由于癌细胞扩散病倒在纽约,他在最后的时刻想要回到祖国,但来不及了,年仅36岁的他与世长辞:“在一个阳光明媚的清晨,我完成了工作,飞回了故乡”。

21日,马利的国葬在牙买加金斯顿的埃塞俄比亚正教大教堂举行,挤满了前来悼念的群众。就在马利逝世前一个星期,他被授予“牙买加荣誉勋章”。牙买加前首相爱德华西加说:“他的一生给每一位与之际遇的人都留下了一道抹之不去的印记。这样的人不会被人们所忘却。他是国人集体意识的一份子。”

致敬时代和鲍勃·马利:《七杀简史》

生于牙买加的作家马龙·詹姆斯现居美国,是一位大学教授,凭借致敬鲍勃·马利的《七杀简史》获得布克奖,成为牙买加历史上第一次斩获此大奖的作家。

《七杀简史》是一部用牙买加方言讲述的、由无数人的声音所组成的关于“生与死”的史诗般的巨作。全书的故事以口述的形式构成,鬼魂、目击者、杀手、国会议员、毒枭、骗子、选美冠军、FBI和CIA调查人员和记者等人,甚至连KeithRichard的毒品卖家都参与到对这一事件的讲述当中来。

围绕着鲍勃马利遇刺事件,以第一手的资料为前提,讲述了跨越三个世纪的历史,是对牙买加政治和贫穷、种族和阶层,以及美国和加勒比海之间脆弱多变关系的探索。

作者如是说到:“这是一个国际化的故事,你不可能讲一个1976年牙买加的故事,而不讲1976年厄瓜多尔、1976年华盛顿、1976年伦敦的故事。”尽管如此,刺杀世界雷鬼巨星事件仍然是故事核心。“会有七个、八个、九个人牵涉其中,但只有两三个有名字。没人谈论其他几个人,但他们所做的事影响至今。”

布克奖评委会主席伍德说:“詹姆斯的小说是短名单中最令人兴奋的一本,《七杀简史》最后胜出几乎是毫无悬念的——全票一致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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