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记

玛格丽特·杜拉斯情人读后感6篇

《情人》读后感(1):绝对的形象

回想《情人》时无端端的想起一首情诗“螃蟹在拨我的壳。笔记本在写我,漫天的我落在枫叶上、雪花上,而你,在想我。”这世间绝望的感情何其多,可与《情人》相比,却显得渺小而又微不足道了。

杜拉斯无疑是不幸的,早逝的父亲,贫穷的家境,品行低劣的哥哥以及充斥其间的暴力和冷暴力,较之除了天下不幸家庭之中的一个片影,她就在这种情况下,在广袤大地上狭长的炎热的四季如夏的湄公河旁,经历者对她而言习以为常的不幸,直至十五岁。

十五岁,对于所有人都是一个特别的年龄,而对于杜拉斯来说,这种特别尤为突出,十五岁的她站在湄公河的岸边,左边是渡船,右边是那辆黑色的轿车。向左将重复那不幸的平常,向右又可能陷入更深的漩涡。我想,如果时光倒转,她应该仍后说出“好”。就像每日都会升起的太阳一样理所当然,就像书中说的那样———

“我们无法停止不爱”,“他将爱他一直爱到他死”

多少人爱你青春的片影,爱你的美貌,以虚伪或是真情,唯有一人爱你朝圣者的心,爱你哀戚脸上岁月的流痕。

————后记

《情人》读后感(2):关于爱,关于美

我已经老了,有一天,在一处公共场所的大厅里,有一个男人向我走来。他主动介绍自己,他对我说:“我认识你,永远记得你。那时候,你还很年轻,人人都说你美,现在,我是特为来告诉你,对我来说,我觉得现在你比年轻的时候更美,那时你是年轻女人,与你那时的面貌相比,我更爱你现在备受摧残的面容。”

这是玛格丽特杜拉斯小说《情人》的开头,人人都说这开头写得好,可没人说好在哪里,或许,大部分时候,人们都是人云亦云,不懂装懂。可,其实作者点破了它的特别之处——全书的开头就正好是全书的结局,在小说的开端就把全书关闭起来了。如果一本书要作者解释说明,则要么是这书本身晦涩难懂,要么是读者偷懒。

《情人》翻译的最好的是王道乾先生,王小波说自己的文学师承自两位翻译家王道乾和查良铮。缘由是,最好的文学语言读起来应该是如珠玉落地,清脆悦耳;而这两位先生首先是诗人,然后才是翻译家,他们自然地以诗人的语言翻译出了文学作品应有的韵律感。

《情人》其实源自玛格丽特杜拉斯为自己影集《绝对的形象》写的说明文字。读这本小说的时候,你完全可以想象自己是在翻阅一本影集,每段文字都是由一幅照片引起的回忆,而整本小说也就充满了作者的自传色彩。小说读起来也就没那么突兀,因为照片不可能具有文字那样的连续性。

美只有在回忆里是永恒的,所有被传颂的都是已经过往的。谁没有年少青春,可谁的青春能如此被世人铭记——一个十五岁半的,体形纤弱修长,几乎是瘦弱的,胸部平的和小孩的前胸一样,搽着浅红色脂粉,涂着口红的小女孩。她知道:女人美不美,不在衣装服饰,不在美容修饰,不因为施用的香脂价钱贵不贵,穿戴珍奇宝物、高价的首饰之类,而在于欲念,欲念就在把它引发出来的人身上,要么根本不存在。只要那么看一眼,它就会出现,要么是它根本不存在。简单来说,美唯一的标准就是勾起别人的欲望。

早熟的女孩子必定有一个奇特的家庭。她也难以例外:“这个家庭就是一块顽石,凝结得又厚又硬,不可接近。我们不仅互不通话,而且彼此谁也不看谁。你被看,就不能回看。被看的人根本不值得去看。看永远是污辱人的。”大哥哥是个小恶不断,大恶不犯,不敢犯的流氓,他所有的能耐不过是依仗母亲的爱迫害亲人。小哥哥软弱可欺,只会默默忍受,早夭也是无可避免的。她很聪慧,知道她必定会逃离这里,所以瞅准了一切机会,也把握了机会。

杜拉斯曾说:“爱之于我,不是肌肤之亲,不是一蔬一饭,它是一种不死的欲望,疲惫生活中的英雄梦想。”《情人》里,“他的英雄气概,那就是我,他的奴性,那就是他父亲的金钱。”对于很多人来说,又何曾不是,女孩子或者在一个有钱的老男人面前沦陷,或者坚持最初的梦想,选择所爱,而他就成了她不对生活妥协的证明。

对于十五岁的女孩来说,那个中国情人,是她当时和外界的唯一桥梁,却也是最不真实的桥梁。他们“根本不谈将来,他们的话题就像报纸上的新闻一样,内容相同,推理相逆。”只是因为一眼,她就看清了他靠近她时的恐惧,她知道这个男人已经由他来掌控,聪明的女人是豹子。

如果说《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写得是最奢靡的暗恋,那《情人》则是一场表面风和浪静,内里暗潮涌动的情事。茨威格纵使再了解女人,但那百转千回化成的绕指柔情还是太过于愚钝,因为她什么也不做,除了等待。杜拉斯在耄耄老矣之年,回忆少女时期的那段过往,总难免会过分渲染那份爱,她愿意相信自己那时候是美的,她也愿意相信他一直都爱着她,并将一直到死。茨威格笔下的女人暗恋了男人一辈子,杜拉斯笔下的男人爱了女人一辈子。女人喜欢《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是因为我们都爱那个暗恋时的自己,爱那满心的期待和幻想;喜欢《情人》,是因为我们都愿意有一个人不仅爱自己朝圣者的灵魂,也爱自己衰老了的脸上痛苦的皱纹 。

是喃喃自语也罢,是胡言乱语也好,这本小说中那种低沉悲伤的絮说,都会让你在深夜读来深有戚戚。或许不要把它当成小说来读才是对它的最好解读。我已经老了,是背景,也是诉求。你不必把一个老人所有故事都当真,但也请你正视那真实存在的感情。

女人的美是不可名状的欲念,小说的美也是不可一一道来的……

《情人》读后感(3):杜拉斯《情人》中的叙事艺术初探

一、叙事结构——意识流式的文本组合

有人说《情人》是一部拒绝读者的作品,只有知音才可以接近。作品描述的故事很简单,一个年老的女人回忆过去,回想起她年轻时在西贡生活,某一天在渡船上和来自中国的富家少爷邂逅,在家庭、种族、文化、年龄的差异下,两人在性与爱中度过了一段无望又热烈的时光,直到男人娶妻,女孩离开西贡回到法国,这段感情他们都一辈子刻骨铭心。这段故事概括对于整部小说来说,显得十分稀薄,因为虽然是这样一个故事,读者却会在阅读中感到,杜拉斯想表达的比故事本身要更多。

许多人都有和我一样的体验,初读《情人》时觉得混乱不解,兴味索然,它的写作方法跳出了我们平常的阅读习惯,每一段话都是独立的,段与段之间又仿佛是不相干的。杜拉斯似乎在创作的过程中随心所欲,想到哪写到哪:

“我的生命的历史并不存在。那是不存在的,没有的。并没有什么中心。也没有什么道路,线索。只有某些广阔的场地,处所,人们总是要你相信在那些地方曾经有过怎样一个人,不,不是那样,什么人也没有。我青年时代的某一小段历史,我过去在书中或多或少曾经写到过,总之,我是想说,从那段历史我也隐约看到了这件事,在这里,我要讲的正是这样一段往事,就是关于渡河的那段故事。这里讲的有所不同,不过,也还是一样。以前我讲的是关于青年时代某些明确的,已经显示出来的时期。这里讲的是同一个青年时代一些还隐蔽着不曾外露的时期,这里讲的某些事实,感情,事件也许是我原先有意将之深深埋葬不愿让它表露于外的。那时我是在硬要我顾及羞耻心的情况下拿起笔来写作的。写作对于他们来说仍然是属于道德范围内的事。现在,写作似乎已经成为无所谓的事了,事情往往就是这样。有的时候,我也知道,不把各种事物混为一谈,不是去满足虚荣心,不是随风倒,写作就什么也不是了。我知道,每次不把各种事情混成一团,归结为唯一的极坏的本质性的东西,那么写作除了可以是广告以外,就什么也不是了。不过,在多数场合下,我也并无主见,我不过是看到所有的领域无不是门户洞开,不再受到限制,写作简直不知到哪里去躲藏,在什么地方成形,又在何处被人阅读,写作所遇到的这种根本性的举措失当再也不可能博得人们的尊重……

现在,我看我在很年轻的时候,在十八岁,十五岁,就已经有了以后我中年时期内饮酒过度而有的那副面孔的先兆了。烈酒可以完成上帝也不具备的那种功能,也有把我杀死,杀人的效力…… 我才十五岁半。就是那一次渡河。我从外面旅行回来,回西贡,主要是乘汽车回来……也像往常一样,司机仍然把我安置在前座他身边专门留给白人乘客坐的位子上。 ”

这种颇为意识流的叙事方式,一会儿表达自我,一会儿又叙述故事,这样反反复复地把读者推向纯粹的虚构,再带回自传性的现实,导致小说在自传与虚构之间摇摆。

读王小波时,他在书中多次提到自己对《情人》的喜爱,称其为现代小说的典型代表,他自己的写作风格也深受其影响。他说《情人》最值得称道的就是它的叙事方式:

“我认为这篇小说的每一个段落都经过精心的安排:第一次读时,你会感到极大的震撼;但再带着挑剔的眼光重读几遍,就会发现没有一段的安排经不起推敲……叙事没有按时空的顺序展开,但有另一种逻辑作为线索,这种逻辑我把它叫做艺术——这种写法本身就是种无与伦比的创造。我对这件事很有把握,是因为我也这样写过,把小说的文件调入电脑,反复调动每一个段落,假如原来的小说足够好的话,逐渐就能找到这种线索,花上比写原稿多三到五倍的时间就能得到一篇新小说,比旧的好得没法比……”

按照这种“重组”的逻辑,大致可以将《情人》散文式结构的叙述分为三个部分:故事情节描写、“我”的心理活动、作者对过去的回忆,最终呈现在我们面前的就是三部分互相组合的文本。这种写法贯穿全文,组合成为小说,又将小说分解,把一个完整的故事变得支离破碎,读者在阅读中需要有丰富的感知力和耐心,去捕捉作者创作过程中的思绪和情感波动。一旦掌握方法理清思路,读者将会了解到比故事本身更多的信息,关于杜拉斯的家庭,创作过程和对殖民地、种族文化差异的描写,都在《情人》中有所体现。

二、叙事语言——电影镜头般的语言

“我已经老了,有一天,在一处公共场所的大厅里,有一个男人向我走来。他主动介绍自己,他对我说:‘我认识你,永远记得你。那时候,你还很年轻,人人都说你美,现在,我是特为来告诉你,对我来说,我觉得现在你比年轻的时候更美,那时你是年轻女人,与你那时的面貌相比,我更爱你现在备受摧残的面容。’ ”这是王道乾先生翻译的《情人》第一段话,也是全书最广为人知的一段话。

没有华丽的修辞和复杂的语句铺张,全书呈现出的都是口语化的叙述口吻。“太晚了,太晚了。在我这一生中,这未免来得太早,也过于匆匆。”就像一个老人坐在炉火边,嚷嚷自语地说着年轻时的故事。“漫长的黄昏,相对无言。在送她回寄宿学校的黑色汽车里,她头靠在她的肩上。 ”时而因为回忆年轻时的爱情而面泛红光,露出甜蜜的笑容;“听到这颤抖的声音,她猛然在那语音中听出那种中国口音。她知道她已经在写作,他曾经在西贡见到她母亲,从她那里知道她在写作。对于小哥哥,既为他,也为她,他深感悲戚。后来他不知和她再说什么了。 ”时而因为物是人非,青春难再而叹惋。但一切都已过去,她已经老了,所以没有大悲大痛,只有往事如烟的淡淡忧伤。

杜拉斯的语言就像是王家卫电影中的独白,平实无奇,却带有一种迷离的感染力。她善于将景物和声音、气味、颜色联系到一起,文笔如电影镜头般精准而刁钻,《情人》中大量使用如电影镜头般的全景式描写,三两笔勾画出作者脑海中的场景画面,简洁生动的描述仿佛带领读者亲临其境。

“这样一个戴呢帽的小姑娘,伫立在泥泞的河水的闪光之中,在渡船的甲板上孤零零一个人,臂肘支在船舷上。那顶浅红色的男帽形成这里的全部景色。是这里唯一仅有的色彩。在河上雾蒙蒙的阳光下,烈日炎炎,河两岸仿佛隐没不见,大河像是与远天相接。河水滚滚向前,寂无声息,如同血液在人体里周流。在河水之上,没有风吹动。渡船的马达是这片景色中发出的唯一声响,是连杆损坏的赤膊旧马达发出的噪音。还有各种不同的声音从远处阵阵传送过来。其次是犬吠声,从隐藏在薄霭后面的村庄传出来的。 ”

这是我个人非常喜欢的一段描写,东南亚的热带乡村风光和伫立在渡船上的白人小姑娘构成一幅遥远宁静的画面。为什么说杜拉斯的语言具有电影镜头的张力,从这段话中可以获得颜色、声音、温度多个感官的体验,重叠在一起形成通感,读者在阅读的过程中就像在观看一部电影,同时被吸引到这种文字缓慢的节奏和优雅的韵律中去。

三、叙事视角——第一人称和第三人称叙述结合

视角是作品中对故事内容进行观察和讲述的角度,传统的叙事视角研究一般根据叙述人称来划分。第一人称叙述作者作为其中人物从内在角度讲述故事,通常称为“内聚焦叙述”,比如鲁迅的《狂人日记》;第三人称是叙述者以旁观者的口吻从外部讲故事,即“外聚焦叙述”;此外还有无固定视角的全知型“零聚焦叙述”。传统的小说一般采用一种叙事视角贯穿始终,如19世纪大家耳熟能详的法国小说《茶花女》和《巴黎圣母院》中的第三人称叙述,而《情人》中则结合了多种叙事方式:

“她上了黑色的小汽车。车门关上。恍惚间,一种悲戚之感,一种倦怠无力突然出现,河面上光色也暗了下来,光线稍稍有点发暗。还略略有一种听不到声音的感觉,还有一片雾气正在弥漫开来。

从此以后我就再也不需搭乘本地人的汽车出门了。从此以后我就算是有了一部小汽车,坐车去学校上课,坐车回寄宿学校了。以后我就要到城里最讲究的地方吃饭用餐。…… ”

风度翩翩的中国男人在渡船上见到了女孩,被她的美貌和独特气质所吸引,小心翼翼地来向她搭讪,提出要送她回家。女孩同意并坐上了车,这是他们初次相识并且对彼此产生爱意的过程。杜拉斯先用第三人称的视角描绘了从男人向女孩搭讪到女孩上车的过程,值得一提的是,在《情人》的电影的这一场景里,运用特写和全景镜头对车上的气氛进行了细腻的刻画。然后在下一段,毫无征兆地换成了第一人称,把自己变成了那个坐在车里的女孩,“我”的心理活动就是女孩的心理活动,“我”的虚荣是坐在车里的女孩和男人相处的理由。

当杜拉斯试图描绘某一具体的场景和气氛时,她使用第三人称来获得更客观的叙述;当沉溺于回忆时,她用第一人称将人物内心的心理活动娓娓道来。这种一三人称视角互换的写法,在小说中十分常见。奇妙的是这种打破常规的叙事方式,并不像是出于对叙述规则的玩弄,更像是作者在写作中感情自然流露的不自觉习惯,我把它看成一种近乎坦诚的创作方式。

时而带入时而抽离的叙事角度使《情人》在自传与一般作品间徘徊。“作者-人物的同一,这就是鼓励读者决心接受融于叙事整体,即文本与文本外,写出的与生活过的、作品与作家的交融中某种情感通过再现与表现所形成的幻象,这正是有准备的读者理由当然的期待。 ”《情人》将写作过程中的情感体验带入文本,甚至在有些地方直接表达了杜拉斯个人的写作态度和创作过程,使写作变成了一件外化的事,写作过程和文本结合在一起。这也从侧面反映了现代小说追求的不仅仅是故事性,更着重对创作的体验和探索。

结语

初读杜拉斯的《情人》如囫囵吞枣,大段意识流式的文字晦涩难懂,只能狼狈地去掉枝叶留下故事的脉络。查阅相关资料和重读文本后,通过对《情人》叙事艺术进行分析,在梳理脉络的同时,文本的意义也慢慢得到展现。这种类似解谜的过程,像是和作者玩了一场文字游戏。我想这或许正是现代小说的意义所在,不再拘泥于讲什么故事,故事的内容结局如何,而是将关注点集中于怎样讲故事。《情人》是一个简单的故事,按传统的套路去写,它会显得平淡无奇,但是杜拉斯把它变成了极具代表性的现代小说,这是怎么讲故事的重要性,也就是叙事的重要性。杜氏小说中的结构设置,语言风格和视角选择,对于现代小说创作,都具有很大的启发意义。

《情人》读后感(4):无限沧桑尽在其中

是在烟雨迷蒙,氤氲雾气的寂寞午后翻阅杜拉斯的《情人》的。初读时的吃力源于人称的随意更换和时空的不断变化。零零碎碎的句子背后可能是深可悲戚的生命中不能承受之重。

“我已经老了”,扑如其来的感觉无法形容,夹杂着惊叹、凄凉、绝望和油然而生的自怜甚至自恋。无以言说的隐痛如鲠在喉。如王小波所说:“无限沧桑尽在其中”。

而,《情人》开篇与叶芝《当你老了》的意味多么相似啊。

当你老了,头白了,睡意昏沉,炉火旁打盹,请取下这部诗歌,慢慢读,回想你过去眼神的柔和,回想它们昔日浓重的阴影;

多少人爱你青春欢畅的时辰,爱慕你的美丽,假意或真心,只有一个人爱你那朝圣者的灵魂,爱你衰老了的脸上痛苦的皱纹;

垂下头来,在红光闪耀的炉子旁,凄然地轻轻诉说那爱情的消逝,在头顶的山上它缓缓踱着步子,在一群星星中间隐藏着脸庞。

—— 叶芝《当你老了》(袁可嘉译)

时间带走的是华丽的爱恨情仇,留下了曾经沧海的淡然温柔。或许以为以往的冲动已归于平静,却又在衰老的额上勾勒出了痛苦的皱纹。

那时的“我”才十五岁半,破旧的丝制连衣裙,镶金边的高跟鞋,还有那顶男式的平檐呢帽。眉宇间泛着少女应有的羞赧纯真,内心里却刻着不属于这个年龄的少有的苦难和早熟。虽是白人,却又贫穷;虽很贫穷,却又不愁吃穿。

就在湄公河的渡船上,就在船旁的那辆黑色的利穆新轿车上,二十七岁的他吸着英国纸烟,温文尔雅,风度翩翩。他以那种我早已习以为常的目光注视着“我”。虽是富家少爷,却又是地位低下的中国人。虽说地位低下,却也主宰着殖民地广大居民的命运。

是前世的因缘,还是今生的必然。热带雨林散发出的氤氲烟气撩起内心潜藏的欲望。伫立在泥泞的河水的闪光之中,在渡船的甲板上的“我”和他就这样相识了。

于是,“我”上了那辆黑色小轿车,于是,“我们”相爱了。

在湿热的堤岸居室里,“我”体形纤弱修长,胸部平得和小孩的前胸一样,涂着脂粉、口红;他身体瘦软无力,没有唇髭,缺乏阳刚之气,只有那东西是强有力的。“我们”感受着彼此五色缤纷的温馨肌肤,“我们”的哭泣和呻吟交缠,“我们”沉浸在这种糟透了的爱情之中。

“我们”爱得胆怯而猖狂;爱得深沉而无望。

“他的英雄气概,那就是我。他的奴性,那就是他的父亲的金钱。”

“我”也被母亲和哥哥们不容,被世俗所唾弃。“我”成了“小娼妇”,以至于回巴黎,母亲的娘家人也不容“我”进家门。

风暴过后,一切复归沉寂,而我们已不再是从前。

终于各自结婚了。战争终于过去多年了。他带着他的女人来到了巴黎,他打来了电话,他向“我”走来:

“我认识你,永远记得你。那时候,你还很年轻,人人都说你美,现在,我是特意来告诉你,对我来说,我觉得现在你比年轻的时候更美,那时你是年轻女人,与你那时的面貌相比,我更爱你现在备受摧残的面容。”

声音一如过去的胆怯。

初恋的记忆穿越时空停留在彼此的怀念里,埋藏心底的依旧是那份最初的温柔。

可,“我”已经老了。

《情人》读后感(5):多少人曾爱慕你年轻时的容颜 可知谁愿承受岁月无情的变迁

多少人曾爱慕你年轻时的容颜

可知谁愿承受岁月无情的变迁

多少人曾在你身边中来了又还

可知一生有你我都陪在你身边

这是水木年华的一首老歌《一生有你》,看《情人》的时候脑力自动回响这段音乐,相信很多看过的人也会和我一样有些共鸣。

《情人》是杜拉斯的代表作之一,全书以法国殖民者在越南的生活为背景,描写贫穷的法国女孩与富有的中国少爷之间深沉而无望的爱情。

我已经老了。有一天,在一处公共场所的大厅里,有一个男人向我走来。他主动介绍自己,他对我说:‘我认识你,永远记得你。那时候,你还很年轻,人人都说你美,现在,我是特为来告诉你,对我来说,我觉得现在你比年轻的时候更美,那时你是年轻女人,与你那时的面貌相比,我更爱你现在备受摧残的面容。

这是《情人》里的一段话,也是流传最广的一段,很多人都说他符合《当你老了》,而我觉得《一生有你》似乎更加般配。

有人说 杜拉斯像一个中世纪女巫,她的文字让你无法拒绝,即便你不喜欢,就是让你着魔,但是看过的人会觉得她的文字虽是一杯毒药,但却会让你在短暂的痛苦中保持着持续的清醒,感受到短暂与永恒、狂迷与冷静、残忍与宽容、活着与死亡都包裹在界限与无限中。我想这也是文字的魅力。但是不要忘了,艺术来源于生活,估计也只有她的生活情感经历,才能写出这样的内容。

在感受杜拉斯的荷尔蒙的时候,也不由得想起了爸妈。爱慕的恋人终将老去,可是身边的父母也在老去。都说女儿是父亲上辈子的情人,那儿子一定是他的情敌。从初中起开始住校,再到高中大学异地上学,见少离多,那些年少的叛逆带来的不和睦也是和同龄人一样。

年轻的时候爸妈应该不是最帅最美的人,三十年过去了,依然陪伴彼此,唯独我这块从身上割下来的肉似乎长大后很少给他们陪伴。我们总觉得另一半会是以后相处最久的,但是忘记了有人在身边从肉球起就开始陪伴,陪你学会走路,学会吃饭,学会说话。当有一天发现他们似乎老了许多,才会真正的感受到内疚。

七夕,最好的礼物给爱人,也别忘了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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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人》读后感(6):杜拉斯《情人》的自恋说

《情人》(L’Amant)讲的是一个简单得不能再简单的故事:在法国殖民地越南,一个贫穷的白人姑娘和一个富有的中国少爷的绝望的爱情因为无法逾越世俗的种族观念和伦理道德,以及双方家庭的极力反对而失败,最后白人姑娘离开越南到巴黎定居,中国少爷则遵从千年礼法娶了一个未曾谋面的中国姑娘。

如此简单的故事在杜拉斯笔下变得千回百转令人爱不释手,杜拉斯的文笔不同于一些一目十行的线性描述,陈述角度的变化丰富,在文学语言的陌生化上独辟蹊径。继而“评论·票房”双丰收,1984年的龚古尔文学奖,被译成四十多种文字流行于全球,和至今不衰的杜拉斯现象,无疑是对作家杜拉斯的肯定再肯定,嘉奖再嘉奖。许多人情迷这本小说的原因有很多:因为其主题是深沉而无望的爱情,满足众人悲剧性的审美,不少人甚至迷恋穷少女-富家子的“情人模式”;因为这是杜拉斯自传式的小说,通过它令人一窥知名作家的情感世界,如同“小团圆热”一般;因为故事中的中国少爷身体力行地一辈子用心灵爱着杜拉斯,令不少人感到这份爱超越种族超越伦理超越岁月:“他对她说,和过去一样,他依然爱她,他根本不能不爱她,他说他爱她将一直爱到他死。”如此动人的话语,好似浪漫派诗人叶芝的情怀,“多少人爱你青春欢畅的时辰/爱慕你的美丽,假意和真心 /只有一个人爱你朝圣者的灵魂 /爱你衰老了的脸上痛苦的皱纹”(叶芝《当你老了》)

然而我却很想质疑,《情人》真的可以看作是杜拉斯真实的自传吗?《情人》中的白人少女真心爱中国少爷吗?那位中国少爷何以产生至死不渝的爱情?《情人》中“情人”的形象究竟几何?如何看待《情人》呢?

说到自传性,先得问《情人》如何而来?玛格丽特杜拉斯在为她儿子的影集《绝对的形象》撰写了说明文字后,杜拉斯的生活伴侣杨·安德烈亚建议杜拉斯以此另写一本小说,于是便有了《情人》。不留情面的说,杜拉斯其实是一个自恋的作家,自我意识十分强烈,就小说本身来说,处处留着她重重叠叠反反复复强调的自我。王道乾先生的译本字数共 56380字,其中“我”这个字的频次为 1412次:我想,我穿了,我注意到,我不那么看,我才十五岁半,而这也难以归结为王道乾先生的有意为之,她自己则曾说过“小说有时比生活还真实。”我认为,杜拉斯与其被人称为一位刻舟求剑者,将情人的形象刻在蓝琉璃瓦的别墅之上,一次次打捞记忆中留在湄公河的爱情。不如说是一个自我意识强烈的女性主义者,在一次次的回忆中思考着当年纤弱的少女是如何成长为一个独立的成熟女人的踪迹。

请允许我对此作出解释:白人少女的父亲在她童年时代的缺席,只在文本中交代了一句“父亲病重,病得快要死了,几个月以后他就死了”,叙述语调疏离冷淡,对她来说,父亲如同一个陌生人。由于父亲的过早离世,使得白人少女将对于父亲的情感多多少少转由两个哥哥来承担:大哥象征野蛮的父权,他发号施令,十足的沙文主义,像“北方地区乡下人一样强壮有力”,而白人少女不得不听从,“我的意念只有屈从于我的大哥”;二哥象征父爱中温情的一面,亲昵地称他为“我的小哥哥”,这在某种程度上间接地承担了少女的恋父情结。父权秩序是当时社会公认的家庭伦理秩序,白人少女只能在心里悄悄地做出推翻父权的构想,“我想杀人,我那个大哥,我真想杀死他,我想要制服他,哪怕仅仅一次,一次也行,我想亲眼看着他死”。但我的意思并不是在说,白人少女两个哥哥是一个完整父亲形象的两面,两个哥哥仅仅是替代,是象征,在起了一定补偿作用以后依然还是哥哥的身份,更没必要将此夸大误读为乱伦的情感。另外,并不是每个人的父亲/母亲形象都是完整健康的,正如每个人的命运总会遇上磕磕绊绊起起伏伏,父亲缺席后的替代无论如何不能满足其所有的需要,不完整的父亲/母亲形象的确会影响人的成长,但无需过分夸大。在白人少女的成长中,父亲的缺席令她十分强烈的感觉到个人力量的柔弱,最终在心灵上刻意加强了对自我意识的补偿,变得倔强自我中心,所以我说杜拉斯是一位“自恋”的作家。

杜拉斯在贫困难堪的家庭上所花费的笔墨远远大于与中国情人的感情,她恨恨地说“这个家庭就是一块顽石,凝结得又厚又硬,不可接近”,全书共出现“母亲”205次,“死”150次,“爱”87次,“哥哥”84(无论大小),“父亲”30次,“大哥”29次,“情人”20次,“老”17次,“绝望”11次。我并非意在将语词的频次框死在数字内,谁都知道译本被称为第二次创作,信达雅是宗旨,然而我在这里如此排列,是为了形象直观地用“出场戏份”来说明其间孰轻孰重的关系的比较。白人少女对母亲又爱又恨,出于天生的血缘关系和后天对母亲命运的同情(因为没有行贿而买到一块盐碱地等等);对偏私大儿子的做法极度不满,对女儿从没有实质上的认同“我母亲什么也没有说,她并不满意,因为法文考第一的不是她的儿子”;母亲甚至希望女儿利用渐渐成熟的身体像商品交换一样找个有钱的好人家,“这个小姑娘,她也渐渐长大了,她今后也许可能懂得这样一家人怎样才会有钱收进。正是这个原因,母亲才允许她的孩子出门打扮得像个小娼妇似的”,而不是勾搭上黄皮肤的中国少爷,为此母亲甚至要将她赶出家门,“她要把她赶出去,要看着她死,没有人肯娶她,丧尽廉耻,比一条母狗还不如”。一切的一切,使得白人少女对其母亲有着深深的羁绊,爱恨交织,“我的母亲,我所爱的母亲啊,卑鄙卑鄙”。杜拉斯对母亲“哀其不幸,怒其‘错’争”的态度,使她终生都在试图回避重蹈母亲的覆辙,母亲的不幸,连同父亲的缺席一起,在幼小的杜拉斯心里埋下一个独立的种子。

在两性关系中,中国情人的形象怎么看都很难说是一个美好的情人形象,他身体实在很荏弱,“那身体是瘦瘦的,绵软无力,没有肌肉,或许他有病初愈,正在调养中,他没有唇髭,缺乏阳刚之气”,他的精神也不甚有毅力,“他说他什么书也不念,他父亲断了他的生活费,给他寄去一张回程船票,所以他不得不离开法国。召他回家,是他的悲剧”,他的家族给了他富裕的生活,极大地满足了少女蠢蠢欲动的虚荣,“没有多久,我手上戴起了钻石订婚指环”,他带她离开眼前不堪的家庭生活,“她上了那部黑色的小汽车,她心里很清楚,这是她第一次避开她家做的事,由此开始,这也就成了永远的回避。”可以说,对于这个十五岁半的白人少女来说,中国情人荏弱的身体是少女青春期最初情欲的寄托,引出她如同海洋一般的欲念,中国情人是她逃离顽石一般的家庭的手段,是通往外界的一个不真实的桥梁,也是反应少女成长变化的一面镜子。

回归到情人的本意,情人指的是“因为感情发生性关系,却没成为法定配偶,他们之间互称情人。”杜拉斯曾说:“爱之于我,不是肌肤之亲,不是一蔬一饭,它是一种不死的欲望,疲惫生活中的英雄梦想。”而在文本中,他们“根本不谈将来,他们的话题就像报纸上的新闻一样,内容相同,推理相逆。”在最初的第一眼,她就看清了他靠近她时的恐惧,她知道这个男人已经由她来掌控,她胆怯而又大胆地预知了自己的命运,迎接它,“被引向极乐之境,沉浸在快乐之中”。我总以为白人少女在文本中多次消极地看待她对中国情人的感情是出于欲言不能言的深沉之情,但在重读的过程中猛然间意识到一种可能性:白人少女对中国情人的欲念大过感情,其占有欲大过想结婚,这也是在第一眼就被预知的;杜拉斯对此一次次追溯如同一个胜利者一次次回顾自己如何取胜。杜拉斯曾幽幽地将白人少女与一位不轨的夫人视作同一类人,“她们两人都因自身肉体所赋有的本性而声败名裂。她们的肉体经受情人爱抚,让他们的口唇吻过,也曾委身于如她们所说可以为之一死的极欢大乐,这无比的欢乐也就是耻辱,可以为之而死的死也就是那种没有爱情的情人的神秘不可知的死。”这也是为什么杜拉斯将全书的开头与结局重影,描绘一个男人的形象对她说“我更爱你现在备受摧残的面容”,杜拉斯在潜意识上,借由一个男人的形象肯定自己作为女人的绵延长久的魅力。最终所有的箭头都回归杜拉斯本身,杜拉斯爱自己的不幸,爱自己的青春,爱自己那时候的叛逆,爱自己经历过的爱情,爱自己不死的欲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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