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记

威廉·萨默塞特·毛姆毛姆短篇小说精选集读后感6篇

《毛姆短篇小说精选集》读后感(1):我捧着信仰破碎的灵魂, 融入那黑色的羊群

好的故事就是读完之后会思考的故事。

我们是一样的

——读《雨》

我们是一样的,

是上帝佑护着的子民,兄弟姐妹;

我站在圣坛上如此说。

可是,

他们是迷途的羔羊,

而我却肩负起拯救者的重责。

我却对他们说,

我们是一样的。

我竭尽全力,

我用圣恩感化他们,祷告不辍;

我心中激荡着无比崇高热切的目标,

丝毫不觉疲渴。

而他们却浑噩懵然,

赤身露体不知羞,

在市俗的泥沼中寻欢作乐。

我却对他们说,

我们是一样的。

我有神圣的工作,

主引导我救赎他们,改造他们;

哪怕是窃贼和娼妓,野蛮人和杀人犯,

我对他们也永远仁慈宽和。

愚昧的氓民们,

他们看不到地狱的烈火;

我满怀热忱地教导和鞭策。

我却对他们说,

我们是一样的。

伟大的使命,

我愿驱除一切罪恶。

可是帕果帕果连绵的阴雨侵染了我,

犯下最不可饶恕的过错;

我从天堂直堕地狱。

卡纳卡的野蛮人围在我身边,

愚昧的嘴脸分明在说:

我们是一样的!

我并不比他们崇高,

我第一次这样意识到;

说过无数次的“我们都是一样”,

这话现在让我悔恨和恐慌;

人最悲哀的也莫过于此,

看着自己与被拯救者不过彼此;

于是我捧着信仰破碎的灵魂,

融入那黑色的羊群。

且舞!

——读《舞男舞女》

且舞!

我用生命赌胜去完成的事情,

不过是你饱食餍足后的消遣,

可是,谁让我赖以为生——

且舞!

且舞!

我不敢不愿却每晚两次的演出,

为酒吧平添吸引力和不菲收入,

可是,我只够吃饱肚子——

且舞!

且舞!

我曾二十四小时地跳着马拉松舞,

看客们肆无忌惮地对我评头论足,

可是,这才显出我的价值——

且舞!

且舞!

他们一次次看着希冀着我的失误,

我知道他们等着为我的死亡欢呼,

可是,我不得不堆起笑容——

且舞!

且舞!

又轮到一次上场,

我冷笑说不能让我的观众失望,

且舞!且舞!

拿走这饭后微末的刺激吧,

你们这些贪得无厌的野兽!

节奏响起,愿我的舞能表现我无比的憎蔑,

且舞!且舞!且舞!

狮皮,狮子

——读《狮皮》

我以为披上狮皮,

我就不再是一只小鼠;

我有狮子高傲的头颅,

我有狮子雄健的脚步,

甚至虬髯,甚至嘶吼。

我比真正的狮子更像狮子。

于是我成为了狮子,

去同狮子一样追逐和征服。

幼时的羡慕和幻想,

在这一刻得以欢欣满足。

我像狮子一样生活,

也像狮子一样死去。

任你笑骂,我只管披着狮皮,

这不是伪装,这是梦想。

我向往成为狮子,我做到了;

又岂轮到尔等猖狂嚣张。

恐惧

——读《格拉斯哥的来客》

所谓恐惧,

就是未知,

并也无法解释。

负担

——读《赴宴之前》

不要太好奇,

不要轻易做出守口如瓶的信诺;

不要只喜欢,

那些对你坦吐重重心事的朋友。

他们如释的重负,

变成了你心头的大石。

风筝

——读《风筝》

风筝直升云霄,

霓为衣兮风为马,

超越于天地万物之上。

现实种种乏味可憎,

我愿意是风筝,

从千篇一律的生活中脱逃,

从单调枯燥的浑噩中脱逃,

从家庭纠纷的琐事中脱逃,

飞向未知的远空,

我愿意是风筝。

这才是残酷故事

——读《雷德》

肥胖、丑陋的老头子,

依稀可见是昔时的翩翩美少年;

而那婀娜娇美的异族少女,

也已是又老又胖的土著娘们儿。

曾经的高雅成粗鄙,

纵酒和肉欲污染了纯真;

旧日的爱情如冰雪消融,

相守的幸福成折磨。

我心仪的姑娘也心有所仪,

我献上我的真心却被弃若敝履。

今天和她的旧爱狭路相逢,

他的面容和魂灵都沟壑狰狞。

热烈的情人一去不返,

她的思恋便长驻在青春的峰巅;

及至多年后倏忽擦肩而过,

相见不相识,谁让时过境迁。

时光也消磨了我疯狂的激情,

她蒙昧苍老的脸已让我厌倦;

明朝乘舟兮将归故里,

这蛮荒之岛的一切于我只剩鄙弃。

这才是残酷的故事。

《毛姆短篇小说精选集》读后感(2):技术派毛姆

技术派毛姆

2014-09-01

因为一个考试通过了,特意买了毛叔的这本短篇集的电子版来奖励自己。之前看的毛姆作品都是长篇,月亮、刀锋、枷锁。现在回忆起来印象最深刻的也就 月亮 了。

看电子书的话,这种遗忘情况更甚。因为你很少往回翻。所以这短篇集看完后篇目的内容和题目很难对上号。

在我看来毛姆绝对是小说家中的技术派,是的,有人写小说比较随性,比如余华的《在细雨中呼喊》,看起来有梦游的感觉;有人写小说很注重语言上的感染力,技术则相对隐匿了点,比如村上的长篇(当然也有翻译的再加工成分)。而毛姆 ,写小说的绝妙技术真是显露无疑,让人佩服的完完全全,服服帖帖,五体投地!看那对人物外表的描写,对海岸海岛的自然风景的描写,精准又充满余味,是完全可以摘抄下来,再细细品读欣赏的。

这些短篇都是毛姆以旁观者来讲的故事,或者借他人之口讲他人之事。毛姆在《毛姆读书心得》一书中也有谈到两种不同人称的小说,对其进行过比较。其本人还对如何写小说之类的技术问题进行过一些讨论,甚至对一些小说名家都敢于做出批评。

很重要的一点是,这本书的翻译非常的给力,读起来让人都不想略过一个字,正是这些牛逼的译者让我们感受到了汉字的魅力。

且看一些例子。

妓女在受到传教士戴维森“感化”后的情形:

“她活像是个为了供祭祀凶神恶煞准备的牺牲品。她的恐怖使她呆若木鸡。她一眼都不让戴维森离开,只有戴维森和她在一起,她才有勇气,她用一种奴隶般的百依百顺缠住他。她哭泣的很多,念《圣经》,做祷告。有些时候,她精疲力竭,麻木不仁。以后她真的以期待的心情面临苦难,看来也只有这样,才能使她从目前难以忍受的痛苦中,找到一条直截了当而又切切实实可以逃脱的出路。”

爱德华与贝特曼谈论对女神”崇拜式“爱情与对小女人的”保护式“爱情:

“我不知道,”爱德华沉思着回答,“我现在爱她同我以前爱伊莎贝尔不一样。我崇拜伊莎贝尔。我认为她是我遇见过的最了不起的姑娘。我连她的一半也不如。我对伊娃的感情就不同了。她就像一朵异乡的花朵,需要你来保护才能不受寒风吹袭。我想保护她。而伊莎贝尔是用不着谁来保护的。我想伊娃爱我是爱我这个人,不是为了我以后会如何如何。不管今后我怎么样,我都不会使她失望。她对我非常合适。”

《毛姆短篇小说精选集》读后感(3):毛姆式的人生

毛姆小说大体如此:1、开篇谈点人生感悟;2、引入生活遇到的某位正派先生;3、人物出现意想不到的180°转弯,做出完全不同的选择,导致自己以身边的人困惑和不解,并造成很大的影响;4、人物往往逃避所谓的西方现代文明,遁入宁静、孤独、安详的某个地方,可以是与世隔绝的南太平洋的某个小岛,欧洲的某个环境优美的小城镇,抑或直接就是巴黎的某个邋遢的小旅馆;5、放弃早年的某段感情,在新的地方结婚生子,有自己的小天地;6、最终人物死亡后,或因为某事,引起作者对他的回忆,并总结感叹:人,是多么复杂的动物,很多时候琢磨不透,习惯了人类现代文明生活,总有人会遁入另一片天地,过真正属于自己的生活。

这是自15世纪西方发现新大陆之后兴起的探险热潮,在19世纪末到20世纪初产生的反刍,特别是第一次世界大战之后,欧洲人对西方文明的反思开始盛行。毛姆无疑是个优秀的小说家,特别是欧洲难得的有出世思想并一直奉行把此思想掺入小说构成小说的主题的小说家。

《毛姆短篇小说精选集》读后感(4):How to live

"他教会了你什么?"贝特曼大为吃惊地喊起来。

“如何生活。”

——《爱德华·巴纳特的堕落》

当我看到上面这一段话的时候,我仿佛突然找到了毛姆一直想说的话。是的,我想这就是毛姆的小说一直在教会我的事情,就在于如何生活。

这个短篇小说的内容并不复杂,年轻的爱德华由于父亲的突然破产,不得不去远在太平洋上的塔希提岛(说起来,这个岛还真是一个充满神奇力量的地方)上去工作两年,才能回到芝加哥与他未婚妻完婚,并重新得到一个合适的职位。在他去岛上之前,家族里的长辈就已经告诫过他,岛上的杰克逊是个在芝加哥臭名昭著的混蛋,一个经过公开审判并被定罪的诈骗犯,千万不要去接近他。他向未婚妻作出了真诚的承诺,记住了告诫,并登上了船。到达岛上之后,他每个月就给未婚妻寄去一封信,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他的未婚妻觉察到了蹊跷的地方,“他对回国的事竟闭口不谈了,看他的来信,到仿佛他已在塔希提定居下来。更甚的是,给人的感觉是他不但定了居,而且竟然安居乐业了。”于是,针对这令人不安的变化,她和他共同的好友自告奋勇去一探究竟。然而这位好友在岛上见到了爱德华之后,发现爱德华不仅认了那个臭名昭著的杰克逊做叔叔,而且已经改变得完全不是他所熟悉的那个人了。

毛姆在小说里描述了爱德华的状态,我承认这描述里面的赞美之情简直有点显露得过分了:“贝特曼瞟了他一眼。爱德华穿着一身寒酸的白帆布衣服,一点也不干净,头上戴的是当地制作的草帽。他比以前消瘦了,皮肤晒得黝黑,但肯定比过去任何时候都显得更洒脱了。可是在他的表情里却又一种说不出来的劲头儿叫贝特曼觉得心里不安。他走起路来带着一股贝特曼没见过的兴致勃勃的劲儿,他的举止有些漫不经心,仿佛对什么事——说不上到底是对什么——非常高兴。贝特曼对他的这种表现无法指责,心里却感到惶惑不解。”

最后,在当日这两位朋友和杰克逊一起享用晚餐的时候,毛姆明确地分别用贝特曼和爱德华的语言,说出了对生活两种截然不同的理解。

“你跟我说这种生活、那种生活,可是你认为一个人怎样才能享受到生活中最美好的东西呢?”

“这还用问?我认为这个问题只能有一个答案。要取得生活中最美好的东西,只有恪尽职守,辛勤工作,不辜负地位职分对一个人的期许。”

“那么什么是他的酬报呢?”

“酬报是,他感觉自己已经取得起初立志取得的成就。”

“这对我来说简直有点高不可攀了。”

……

“我那时读书是为了应付考试,为了在谈话的时候能够卖弄自己。我为了学问而读书。在这里我学会了为了兴趣而读书。我学会了聊天。你知道吗?聊天是生活中一个很大的乐趣,但是聊天需要闲暇。过去我一直太忙碌了。逐渐地,过去对我非常重要的那种生活开始变得毫不足道了,庸俗不堪了。那种没时没晌的挣扎奋斗、忙忙碌碌有什么用呀?现在我一想起芝加哥就看到一座灰暗的城市——到处是石头砌的房屋,就像一座监狱——和无尽无休的喧嚣吵闹。而所有的一切活动到底是为什么呢?在那里人们能享受到生活中最美好的事物吗?我们到这个世界上来难道就是为了这个——匆匆忙忙地赶着上班,一小时也不停地从早忙到晚,然后急着回家,吃晚饭,再上剧场?难道我就必须这样虚掷我的青春?要知道,青春是转瞬即逝的,贝特曼。当我年老的时候,我还能盼望什么呢?还是那一套——早上匆匆忙忙地上班,一小时也不停地工作到天黑,然后赶回家去吃晚饭,上剧场吗?如果想赚钱的话,这倒也值得一做;我不知道,这要看一个人的天性了。但是如果你不想赚钱的话,还值得这样做吗?我自己的生活想过得比这个更有意义一些,贝特曼。”

“你在生活中最珍贵的是什么呢?”

“我恐怕你会笑我的。真、善、美。

……

“别忧伤,老朋友,”爱德华说,“我并没有失败。我成功了。你想象不出我多么热切地向投入生活,生活对我来说多么充实,我么有意义。当你同伊莎贝尔结婚以后,有时你会想起我来的。我将在珊瑚岛上盖一所房子,我要住在那儿、照看我的椰子树——用他们用了无数年的老法子取出椰壳里的果肉——我将在我的花园里种植各式各样的花草树木,我还要不予。有的是工作让我不得停闲,我不会感到厌烦无聊。我会有我的书籍、伊娃,也有孩子——我希望,更重要的是,我会有千变万化的海洋、天空,清新的黎明、灿烂的落日和壮丽辉煌的夜晚。我会在不久以前还是一片荒野的土地上开垦出一个花园。我将会创造出一些东西来。岁月不知不觉地流逝,当我年纪老了,回首一生,我希望我过的是朴实、宁静、幸福的生活。尽管没有什么大作为,我将也是在‘美’中过此一生。你是不是认为我满足于这一些东西太没有志气了?我们知道,假如一个人得到了整个世界却丢失了自己的灵魂,那他是没有什么意义的。我认为我已经获得了我的灵魂了。”

小说的最后,爱德华选择留在海岛,而贝特曼和伊莎贝尔幸福地订婚了,在他充满希望地把他抱在怀里的时候,眼前浮现出一幅图景:“亨特内燃机和汽车公司声望越来越高,规模越来越大,占地一百英亩,生产出几百万台内燃机。另外他还看到他收集了大量名画,整个纽约城的收藏家都为之瞠目。他将戴上一幅玳瑁眼镜。”

——————————————————————

毛姆的小说总是在探寻另外一种生活方式的可能性。除了日常的种种,我们是否可以活得更加超脱,更加真实,更加幸福?《月亮和六便士》所揭露的是一条极端得几乎恐怖的道路,而《刀锋》中的探讨则更加心平气和一些,在这本小说集的这个短故事里,毛姆简明精炼地说出了对另外一种生活方式的些许期许,一条心灵充实的道路,也许身在荒僻海岛,但有人甘之如饴。

第一次看这篇小说的时候我想,也许他们的生活图景都很不错。很早就有人告诉我,求仁得仁就是最理想的生活状态——无论是贝特曼还是爱德华,只要他追求的就是这些,那么他的追求如能实现,就是他人生的完满。在海岛的人得到了他想要的:大自然的美,真实朴素的生活;在芝加哥的人也得到了他追求的社会地位和财富。他们追求不同,因此也许并不存在高下和优劣之分。然而读第二遍的时候我开始想,虽然说不上好坏,但是超脱的态度也许更容易让人生活得幸福——金钱、财富、社会地位,这些要素受制约的因素太多了,无论是家庭还是工作,都需要更强的能力和更好的运气来度过其中必然包含着的起起伏伏。如果过分投入对财富和地位的追求,无可避免会不会也像是贝特曼的父亲一样,因为破产而自杀呢?

然而,现在重新审视这些语句,我又发现,也许毛姆想要做的并不是劝说我们放下每天的日常,转身奔向大海去拥抱未知的自由和纯粹的美。也许对于任何一个普通人来说,到太平洋上的一个小岛上去追寻另外一条生活道路什么的太不现实了。他想告诉我们的也许仅仅只是——生活的方式不止一种,还有其他方式,也许你不用选择生活在一个水泥般城市和机械的时刻表之内,却仍然能够获得生活中最美好的东西。生活的宝藏就在于你如何感受,如何体会,拥有一个怎样的心态。也许你所要记住的只是,生活不单单只有现在这一种方式,比如说,是否拼命工作和是否生活幸福之间,也许没有我们一直相信的那种强烈的正相关关系。在现有的生活之外,尚有无数种获得幸福的可能。

所以我想毛姆本人就是一种古怪的调和体吧,虽然具备超脱的心灵,却仍然愿意乐趣横生地描写生活中的种种人和事。他的笔调总是幽默又真诚,展现出自身的智慧和对生活本身的热爱。也许这种种的生活态度从不互相矛盾,而是同时清醒地存在于同一颗人类的头脑之中。

生活的河水一刻不停地从我们的皮肤上流淌而过,而我们要做的不仅仅是去追逐这条涌动不息的河流,更要去体味它,去张开心灵感受它,让它淌入心间。在沉浸其中的时候,保留住自己对生活的想象力和独立判断的能力,因为如果过多地沉溺其中而忘记了心灵和世界的宽广,那也就丧失了生活本身。

说易行难,唯一幸庆的是还有一万多个日日夜夜,供我慢慢学会如何生活。

《毛姆短篇小说精选集》读后感(5):毛姆的可爱与可恨

之前未曾读过毛姆任何作品,包括《人生的枷锁》、《月亮和六便士》、《刀锋》那些名篇在内,要说有一丝毫关系,也仅在《面纱》改编的电影里一窥毛式的魅力。当然,深知村上历来极其推崇毛姆,《海边的卡夫卡》、《当我谈跑步时,我谈些什么》均有谈到他,在一百本推荐书籍中,以上四部长篇也收录在内。不管怎样,这部《毛姆短篇小说精选集》真是令人意外惊喜,可谓篇篇短小而不失精彩,翻译亦由翻译名家完成,文字上非常精准与绝妙。

我对毛姆的生平并不了解,但透过这些短篇大概也能略知一二,在20世纪初他一定是一位三观很微妙的作家,游遍南美与亚洲的山与海,阅尽形形色色的人与事故,那种描写现实的冷酷笔调,对人类品性的剖析与鄙夷,让人又爱又生畏。人性这种东西,几乎是每一位文学大家都逃避不了的话题,在他笔下更是如此,他写实、粗暴,甚至带有一丝玩味与嘲讽,阅读他的短篇通常会有一种爽快与难受兼具的状态,这些故事虽真实、语言平实,却往往带来一种类似于“毁坏”的触感,毁坏的或许是你固有的观念,或许是你某一种特别的坚持,或许仅仅是你戴着的面具。这些短篇都有一个简单的套路,通过他人叙事或借物引入话题,不少故事皆是戏中戏,显得亲切容易入戏,再波澜不惊的层层剥开,对,一定是这样不加任何粉饰的叙述,让读者平静的进入状态,最后再抛出一个巨大的反转或一个丑陋的真相,使人内心不由咯噔一下,屁颠屁颠的重新审视故事中的点点滴滴。

《雨》,有信仰的卫道士与堕落的妓女,谁更可悲,未可知。只是,带来毁灭的,往往是掺杂伪善的信仰,毁灭的不仅是他人,更是信仰者本身。

《爱德华•巴纳德的堕落》,感叹塔希提绮丽的美景,让人洗去了浮华失去了斗志,同时又获得了另一种意义上的重生。道不相同不相为谋,大抵如此。爱德华对好友的那一段“告白”,异常的动人。

《午餐》,毛姆典型的恶趣味,对一个虚情假意的胖女人的“复仇”。

《生活的事实》,一个没什么意义却很有趣的故事,对传统观念冷嘲热讽,“我认为你那位公子是天生走运的命,长远看来,这比聪明天诞和富贵天生还要强得多哪”,真是一语中的。从这篇中毛姆对男性外貌的描写,隐约嗅到了他对男性的独特审美与喜爱,后来的确证实了我的猜想。

《舞男舞女》,为了生计铤而走险的夫妇,把他人生命当做乐子的贵族,形成了强烈的反差。“我不能让我的观众失望”,她的冷笑对抗着冷酷的世界。

《狮皮》,一个演员,如果演技高超到已经蒙骗了自己,甚至甘愿为这个角色付出自己的生命,这还叫演戏吗?对一个伪装的绅士来说,身份与精神哪一个更真实,可悲还是可敬,谁也没有答案。

《逃脱》,毛姆对爱情嘲讽的第一个短篇。要想离开一个已经不爱的人,与其自己充当这个坏人,不如磨光对方的耐性,让对方去做这个坏人。毛姆太坏了!

《格拉斯哥的来客》,这个短篇莫名的恐怖与幽怨,有一丝爱伦坡的风味。这个在西班牙遇上鬼缠身的英国人,摆脱不了的到底是什么?

《赴宴之前》,感叹毛姆笔下的女人真是太恐怖了,既可悲又让人生畏。米莉森特弑夫的行为还可以理解,可她竟风轻云淡的将一切告知了家人,迫使他们一道去承担这种负罪感,况且她的父亲还是位律师,真的是……

《珍珠项链》,这个故事真是蛮无聊的,讲述了一个因意外平步青云的幸运女人。

《美德》,毛姆对爱情嘲讽的第二个短篇,更确切的说,是对感情中美德的冷嘲热讽。毛姆貌似一直不待见这类道德高尚的女人,在他看来,有些美德无异于杀人不见血的暗箭,害人又害己。有时,肉体的矜持、精神的洁癖好似慢性毒药,将人置于死地还全然不知,毕竟,放纵带来的痛楚只是一时的。这个短篇中还描写了另一种女人,她们表面上十分helpful与enthusiastic,内心里却把他人悲剧当做自己的精神素材,毛姆似乎并不反感这种戏剧性展现同情心的女人。

《流浪汉》,我很喜欢这个超短篇,虽然看的心里难受,却一点也不同情这个心高气傲最终被现实无情碾碎的人,一个梦想成为作家的年轻人沦为了一个衣衫褴褛的流浪汉,唯一不变的是他不食嗟来食的骨气。

《蒙德拉哥勋爵》,故事挺荒诞的,意味不是很明朗。一个平日叱咤政界、不择手段的外交官,精神如此虚弱不堪,是否在影射政体的色厉内荏呢?

《教堂堂守》,我在一本文学杂志上读过一个短篇,一个外国作者写的,和这个故事几乎一模一样,只不过把教堂堂守换做了妓院看门人,这样也可以?

《患难之交》,一个扭曲而伪善的绅士,不动声色的阴暗着。

《满满一打》,毛姆对爱情嘲讽的第三个短篇。感情中有两种人,傻子和骗子。傻子之所以会被骗,是因为他除了骗子以外本无他人。骗子之所以能成功,是因为他给了傻子渴望得到却无法得到的。说白了,只是各取所需罢了。

《简》,毛姆描绘了一个极富魅力的女人,她没什么本事,也并不美貌,可她的真实与直言不讳却为她在那个浮华不实的年代镀上了一层金。

《插曲》,毛姆对爱情嘲讽的第四个短篇。似乎大家都以为会生厌的只是肉体罢了,却忽视精神上同样会倦怠不堪,当把一个人视作精神的全部,支持你生存下去,它的美好或许已被过度的消费,这种心灵上的毁灭往往会导致现实中的毁灭。挺残忍的故事。

《风筝》,毛姆版的婆媳大战,最终还是婆婆胜出,这个古怪、专制、保守的老女人似乎更了解自己儿子的天性,引申一点来说,她更了解男人的天性——渴望征服万物,却不愿被控制。

《吞食魔果的人》,挺讽刺的,这个短篇和《爱德华•巴纳德的堕落》相似,毛姆的观点倾向却截然相反,说不定这正反应了毛姆的现实主义与超然态度。卡普里岛真是美不胜收,似乎吞食了他的灵魂与青春,使他甘愿放弃未来与之同生死,也许,只是一个人人生选择的差异而已。

《信》,讲述了一个女人的周遭,一个表面波澜不惊实则暗潮汹涌的女人的婚外情与凶案。印象最深刻的莫过于克罗比太太那一系列神态的描写,时而端庄优雅,时而崩溃可悲,时而可怖骇人。比如最后一段,“克罗比太太的五官渐渐恢复了原形。那些激情,曾如此清楚地刻在脸上的,逐渐平复,就像一张揉皱了的纸被手捊平了一样,不出一分钟那张脸就变得冷静而又镇定,不再有一丝皱纹。她仍旧有点苍白,不过唇上已经绽放出可爱而又亲切的笑容。她再度成为那个教养良好,甚至举止高雅的淑女。”毛姆笔下的绿茶婊,岂非一般货色可以比拟。

《在劫难逃》,一个古怪荒诞的故事,和《格拉斯哥的来客》有些类似,毛姆旅途中收获的奇事罢了。

《雷德》,毛姆对爱情嘲讽的第五个短篇。毛姆真是给人强烈的幻灭感,不留一丝情面,文章大部分都在描写了极致美好的人、景与情感,不惜运用大量神话与艺术品做类比,却在最后寥寥几笔将一切推向了时间的垃圾桶,从纯粹的美好演变成作呕的粗鄙。

《毛姆短篇小说精选集》读后感(6):古龙抄袭毛姆?

有没人发现古龙的《七种武器之碧玉刀》抄袭的是毛姆的《生活的事实》?不但情节极为相似,就连最后的对白(“有的人天生聪明、、、、”)都一摸一样,不知情的读者还以为这是古龙的“妙语”之一,四处引用。

仿写结构也就算了,连字句也要一字不落地抄过来,这也太令人无语了吧、、、、、

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