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记

约翰·威廉斯斯通纳读后感10篇

《斯通纳》读后感(1):"an escape into reality"

之前还在说着没有好时机读这本书,然后就忽然来了,是天冷了,戴着新买的耳机躺床上听,我的泪点总在那些关于过去的闪回的片段:噢,还记得那时候我们下课一起去喝酒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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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oner被作者John Williams称作"an escape into reality",是逃入不是逃离,很奇怪对不对?

这本书在成书几十年后忽然大放异彩,我们时代对于Stoner最常规的解释是:他是一个底层走出的可怜人,跨越了阶层,实现了小部分人生价值;但同时他的一生又是卑微而不幸的,他的婚姻不幸、他的学术平庸。这种真实使得我们产生了共鸣,大多数的人生都是这样:当我们翻山越岭告别过去的小农场,以为前程万里时,余下的人生却还是充满了吵架、争执、平庸和无力。

然而,JW说:『Stoner是一个真正的英雄,有一个很好的生活。他并不是像大多数人以为的那样,度过了悲伤和糟糕的一生。他比大多数人都过得好。』

"a real hero"大约是有夸大的成分,学术水平平庸、生活平庸的Stoner,怎么能称得上是英雄?但后来的解释使我颇信服:『Stoner做的事情是他想做的,他对于所做的事情颇有一些体会,他也能意识到他所做工作的重要性。』——只不过,也许我们和Stoner都渴望走得更远,但力不从心、时不待人,七零八落地走完了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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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时代的价值观不同,我们的”误读"也便有了意义:Stoner所代表着的阶层流动,似乎是我们当代人最为渴望得到的东西;Stoner最终平庸死去,也似乎是每个当代人必然的结局。——这种真实性既能产生共鸣,也非常具有诱惑:它确实是一个逃离的方向。读者是一个旁观者,旁观了Stoner的人生,仿佛便拥有更睿智的角度去评判他,便可以避免这人生的悲剧。

但是,阶层流动或物质吸引都不是Stoner真实的渴望。Stoner在入校时修的是农业,后来改修文学,随之当老师,他的选择是受到最纯粹的文学的吸引(一首莎士比亚的十四行诗)。

JW试图归纳的,Stoner的人生目标,皆是单纯的学术吸引。JW在采访中曾说,书里最重要的是Stoner’s sense of job:教学给了Stoner一种身份认同。Stoner对于文学的喜爱是最基本的,因为喜爱它,所以会去理解它,接着学到更多。

并不知道JW究竟投射了多少自己的人生在Stoner上,但他显然是颇欣赏Stoner性格当中最纯粹的那一面。这本书令人惊讶地单纯。关于纯粹的学术吸引,还是出于阶层流动的名声欲望,这两者我们当代人面临的矛盾(更讨巧的写作主题),书中着墨并不算太多。JW更愿意将目光聚集在Stoner个人的理想和人生价值上。

Stoner的时代,大学的小世界被迫打开,向战争和政治打开,向大萧条打开,向无数外部世界的人打开。Stoner对付Walker时是不同理念的对峙,他想将Walker这种人排除在大学校园之外。

单纯是指,Walker根本不该出现在Stoner的世界中,而不是值得讨论的一个对立面。单纯也包括,书中的爱情成分虽然不少,但无论妻子还是情人,都未对Stoner造成他关于自身价值观上的影响。仿佛有另一个Stoner,割裂的爱情生活当中的Stoner。Stoner的精神伙伴,还是他学生时代的朋友、他的导师、甚至是死对头同事。他的人生价值观,还是深深受当年参军的同窗们影响。

但是这些群像在如今的理解上形成一种巧妙的置换:在他们身上,我们会一直看到熟悉的人。本能地排斥着外部世界的人,有着将权力和欲望凌驾在学术之上的人,也有着利用学术向上爬的人。这小说多么真实啊,甚至在Edith做母亲的那些场景里,我也看到了母亲们试图在孩子身上找权力感,同时又”嫉妒”着父女的感情。——我们可能是过度地用现代生活阐释了,也受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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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便Stoner挣扎着痛苦着,但是他依旧相信文学,努力教会学生们理解文学。——这些东西是作者认为Stoner是个真正的英雄的原因。因而,这本书的最终反而是积极的,它教给我们看世界的另一种目光。

我读完Stoner之后的第一反应是功利的,我认为自己像Walker一样,对小部分知识信手拈来,然而却缺乏系统框架的训练,观看文科学术生涯时看到的是一种多么不真实的幻象。这种缺乏专业训练的焦虑感使我觉得并不能好好欣赏这部小说。

后来我看到在John Mcganhern写的introduction里面提到,JW曾抱怨当今的教学体系变成功利主义的、高效率的问题导向的,而不是纯粹的学术。他很认真地说,小说或诗不该是用来剖析的,而首先要去感受它们。于是我便松了口气,我有一点点懂Stoner了,也庆幸对文学的喜爱不再妄自菲薄。

《斯通纳》读后感(2):像另一个人那样活着

大致从卡夫卡和普鲁斯特开始,现代小说中的主角就不再是英雄人物了,而往往是庸常现实生活中的失败者。这种失败是现实俗世生活意义上的失败:他们或是无法勉强自己去获致这样的成功,或是无力像他人那样娴熟而不假思索地应接自如,又或是无法从所谓“成功”中得到愉悦感,因而与现实之间总存在着某种不能缓解的疏离感。与那种更强调对外物的征服欲的现代精神相比,他们似乎更乐意像鼹鼠一样躲在自己幽暗的角落世界里向内挖掘。

约翰·威廉斯的《斯通纳》也是如此。小说没有任何戏剧性的后现代叙事手法,不紧不慢地从威廉·斯通纳在美国西部农场上的少年时代开始,一直写到他离开人世。虽然在他人生所经历的六十五年间(1891-1956),外面爆发了两次世界大战(如果加上冷战则是三次)和一次经济大萧条,但那对他的生活几乎没有产生什么直接影响:他自1910年上大学起,就一直呆在同一个校园里,外面世界的那些事只是造成了他岳父自杀、未来的女婿战死等间接影响,仿佛时代的大浪波及到这个平静的池塘时已只剩下涟漪。

的确,在一个大时代中能保有这样的平静是无上幸事,在同时代的许多国家,普通人只怕想躲都无法躲开那些席卷而来的大浪——就像索尔仁尼琴在《红轮》中所暗喻的那样,一个人在昏昏欲睡中靠着机车巨大的红色车轮,但它却忽然转起来,卷起你背上的衣服,以不可抗拒的力量裹挟、推动着你卷入到危险的未知境地中去。相比而言,斯通纳至少在不想参战时还能拒绝参战,一辈子都可以藏身在象牙塔里,尽管他的同侪马斯特思嘲讽说大学“是给那些体弱、年迈、不满以及失去竞争力的人提供的休养所”,但那儿至少还有庇护所。

当然,这并不是说他就可以在这象牙塔里优游自在,相反,或许听起来有些奇怪的是,正是因此,一个人要反抗反倒变得更困难了——你也许觉得生活沉闷、内心压抑,但甚至都不知道应该反抗谁、如何反抗,因为看起来似乎并没有一个明确的外部力量在左右着你的生活,只是一团无以名状的灰色空气。如果任由自己发泄这种怒气,又只会让旁人觉得他古怪、神经质或莫名其妙的老顽固。这在某种程度上正是斯通纳生活的写照:他始终未能真正求得自己“辛苦追求的宁静”,敏感地意识到自己的生活里充满了挫败,怀疑这样究竟有何意义,然而他从未能反抗或真正改变什么,只是成功地使周围人觉得自己越来越难以理解。他的所有反抗要么在爆发之前就熄火了,要么在爆发之后归于失败,别人看到的只是他的某个“姿势”,却不能理解这是想表明什么、他又为何如此。

更麻烦的是,一个人有时会(并不总能)赫然发现所需要反抗的那个主宰正是自己。斯通纳本身就是一个对自我要求和道德感颇强的人物:出身于1891年的他,在成人之前经历了美国镀金时代的尾声以及禁欲主义的纯真年代,社会上既物欲横行,涌现出许多拜金的新潮女郎(flapper),又有清教徒道德主义的禁酒运动,这样的社会背景下,他和妻子伊迪丝在相处时那种彼此既保守、又拘谨不自如的相处,可说是那个时代的缩影之一。在小说中,伊迪丝这样传统而保守的女性已不再被描绘为美德和优雅的化身,然而斯通纳自己对待内心感情的第一反应也是自我克制——他之所以变成后来那个古怪的样子,或许正是因为他之前在管束自己这一点上做得太成功了。

小说中不止一次刻画斯通纳的自我审视:“有时,他回想自己几年前的样子,被那个陌生人物的记忆搞得惊诧不已,那个人像土地中冒出来的”(页18)、“当他开始向自己的听众和学生自我介绍时,他发现自己内心仍然深藏着某种惊奇感。有时,他对学生讲话时,仿佛是站在自我之外,观察着一个陌生人在给一群并不情愿地聚集在一块儿的人发表讲话”(页30)、“即便他拿出全部坚强的忍耐力和坚忍不拔的行动,度过几天、几星期,自己仍然是一个严重分裂的人”(页296)。他不仅是时代的旁观者,甚至是自己生活的旁观者,像另一个人那样在生活,借用欧文·戈夫曼在《日常生活中的自我呈现》中的话说,他只是在扮演生活安排给自己的角色,但那个在“前台”的角色并不是真正的自己。

在笔法上与《斯通纳》不无相似之处的美国小说《纯真年代》中有一句话:“他已经渐渐明白,已婚男人为什么不总能够立即顺从自己最初的冲动。”如果是这样,那么斯通纳在小说中表现出来的是一种相反的时代精神:一个在崇尚道德律己和禁欲的年代成长起来的人,在经历了最压抑的中年之后,才开始觉得有必要“立即顺从自己最初的冲动”。四十三岁那年与凯瑟琳·德里斯科尔小姐的婚外恋是他人生得以无拘无束地表露自己的唯一一段感情经历,尽管两人各自压抑了许多,但随后到来的幸福使人感觉这压抑至少也有一个好处:使得那些被压抑的东西更有力量、激情和余味。在她这里,他的自我苏醒过来,因而当这份爱受阻于现实时,他变得更加无所顾忌,既然“无论他从哪里转过身,这个世界都像一座监狱”(页256),那么他宁可在来日无多的人生中做回自己。

作为一个知识分子,他对待学术的态度与对待爱情不无共通之处:也是在人到中年之际,他虽然一方面怀疑自己所掌握的小小学问究竟有何价值,但另一面也因这种自嘲而更加豁达,从而使他在自我怀疑之下反倒比以前更为自信了,也恢复了对文字、语言的热爱,而这种热爱就像他的恋情一样,“他曾经深藏不露,好像那是非法和危险的,现在开始表现这种爱了,起先还是试探性的,接着大胆勇敢,最后就完全是自豪地表现了”(页133-134)。在凯瑟琳悄然离开后,他已丧失了对人生的幻想,因而比以往更不妥协地坚持自我,乃至逐渐在同事中落得个粗硬无礼和坏脾气的名声。他这样,乃是因为这是他仅存的自我,是他的尊严所系。可以设想,一个真正窒息的社会,是这样微小的反抗也无法存在的社会。

这部1965年问世的小说之所以在半个世纪之后读来仍感觉并不过时(没有多少小说能做到这一点),原因之一大概也是它写的其实是一个“无时间性”的故事。虽然故事中也清楚地交代了时代背景,但那却是疏离的,斯通纳的生活仿佛是独立于庞大历史事件而平行发展的轨道,至少要理解他的人生,并不需要对世界大战有多深的了解,这也使其人生获得了超越时间束缚的价值,因为它看起来也完全可能发生在当下的某个大学校园里。在一个线性进化的时空中,大概也唯有校园里的时间是循环式的,而知识分子们,也始终面临着大同小异的问题。考虑到这一点,小说那种不动声色的平淡克制写法想来也是有意如此,大概作者才一开始就意识到,平淡才最能持久。

已刊《南都周刊》,有删节,现全文刊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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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误:

p、49:一个身份不明的学生,很快就成为当地的某种民间英雄,他爬到杰西楼前的一根大柱子上,在柱顶上吊了一只用稻草填充的凯泽像。译注:乔治·凯泽(Georg Kaiser, 1878-1945),德国表现主义剧作家,主要作品有《从清晨到午夜》。

按:此注有误。这是在一战末期的事,这里的Kaiser指德国皇帝,被视为一战爆发的罪魁祸首,此所以这个学生会被视为英雄,否则这句话就很奇怪了。

《斯通纳》读后感(3):无故事的一生

库布里克在谈论他的电影《巴里•林登》的原著小说时说,在这部“没有英雄的小说”里,巴里•林登是一个很真实的角色,他既不是传统意义上的英雄,也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反角……在我看来,这段评语放在斯通纳身上也是贴切的。

斯通纳的一生是平淡无奇的,学业、工作和婚姻都有可圈可点之处,但又无一例外地蒙上了一层的失败的阴影。即使是在那些最具有戏剧性的时刻,似乎也并没有太多浪漫主义的色彩,也无法带给我们现实主义的启迪。

而作者约翰•威廉斯的高明之处就在于不动声色地将一个平庸的人生讲得惊心动魄,在读到斯通纳与妻子冷战、与同事争执的那两个部分时,我甚至都能感到自己心跳加快了。小说以一种压抑但并不乏味的氛围持续地撩拨着读者,而且可贵的是,作者叙述的语调一直很平静、从容,这是一种罕见的感受。因为很多作家在描写故事转折或高潮之处时,总会不由自主地透露出在别的章节里所没有的激情,择词和节奏上都会有所不同,但在这本书里,一切都完成得很巧妙。书里有一些很动人的比喻,但是合上书后并不能清晰地想起来,它们就像雨水一样均衡地点缀在泥土之上。

在读到婚外情的部分时,我有些失望,因为我觉得作者把这段感情写得太美了,尤其是那段在度假村里独处的时光,甚至带有肥皂剧式的庸俗桥段(比如,藏起戒指以表达纪念之情的细节)。但看完全书之后,我打消了这个疑虑。如果把一个人的一生浓缩成一本书或一部电影,里面总会有一些片段看起来像是经过刻意加工过的,像是对戏剧表演的粗糙模拟。但是艺术和生活其实一直是互动的,艺术在模仿生活,生活里的人也一直在模仿艺术。试图全面避免“庸俗桥段”的做法也许恰恰是一种不自然的呈现。从这个角度讲,《斯通纳》是一本真实得可怕的书——透过纸张,我仿佛可以看见一张长满细小汗毛、络腮胡子和青筋毕露的脸。

正是这种真实使得《斯通纳》不完全是一本关于失败的书,因为真实的人生不可能在任何时刻都是一败涂地的。严格来讲,斯通纳的人生是成功的,出身卑微的他通过自己的努力成为了一名大学教师,妻子也是自己一见钟情的对象,甚至在结婚之后,他还能拥有一份爱情。只是作者冷静而精准地剖析了这份看似光鲜的履历表背后真实的心理历程,读者才会坠入一片情感的荒原,感受不到饱满的温情——那种温情往往是靠通俗文学、电影或商业广告堆砌出来的。

斯通纳是成功的,更因为他从来没有真正妥协过。尽管很早的时候,他就从好友戴夫•马斯特思那里意识到了人生的虚无(这个人物的魂灵也时不时跳出来让他反省自己的人生)——正是这种虚无使他对命运持有一种冷漠的态度,对所有的不公都选择全盘接受——但他从未放弃过对意义的追寻,并且始终带着一丝高傲的尊严。一个人在与这个世界搏斗的过程中,并不能创造出更多的东西,但他至少能够留下一丝搏斗过的痕迹。所以,当作者在结尾处将那本斯通纳生前唯一写过的早已被人们遗忘的书再次郑重提及时,也就显得不那么突兀和费解了。

这种个体的尊严也通过斯通纳对战争的态度体现出来,两次世界大战以一种极其模糊的面目作为小说的背景出现,但对于理解人物的内心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在描写斯通纳女儿的婚礼时,作者写道:

“结婚前五天,日本轰炸了珍珠港。斯通纳怀着以前从未有过的五味杂陈的心情看着婚礼……他觉得这(战争)是一种公共悲剧的力量,一种恐怖,一种如此无所不在的仇恨,连私人悲剧和个体不幸都被转移成另一种生存状态……”

但是紧接着,作者笔锋一转:

“他怀着一种几乎毫无个人感情色彩的怜悯,看着这场伤感的小小的结婚仪式,而且奇怪地被女儿脸上那消极、漠然的美,被这个年轻人脸上闷闷不乐的绝望打动了。”

这段描述让我想起卡夫卡的一则日记:“8月2日,德国向俄国宣战,下午游泳。”两者的共同之处在于,在看似虚无和无奈的情绪背后,隐藏着个体在面对命运时的挣扎与抗争,他们并不是手足无措或束手就擒的,而是有意识地将视线转移到日常生活之中,紧紧抓住细节之上悠忽而过的诗意,通过日复一日的生活和工作来确认生存的意义。

出乎我意料之外的是,作者约翰•威廉斯在一篇采访里表达了与我相似的感受:

“很多读过这本小说的人都觉得斯通纳的人生太可怜和不幸了。我却觉得他的人生过得很好。显然,他的生活比大多数人要好。他做了自己想做的事情,他对自己所做的事情也充满感情,他觉得自己的工作意义重大……在这部小说中,我觉得最关键的是斯通纳对一份工作的感觉……一份这个词语所体现的良好和体面意义上的工作。工作给他某种特别的身份感,成就了他的自我。”

因此,当我合上书之后忽然想起哈金的一首名为《错过》的诗,似乎也不能算作是毫无意义的联想了:

再也没有什么比无故事的一生

更幸福的了……

我走后,让他们去说

失去了一个快乐的人吧,

尽管谁也说不出我是怎样快乐。

当然,这是一种深沉的、黯淡的,甚至是绝望的快乐,是一种代价,而不是回报。

参考资料:

库布里克谈《巴里林登》(米歇尔西蒙)

朱利安•巴恩斯《迟到的经典:我们为什么要读<斯通纳>》

《斯通纳》读后感(4):我们活过的刹那,前后皆是黑暗

听说,坏女孩走四方,好女孩,上天堂。所以《斯通纳》一口气看完后,心里会忍不住为它的销路担心。都懂的,今天能和正经文学争“一口气看完”的,是《琅琊榜》是《冰与火之歌》,和朋友圈那样让人欲仙欲死的社交网络。我安慰自己,《斯通纳》是足够动人的小说,而不是足够“高级”(这些年,受到的训练告诉我们,自我投射的感动不高级,聂隐娘太美也不高级,所有不能让人成为更好的人的冲动都不高级)的小说,或许,因此还是有希望多卖卖。

动人的小说,靠具体的设定抓人:《死亡诗社》那种对博雅教育的爱,游坦之那种简直让人嫌弃的坚持,塞林格那种“成熟男人为相信的东西屈辱的苟活着”的妥协,和一点点介于盖茨比跟段誉之间的天真——都在《斯通纳》里拼贴起来,成为一个自足于繁华之外的世界,恐怕,所有曾经的“文科生”都很难拒绝这剧情。

《斯通纳》里有一段副教授斯通纳和好友的对话:

“斯通纳望着房间对面,从窗户看出去,使劲回想着往事。‘我们三个在一起的时候,他说——对那些贫困者、瘸子们来说,大学就像一座避难所,一个远离世界的庇护所,但他不是指沃尔克。戴夫会认为沃尔克就是——就是外面那个世界。我们不能让他进来。因为我们这样做了,我们就变得像这个世界了,就像不真实的,就像……我们唯一的希望就是把他阻止在外。’”

——其实读这本小说的时候,我从来没担心过主人公斯通纳是否会变得像外面那个世界。这不重要。好像,他的故事无论在哪里戛然而止,都算得其所。自始至终,作者都向我们展示了极大善意,唯一爱过的人在被伤害后对斯通纳的善意也好,一生只爱过彼此五分钟的斯通纳夫妇与彼此和解的善意也好,在漫长的流动里,主人公从来没停止去理解世界和自己。尽管理解的方法,柔软而无力,像大部分普通人一样。

是的,大部分普通人,大部分生活在广袤的中间地带的普通人。想起巴黎恐怖袭击之后,有一篇兼谈“恐伊斯兰”的文章说,“中国的穆斯林远远不是铁板一块,内部差别、分歧及其巨大,几乎无法求同存异”,这里不妨拿希望“不统不独”的台湾做类比,中间地带这些人,你往前推,推不成基督教徒,往后推,也推不成恐怖分子。但,能不推吗?能。用时间。灾难过后,冷静下来,自然就不推了。时间,也是一块中间地带。

中间地带的普通人从来没有停止过为生活付出自己卑微的努力。谁都知道《战争与和平》好,但能让大部分人看通宵的是《明朝那些事》;年初《查理周刊》事件后伊斯兰书单传遍网络,我们收的时候是真诚的,像年底依然一本没读一样真诚;谁没依依不舍地爱过谁,谁和谁又能有缘有份地走到底?

于是,最后,有人潦草有人工整,但所有人一样地:用那些我们想做而没能做好、甚至没能做到的事,定义了我们是谁。不过,我们做好“我们”,也挺好,世界需要广阔的中间地带,需要呈现它的丰富性的——“文科生”。

好吧,《斯通纳》看到倒数第二页,我觉得,它还是有点儿高级的:

“这本书被遗忘和没有派上用场,他觉得这也没什么关系。任何时候,它的价值和问题都几乎微不足道。他没有过那样的幻觉,以为会从中找到自我,在那已然褪色的印刷文字中。”

——大学会毕业,小说会读完,谁也不能一辈子做“文科生”。但,“我们活过的刹那,前后皆是黑暗”。

《斯通纳》读后感(5):「斯通纳」的出版传奇:时间才是真正评价文学的唯一标准

2015年5月,英美三家电影制作公司,在法国戛纳电影节联合宣布启动一本小说的电影改编计划。它们分别是:出品奥斯卡获奖电影《爆裂鼓手》的布鲁姆制片公司(Blumhouse Productions),出品《007:幽灵党》的科恩传媒(Cohen Media Group)和戛纳电影节封后之作《卡罗尔》的制片方Film4 Productions。这部令三家电影公司同时伸出橄榄枝的作品,是一本写作于1965年的小说——《斯通纳》。

五十年前当《斯通纳》第一次出版时,它面对的情景并非如此:那一年,作家约翰·威廉斯已经43岁,他的第二份书稿已经被7家出版社拒绝。这一次他把稿子投给了颇具文学品味的出版社Viking Press,接手稿件的年轻编辑最终说服出版社上层,同意出版书稿。(另一位因这位编辑的慧眼而幸未蒙尘的作家,是后现代主义大师托马斯·品钦)。

1965年,《斯通纳》出版,但它唯一收获的媒体评价就是《纽约客》的一小块书讯简介“上乘之作”。只过了一年时间,共卖出约2000册的《斯通纳》绝版。70年代,英国出版社Longman在欧洲第一次出版它,命运也与此类似。

1973年,约翰·威廉斯凭借自己的另一部小说《奥古斯都》,获得美国国家图书奖,然而他的获奖并没有带动自己任何作品的畅销——或许原因之一,是因为那一年与他平分奖项的另一位作家约翰·巴思,正是当时美国风头正劲的后现代主义文学流派的代表人物。截至1994年约翰·威廉斯去世,两个版本的《斯通纳》一共卖出不到1万册。

这是一本书最平凡普通的命运。幸运的是,它得到地下读书圈的青睐,多年来辗转于各大二手书店。但《斯通纳》始终难以入大众视野之内,连许多书评人都不知晓有这本书的存在,更别说主流人群了。

命运就爱这么捉弄人。这本地下小说虽被长期遗忘,却也始终有人想起。2003年,在《斯通纳》几经绝版之后,英国Vintage书系出版人听取朋友约翰•麦克葛汉的建议,在英国重版,这是《斯通纳》首次回归到众人视野中。到2012年,十年间共卖出4863本。这比此前美国第一版只售出两千册要好些,但仍然属于小众阅读。

2006年,美国著名文学书系NYBR Classics系列的总编埃德温•弗兰克受一个经营书店的朋友推荐,一口气把这本书读完,迅速买下版权,他并不知道截止他读到《斯通纳》的那天它已经绝版了多少年,“但这种书你总归不会错过”。

重回到美国本土文学领域的《斯通纳》,产生惊人效果。从传统媒体开始,《卫报》、《纽约时报》、《时代》杂志等媒体纷纷报道名人们在阅读这本小说:美国国家图书奖得主科伦·麦凯恩将它列在自己十大挚爱小说之首,并承认过去几年里自己买了五十多本《斯通纳》作为礼物送给别人;著名演员、导演汤姆·汉克斯面对《时代》采访说:“《斯通纳》是令我爱不释手的五本小说之一”。《纽约时报》刊登书评:“世所罕有的完美小说”。

《斯通纳》在美国的热潮也席卷了欧洲。媒体炸开了花,出版商纷纷打听这是本什么样的书?2011年,这本书在法国突然大获成功。2012年年底,英国兰登书屋(Random House)再版《斯通纳》,一年之内售出近17万册。同年,《斯通纳》在荷兰出版,平装版一年之内销售近20万册,并荣登荷兰畅销榜榜首数周之久。

2013年,《斯通纳》在国际书市上大放异彩,先后登上法国、意大利、西班牙及以色列的畅销榜榜首。《出版人周刊》(Publishers Weekly)撰文讨论“《斯通纳》现象”。更不要提无数的作家主流媒体竞相赞美。作家伊恩•麦克尤恩接受BBC广播采访时说:“《斯通纳》是一部献给所有热爱文学之人的传奇。”《纽约客》发表书评:“《斯通纳》出版五十年后畅销,是献给被亏欠的艺术一次迟来的正名。”《卫报》刊发作家朱利安•巴恩斯书评:“《斯通纳》——2013年度必读”。2014年,英国最大连锁书店——水石书店评选《斯通纳》为年度选书,并推出限量精装定制版。

这是个惊人的现象,一本50年前出版的小说,成名竟在50年后。读过《斯通纳》的读者总是忍不住把它分享给身边的人。让这本书回归大众视野的出版人埃德温•弗兰克的话也许能够给出答案:“这本书把焦点投向了这样一种人的生活,他非常非常平凡普通,但在另一意义上,可以像任何人的生活一样丰富”。

《斯通纳》讲述了生命中最重要的部分:爱,认同,怜悯,志业,傲骨,信任与死亡。一个勇者有过的失败不失意的人生:即使不能拥有完美的生活,所幸追求过完整的自我。

美国,密苏里州。来自偏远农场的农家子弟、19岁的威廉•斯通纳进入州立密苏里大学学习农学。自一堂选修文学课为起点,他的一生就此悄然改变。未来的斯通纳成为了一名大学老师,结婚、生子、教学、退休、衰老、死亡。在他生命的尽头,或许他可以坦然面对这个问题:你的一生,还要期望别的什么吗?

一部蕴含着真诚、激情与紧凑力量的小说,探究了历史洪流所忽视的人性之间的冲突、溃败与幸存,重新唤起思考每个个体独特存在的意义。作者约翰•威廉斯向世人展示了凡人中的勇者在如何生活。

《斯通纳》读后感(6):我们的大学变好了吗?

上大学的时候,我们都会遇到一种典型的大学老师:明明在教一门必修又基础的课却把内容、作业和考试的难度上升到让所有人都痛不欲生的地步;似乎对某些学问有着极为深入的研究和领悟,可上他们的课却很难从中感到被震慑的魅力;绝对不是系里的“红人”,搜索他们的名字,除了担任合作作者的教材之外很难找到他们独立写就的著作;与此同时,他们为人严谨、刻板、无法通融,执着于出勤、考分、论文质量,像一些横躺在自由散漫、行云流水的大学生活中的大硬石,让人头疼。但比起那些如偶像一般让人心驰神往的老师、成为意见领袖或名人的老师、手腕灵活像政治家一样翻云覆雨的老师,倒是这些“石人”让大学更像大学,保持了它本应有的庄严与稳定。

《斯通纳》(Stoner)写的就是这样的“石人”。

“威廉·斯通纳是1910年进的密苏里大学,那年他十九岁。”这是小说的第一句话。从那一年开始到1956年他去世,作者约翰·威廉斯讲的是一个“石人”的半个世纪。

在斯通纳死后,记得他的人寥寥无几,他的生活表面上看起来也乏善可陈:从进入密苏里大学读书开始,他就再也没有离开过这里,在他的退休的仪式上才被宣布可以升任教授,他并没有等到那一天,这大概难以称之为事业成功;他在结婚之后不久就认定自己的婚姻失败了,但是并没有离婚,这恐怕也无法说是婚姻幸福;他曾有过短暂的出轨,认为自己找到了“真爱”,当濒于选择时,他维持了原状,这绝对不是爱情至上;他深爱自己的女儿,可她被当作夫妻间斗智斗勇的筹码又急需关注、温暖、安慰的时候,作为父亲,他选择了温吞的退败,这直接导致了家庭分裂。

小说描述的是我们日常生活中那些不关心的人,只有当他们出状况的时候,他们的故事才是我们的谈资。保守、窝囊、顽固,大概就是斯通纳生活的主调。他在回避争端,可是,在对一个学生的评判上,他拒绝退让,这是他与成为系主任的教授几十年不和的导火索。这种不和,才让他成了学生们背后谈论的传奇。

《斯通纳》是一部无法称之为高潮迭起的小说,却在1965年和2013年两次出版时都引起了《纽约客》的注意,其他主流媒体的书评里出现了“完美”“不朽珍宝”这样的溢美之词,就连现在在豆瓣上也是一致的高分好评。

人们对好小说的判断是非常奇怪的——与情节并不一定有关系。我猜,《斯通纳》能引起这样的评价,原因之一是它狠狠戳中了知识分子——尤其是痴迷学问的书呆子们——的心头痛。

斯通纳是研究中世纪英语文学的专家,他本是并不富裕的农家子弟,他父亲拼尽全力送他进大学是希望他学好农学继承农场,可他却在英文课上受到了极大冲击,深入地学习之后,他感到了更有意义的东西和更有意义的自己。

这是只有书呆子才能体会的感情,拼命地扎入到一门冷门、无使用价值的学问中去的时候,会突然从知识中感到源源不断的热流,一种微妙的能量会钻进体内,令人由衷地感到充实、满足;你会从庞大的信息中慢慢看出不为人知的线索,看到其中的智慧与光彩;有时,你会拜倒在这种人类的智识之下,想看得更为清晰,希望自己思考得更透彻,想要奉献自己的生命成为一名传教者,让更多的人可以清楚地看到这种光芒。

即使一生的其他部分都失败了,沉浸也足以让斯通纳们自我满足。每当有什么不愉快发生时,他们就会躲回到书本和课堂上去,最终能让他们痛苦的,只有夺走他们研究与教学的可能与时间。

作为中文译本,当斯通纳在带着学生分析那些中世纪诗歌与文章的时候,约翰·威廉斯巧妙地假托斯通纳之口传述了他对中世纪文学及其影响的想法,斯通纳所说的内容优美、深远可能是译成中文无法体现的。这就好像如果我们有一篇小说写到以为教师精于《文心雕龙》,我们如何能让外国人明白其中字句之间层次渐进的关系。

斯通纳经历了两次世界大战,外界的变化对他几乎毫无影响,他躲在大学里,从未真正踏入社会。而大学,是《斯通纳》小说中实际的第二主角。

一个睿智的配角说出了“大学是善的工具”这样的话,它收留了那些“在这个世界上没有安身之地”的人。每一个长时间躲在大学羽翼之下的人,即使是对大学的体系、人际关系免不了在心里嘟嘟囔囔,又对大学以外的世界有着更多怀疑,也只有这样的人才能单纯从学问与知识的传授中获得乐趣。大学给了这些人身份,有时甚至是荣耀,也给了他们在许多激烈竞争、危险、责任面前免责的护佑。

正因为它有这样的作用,斯通纳才奋力想要阻止靠小聪明的学生获得名不副实的学位,防止他进入大学任教。“大学就是一座避难所,一个远离世界的庇护所……我们不能让他进来。因为我们这样做,我们就变得像这个世界了,就像不真实的,就像……我们唯一的希望就是把他阻止在外。”

斯通纳有许多次应该离开大学,为了爱情、尊严或者只是为了活得更好。我一直在想,他的妻子难道不曾爱他吗?她为什么要这么欺负、折磨他呢?我想她大概是希望引起他的重视和回应,但斯通纳在应当施予爱的时候,悄悄地躲开了。他对所有的事情都是这样的态度,应该斗争、坦白的时候他选择了非暴力的沉默、漫长的消极抵抗,让苦变得更加悠远、绵长。这恰恰是他自己造成的。而这也正是一部分滞留在大学中的人的行为模式。他们缺乏走上社会去面对风险的勇气,缺乏应对的技巧,甚至一个各色、狡黠的学生都会影响他们后半生,更何况外面那么多“聪明人”。他们没有办法像真实社会的敌我双方那样进行真刀真枪的对抗,于是唯有如此。

有人说,《斯通纳》里流露着知识分子的自怜,我想,这恐怕是一种很真实的境况。

100年过去了,斯通纳这样的人仍然在缓慢维持着大学中知识的运转,他们受到压迫与进行抵抗的方式也都几乎没变。当看到《斯通纳》的结尾,难免出现反复自问:我们的大学变了吗?

大学没有变,它至今仍然是许多人的避风港,但大学也变了,斯通纳奋力推挡的那种人似乎最终渗透到了各个学校。

如此这般的忧郁是《斯通纳》令人无法释怀的原因。

《斯通纳》读后感(7):为什么失败的人生仍是值得期许的人生?

斯通纳是农家之子,性格木讷,甚至有点怯懦。本来父母给他安排的未来是到大学读完农业后回家打理农庄。但是,一门英语选修课彻底改变了他。在课堂上,他听到了莎士比亚隔着三百年对他的召唤。于是,他改变了专业,背弃了父母的规划,并在几年后成为了一名大学英语教师。

但是,这个经历却不能说明他是一个勇敢、自觉的人。与其说他选择了文学,不如他被文学选中,就如同被天启一般,在这个过程中,他实际是被选择的那一个。

书中最惊心动魄的一段,院长在学生沃尔克的论文答辩中作弊,面对压力,他回想起战争中死去的好友:

“大学就像一座避难所,一个远离世界的庇护所……我们不能让他(沃尔克)进来。因为我们这样做了,我们就变得像这个世界了,就像不真实的,就像……我们唯一的希望就是把他阻止在外。”

为了不让自己变得像这个世界,他坚持不让沃尔克通过答辩,并因此长期被院长的排挤,事业从此一蹶不振。

然而,即便如此,他的力量也并非来自勇敢,而是来自对信念的坚持,这种坚持,多少带上了他那种木讷倔强的气质。

于是,在这种信念之光照射不到的地方,他更多表现出他原本的木讷甚至怯懦。例如,当她面对妻子对女儿的争夺时,他放弃了争取,眼睁睁地看着原本活泼的女儿在妻子的影响下逐渐变成了一个没有自我、没有灵魂的姑娘,并最终走向和她母亲一样的婚姻悲剧。也是这种怯懦,在他的婚外情被发现之后,他选择了不辞职,而让一生唯一爱的人离开了自己。

斯通纳的一生并不成功,婚姻失败,事业也碌碌无为。然而婚姻失败是他本性怯懦的结果,事业无为却是因为他坚持了原则。以结果来论断人生成败是浅薄的,它会让我们错失一些更重要的东西,例如原则,例如理想。

同样失败的,还有梵高的人生。

梵高一生潦倒,所做之事不管是卖艺术品、做牧师还是画画,全都失败至极,卖艺术品被炒鱿鱼,做牧师没通过考试,画画时间最长,却只卖出一幅创作,最后得了精神病,以自杀收场。我想,任何人,即使是梵高本人,如果预先有知,也不愿意选择这样的人生吧。

如果我们告诉梵高,在他死后三十年内,他会成为世界最出名的画家,在他死后一百年,他的一幅画会卖出数千万美元的天价。这时候,他会选择这个人生吗?恐怕也不会。身后的荣光看不见摸不着,而此生的痛苦却是实实在在,每分每秒都在啃噬自己,有谁愿意做这样的交换呢?

更艰难的问题是,如果你现在正在过着和梵高同样困苦的人生,并且恰巧你也是一个画家,然后我走过来告诉你:你将会如同梵高一样在潦倒中死去,但你的作品是否能够得到世界的承认,嘿嘿,这个就无法保证了。

这时候,你如何面对?

一千个人有一千个答案。

我想起了一个犹太人的故事。他在1942年被纳粹关进奥斯威辛集中营,后来辗转囚禁在其他集中营,在他服苦役的期间,妻子和父母也都被杀害。集中营的生活异常艰辛,更痛苦的是几乎看不到希望。他身边有许多比他强壮或者比他乐观的难友,在几年间都一个个在绝望中去世了。

但是,他最后却奇迹般地活了下来。

他是怎样做到的?

他经历过一个特殊的时刻。那一天,在冰天雪地中,他空着肚子,穿着漏水的破鞋,满脚冻疮,被狱头打着骂着,走向筑铁路的工地。他满脑子的怨念:今晚的“晚餐”会不会多几颗豆子,等会儿会不会被拨去另一个陌生残忍的管工手下,脚下这双 “鞋”还能支撑多久……

这是每个人在这种情景下都会有的反应,很多人就在这样的怨念下面丧失了希望,进而被厄运击倒。而他,却在那一刻突然醒悟到这些想法是如此琐碎卑微,对自己的生存状态毫无裨益,于是,灵光一闪,他开始尝试游离于当前环境,在心里跟挚爱的妻子对话,让爱充满胸臆。

那种时候,妻子还在不在人世,已经没有分别。

他发现,即使在极端恶劣的条件下,一个人被剥夺到只剩自己的身体和心灵,他仍然有自由选择用怎样的态度面对环境。

依靠这样的信念和游离的“技能”,他最终活着离开了集中营。

他原本是精神科医生,集中营的经历让他开创一个新的精神治疗法:意义疗法,疗法的核心是协助人找出他生命中的意义。每个人的生命意义都不同,每个阶段的生命意义也不同,必须由此人自己去寻找,一旦找到,他就有希望摆脱因生命空虚而产生的焦虑与绝望。

他把这段经历、思考和开创的疗法,都写到了一本书里,这本书叫《追寻生命的意义》。

以意义来观人生,斯通纳并非完全失败。他找到了自己的天命:当一名老师,并且终其一生。他坚持了自己的原则:把不合格的人阻挡在大学之外,尽管因此受到了上级的排挤。他最终也找到了自己真爱,虽然只有短暂的一年光景。

以意义来观人生,梵高更可说是成就非凡。在人生的最后十年,他寄给弟弟的画就达到了2000幅之多,其中最后一年半创作了超过300幅油画,里面就包括著名的《星空》和《向日葵》。

《斯通纳》最后的话,很美,我忍不住把它引用到这里:

“他想当一名教师,他成了教师。但他知道,他永远知道,人生的大部分时候他都是一个冷漠的人。他曾梦想过某种正直,某种绝对的纯洁。他寻找过妥协和无关紧要的攻击性消遣。他曾想象过智慧,在漫长岁月的尽头,他找到了无知。”

这也是我们大部分平凡人的人生。我们梦想过,寻找过,向往智慧,最后找到了无知。

然而,这也是梵高的人生。

以及千千万万个虽然在受苦却依然在爱、在创造的人的人生。

为什么失败的人生仍是值得期许的人生?因为人生不是以成败论断其价值的。

—— 后记 ——

我是在圣诞前的周三晚看完《斯通纳》的。记得那几天感冒了,周三最严重的一天。傍晚提前下班回家睡了一觉,醒来已经是晚上九点。浑身乏力,却又无法再睡着。于是上亚马逊网站闲逛,买了电子版的《斯通纳》,接着跑下楼,在路边的面馆点了一碗鲜虾净云吞,一边吃一边看起来。书很长,原没打算看完的,但开了头就停不下来。回到家后打开房间的灯,坐在躺椅上继续看,中间哭了两回,看完时,已经是凌晨两点。

说不清楚为什么会哭。可能是一个晚上经历一个人的一生,太重太快,不禁悲从心来,如此而已。

一周后,我在沙溪旅行,等到了《梵高传》Kindle版的发布。之前看过欧文·斯通版的《梵高传》,很赞,这个是史蒂文·奈菲和格雷戈里·怀特·史密斯合著的,很长,九十万字(纸书有九百多页),正适合慢慢看。

这一两年的阅读,小说和传记越来越成为重点。生命的道理,大概在三十岁前都接触了不少,不管是来自哲学的、宗教的、或者心理成长方面的,但三十岁后,人生面临的问题不再是“知道与否”,而是“能否践行”,是否可以整合进生命,成为选择的基石。以自己为例,十五岁第一次看《金刚经》,当晚梦境便有无数异象,之后时常看,自以为理解了。可即便到了三十多岁,还是会为了小小的问题和同事或朋友争执,至此方知此事知易行难。我知道自己根器有限,无法纯靠经书到达开悟,因为内心的疑惑深入骨髓,超越思维之上,唯有面对真实的人生,才能渐次解脱。

而小说和传记给了我照见自己的机会。并不是说一本小说或者传记可以教会我如何过好人生,它没有这样的功能,也无意于此。小说和传记的最大价值是把别人的人生呈现在你面前。此生有涯,我无法亲身经历多个人生,通过阅读他人的人生,我仿佛也浅浅地经历了一遍,于是,我的人生似乎也变得丰盈了一些。我才知道,原来这世界上有如此之多不同的人性,就如同这世界有如此之多不同的树叶、飞鸟和语言。而一旦看到了人性的无垠大海,就不会太执着自家池塘中的点点风波。这时候,丰富超越了正确。于是,你开始原谅,开始和解,开始有所放弃,也开始有所追求。

关于那个“如果我过的是梵高的生活,我如何面对?”的问题,其实不是一个单纯的思想实验,它也是设计出来拷问自己的问题。年岁渐长,开始尝试去面对一种必然失败的人生,至少是接纳这种可能性。思考的结果是,一来看清了年少时对“成功”的想象是多么虚妄和狭隘,二来自己对生活的理解也有了很大的变化。就像我前段时间写的:

之前期望变得“有用”:学习技能,增长声望,做些“改变世界”的大事。现在却更希望变得“无用”,因为发现快乐大多来自于此:看些无用的书,例如小说和传记;交些无用的人,例如一些平凡的或不可能成功的人;做些无用的事,例如去一个不知名的地方消失几天。慢慢相信人生不是为了某种成就,而是为了解开某个谜题,那个与生俱来的胎记,那个一直骑在背上却无法抓住的猴子。这谜题是保守而非激进的,是关于“我是谁”、“我为何而来”,而非“我能成为什么”或“我能获得多少”。它往往伴随着沮丧、失望和羞辱,就如同烈日炙烤着瞎子,他受苦,却无法用“看不见”作为理由而否认它的存在。然而这种炙烤背后,却有真正的快乐和自由。

《斯通纳》读后感(8):风乍起,吹皱一池春水

31岁这一年,我在读《斯通纳》。

而31岁的斯通纳,正做什么呢?

大约正带着那副圆眼镜,穿着不合身的灯芯绒外套

在清晨,穿过无人的小路,匆匆赶往大学的图书馆

“他游历过排排书架,置身于几千册图书中

呼吸着皮革、衣服、干燥的书页释放出的发霉的气息

就像闻着某种来自异国的香气”

他会用他那双因为长期做农活而粗壮发黄的大手

小心翼翼的翻动古老的书页,苦苦冥思着字句间微妙的含义

那时的他,置身于爱中,想必是幸福的。

而这时节的我,正搭乘着上班的地铁。

在冷气十足的车厢里,听着耳机里的电影原声

出神的凝望着窗外倏忽而过的黑色的风

脚下的高跟鞋还在隐隐作痛,早起的困意还使我昏昏欲睡

想起这样的斯通纳,心中却涌起一阵复杂的同情,一种遥远的爱意。

“如果偶尔有人看到斯通纳这个名字,也许会纳闷他是谁,

但这好奇心顶多止于提个漫不经心的问题。

他活着的时候,同事对他并不怎么尊崇,现在几乎绝口不提了。”

斯通纳一书的开头,作者便这样写到。

他是个小人物,来自偏远农村,成为一名大学老师。

他结婚,生子,教学,退休,衰老,死亡。

他度过了平凡的一生,并不被任何人所铭记。

斯通纳爱过,哪怕在一开始他就知道这爱是失败的。

他却仍然抱着一种绝望而坚定的心情,温和的忍耐着。

在日复一日的消磨中,

他倔强的把那些微弱的火种护持在怀中

沉默的履行着枯燥的职责,如同他的名字“Stoner”。

每读到这样的片段,都会为他深深难过

而同时,却会也尊敬起他身上那一份无言的高贵。

他的一生或许谈不上艰辛,

却也被无数细小而琐碎的恶意日夜折磨

这些恶意都来自他人,或有意,或无意

尤其是来自他朝夕相处的枕边人伊迪丝。

这个他见过最美的女人,他第一次放下所有矜持去渴求的女人

却成为他生命中最沉重的一抹灰暗的底色。

而伊迪丝的可怜却在于她的不自知,以及她一系列胡乱的自救

她从生下来便学习如何打造一个精致完美的表象

这种中产阶级的虚荣的教育方式,形成了她日后扭曲分裂的性格

她走进婚姻,却满怀着内心根深蒂固的不满

她的恶意总被伪装在光明正大的理由之下,

她的策略曲折、克制又悄无声息,使人找不到合理的证据来抱怨。

她的冷漠,充满控制欲,却又把自己伪装成爱与关心的模样

理所当然的伤害着身边最亲近的人。

她是作者除斯通纳之外,着力最多最细腻去描画的一个人物

她有典型性,她也是女性的内在力量被长期压制的一个畸形产物。

而我在阅读的间隙,却常常想起我的平凡,我身边无数平凡的人们,

一如斯通纳,一如伊迪丝。

这平凡时常令我心惊。

平凡的如同寒来暑往的候鸟,

夹杂在盛大的鸟群之中,终年忙碌的迁徙

飞过喧闹的霓虹,也飞过微风乍起的湖。

飞过寂静如亘古的长夜

也飞过爱人心中那片纯净而凛冽的雪原

留下一片小小的雪爪鸿泥。

有时一飞冲天,志得意满

有时铩羽而归,离群千里,独自低徊

而最终,我会如斯通纳一般

死在风里,死在路上

死在命运为我预定好的那个瞬间。

死亡,从来不曾停止过

盛大的鸟群,如乌云蔽日,懵懵懂懂的成片死去。

而新的鸟群,那些毛茸茸的雏鸟们,

睁开清澈的眼睛,试探着展开稚嫩的翅膀

摇摇晃晃的起飞,又开始重复相同的旅程。

然而有时,我仍然莫名羡慕小说中的人物,哪怕是斯通纳,是伊迪丝

他们的生命是快进的,短短几天就可以读完一生

他们仅仅生活在一些典型的片段中,在岁月中跳跃前行。

而我却要吃饭,赚钱,娱乐,祈祷,思索,写字。。。

一年一年,一秒一秒,一步一步的度过今后所有漫长的时光。

再好的小说和电影,都无法还原人生的痛苦

因为痛苦是个时间概念,它需要时间,才能使人穷尽其滋味

痛苦,是漫长的波澜起伏,是无穷的波峰和波谷

是没来由的慌张,是无理由的迷茫,

是忽然间的不安,是周期性的绝望…

痛苦在时间里,会被无穷尽的消磨和重生

而小说和电影,它们压缩了时间,篡改了痛苦,不能言尽人生十之万一。

又想起此前与朋友谈及写诗,谈到诗歌的境界

最好的诗,其妙处都不在直抒胸臆,而在于高超的造境

“风乍起,吹皱一池春水”

句句皆实景,句句皆幻境。

斯通纳一书之美,也在于其中充满了诗般的造境

在每一个微妙复杂,酸楚难言的时刻

作者都将我们的双眼,我们的全部知觉带入外在的世界中

比如他参加完父亲葬礼的那个夜晚:

“那天晚上他无法入睡。他穿得整整齐齐,走进父亲年复一年干活的那片田地,走到他现在能寻找到的尽头。他努力回想着父亲,年少时就熟悉的那张脸就是不肯出现在他脑海。他在田里跪下,手里抓了把干燥的土块。他把土块捏碎,从手指间流出去。他在裤腿上擦了把手,然后站起来,走回家。还是睡不着,他躺在床上,望着唯一的那扇窗户,直到天亮,直到地上没有任何阴影,直到大地把灰色、贫瘠和无限的空间舒展在他面前”

那些时刻,就好像站在斯通纳的身边

沉默如同认识一生的老朋友,什么也不用说。

那一刻,我们分明的感受着,也分担着斯通纳的悲伤

而他,也同样分担着我们的悲伤。

风乍起,吹皱一池春水。

风停了,湖面仍然碧绿深邃,宁静如斯。

什么也没有改变,流逝的只是时间

流逝的,只是在时间里去而不返的我们

可是,我们能因此说,生命是无意义的吗?当然不是。

那阵微风曾经在世界上吹拂过

也曾吹拂过谁的鬓角,为他带去一丝清凉

也曾吹拂过春天新绿的嫩枝,吹拂过白云苍狗,日升月落

它与这个世界交汇过,然后消失了。

而它却正是这个美妙的世界,之所以美妙的原因。

匡匡在读完《斯通纳》之后,她抄写这一段诗,并且说:

“这简直是阅读《斯通纳》之后,在摧毁之上的心理重建。”

我深以为然。就此抄录在此文末尾:

“繁华世界就此别过,我曾爱之弥深。

即使一无所获,仍感不虚此行。”

--黑塞《朝圣者》

《斯通纳》读后感(9):我是一只芦苇,也是一块石头

1891年,斯通纳出生在密苏里中部布恩维尔村附近的农场。头十八年的生命里唯一的颜色,就是漫无天际的黄土。他熟悉所有的农活,也从未想过有朝一日会离开这里。

18岁,密苏里大学新设了个农学院。斯通纳的父亲想让他学些技术,好回来干农活。他没反抗。成了一名穿着古板、行为怪异的农学院学生。

20岁,在文学院的教授阿切尔·斯隆的启迪之下,斯通纳的自我意识开始苏醒。他感到时间不是他习惯的那样正常流逝,而是断断续续地流逝。而他自己,从时间中被移了出来,成了旁观者,而非先前简单的经受者。此后,他转入文学系。

23岁,他拿到文学学士学位。战争席卷整个欧洲。他结识了一生最重要的两位朋友:马斯特思和戈登·费奇。马斯特思后来应征入伍,死在蒂耶里堡。他入伍前在酒吧间的一番话一直敲打着斯通纳:

“你也在弱者之列——你是个梦想家,一个更疯狂世界的疯子,我们中西部本土的堂吉诃德,但没有自己的桑乔,在蓝天下欢跳……你同样因为失败而与世隔绝;你不会跟这个世界拼搏。你会任由这个世界吃掉你,再把你吐出来,你还躺在这里纳闷,到底做错了什么。”

在战后的一场复员老职工的欢迎会上,他结识了伊迪丝——一位容貌姣好但冷若冰霜的女孩。这位中规中矩、受过严苛的家庭教育的女孩,在和斯通纳若即若离了一段时日之后,面对斯通纳笃定的求婚,只淡淡说了句“我会努力做个你的好妻子”。

他们接着就结婚了。斯通纳近乎机械地完成了婚礼上他的那部分戏码,接着才意识到自己有了一个妻子。

伊迪丝履行她作为妻子的诺言,不过仅仅是整理房间、做饭和日复一日的琐事。他们之间没有交流,无论是身体还是灵魂,都是空荡荡的摆设。

29岁,斯通纳如愿成为一名教师。他打算在自己论文的基础上出一本书。他雄心勃勃、自信满满,希望能通过这本书,确立自己的学术地位。

30岁,伊迪丝突然告诉他,她决定要个孩子。在长达两个月的史无前例的慌乱的交配之后,伊迪丝终于怀上了孩子。

32岁,他有了一个女儿——格蕾斯。他暗淡的生命终于因为她而变得有些色彩,他期待着她能长大成人,并无比享受两人共处的时日。

他和伊迪丝,就像两个关系尴尬、相处艰难的室友,共享空间,却不屑于同彼此交谈。他一心扑在研究和写作上,像一匹被逼急了的饿狼。

36岁,他的父母相继去世。他知道他们希望在曾经生活的地方死去,那片无边无垠的黄土地。除此之外,他仿佛对他们一无所知。也没有因此掉一滴眼泪。

就在斯通纳的教学事业刚刚起步,双亲离开之后,伊迪丝以最为冷漠的方式向他宣战。她先是改变了自己的装束,接着禁止女儿和父亲交流,最后她将斯通纳书房里全部的书稿和文献都挪走。

40岁,他为了不违背内心的学术标准,没有让沃尔克通过论文答辩。尽管院长劳曼克思再三警告,斯通纳还是没有改变主意,执意不通过。与沃尔克交好的劳曼克思便以此作为权力的角逐,与斯通纳结下梁子。

41岁,教了十几年书、精于古典学、受学生欢迎的斯通纳,因为与劳曼克思的矛盾,被安排去教新生写作课。他在这场权力的争斗中,失败了。

不惑之年,他依旧在那所他稔熟的学校,教一些用不上他才华的书。他与他的妻子,虽没有什么大争吵,却也没有任何情感上的联络。因为母亲的阻挠,他和他曾经的宝贝女儿,也只有短得可怜的见面机会。

43岁,他开始消瘦下去。锋芒散尽。

44岁,他重新认识了他教过的一名女学生凯瑟琳。一个偶然的机会,他们聊起了他已经多年没碰过的古典学,聊那些在人类辉煌文明中一晃而过却璀璨夺目的诗,聊他曾经无比熟悉之后渐渐无视了的动人的思想。他们克制、友好、彬彬有礼。直到因为怜爱两个人抱在一起。

他们不知疲倦地聊天、做爱,渴望夏天的到来。斯通纳觉得自己活了过来,就像一支重新燃烧的烛火。他终于领悟,自己最初爱的那个人,不必要是最终爱的那个人,爱不是最终目标而是一个过程。

斯通纳不再像年轻时那样,把爱情看做一种绝对的存在状态,他视它作一种“一个瞬间接一个瞬间,被意志、才智和心灵发现、修改的状态”。

在经历这么多次心灰意冷之后,斯通纳终于找到了幸福的感觉——两个人在语声哗然、熙来熙往的人群中创造一个安静的世界的感觉。而这种感觉,却因为外界的介入而不得不戛然而止。因为学校方面的警告和劳曼克思的干涉,他不得不与凯瑟琳分开。

他转身之后,感觉周遭都是地狱。

那是他们最后一次见面。

从此,斯通纳以倔强的、近乎疯狂的状态投入到教学当中,虽然仅仅是初级的写作课。关于他的故事,经过各种版本的传说,已经被神化。只是他深知,自己的血液里,依旧流着早年在布恩维尔农场里传承下来的卑贱、辛苦、坚忍。他的信仰,就是把自己毫无表情、铁硬荒凉的脸,交给严苛不公的世界。

45岁,德国纳粹将整个文明拖入蛮荒。纵使绝望,斯通纳还是将自己投入到大学这个机构——他心目中的审慎的信仰——以此来避免将个体托付给毫无理性的黑暗的力量。

50岁,他的女儿格蕾斯怀了孕。他知道,那是她同这个冰冷家庭最后的决裂。是她牺牲自己的幸福,故意为之的最终结局。

54岁,二战结束。斯通纳开始无法遏止地衰老。他知道自己的衰老不是假装的。

“在这场大战后的几年里,他看到这个世界和国家已病入膏肓。他看到憎恨和怀疑变成一种疯狂,像急速传播的瘟疫般横扫大地。他看到年轻人再次上了战场,好像在一场噩梦的回荡中,充满渴望地奔向毫无意义的毁灭。他所感觉的同情、悲伤是如此老迈,是他衰老不可分割的部分,乃至在他本人看来,自己似乎还没有被碰过。”

64岁,他在一生疲惫的挣扎中,被诊断为癌症。

65岁,在一场退休的欢送会之后,斯通纳死了。

“他想当一名教师,他成了教师。但他知道,他永远知道,人生的大部分时候他都是一个冷漠的人。他曾梦想过某种正直,某种绝对的纯洁。他寻找过妥协和无关紧要的攻击性消遣。他曾想象过智慧,在漫长岁月的尽头,他找到了无知。”

有些事情就是这么吊诡。斯通纳既不懒惰,也不邪恶,他甚至算是勤奋,算是胸怀大志。但是他时时感到生命的无力——在整个世界黑暗的战争裹挟之下,他无处躲藏,也不打算屈从;原本以为知识的丰盈会替他解决困惑,却没想到恰恰是这种丰盈,造成了他始终无法逾越的虚无的鸿沟;原本以为教师是他的宿命,是他自身智慧的象征,却没想到,在生命的最后一刻,他顿悟:生命的尽头不是智慧,而是无知。

斯通纳不坏,他也从未甘于平庸。只是他最终变成了自己世界里最为平庸的一员。而唯一让他感到欣慰的是,在他的生命结束的前一秒,他看透了一件事——

“一种愉悦感油然而生,好像起于一丝夏季的微风。他模模糊糊回想着自己念念不忘的失败——好像它有多重要。此刻,在他看来,这些想法太平庸的,太不重要了,与他曾经度过的生活相比太没有价值了。”

斯通纳的一生,是一只芦苇,在整个世界战争与和平交替的风雨飘摇中,震颤、张望、思索。

斯通纳的一生,也是一块石头,他把最冷漠的臭脸,丢给那些为个人得失蝇营狗苟的人,丢给那个不相信一块石头可以激起任何涟漪的时代。

《斯通纳》读后感(10):如果你知道自己想要什么

失落的经典被重新发现,从销量仅千本到几十万册的现象级畅销书,《斯通纳》在五十年后成为评论家津津乐道的一则传奇,名人纷纷撰文推荐,带着点悲壮,也有些解气,既遗憾彼时读者的眼光,又欣慰21世纪的读者终于读懂了约翰·威廉斯写在字里行间的心灵自白。

翻开美国文学史,可以看到二十世纪中期的美国最流行的文学思潮的是后现代主义。后现代主义主张否定社会秩序,表现支离破碎的世界,创造新奇的文字魔术。在那个年代,少数族群成为文学更青睐的标签,美国黑人文学、犹太文学、南方文学、反战文学和女权主义文学竞相发展。出版于1965年的《斯通纳》写的是美国中西部大学里的“老白男”,手法又是最传统的现实主义,注定不会收获多少回响。即使威廉斯凭借《奥古斯都》于1972年荣获美国国家图书奖,但那一年的共同获奖者、后现代主义文学大师约翰·巴思的《喀迈拉》无疑风头更劲。

怎能读不懂呢?我们每个人都是斯通纳啊。我们需要一些纯白的小说,描绘和我们境遇相似的人,让他们的感受定定切入我们内心的困苦和孤独,因为共感是最好的慰藉。《斯通纳》和威廉斯的故事很像:同样是农家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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