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记

斯蒂芬·金肖申克的救赎读后感6篇

《肖申克的救赎》读后感(1):我们都有一颗邪恶的心

如果恶之花曾盛开在你的生命,即使凋零,也会化为顽强的种子,深植于你灵魂中那些最腐朽的土壤里。有朝一日,它见风即长。又或者每个人的心底都有这样的花或种子。以上在《纳粹高徒》读后感受尤深。

在关于纳粹罪恶的小说中,《纳粹高徒》是个异类;在斯蒂芬•金自己的作品中,《纳粹高徒》也显得卓尔不群,即便还不能像《肖申克的救赎》那样令世人瞠目结舌——后者更像是斯蒂芬•金对自己“惊悚小说之王”称号的颠覆或反抗。

一个普通的夏日,独居老人杜山德家里来了一位不速之客——十三岁的男孩托德。然后一切因此改变了——潘多拉的盒子已经打开。

托德是一个聪明、深沉、冷静的男孩,叛逆如激流般在血管里奔涌却不形于色。杜山德是当年纳粹集中营的党卫军头目——恶名昭著的杀人效率专家和血腥魔王,战后隐姓埋名于美国某个城市的郊外。研究二战尤其是德国纳粹史迹一直是托德的最大爱好,偶然发现杜山德这么一个活的纳粹分子,对他而言不啻一件上帝赐予的特别礼物——丝毫无关于惩治战犯。

在老少二人第一轮机锋彰显的较量之后,托德说,“我只不过想听听那些故事,如此而已,我真的只想听听故事。”杜山德困惑了。但不管怎样,在这个小男孩的威胁下,以一个亲历者的身份,他开始讲述那些骇人听闻的罪恶往事。

如果说最初杜山德是被迫的,带着惊慌和担忧,那么从托德逼他穿上党卫军制服开始,他终于进入了属于自己的状态——刻意的形式感使埋藏于记忆深处的昔日情境得以完全重现,如同铁链穿过锁骨那样不可摆脱。进而那些邪恶的满足感也回来了。一切都回来了。种子已经发芽,如鬼魅疯长。恶之花怒放。

几年时间里,随着一次次的交谈与较量,托德从好奇到兴奋,到恐惧,再到失常;杜山德从惊慌到担忧,到满足,再到沉溺。新花唤醒了旧种,旧种诱发了新花——它们戴着同一顶帽子,名字叫恶。终于,一个老的杀人狂复苏了,一个小的杀人狂诞生了。杜山德和托德各自成为这个城市的流浪汉和酒鬼们的噩梦。这两人残杀那些流浪汉和酒鬼,比起屠夫杀掉一头猪还要面不改色。

邪恶在内心燃烧的焦灼感和满足感相互交织,令他们不能自拔。无论杜山德——旧种复苏之恶,还是托德——新花诞生之恶,都只有通过不停的杀戮才能获得内心暂时的变态性安宁。正常的理智和情感均已无以为继。恶已非形式或内容,恶即存在。

……

无论对场面微妙气氛的控制,还是对角色心理冲突的刻画,以及对人物行为之合理变化的推进,斯蒂芬•金在《纳粹高徒》一书中所展示的功力丝毫不亚于那些对他蔑视有加的所谓主流作家。——向这位当世最成功的通俗小说大师致敬。

注:《纳粹高徒》是《肖申克的救赎》(四季奇谭)中的一篇

《肖申克的救赎》读后感(2):纳粹高徒

Stephen King是个伟大的作家,尽管有所谓的高雅作家认为他写的小说太通俗、不入流。

通俗就不能伟大?在漏鱼之网看来纯属谬论。《西游记》在它那个时代通俗吧,谁敢说它不是经典?

漏鱼之网以为,大凡抱这种思维的作家(且当他们是吧),要么是嫉妒Stephen King靠写作得来的财富,要么是嫉妒Stephen King源源不竭的写作才华。

《纳粹高徒》实际上是Stephen King的一个中篇小说集中的第二篇。

首篇相信大多数人和漏鱼之网一样,都是通过一部电影熟悉的,它就是《肖申克的救赎》。这部电影太NB了,它昭示了希望和失望,坚持和勇气,智慧和邪恶等等。

漏鱼之网强烈建议没有看过《肖申克的救赎》的博友,应该好好补上这一课,尽管它曾有一个如此之烂的中文译名——《刺激1995》。

昨晚,漏鱼之网躺在床上,读完了《纳粹高徒》下半部分,感觉故事很好,人物就像电影一样,清晰地浮现在我的眼前,虽然我并没有看过据此改编的电影。

《纳粹高徒》中的那个美国男孩智商无疑是高的,但因为他的好奇心,他逐步被一个隐匿多年的纳粹战犯同化,这种同化更多的是从思维方式上。

漏鱼之网想,无论人们是否承认,每个人的思想总会或多或少地受到周围人们的影响。所以,古时智者要隐居,就是尽可能地避免旁人的思维在自己的脑袋里跑马。

当杀戮成为一种习惯或是潜意识时,这个人就是凶险的、不可饶恕的。那个冷酷、聪明的老纳粹战犯如此,那个同样冷酷、聪明的纳粹高徒——美国男孩亦是如此。

嗜血者古今中外有很多,这并不奇怪,人有兽性,这种不受控制的兽性发挥到极致,那就是嗜血。在战争状态下,嗜血者尤其多,比如纳粹、鬼子、张献忠等。

问题是,一个文明的社会,必须要有矫正、制衡的机制,以防止嗜血者滥杀无辜,这种机制首先应该包括四个字:开放、民主。

任何一个封闭的、专制的社会里,总会找出一个冠冕堂皇的理由,系统地对不同意见的人进行打击甚至毁灭,比如:黑暗中世纪里的教士们,前苏联的KGB们。

《纳粹高徒》里的那个男孩无疑是可悲的,因为他自己选择了一条通往毁灭之路,他毁灭了别人的生命,也毁灭了自己。

纳粹离我们太远,可是,另一个词——文革离我们却不太远,也许,我们需要反思点什么。

《肖申克的救赎》读后感(3):酷酷的老金

人民文学出版社二零零六年出版的这本《肖申克救赎》,性价比不错,全书由四个中篇小说组成,共41万字,403页,标价29块。除去纸张有些盗版书的风格,其他都不错,字体大小适中,封面设计的很有味道。这本书大概是金最广为流传最令人津津乐道的代表作之一,四篇中有三篇都被改编成了口碑不错的电影,特别是《肖申克的救赎》,曾被评为是电影史上最完美的电影。

老金的文字,经常带着黑色幽默与犀利冷淡,让我忍不住想到一个词儿,COOL。读小说最苦恼的事儿,大概是一路读过去近几十页,脑子里仍然没有对主人公有一个清晰明朗的印象,这种时候心里面会感觉很钝,烦躁,脑子里也是一片浆糊,不过,如果你碰巧手上捧着的是史蒂芬·金的书,就完全不会有此困扰了。在他的笔下创造出来的人物,各个栩栩如生得让你几乎可以感觉得到他们的存在。这种能力当然是无法不令人赞叹,《肖申克的救赎》中安迪的坚忍与对自由的坚持,在他笔下自然是越发的闪光。同样的,他在《纳粹高徒》中塑造出的两个恶魔,人性的极恶,也越发令人觉得恐怖惊悚、不寒而栗,从心里一直冷到骨髓里。

《肖申克的救赎》,已经读过一个星期,有些东西已经渐渐模糊,而有些则慢慢沉淀变的越发清晰。史蒂芬·金创造的安迪无疑是本书最大的光芒之所在,关于人性的令人无法不赞叹的光芒。大概再没有比监狱更直白的暗黑与肮脏了吧,特别是在人人都很自由的米国。安迪有无数个发疯的理由:妻子的背叛,冤屈的囹圄,“姐妹”的性侵犯,以及充斥在监狱的每一丝空气中的绝望,不过这些都没有击溃安迪。在肖申克的那些年,他一直穿着一件隐形的外衣,叫自由。书里面有句话,安迪说的,印象非常深刻,“他们说太平洋是没有记忆的,所以我要到那儿去度我的余生。雷德,在一个没有记忆、温暖的地方。”永远不绝望,就算面对的是无尽的黑暗与冰冷,心中仍然对温暖心存无限向往。

令人印象深刻引人赞叹的当然还不止这些。犀利的老金,通过这个中篇小说想要诉说的远远不止这些。他告诉我们要知足。残暴的监狱长哈力,在他眼中,装了水的玻璃杯永远有一半是空的,继承亲戚的三万五千美元,真是倒霉透了。普通的狱卒却有着像圣人般高尚的品德——“他们明白自己的生活虽然痛苦,却仍然比州政府付钱请他们看守的这群囚犯好得多。”“这些狱卒能够把痛苦做个比较,其他人却不能,也不会这么做。”他告诉我们要警惕可怕的习惯。很多的犯人在出狱之后,会因为无法忍受外面的生活而重新犯罪,为了再进监狱,他们疯了吗?他们只是被习惯打败而已。雷德初获假释的时候,形容重获自由像自由落体,不是欣喜而是害怕。他连上厕所都没法适应。在监狱中,他每天整点过后二十五分钟上厕所,一旦错误时间,尿意就会消失。出狱之后,每当他想上厕所时,总有一股强大的冲动,想请求上司准许他上厕所。哦,多么可怕的习惯,人完全成了他的俘虏。

《肖申克的救赎》读后感(4):汲汲而生,汲汲而死

上官朝夕 ——看电影《肖申克的救赎》

每个人都可以是上帝,如果你觉得可以;

每个人都可以创造奇迹,如果你觉得可以。

看完一遍《肖申克的救赎》,你会被其中的信念、智慧和友谊所征服;

看完十遍《肖申克的救赎》,你会被自由的阳光包围,像个巨人一样。

《肖申克的救赎》是励志片,也是悬疑片。这个世界带有太多的偶尔和必然。当躯壳被无情的光阴消磨十年,当冤屈的泪水再也无法流出双眼,上帝不会怜悯你。惟有友情的温暖暂时拥抱着,亲情悲苦地离你而去。冷静的瑞德像是一本百科全书,记载着万能的知识和规律。他相信一切都是命中注定的;而安迪相信一切皆有可能。他们的年龄差距看来像一对父子,事实上是两个好兄弟。时间像图书馆中沉淀的尘埃一样纯粹,他们能改变什么?他们需要把自己当上帝。Get busy living, Or get busy dying、 汲汲而生,汲汲而死。显然,电影的戏剧性远远高于生活。可是我们愿意相信。

我很怀疑电视剧《越狱》编剧是否套用了它的一些情节。男主角安迪带给我们的震撼远不是情节那样得简单。是一种一丝不苟的构思和异想天开的超越。是不是在窘境中,人类才会看清自己,战胜自己,超越自己?当深陷冰冷残酷的监狱中,自由原来是一种奢侈。可是有一天,当他们离开了监狱,得到了梦寐以求的自由,却发现社会也是一间无形的监狱。一切规则都是如此,我们可能顺从与它,却发现我们的心灵也藏着一间监狱。当所有一切美好的希冀都成为现实,也许,我们完全无需太多,只要活出自我。

the shawshank redemption,《肖申克的救赎》的英文名。让我们永远记住这个名字。我们救赎自己,同样也是在救赎着别人。在生活、工作和学习的过程中,我们常常忘记了给自己留条后路。我们的自我是缺乏理性和盲目的,虽然我们也拥有着信念。多看看这部电影,每次都会带给我们力量。

电影的情节让我们拍案叫绝:

当莫扎特的《Le Nozze di Figaro》在监狱的广场上响彻时,每个犯人都陶醉其中,忘却所有的恨和苦;一把锤子,凿出一堵墙,通向地下道,河流,天空的怀抱……如《圣经》中出“埃及记”一样,我相信每个人都会在这里为安迪喜极而泣;而逃出监狱后的安迪在山头橡树下呼吸新鲜的空气,听着蝉鸣,青草坡上,阳光肆意……当瑞德出狱后坐在了往南方的车上,看着橡树下安迪写的信,一幅美丽的画面浮现在我们面前:湛蓝的海滩,太平洋的对岸,小小的船,潮来潮去……自由在这里获得了重生。

同样,台词让人热血沸腾:

Every man"s got a breaking point、

每个人的忍耐都会有限度的。

Hope is a good thing,mybe the best of things,and no good things every dies、

希望是美好的事情,也许是人间至善,而美好的事物永不消逝。

Some birds aren"t meant to be caged, that"s all、 Their feathers are just too bright、

有的鸟毕竟是关不住的,它们的羽翼太光辉了!

Fear can hold you prisoner,hope can set you free、

怯懦囚禁灵魂,希望还你自由。

A strong man can save himself,a great man can save another、

强者自救,圣者渡人。

有时候,一部好的电影,有以上的几句台词就够了。而当看完这部电影,你相信奇迹了么?

上官朝夕,厦门。

《肖申克的救赎》读后感(5):很久不写评论了,看了比较意外,说两句

这本中篇集,足以灭掉一批瞧不起斯蒂芬·金的所谓纯文学作家。

我最喜欢第三篇:《尸体》。四个男孩徒步去看另一个男孩尸体的故事。这是一次苦难的朝圣,关于成长、死亡、命运……但是它,又仅仅是一场童年记忆。它是斯蒂芬·金在成年之后,反复书写恐怖的驱动力。在金的所有作品中,这部小说的叙述最为饱满。它再次证实了我的一个看法:叙述的丰富,能够带来涵义的丰富,而不是相反。即:把故事真正说透了,所谓的主题啊、寓意啊,自个儿会呈现出来。最后,我对这个小说的唯一意见是:文中穿插了太多互文性的东西,那些小主人公成为作家后的作品,我怀疑是斯蒂芬金把早年的抽屉习作一股脑儿塞进来了。

除了《尸体》,我第二喜欢的,就是大名鼎鼎的《肖申克的救赎》。语言很干净,主题相比《尸体》,显得明确而单纯。也许正因如此,才使它的传播更为广泛吧。一句话能说明白的小说,永远比一句话说不明白的小说,更容易家喻户晓。

第二篇《纳粹高徒》,探讨了人性恶,主题非常严肃,但手法还是类型写作。设置感太强,情节常被意图推着走。

最后一篇是唯一没被改编成电影的。它篇幅小,份量也相对弱。写法上有些古典,让人联想爱伦坡的调调。

《肖申克的救赎》读后感(6):《四季奇谭》

论作品而言,绝对的经典,我想每个人都应该有一本这样的书。

论本书而言,两点不喜欢,一是书的装帧,不够完美,当然只是对我而言的;二是书名,可

能为了多卖,很媚俗的把四季奇谭改成了肖申克的救赎,破坏了全书作品的整体性。没办法,中国的出版业就是这么商业,人民文学出版社也这样,可悲。

全书由四篇小说组成,以四季为命题,不是金惯常的恐怖作品,但却是他最花心力和最有意义的作品。

序言很棒,不是那种简单的作者介绍,通过对金的创作生涯的描述分析,反映出了通俗文学与传统严肃文学之间的鸿沟,以及像金这样的畅销作家的尴尬和苦恼。

春天的希望——《肖申克的救赎》

对于这个故事,相信大多数人都是通过电影知晓的。小说反尔那么的有名,在电影出来前。而且,我在看过后还是觉得电影更优秀些,因为电影中的安迪比之小说中的更有一种人性伟大的光辉,是种更为向上的东西,脱出了单纯对生存的追求。例如,电影中安迪把自己锁在广播室中放音乐的一段,在书中是没有的,虽然身陷牢笼,依然难忘音乐的美好,对艺术的追求,既是对自由的追求,有时这种渴望超出了我们对生的渴望,对死的惧怕,这正是我们生之为人的骄傲和伟大。

小说中的安迪尽管还是坚韧而冷静,但却没有了电影中的理想化,换句话说,小说中的安迪更真实,更像我们普通人,虽然还是那样的不同,但他只是一个人了,不在是那个令整个监狱都感到他的存在的人,只是有点特别而已。

电影中每个人物都是那样的鲜明而立体,给人印象深刻,但书中这些大部分都戏份不重。当然,雷德除外。这种以叙述口吻讲故事的小说,总是令我不忍释卷,我特别喜欢这种平缓悠长,娓娓道来的文笔。仿佛在看一本残旧的老日记,一切都那么真实,不在是作家编造的故事,而是就发生在某个地方的事情。

尽管我早已不止一次地看过电影了,但看到最后,还是抑制不住自己的激动,尤其是最后当雷德看安迪的信和最后的叙述,那最后的排比,实在是太棒了,那么自然平时,却又那样的鼓舞人心,读到这里,我总会感到拥有自由是多么美好而幸福的事,我甚至不需要其他,只要给我一个背包,一张单程车票,一个人踏上那未知的前途。我们是如此幸福,因为我们能自己行走,自己抉择,自由的呼吸,自由的歌唱,自由的自由着。这样的我们是不应该烦恼的,因为拥有人生最宝贵的东西,自由,路就在脚下,无论平坦还是崎岖,只要我们愿意,都可以向生活的目标前进。

无论在什么情况下,希望都是好东西,也许是最好的。

怀揣着希望上路,生活在脚下,梦想在前方。

夏日沉沦——《纳粹高徒》

人生如四季,人性亦如四季。

四季之于人来说,夏季似乎是最为幸福的季节,经过冬日的严寒,春天的过度,夏季是最让人放松而愉悦的季节。夏天似乎总充满了色彩,让人迷醉。正象我们的人生,风光绚烂。但阳光背后总有阴影,人性内里也有不为人知的阴暗面,虽然平时隐藏在我们各自的心中,不为人知,甚至不为我们自己所认识,这些东西从未从我们的心中消失,它们只是冬眠在深处,当时机来临,便悄悄的生根发芽,直到我们察觉,却已难以控制。

托德是一个学校,老师,家长眼里标准的乖孩子,成绩出色,聪明有礼。但在好孩子的外表下,托德心中却有着不为人知的秘密和渴望,当他初次敲响杜山德的房门时,也许只是受普通男孩都有的好奇心的驱使,但慢慢的一切都不在受托德的控制,一时的好奇唤醒了他心中的阴暗面,从此,托德不在是以前那个单纯快乐的男孩了,虽然表面上还是那个优秀的好学生,但内心的矛盾,痛苦和煎熬,让托德不堪承受。

杜山德表面是一个普通的独句居老人,平淡乏味的生活却随着一个男孩的到访而改变了。原来杜山德曾经是一个纳粹,是集中营里杀人不眨眼的魔王。但现在随着岁月的侵蚀,经历了颠沛流离的逃亡,他早已没有了昔日的狠辣和锐利,现在只是一个可怜的老酒鬼。托德的到来改变了这一切,这个奇怪的男孩认出了这个曾经的杀人魔王,并以此相要挟,要杜山德讲述当年的往事。一开始杜山德感到恐惧而气愤,他恼怒于被这样的一个男孩随便的呼来呵去,但慢慢的杜山德

逐渐着迷于对往昔的回忆,那些集中营的日子,让杜山德的心中的邪恶再度复活了。

《纳粹高徒》,一开始我还对这个名字并不感冒,但看完之后,才感到这个名字的恰当。对于托德来说,无论心里承不承认,杜山德正是他心灵的导师,只不过是邪恶的导师。而托德之于杜山德,却是心中邪恶的唤醒者。托德恨杜山德,杜山德同样不喜欢托德,这是矛盾而奇妙的一对,他们改变了彼此的生活,彼此厌恶,却又互相依赖。

这不是一部严格意义上的恐怖小说,但却比大多数的恐怖小说都阴暗,都令人惶惑。也许,我们每个人的心中都有对邪恶的好奇和浅浅的渴望,正象人类的原罪,不可根除,不能逃脱。但愿我们不会遇见杜山德这样的老师。

人心中的邪恶,正像阴影下的垃圾,只等着潮湿夏日的到来,便开始腐烂发霉。

不在纯粹的秋天——《尸体》

很久没有这么细细地读书了,而斯蒂芬金的小说是要仔细的读,才能体会到那种感觉的,虽然这并不是一本恐怖小说,但字里行间的真诚,却是那些被人推崇的作品不能比拟的。

大家都把这篇小说看作金的自传,是他对童年生活的回忆和纪念。我从其中却分明看到了自己的影子,或者说每个男孩13、14岁时的影子。

我常觉得一个讲故事的人,首先,自己的心态应该是真诚的、坦率的。从这方面看,《尸体》比很多的此类小说都要出色得多。与那些看似童话般的童年故事相比,《尸体》要真实得多,也真诚得多。没有貌似甜蜜的回忆和阳光灿烂的日子。小说中主人公的生活要灰色得多。破败的小镇,不和谐的家庭,几个不算那么铁的朋友。有时我想这才是我们曾经真实的生活。而不是长大后那些偶尔泛起的关于童年的梦境。当我们长大后,当年的往事总会不自觉的被我们镀上一层金色,讲给别人,也讲给自己听,就像秋日午后照在落叶上的那层阳光,灿烂而又迷乱,全然忘记它们也不过只是普通的枯叶,平淡无奇。

《尸体》是我看过的最真切的关于往事的小说。往事并不都那么美好甜蜜或不堪回首。它不会因时间流逝而有什么改变,像我们正经历的生活一样,只是一切都已陈旧遥远了。只是它已过去了,也许这才是它值得我们记住的原因,它毕竟是属于我们一个人的生活,金色的,黑色的,灰色的都是我们自己的。

我是怀着激动而感慨的心情看完小说的后半部分的,这种感觉就像聊天中,有人突然说出了你一直想说,却忘了怎么表达的意思。金准确地抓住了这种感觉,以至我觉得小说中就是我的故事,同样是一个半封闭的小镇,同样几个当时天天混在一起,现在却不再合拍的朋友,同样无聊,没有目标的少年生活。小说中的主人公是幸运的,最终他找到了自己要的生活,而我似乎还迷失在少年时的森林中,找不到出口。

本质上来说,我现在的生活与当年没什么两样,也许是因为从没经历过那样的一次旅程。寻找尸体的旅程,也是几个少年成长的旅程,经历了这个不在纯粹的秋天后,他们真正长大了,也就有了各自的生活,或沉沦,或奋进。那建立在少年懵懂基础上的友谊也不可避免的不在存在了。

秋天是成熟的季节,也是分别的季节,曾经青涩,紧拥在一起的果实,已经成熟,注定要从树上脱落,各自奔向自己的前途。

秋天的记忆值得珍藏,却不必留恋,也不须感伤,因为这就是生活,这就是成长。

暮冬重生——《呼吸 呼吸》

就故事本身来说,并没有什么特色,之所以吸引我读下去是斯蒂芬金独特的写作技巧。这种平淡冗长的叙述和描写在我刚开始读金的作品时,很不适应,虽然没有一句废话,却使得节奏变慢了,让人总有些受不了。但也许这正是金的高明之处,平淡中蕴涵着勾人的力量,仔细读来,让人一步步进入金描绘的情境中,进入到人物的内心中,和他共同感受和体味所经历的一切,感主人公之所感,不正是恐怖小说希望读者能体会的最高境界吗。

而这篇故事并不是金赖以成名的恐怖作品,虽然是《四季奇谭》中最接近恐怖小说的,却不是给人以惊恐的体验,而是平淡之中让人感动的生机勃勃的力量。

冬日是万物具寂的时间,象征着死亡和消沉。正如主人公的生活,暮气沉沉,生活对于他来说只是时间的流逝,没有其他。直到他加入那个神秘的俱乐部,生活中终于有了一丝的乐趣,虽谈不上令人兴奋,却也有趣。另外,还夹杂着些许的神秘。那栋古老的建筑和古怪优雅的老仆似乎总是伫立在远远的雾中,让人心中有莫可名状的好奇,忍不住要接近,但又总不能触及它的实质。一切在阴雪暮冬的季节。

金讲的却不是主人公的故事。俱乐部有一个传统,每到圣诞节的时候都要有一个人来讲一个离奇的故事,这似乎是这个神秘的小团体一年中最重要的时刻,每个人都盼望着,而这次的故事,才是小说真正要讲给读者的。我不知道金用这样的结构用意何在,是小说中的故事切合主人公当时的环境和心态?还是为了让读者更好的融入其中,不自主的进入这个神秘的聚会,以更好的接受这个故事?似乎不是这些。

这是一个母亲在意外死亡后,仍顽强地产下婴儿的故事。同样发生在一个冬夜,重点却不是死亡,而是生命的顽强和力量,在严酷环境下的奋进和重生。在故事中,我体会到的是一种平静中的震撼,像湖面下的暗涌,平静的外表下蕴涵着惊人的力量。

这也正切合了小说的标题,“呼吸,呼吸”。正是一种对生的渴望和执着。是无望环境下的希望,冬夜里的萤火。从不放弃对生的追求,正是生命最伟大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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