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记

钱锺书围城读后感10篇

《围城》读后感(1):结婚无须太伟大的爱情

钱钟书先生的《围城》是不敢来评的,只记录一些感受罢了。

注:较长,请选择性阅读。

吃葡萄的人

八年前,我上高三,正在为高考没日没夜的做模拟试题。前一天做完的卷子,第二天上课时语文老师会讲其中的一两道试题。某天他讲了一道阅读理解题,题目是:有两种人吃葡萄的人,第一种人从每串里最好的开始吃,每吃一颗就是所剩的葡萄里最好的一颗;第二种人从每串里最坏的开始吃,每吃一颗就是所剩的葡萄里最坏的一颗,问题是你如何看这两种吃葡萄的人。这题我当时写不出来,我做过无数卷子答不出来的题也多得不计其数,不知道为什么却偏对这道试题记忆深刻。老师当时给出的答案我已然忘记,直到看了围城才发现,那道阅读理解原是书中的一个小桥段,而标准答案也被方鸿渐借其山羊胡子哲学老师的口说出:“照例第一种人应该乐观,因为他吃到的总是最好的,第二种人应该悲观,因为他吃到的总是最坏的。不过事实适得其反,缘故是第二种人还有希望,而第一种人只剩下回忆。”我想悲观与乐观的差别也正在于此,悲观的人深陷回忆,乐观的人总是愿意相信会有苦尽甘来的时候。

结婚无须太伟大的爱情

我大学毕业后失恋,那种难过就像两个小朋友争抢玩具时候的不愉快,转眼之间就雨过天晴。我只当是本性里就固有的潇洒能够让我不被情事所累,但似乎幸灾乐祸也会遭到报应,随后我遇到了一个姑娘,就像是方鸿渐遇到了唐晓芙——“那种情感,追想起来也可怕,把人扰乱得做事吃饭睡觉都没有心思,一刻都不饶人”。钱先生又比喻:“老头子恋爱像老房子着了火,烧起来没有救的”。当时我并未看过围城,得以幸存下来的唯一原因,现在想来可能是我那时还不够老。时至今日我依然觉得“唐晓芙”是必须要经历的,但我大学时的“孙柔嘉”无论如何也不能错过了,因为“结婚无须太伟大的爱情,彼此不讨厌已经够结婚的资本了…情感在心上不成为负担,至少是顶舒服的。”假如我当时便读过了围城,那现在一定在跟“孙柔嘉”吵嘴打闹了。不过,也不晚。

结婚就如同深陷围城

围城的精髓已经被不知道多少自命不凡的伪知识分子断章取义成了一段流传甚广的话:外面的想进去,里面的想出来。这段话就像李安的:“每个人心中都有一座自己的断臂山”,可以套用到任何场合、事件上面去。它曾一度误导了我很长段时间,让我以为围城并不用自己再读了,因为我早已深谙其中心思想——不过就是一种自我矛盾的心理现象罢了,类似于《东邪西毒》里面的一段台词:一些人总想看看这座山的后面是什么,然后翻过了这座山才发现后面不过又是一座山,而且那边似乎还没有这边好。读完围城之后才知觉其中的涵义跟那段流传甚广的话真是风马牛不相及。首先杨绛(钱钟书之妻)在附录里很明显已经写出来了,围城要阐发的意义是——结婚就如同深陷围城,她原本以为让唐晓芙与方鸿渐结为眷属,再由他们吵翻能更透彻的显现围城的意义,但是,钱先生并没有这么写,因为唐晓芙很明显是被偏爱的人物,他不愿把她嫁给方鸿渐。杨绛所说的围城,其实就是结婚,很明显这句话有着无可辩驳的说服力,哪怕它说服不了任何人,但可以肯定钱先生所写也绝对跟她说的是同一个意思,人可是两口子,况且是看着围城“锱铢积累”写成的。那结婚为何会如同深陷围城呢,杨绛表达的意思比较明显:方鸿渐没有娶到唐晓芙,又说赵辛楣假如娶到了梦寐以求的苏小姐,也不过尔尔,因为结婚后会发现娶到得总不是自己的意中人。这话可以暂时肤浅的理解为“得不到的总是最好的”,这种心理应用到婚姻里,确是无可奈何的矛盾冲突。结婚本应该只是属于相爱之人的最后结局,然而现在“结婚无需太伟大的爱情”、“娶到的总不是自己的意中人”,相爱却无法结婚,就算结了婚也会发现不过尔尔。所以,本应该是爱情产物的婚姻已经不属于爱情了,它被禁锢在围城里或者是被阻隔在围城外。这种矛盾及纠结,我想便是他们所说的围城吧(当然我也可能完全理解错了)。

我的结论是,要想一个人永远爱着你就千万不要与其结婚。

不知道钱先生的婚姻是不是也深陷在围城中呢。

我所理解的围城

我读的很浅显,只是看一些表面文字,譬如我会认为方鸿渐和孙柔嘉的婚姻无论是否存在爱情的成分,最终也不是因爱而死,而是死于大家庭里鸡零狗碎的生活琐事。因为在他们回家之后的婚姻生活里,曾经喁喁私语的缠绵已经全部变成了喋喋不休的争吵和相互对各自家庭成员的指责,这里面包含着二奶奶、三奶奶平时嚼的闲话;鸿渐父亲对他毫无道理的偏袒;柔嘉的贴身保姆对鸿渐的敌意;柔嘉Auntie对方家的轻蔑和嘲讽,这都是他们平日里相互埋怨和挑起争端的导火线。他们的婚姻被家庭所累,似乎应该怪罪于他们结婚的时候并没有出现一个嗔世蔑俗的大姐告诫一句:嫁给他,就是嫁给了他的全家。这是哪怕放到当下也依然适用的结婚条件,因为那些媚俗的结婚流程、家中长辈的传统观念、七大姑八大姨的叨扰都会让你再婚后痛苦不堪。虽然方鸿渐和孙柔嘉结婚已经违背了旧式婚礼的流程,在当时让人大跌眼镜,但还是显得力道不足,因为他们突然结婚被误认为是柔嘉怀孕所致,是情非得已的违背。况且最终孙柔嘉还是到了方家走了回门儿,这样的“新式女人”固然是礼数不周,最终让方家人全无好感,但方鸿渐的父亲理解为“也难怪她礼貌不周到,学校里出来的人全野蛮不懂规矩”。这些情节在我看来都是在寻求传统观念的原谅,我始终认为“新式女人”对于传统观念的违背至少应该是理直气壮的。

这样的情节在今天仍旧重复上演着:个人的婚姻被牵扯进了整个家庭。我想起来了前几年热播的一部电视剧叫《媳妇、婆婆、小姑》(好象是这个名字),乐此不疲的拿着一些关系矛盾开着献媚的玩笑。这些遗留下来的约定俗成的传统规矩,无论我们多么“新式”依然是摆脱不掉的约束,这便是我理解的围城了。

在我看来这些残喘至今的传统观念全然是荒唐可笑的,为何自己结婚一定要告知他人?又为何自己的婚姻要让旁亲左戚来共同参与?我睥睨那些荒诞的旧约旧俗自认为已经立于围城之外。

可能我已经结婚了,只是你们不知道罢了。

《围城》读后感(2):钱钟书,琼瑶小说以及知识暴发户

看论坛上掐架,说的是鲁迅,王小波,钱钟书,架掐得没个所以然,自然最后又可以被人用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无聊老话总结过。但是发现有人为鲁迅,王小波反驳,对于钱钟书说的却甚少,许是《围城》很多人看过,但若被人奉上一句不足够伟大,却也让人无话可说,而其他的东西如管锥之类,看得人比较少,真的有人出来挑三捡四,到也无从反驳。不过我自己是比较喜欢《围城》这本书,不是最喜欢,也足够写上两句,想想自己为什么喜欢《围城》的理由,和读到过的别人的感观却不大相同,于是记录下来,也算是一个迟到了十几年的读书笔记。

很久很久以前,我那时候还读琼瑶小说,其中有一个故事叫做《秋歌》,里面有一段,我至今一直记得很清楚,一个富家男孩爱上了穷人家的女孩(这真是老掉牙的故事),有一天,男孩带女孩到他常去的一家餐厅去吃饭,然后就碰到了自己的姐姐和姐夫,姐姐和姐夫不知道女孩背景,很随意的打招呼,言语间对自己弟弟的女朋友,到也没什么怠慢之处,但是这个女孩立刻感觉浑身不自在,因为她观察到姐夫手里一直在玩一把高级跑车的车钥匙,那种漫不经心的随意姿态刺激了女孩,于是她回去和男孩就说我们不适合分手云云,后面的当然是琼瑶的大哭大闹的那一套,这里就可以不讲了,不过这是我人生我第一次意识到出身这种东西在一个人身上潜移默化的作用,和对另外一个世界的人的微妙的刺激。当时的我,满心为女孩倔强自尊的姿态而着迷,直到后来的日子里,才渐渐懂得,她的反应实在是有些过度了,却不能说是她的错,有时候很多观念上的差异,并没有那么大的是非,只是没有人能够选择自己生长在什么样的家庭里,所以没有对错,只有隔膜。

萨特说,存在决定意识,虽然钱财是身外之物,但有时候这身外之物给人的一生所带来的影响却是流淌在一个人的血液里,怎么也撇不清的,就像穷人,暴发户,和天生的富家子弟对待金钱势力的态度绝对不会一样,虽然穷人并非天生就该受鄙视,但是从个人角度而言,我往往会喜欢后者更多一些,我发现这些孩子心思总是要更单纯一些,因为他们在成长的岁月中,不需要练就很深的心机去抢夺生存资源。

这也是我所以喜欢钱钟书了,其实知识也和钱财一样同样是身外之物,有趣的是,他们有着异曲同工之妙,家学渊源的子弟身上所带有的那种纯粹干净的读书人的气质,就像贵族气质一样,不是猛读几本书就能够练就的,钱钟书抖落学识的姿态就像有钱人家的孩子玩车钥匙的姿态一样,有一种满不在乎的气质,随便抖抖,却也不是为了炫耀,因为没有人会很在乎的炫耀他从小浸淫的空气,那是只有暴发户才做得出来的事情,但就是这种满不在乎,也已经足够人诟病的了,特别是那种要靠很用功,很努力去读书,才能抬高自己一点点,才能抖落出来一点点东西的人,那些要靠读书,要靠抖落学识来赢得别人尊重的人,那些把读书当成很实用的比赛的工具的人,对他们来说,钱钟书这个老头,简直是可恶死了。所以就算不能在学识上批判他,就要尽可能的在其他方面批判他好了。

我偷偷的把这种人,叫做知识暴发户,其实这并不是一种人,而是一种读书的心态,而这种读书的心态,在现在我生活的这片土地上,很多人的心里或多或少都是有的。他们并不是坏人,他们甚至是可爱的人,有的是我的朋友,有的把读书这件事看得很重要,当然,是很重要的和人较量的工具。于是我就看着读书这么自我私密的事情,这么有趣的事情,有时候就成了论坛里互相贬低的由头,贬低得彼此又都无趣之极,成了肉博,若是碰到死磕的打法的,就互相背了大箩的书本,引经据典的一本一本朝对方的脑袋砸过去,若是碰到个剑走偏锋的打法的,除了读过点书还赚了点钱的,也出不了什么精彩来,无非就是卖狠卖得更厉害些,和穷酸书生比有钱,和有钱的比比读书罢了。总之就是要赢嘛,赢的是什么,也没个人知道。

这都什么和什么呢?我看得无聊,反倒想起围城里的一群书生来,在国破家亡的日子里尚且还能保持优雅,当初觉得他们都很复杂,现在从头看来,和现实的读书人来对比,方鸿建也好,杜辛眉也好,其实都是很单纯善良的读书人,也就是钱钟书这样的人写得出这样的一群人来,他虽然嘲讽,却并无心机,其实这和他自己的主人公一样,可能是有趣而无用的,但在今天,就连这有趣,也成了一种奢侈品了。这种骨子里流淌着读书人的血液的优雅风度,经了一个49年,再经一次十年,对于这片土地来说,简直是一种奢侈品,中国没有贵族,甚至也没有精神贵族。钱钟书的风度,虽然不似海明威那种硬汉式的压力下的风度,却也别有一番中国式的举重若轻,谁若说这优雅很容易,去看看现在报纸上的论战满篇你死我活的政治调调,去看看论坛里动不动就问候老母的掐架,甚至看看别人在给他压力的时候他自己的反应,他就知道,优雅二字,是何其难得了。

恶狠狠的读书,我有时候看到我身边带着痛苦的表情,读着好多艰深的大部头的书的朋友,就会想到这个词,其实爱读书的人会一不小心就成了知识暴发户,所以有钱钟书这样的人戳在那里有一个很大的好处,就是你会知道,你可以和人比掉书袋,可以和人比赛引经据典,比这些外在的东西,但是,一个读书人骨子里的干净和纯粹,那种浑然天成的优雅气质,和无所谓的态度,却不是一个心怀杂念的人能够比得了的。知道比不了,就可以放弃比较的心,炫耀的心了。就可以把读书这件事,放得低些,再低些,低到功利心都无趣了,褪去了,再看看自己还能不能读得下书,那时候,读书就反倒变成了快乐的事情了。而这个世界的很多快乐都是这样来的。

《围城》读后感(3):人生的讽刺和感伤

围城---钱钟书著

这本书,从中学就开始看,来来回回不知看了多少次。这倒不是说本人多么有研究,正如有人吃了一辈子饭,却不会做饭一样。熟一点而已,闲来无事,发发议论。

围城的流行,大抵从电视连续剧播出以后。很高兴几位大腕演绎得出神入化,不似金庸先生的作品不断遭到荼毒,钟书先生应该可以满意了。

年轻的时候读,是被钱钟书的那些俏皮话所吸引,一个接一个机智幽默的比喻,常常让人忍俊不禁。举个例子:

(方鸿渐的父亲评论苏小姐)父亲道:“人家不但留学,而且是博士呢。所以我怕鸿渐吃不消他。”----好像苏小姐是砖石一类的硬东西,非鸵鸟或者火鸡的胃消化不掉的。

等等等等,还有许多高论,比如:一切机关的首长上办公室,本来像隆冬的太阳或者一生里的好运气,来的很迟,去的很早。(其中的辛酸,很久之后才读得出来)

那个时候可看的书少,又要考大学,却总是乐此不疲地读围城,常常嘿嘿的独自乐起来。只是觉得好玩,也只是为了好玩。

后来上了大学,还好学了化学,知道硫酸火碱不能吃。看的闲书多起来,也谈恋爱,也失恋。暑假回家读围城,又是一番滋味。方鸿渐开始被鲍小姐引诱,后来糊里糊涂地和苏小姐交往,稍后爱上唐小姐,最后则是被孙小姐搞到手。感情波折中,最喜欢看和唐小姐分手那一段:

方鸿渐把信还给唐小姐时,痴钝并无感觉。过些时,他才像从昏厥里醒过来,开始不住的心痛,就像因蜷曲而麻木的四肢,到伸直了血脉流通,就觉得刺痛。

和唐小姐的交往始末,书中描写的最清楚。我想这才是作者心目中真正的爱情,也许是因为没有结果,才显得两人用情颇深。而后来鸿渐和孙柔嘉只是占了整个篇章的一小部分。

如今读来读去,渐渐看出,着笔最多的不外几个部分:1。和唐小姐的爱情,鲍小姐和苏小姐只是陪衬罢了,2。去内地大学的途中 3。在大学里教书 4。和孙小姐结婚。书名虽然叫围城,比喻婚姻与爱情,实际上,作者更多写的是来来往往的人群,和可望而不可及的人生。今人说起围城,就是包二奶,婚外恋,书里面压根就没有。哦对了,辛楣和汪太太晚上散了一回步,还搞得满城风雨,也算桃色事件了。

读得越多,想得越多,就越觉悲哀。作者生性幽默,将社会上种种酸诗人、小文人、小市民、小官僚在不知不觉中给奚落了一顿。“对人生的讽刺和感伤,深于一切语言、一切啼笑”。

一本好书会让你思考。静下心来掩面而思,钱老先生好像就在面前,嘴角微翘,说:“你是个好人,可全无用处。” 呵呵,我也只好傻笑一下了事。

《围城》读后感(4):《围城》: 精妙比喻,人生哲理

十多年前读过《围城》,没有留下什么印象,只记得那个毕业于“克莱登”大学的方鸿渐,工作屡屡受挫,爱情“有心栽花花不发,无心插柳柳成荫”。

最近一年来想选择性地读一些书,却发现今日的图书犹如菜市场上的蔬菜,需要仔细挑选才能找到合意的。为节约时间,索性找些经典来读,在此心态下重拾《围城》。作品通过讲述四十年代留学归国的方鸿渐在爱情、事业、家庭等方面的一段经历,以精妙的比喻、辛辣的笔调刻画了抗战环境下一批知识分子的彷徨和空虚,讽刺了人性的弱点和种种丑恶的社会现象,同时也道出了许多人生的哲理。

“围城”来源于“被围困的城堡”,“城外的人想冲进来,城里的人想逃出来”。现在常常用来比喻婚姻。在我看来,《围城》更主要的表现的是生活的“围城”,精神的“围城”。无论是方鸿渐,还是赵辛楣、苏文纨,在爱情和事业的追求上都无法走向自己理想的归宿,不得不颠沛流离,屈从于现实的“围城”,陷入精神上的困境。《围城》的笔调是喜剧式的,但情节却是一部悲剧。幸好有那些生动精妙的比喻,把读者从悲凉的心境中解脱出来。

再次浏览全书,摘下值得回味的比喻:

1. 忠厚老实人的恶毒,像饭里的沙砾或者出骨鱼片里未净的刺,给人一种不期待的伤痛。

2. 那时苏小姐把自己的爱情看得太名贵了,不肯随便施与。现在呢,宛如做了好衣服,舍不得穿,锁在箱里,过一两年忽然发见这衣服的样子和花色都不时髦了,有些自怅自悔。

3. 学医而兼信教,那等于说:假如我不能教病人好好的活,至少我还能教他好好的死,反正他请我不会错。这仿佛药房掌柜带开棺材铺子,太便宜了方鸿渐给鲍小姐一眼看的自尊心像泄尽气的橡皮车胎。

4. 方鸿渐自信对她的情谊到此而止,好比两条平行的直线,无论彼此距离怎么近,拉得怎么场终合不拢来成为一体。

5. 他老觉得这种小妞儿腔跟苏小姐不顶配。并非因为她年龄大了;她比鲍小姐大不了多少,并且当着心爱的男人,每个女人都有返老还童的绝技。只能说是品格上的不相宜;譬如小猫打圈儿追自己的尾巴,我们看着好玩儿,而小狗也追寻过去地回头跟着那短尾巴橛乱转,说风趣减少了

6. 现在鼓掌在先,鄙人的演讲当不起那样热烈的掌声,反觉到一种收到款子交不出货色的惶恐

7. 他并无中文难达的新意,需要借英文来讲;所以他说话里嵌的英文字,还比不得嘴里嵌的金牙,因为金牙不仅妆点,尚可使用,只好比牙缝里嵌的肉屑,表示饭菜吃得好,此外全无用处。

8. 张太太上海话比丈夫讲得好,可是时时流露乡土音,仿佛罩褂太小,遮不了里面的袍子。

9. 可是这欢喜是空的,像小孩子放的气球,上去不到几尺,便爆裂归于乌有,只留下忽忽若失的无名怅惘。

10. 她眼睛并不顶大,可是灵活温柔,反衬得许多女人的大眼睛只像政治家讲的大话,大而无当

11. 她跟辛楣的长期认识并不会日积月累地成为恋爱,好比冬季每天的气候罢,你没法把今天的温度加在昨天的上面,好等明天积成个和暖的日。

12. 女人有女人的特别的聪明,轻盈活泼得跟她的举动一样。比了这种聪明,才学不过是沉淀渣滓。说女人有才学,就仿佛赞美一朵花,说它在天平上称起来有白菜番薯的斤两。真聪明的女人决不用功要做成才女

13. 那最难措辞的一段话还闷在收里,像喉咙里咳不出来的粘痰,觉得奇痒难搔。

14. 父母的同情施错了地方,仿佛身上受伤有创口,而同情者偏向皮肉完好处去敷药包布。

15. 事实上,一个人的缺点正像猴子的尾巴,猴子蹲在地面的时候,尾巴是看不见的,直到它向树上爬,就把后部供大众瞻仰,可是这红臀长尾巴本来就有,并非地位爬高了的标识

16. 聚在一起,动不动自己冒犯人,或者人开罪自己,好像一只只刺猬,只好保持著彼此间的距离,要亲密团结,不是你刺痛我的肉,就是我擦破你的皮。

17. 按捺不下的好奇心和希翼像火炉上烧滚的水,勃勃的掀动壶盖。

18. 有鸡鸭的地方,粪多;有年轻女人的地方,笑多

19. 她高兴得走路像脚心装置了弹簧。

20. 屋子里静寂得应该听见蚂蚁在地下爬。

21. 物价像吹断了线的风筝,又像得道成仙,平地飞升。

22. 天下只有两种人。譬如一串葡萄到手,一种人挑最好的先吃,另一种人把最好的留在最后吃。照例第一种人应该乐观,因为他每吃一颗都是吃剩的葡萄里最好的;第二种应该悲观,因为他每吃一颗都是吃剩的葡萄里最坏的。不过事实上适得其反,缘故是第二种人还有希望,第一种人只有回忆。”

23. 鸿渐赞美他夫人柔顺,是在报告订婚的家信里。方遯翁看完信,像母鸡下了蛋,叫得一分钟内全家知道这消息

《围城》读后感(5):我们都是方鸿渐

极郁闷的人,书可看《围城》,影可看《一起去看流星雨》

第一次看的时候是在大学,那个时候正被《文化苦旅》折磨着,看到《围城》这般有趣的故事,草草阅过,只觉内心欢喜:原来名著也有读起来颇为轻松的。

而今辗转数年,张爱玲杜拉斯生命不可承受之轻通通被我卖掉,唯此一本,便宜量足又欢乐,尽管书中满是被我折腾过的痕迹,想是之后即便想二手也未可能了。

我想我是喜欢男人写的书的。因为身为女人,看女人写的书,尽管常常心有戚戚,但就好像一直围绕着一个框架里转,总也逃不过的相似的世界观。

近日重读围城,开始就像是剥光了衣服被鞭打,有微微自虐兼虐人的快感,到了辛楣离开,鸿渐的天空突然黑了,而那些鞭打也开始由皮肉往里渗入,心中点点酸楚,以为已经被埋得很深入了,却犹如奄奄一息的火焰,煽风点火后的灼热烧痛你的心。而到结尾,就好像是被烟熏得有些不能呼吸。

所以说,读书也是需要时机的,未到时机,不是囫囵吞枣,就是兴致缺缺。

书里种种人物,虽然外界评价不一,到最后看却没有一个是讨厌的。只是不同的人的不同生活方式而已。

若说非要挑个喜欢,那就赵心楣吧。

赵辛楣,杨绛说是按照一个几岁的小孩子来写的,所以尘世间难见这等人物,里面的每个人在作者的笔下都有缺点,辛楣自然也有,却是极为可爱的。

而主角方鸿渐,不得喜欢者众,慢慢来看,却是不忍指责,因为一同深呼一口气的,是他。

方鸿渐就是我,我们都是方鸿渐。

“你不讨厌,但是无用”。

这也许就是此书读起来流畅的原因吧。(对了,还有那中国大地,半百过去,犹未改变,作者中华民国时期写的作品,书中很多文字却仍然能点破今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在cctv的7点新闻掩饰下的玄机)

读着自己的影子,通过贴切而又形象的比喻和幽默流畅的文笔,

终于可以不用为了了解知识而读书

不用为了学习外语而边查字典边读书

不用为了文笔而看那些堆砌的词和句子

不用为了思考而穿凿附会

不用为了名气大而把自己和许多人的脑袋硬塞在一起。

最后,谢谢阿珍。你于我这个废柴,很多时候让我想起赵心楣之于方鸿渐,

谢谢,若是身为不同性别,怕早已以身相许。

《围城》读后感(6):世间本无事庸人自扰之----围城人物之小鉴

起初读围城的时候,是为了打发路途漫漫火车上的时间,便下载到手机上当做电子读物快餐一下而已。事后才懊悔不已,一个好的环境真的是可以提升一本书对一个人的价值。手机看书的确少了那种纸质实物看书时的那种畅快淋漓、“咬文嚼字”的传统感觉,那种亦书亦情的厚重感,感叹情间变换的惋惜之情,哗哗的翻书声是电子读物所不能给予的,只觉得是默默的看着进度条,看着一个冷冰冰的故事在讲述罢了。这就是为什么当我读了一半后偶发现姨妈家竟有实体书时的那种兴奋,宛如刚认识一位挚友那样喜悦与珍惜,痛快的把它读完,品味书中种种无奈却坚持、种种平淡却有趣的故事。

倘若以严密的逻辑关系、善恶道义的苛刻标准去品读这本书的,无疑他是充满着小资情调,不上大调的一本书而已。但就是这种种荒唐的事情凑在了一起,才拼成我们真正的人生。不见得暗中使坏、笑里藏刀的三闾校长高松年就真的在乱世中下马,也不见得方鸿渐就真的会追逐自己的爱情与唐晓芙双宿双飞,这些个世道、爱情也不见得就只是上世纪二十年代的写影,恰恰是每个人生少年间的无奈。

方鸿渐的维诺是从、软骨、满眼的不是却不见得敢作敢为,恰恰我们每个人都会有这样的特点,都曾为社会的不公、不受朋友的待见、被恋人抛弃等等抱怨过、烦恼过,但可事过之后呢,我们都没有孙悟空大闹天宫的魄力,说白了就是没那实力,也有太多顾虑,毕竟我们不是生活在童话世界中,人生所需要完成的事物也不像是西天取经一条路那么简单。人的欲望太多,仅享有荣华富贵、锦衣玉食不成,我们要众人爱戴、亲友和谐、获得的途径受得了他人的敬佩,我们就不得不对很多方式齐之以鼻,认为这样或那样太过鲁莽、草率、不近人情,但这恰恰无形之间限制了我们,也或多或少的让我们的身上有了方鸿渐的影子。

李梅亭这个形象相信不止我一个人认为他是不折不扣的小人,不重情义、只重利益的伪君子,但是他却真的坐稳了教导主任的位子,即便很多人对他不满,也影响不了他每年的俸禄,领导学子的风度。这不禁让我们觉得可笑,笑过之后又觉得我们可怜,周围这种讽刺的事情不在少数吧。其实也没有人当初就愿意以一些手段去谋生,只是善念还不足,只是别无他法罢了,话说回来真的去与每一个人斤斤计较也无大益。

赵辛楣是一个一直都让我觉得没什么存在感的人,他的确是方鸿渐的情敌兼挚友,这么重要的角色有些时候反倒让我觉得他俩的对话只不过是作者想阐明一下人生固有的道理罢了,譬如结婚之如围城、先旅行后成家云云,俩人的关系一直就那样,赵辛楣和方鸿渐在三闾大学的位子就那样平淡的坚持着。没有什么鲜明的人物特点,不敢勇敢的追求爱情,就是他给我最深的印象了。

各位女性角色想必是本书最值得评头品足的人物了。

先从鲍小姐说起。一夜情自然也没什么好说的,但就是这个人揭发了方鸿渐最明显的品性,这也是为何最后和孙小姐提前结婚再回家里的原因。他便是一个明显的顺着肉体引导的一个人懦弱的人,事后见到小二都紧张兮兮怕被揭发,不禁冷笑早知如此何必当初。但有些时候我们不也就是这样的吗,对于未知却又吸引关注的禁果,忍不住尝一下,变成了做贼一样,想甩都甩不掉,那薄纸一张的假文凭不也如是吗。

苏文执小姐的形象自我感觉跟现代的知识女性非常相似,表面自信满满私底下就越怕别人小瞧了自己,便更摆出一副高贵的样子,对于追求者不屑一顾,赵辛楣就是受害者。但是对于自己真正喜欢的人,依然是那种若即若离的模糊感,而且绝不承认自己对他的好感,既疏忽又关心且限制,却殊不知这样做法只会让男人望而生畏,得下结论对自持有知识对繁琐事务不屑一顾的女性,大都是没有女人味的。话说回来错也不在她们,整日与学术男同胞交往自然而然就混沾染一些君子气,那种闺秀的温柔气息自然会少了一些,不就正是现代社会独生子女、素质教育的悲剧吗。

关于唐晓芙难以产生共鸣,以及那段读书是在火车上,实在不敢对她评论一番,只是觉得每个男人的生命中都会有一个唐晓芙的存在吧,没法成为自己的夫人,但是心灵上会比爱人更接近,但是大半辈子都不会再见到,她的美好也就远远停留在了二十几岁,你的回忆也就在那最美好的年华为她定格。

其后是孙柔嘉,这位并没有在芸芸众女中成为匆匆过客的方太太,说白了她也没何种过人之处,但便恰恰是这种“旅途中也能相处融洽”特质,让方鸿渐在种种荒唐、措不及防的环境下,草草结婚,也没觉得选择孙小姐做配偶有何不可。对孙小姐结婚前后的描写简直判若两人,故感慨红颜知己与长相厮守的爱人定然不会是同一人,倘若是那样眼不然就是庆幸要不然就是悲剧吧。二人吵架的那段其实是最有意思的,尤其是书中最后写到的,那大钟慢掉的六个小时,回到过去两个人的初衷就都是好的,便就是各种说不清道不明的人情纠结让我们阴差阳错把事情做成完全相反的方向去了,思来可笑,细想可悲。

还要再写两个女人,这俩都不与方鸿渐有直接亲昵的关系,却与他好哥们赵辛楣纠缠不清。先是与孙小姐同寝室的范小姐,不折不扣的一个小女人,向自己心仪的男人面前表现出对其他女人的不屑,以及自己有很多爱慕者的假象,这种种蹩脚的演技最后只能让男人只觉得她可笑、无知,但偏偏女人就爱这么傻,这么蠢,最后发现他不爱自己后,便开始排山倒海似的挤兑他。另一个女人就是汪太太,其实我很欣赏她的有些作风,对于爱情的敢于追求突破枷锁的作风,只怪那男人不想她似的那么果敢罢了,可怜的女人就只能在小小的屋檐下过着平淡无奇、受尽男人气的日子。

读完围城其实心里还是五味陈杂的,不仅仅是一本婚姻教科书,也是一幅人生写意图,里面太多太多的无可奈何、人事瓜葛、城府算计在身边又怎会少得了。最重要的其实还是摆正我们自己的心态,世间本无事庸人自扰之,但求我们能够在雾里看花的世界里不做庸人吧。

请您陪伴我一起游览这个美好的世界!

《围城》读后感(7):站在现在,向未来眺望

花了几个晚上终于读完了《围城》,虽比不上杨绛先生“锱铢积累”的读,却也是一字一句读的认真的。读时常会被钱老那具有小资情调的戏谑逗笑,偶尔也会泛起不着边际的感伤,但读到最后一句、最后一字,合上书回味,满嘴却只剩下现实的辛酸与苦涩。

方鸿渐,一个典型的小人物,情场失意,职场不顺,出洋归国仍处处仰人鼻息,婚后生活也是有苦难言,辗转腾挪半辈子,终究只是老爷子嘴里没出息的儿子,夫人眼中靠不住的丈夫。现实的残酷本是可以消磨一个人的志气和锐气的,若是没有它们的护佑,现实的杀伤力只怕更甚,能维系个“苟延残喘”已是幸事。方鸿渐给我的形象,便常是兀自站在冷风冷雨之中,眼前被雨水揉杂着泪水抹得一片模糊,就好像望着迷雾中的未来,自己无力的站在这世界的角落。无论是与唐晓芙的分手,还是在全书末尾,忍饥挨饿一个人,不愿却不得不走在回家的路上,皆是如此。

对待方鸿渐,谈不上同情,倒是对自己有种隐隐的担心,担心二十年,亦或是十年后的自己会不会也因为人事的消磨而失去了对生活的热情与渴望。也许是还未真正踏入社会,自己常会有些理想主义倾向,例如轻言赚钱的轻松,对父母大放阙词,好像这应该是水到渠成的小事,不必操心。到了高二,却也开始思考自己现实的未来。以前只知道自己不想要什么,想过什么样的生活,却从未想过真正想要什么,又要通过怎样的努力达到这样的生活水准。例如专业的选择,对父母一味考虑就业前景的势利不屑一顾,但真正问自己的兴趣在哪里,却又含糊其辞,自己也说服不了自己。搞科研?能耐得住寂寞么?学建筑?能避免三分钟热度么?未来就是个未知数x,寻来觅去,终久找不到个通解。

“城外的人想进去,城里的人想出来。”双方都不知道对方种种的不顺心,只觉得“得不到的就是最好的”,待到真正得到了,也不过尔尔。方鸿渐若果真与唐晓芙终成眷属,又有谁能保证最后不会感情破裂,不欢而散?一切都像是薛定谔的猫,只要黑箱子还未打开,是死是活,谁也不知。时常觉得那箱子装的不是别的,只有一样东西,叫未来。

站在现在,向未来眺望,依旧迷雾重重。

钱钟书的围城,薛定谔的猫。话说回来,不踏过城门,又怎么知道对面世界的坏与好呢?不打开黑箱,又怎么知道猫的死活呢? It’s easy, if you try、

年轻人还是不要消磨自己的锐气好罢,我姑且这样安慰自己。

《围城》读后感(8):唐晓芙的遗憾

这是我第四次读《围城》了,第一次读完《围城》便被钱先生惊人的才华所折服;第二次读是为了把第一次阅读中一些不甚理解的地方细细咀嚼;第三次读,是为了那种一气呵成读完的爽快,而从中却也惊喜的发现之前阅读所忽略的精彩细节。

而这一次再读《围城》,我是直接奔着唐晓芙去的。

“妩媚端正的圆脸,有两个浅酒涡。天生着一般女人要花钱费时、调脂和粉来仿造的好脸色,新鲜得使人见了忘掉口渴而又觉嘴馋,仿佛是好水果。她眼睛并不顶大,可是灵活温柔,反衬得许多女人的大眼睛只像政治家讲的大话,大而无当。古典学者看她说笑时露出的好牙齿,会诧异为什么古今中外诗人,都甘心变成女人头插的钗,腰束的带,身体睡的席,甚至脚下践踏的鞋,可是从没想到化作她的牙刷。她头发没烫,眉毛不镊,口红也没有擦,似乎安心遵守天生的限止,不要弥补造化的缺陷。总而言之,唐小姐是摩登文明社会里那桩罕物——一个真正的女孩子。”

这么不吝辞色的描写一个女性角色,通篇下来,应该只唐晓芙才有吧。鲍小姐,为了物欲放弃爱欲,而在偷情中满足情欲;苏文纨,清高自傲,待到发现自己其实没多少本钱时,却一相情愿切心胸狭窄,最后也不得不找一个曾被自己骂恶心的男人曹元郎匆匆嫁掉;至于后面的孙柔嘉,也是钱先生批判的角色之一。

“总而言之,唐小姐是摩登文明社会里那桩稀罕物——一个真正的女孩子”,不管怎么分析,仅仅从原文的这一句,钱先生所想塑造的唐晓芙是一个怎样的形象不难得出。

就是这么一个近乎完美的人物,吸引了方鸿渐:我们那有点玩世有点虚伪有点口花花的才情又有点小聪明的男主角。

方面对鲍小姐的勾引,不堪抵御,在我理解是情欲的作祟;方面对苏小姐的垂青,一再纠缠不清(以至于成为最后方唐感情破灭的导火索),在我看来是方的优柔寡断;而最后方与孙柔嘉的婚姻,应该是属于现实的无奈吧;至于唐晓芙,不知道各位是怎么理解的,在我看来,方对她应该有着最纯粹的爱意。

虽然故事一开始,唐晓芙是知道方对她的爱慕的,但她并没有很快的接受,然正是方口花花的才情和小聪明渐渐的让唐晓芙产生感情。

其实作为姐妹,我以为唐晓芙骨子也是有跟苏小姐一样的高傲的,事实上一定程度上的高傲方能显示出一个女人的美丽,然而苏小姐是高傲得孤芳自赏心胸狭隘,唐晓芙的高傲却是给人一种女孩子调皮似的可爱。这从一开始唐晓芙很享受方对她的亲近可以看出。

然而最后,当方鸿渐已经慢慢地在唐晓芙心里留下痕迹时,唐晓芙的高傲却成为让双方都受伤的尖刀。

“方先生的过去太丰富了!我爱的人,我要能够占领他整个生命,他在碰见我以前,没有过去,留着空白等待我——”

那个大雨倾盆的下午,唐晓芙如是说。

虽然很难判断唐晓芙对方鸿渐的感情究竟是在怎样一个程度,唐晓芙究竟有没有爱上方?这个问题见仁见智,而书中在方唐这次离别之后也没了对唐晓芙后况的描述。但作为读者,这段感情的破灭所留下的遗憾让我心情压抑了好几天,我想应该有其他的读者有也类似的感受吧。

“她忙到窗口一望,果然鸿渐背马路在斜对面人家的篱笆外站着,风里的雨线像水鞭子正侧横斜地抽他漠无反应的身体。她看得心溶化成苦水,想一分钏后他再不走,一定不顾笑话,叫用人请他回来。这一分她好长,她等不及了,正要分付女用人,鸿渐忽然回过脸来,狗抖毛似的抖擞身子,像把周围的雨抖出去,开步走了。唐小姐抱歉过信表姐,气愤时说话太决绝,又担忧鸿渐失神落魄,别给汽车电车撞死了。看了几次表,过一个钟头,打电话到周家问,鸿渐还没回去,她惊惶得愈想愈怕。”

这一段文字,我认为是方与唐之间的故事之高潮,一种给人以擦肩而过似的离别,将这段破灭感情的遗憾放大了无数倍。

“我爱的人……没有过去,留着空白等待我”这是唐晓芙当时的追求,然而从那之后,唐晓芙自己还有这一份空白吗?虽然唐晓芙在此之后的情感我们无法从书中获得,但,从这里表现出的她对“完美”的追求,想必这段情感将永远在她心中难以磨灭。

有人这么推断,唐晓芙这个人物形象是钱先生初恋情人的映射。不管这个推断有没有理成不成真,但我认为,钱先生叙写这段情节时是怀着遗憾和惋惜的,甚至说心痛也不为过。

《围城》读后感(9):浅谈《围城》魅力

浅谈《围城》魅力

(2008/12/26/凌)

我分三部分说说。

有一种书,很好看,但是要说它是怎么个好看法,却有些难。

就如同,鸡蛋好吃,但是要我们确切的说一下鸡蛋是个什么味道?恐怕也很难。

但是《围城》毕竟是我很爱的一本书,我爱了多年,甚至会爱一生的一本书,所以,不谈它也有点憋不住。今天,就浅谈一下《围城》的魅力所在吧。

(一)

《围城》最大的魅力,之一,就是它阐述了一个简单但又重要的真理。

“围在城里的人想逃出来,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婚姻也罢,事业也吧,人生的愿望大多如此”

其实,这个话,就如同牛顿说——“苹果为什么要掉在地上,因为万有引力的缘故”一样。

虽然很简单的一个现象,我们都经历过,但是人家观察细致了,思考深入了,总结到位了。完成一个从表象到本质,从现象到真理的事情,这便是难得了。

婚姻,事业——这本就是人生的两大组成部分,可以说这两个部分加起来就等于全部人生。

而把这两部分都套用一个定律之中,并且如数学里面的循环小数一样,不断的循环往复,周而复始,适用于人们的正个一生——这样的重大定律,这样的宏观真理,那就真正是可贵的了。

冲进城,冲出城——它既有对城,对人生万象的清晰透视,正所谓“色就是空”,“空就是色”,说明人们容易被幻相所迷惑的愚昧——它也有对先攻城略地,后突出重围的人们的本性的慨叹怜悯。“囚”这个字,包含了对人这一生的万般无奈的最深讽刺,也可以说是“围城”概念的伤怀含义。太多的人,作茧自缚——或者《围城》不能帮我们颇茧而出,至少也能让我们意识到自己的真正处境,意识到我们“自投罗网”时的可悲与可怜。

所以,《围城》是一本站在“高处”的看人事的书,它太彻悟了。

所以,《围城》也是一本站在“低处”看人事的书——它写的就是芸芸众生,碌碌一生的浓缩的故事。他写的就是你我他,每一个人。

只要你是一个社会中人,那么你就会遭遇到大同小异的人情冷暖,世态炎凉,所谓世故。

只要你是有着七情六欲,那么你必然有过爱和被爱,有过情人和老婆(老公),有过初恋和婚姻。

谁又不曾有过进城出城的身不由己,筋疲力尽?

这种被围困的无奈,可以说是属于整个人类的每一个。

所以,我不同意有些人说《围城》就是写一群特定年代的知识分子的事儿,就是写给知识分子看的。

大人物可能被时局所困,被官场商海的大潮所困;

小人物可能被生计所累,被衣食住行的琐事所累——这种“被围困”的感觉,这种想“冲出来”的感觉,其实我们都有。

所以,看着钱先生的书——无数的人们会会心而笑,会萌生共鸣。

不一定那个读书的人,就是方鸿渐之流的大学教授。

一个好的作品,一个真正的名著,是具有跨时代的大意义,具有真正不朽的价值。

它的故事也决不会只局限于某时某地的小众人群——我相信,如“围城”这样的大书,它要说的是人生大理,宛如牛顿所说的“万有引力”——谁说,它只能适用于一个苹果呢?

(二)

到此为止,说的是《围城》要阐述的是一个怎样重要真知的人生真理,世事定律。

但如果只是将一个大道理,大真理给我门听——我们怕也只是非常佩服的接受了。

但又有几个人会去孜孜不倦,爱不释手?

“真理”多半是简单,乃至枯燥的东西。

钱先生高明之处,就在于他不直接拿出面粉,让我们吃了填肚子——他把面粉打上鸡蛋,烘烤成蛋糕,再镶嵌上几枚果干,用新鲜的巧克力汁浇上去……(其实我不会做蛋糕,我只是打个比喻)——他让我们吃了,不但饱肚子,还解了嘴馋,成为一道色香味俱全的美食佳品。

这就是《围城》的魅力之二——鲜活生动的语言,巧妙精确的比喻,诙谐幽默的调侃,深刻质朴的思想。全都恰到好处的揉合在了一块。让人看了笑,笑了思。欲罢不能,回味无穷。

书中的精妙之处,我不赘言了,我相信随便翻开一页找出一行,你都能拍案叫绝。

我有一段时间,有个坏习惯,每当我吃午饭的时候,我就会打开《围城》,边看边吃——为的就是要在进餐时候有一份好心情。开怀,释然,放轻松胃口,增添点滋味——开胃健脾,

活血舒筋,振奋精神,可能先生也没想到这书会人如此的大大有益吧。呵呵。

后来,哪本人民出版社早期出版的灰皮《围城》就这样,被我“御用”的不像样子,很是旧了。2000年我曾买了一本新《围城》,白色硬皮本的包装,书后还有杨绛女士对本书和钱先生的文字描述随之附上。那本书太新了,我就打算收藏用的,只拿出来看过很少的几回。大多数时间还是把老版《围城》拿出来继续“造”,反正已经造的差不多了,就可着这一本下手吧。

其实我是看了电视剧《围城》,爱上电视剧《围城》才去找小说来看的。所以,后来我又改为吃饭的时候,就着电脑上的拷下来的电视剧《围城》,吃饭下菜,这个感觉更好。说到这里,我是要非常感谢电视剧《围城》的创作人员的,他们不但起了很大的普及名著的作用;

而且,可以这么说,这是《围城》的不可缺少的一次成功兑变。电视剧没有辱没这本好书,

尽管改变名著是一件难事。但是电视剧《围城》还是很好的给原小说一个直观准确的形象再现,它用一个精品打造了另一个精品,并维持了这个精品的原汁原味的本色内涵。

当然小说的文字描写,永远有更广阔的想象空间,和更完美的感性魅力。

就比如我最喜欢的小说《围城》中,有关唐小芙的一段外貌描写——实在是太惊艳了!不是说电视剧演员表演的好不好,而是任何一个女人恐怕都无法演绎出小说中的这位“人间天使”

般的绝色容颜。

唐小姐妩媚端正的圆脸,有两个浅酒涡。天生着一般女人要花钱费时、调脂和粉来仿造的好脸色,新鲜得使人见了忘掉口渴而又觉嘴馋,仿佛是好水果。她眼睛并不顶大,可是灵活温柔,反衬得许多女人的大眼睛只像政治家讲的大话,大而无当。古典学者看她说笑时露出的好牙齿,会诧异为什么古今中外诗人,都甘心变成女人头插的钗,腰束的带,身体睡的席,甚至脚下践踏的鞋,可是从没想到化作她的牙刷。她头发没烫,眉毛不镊,口红也没有擦,似乎安心遵守天生的限止,不要弥补造化的缺陷。总而言之,唐小姐是摩登文明社会里那桩罕物,一个真正的女孩子。有许多都市女孩子已经是装模做样的早熟女人,算不得孩子;有许多女孩子只是浑沌痴顽的无性别孩子,还说不上女人。

我爱极了这一段文字——什么叫“天然”,宝玉曾这样问,大家都笑他痴傻。

岂不知,在现在我们这个世界上,尤其在女人中,“天然”两个字早就变得比金子还稀罕了。

我很爱唐小芙,可能也因为我自己不喜欢化妆,很崇尚自然的缘故。

涂脂抹粉,描画出来的美女,还叫“美女”吗?

如果叫美女,哪么这美字里面总是夹杂这些虚伪和矫情的意味吧。

真正的“美”又该作何而论?

就“天生着一般女人要花钱费时、调脂和粉来仿造的好脸色,新鲜得使人见了忘掉口渴而又觉嘴馋,仿佛是好水果。”——这一句,就绝妙了!你说怎么演?能演出“好水果”似的皮肤呢?

这就是《围城》语言功夫的利害所在。在古往今来的名著之中,写女人的容貌美的,无外乎眼睛大小,身材胖瘦,等就事论事的描述——这么“有灵性”的美,我是从未见过的。其实唐小姐的容貌,你真正去读,不会觉得多“美”,而是让感觉很“灵”。那是从人物的心灵深处透发出来的感觉,须用心体会,而不只是用眼睛审读的外表皮肉。

而小说里面的幽默之文,巧妙之文,简直不胜枚举,所以我也只好把这一大魅力点出来为止。就不在此一一罗列,一一分析了。不然只怕千言万语也难收住。

(三)

《围城》中的很多人,很多事,都能让人感觉切身体会,感同身受,甚至可以和我们自己和我们周围的人,对号入座,对照品味。

张爱玲曾说过一句话,让我们当代女人奉为经典——“一个男人一辈子至少有这样两个女人,红玫瑰和白玫瑰。”

其实我想更多的人,不仅男人,就连女人也一样,这一辈子,都有过这样几个异性同路人——美好但不得善终的初恋(唐小姐);冲动但冒失的第一次性活动(鲍小姐);不是爱人但纠缠在一起的好友(苏小姐);最后充满遗憾和无奈的现实中的家庭伴侣(孙小姐)。

就在这样一个历程中,我们的感情成熟了,我们的感情也消失了。

家庭成了爱情的坟墓。

而同样的,在事业工作中,在世故人情中——我们谁没受到上司的打压,同事的排挤,小人的暗算……、最起码,我见识过,比高松年更虚伪的领导,比李梅亭更阴险的小人物,和“三闾大学”相似的拉帮结派,勾心斗角。

我想,方鸿渐的可怜,代表了一批人的可怜。代表了任何社会中都会有的复杂和阴暗,令人无奈。

就这样,水至清则无鱼,让我们一个身在其中的凡夫俗子甚至无可选择,无可逃避的要带上一身颜色,不管你自己愿意不愿意。

社会是个大染缸,也就是这个道理。

《围城》,就是这样一部,具有现实意义,讽刺精神的小说。

它绝对不是只写给一群文人看的——因为我们每一个人,都要生活在其中。都要挣扎在其中,突围在其中。

“城”是永恒的,不可摧毁,也不可真正的突破。

那么——把这座“城”的真实面貌,和围在“城”中的我们的真实状态,拍下来,留个影,也是好的吧。

再次感谢先生,站在高处,为我们拍摄这张实景。

可是先生自己没照着,怎么办?——先生笑了,你们,就是我的镜子呵。

《围城》读后感(10):围城

《围城》一共读了三次。第一次是在初中,在老姐桌上信手拈来阅过一番后,索然无味;第二次是在高中,室友老六每天津津有味地把玩红楼梦,各种高谈阔论,羡慕不过,我便再次重新拾起这本书,力图读出点内涵来粉饰自己的头脑,奈何还处于爱情的懵懂阶段,何况人生阅历有限,再次草草收场;第三次是在大学,初衷只是为了打发时间,但那泛黄的文字仿佛陈年的老酒,好像还真的被我品出了其中的香醇。初次邂逅,十年已逝,书中的文字虽然不曾改变,但时间使它变得悠长醉人,就如一个人经历了感情的坎坷和岁月的洗礼之后,才能读懂围城的无奈。

不得不说,围城里面的女人,写的真好。与方鸿渐纠结过的四个女朋友:鲍小姐、苏文纨、唐晓芙、孙柔嘉,其实正是我们可能经历的各色各样女人的缩影。鲍小姐是用来排遣寂寞和发泄肉欲的情人,苏文纨是最合适的人,唐晓芙是梦中情人,孙柔嘉则是最后无奈选择的那个人。很多人在方鸿渐的身上找到了自己的影子,因为追求心目中美好的梦中情人,而放弃了真正适合自己的,最后找了个不那么讨厌的人柴米油盐磕磕碰碰终其一生。这样的坎坷和无奈,就像作者要表达的那个“围城”的意义。

鲍小姐,作为一个旅途消遣的对象,最先走近方鸿渐。显然,两人之间并没有所谓的爱情,就像方鸿渐自己所说,“鲍小姐谈不上心和灵魂,只是块肉,因为她没有心,只能算日子久了,肉会变味”,他们只是在交汇的时候各取所需,而后便继续上路,渐行渐远,彼此也不再有任何交集。

苏文纨其实是个不错的女子,最后喜欢方鸿渐,有点儿像现在的博士剩女,一路清高走过来发现合适的都不在了,就剩下方鸿渐了,怎么也是老同学,也出过国有博士学位,凑合一下吧。虽然苏文纨和方鸿渐谈恋爱有些施舍的味道,至少对方鸿渐还是认真投入了。而方鸿渐开始只是开玩笑,没当真的,等发现苏小姐是真的时候,他有些乱,根本没做好准备。并且方鸿渐此时见到了年轻貌美的唐晓芙,在他的眼里这比苏文纨的条件有吸引力多了。如果客观的分析,对于方鸿渐这种玩世不恭但又没什么能力的人来说,找个苏文纨这样有才气有家世,相貌算得上大家闺秀的老婆,婚姻就靠谱多了。偏偏在方鸿渐眼里,这位与他有着相似经历的才女算不上神秘,因而难产生爱慕。这就如同现在好多人不找一个圈子里的作配偶吧。

唐晓芙,光听名字就让人觉得叫晓芙的姑娘都是好妹纸。确实,天真活泼的性格,不矫揉造作,姣好的容貌,敢爱敢恨,就连杨绛都说她是作者偏爱的人物。作为方鸿渐心中那个完美的梦中情人,唐晓芙注定是只可远观不可亵玩的,所以两人最后分开了。这一次恋爱虽然短暂,但却是方鸿渐最热烈的一次恋爱,爱到无法自拔,甚至耗尽了大半的情感。每个人都应该经历这么一场轰轰烈烈的爱恋,投入全部的精力,不计较得失,最后将她小心翼翼地珍藏。也许是因为我老了,看过了太多美女,所以,即使依然珍惜心目中美好的梦中情人形象,如罗马假日里面的奥黛丽赫本,但是也知道那只是一个幻象。没有人是完美的,美女更是如此,冰雪聪明的,可能喜好唠叨;性格温柔的,可能智商偏低;成熟干练的,可能性格挑剔…好不容易遇到一个基本完美的——我生君未生,君生我已老。

孙柔嘉,是最真实的一个。也许你无缘遇到鲍小姐、酥小姐或是糖小姐,但大部分人都躲不掉这么一个最生活化的孙小姐。她没有太多的矫揉造作,偶尔会尖酸刻薄,偶尔也会温柔体贴。方鸿渐觉得,虽然这样一个平凡的女子,让他折腾不出什么浪花来,好在结婚不需要太伟大的爱情,平平淡淡已经足够踏实。可是即便这样,两人的婚姻依旧难以脱俗,生活淹没在琐事的磕磕碰碰中,愈演愈烈。

生活不可避免地会走向庸俗,不管是孙柔嘉,还是唐晓芙,最后终究难逃围城,在钱老的笔下,孙柔嘉有足够空间展示她的“风采”,另外几个没有,所以你也不知道另外几个娶回家会怎么样。今天,也许围城的结局应该是赵辛楣跟方鸿渐搞基,幸福的在一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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