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记

阿利斯泰尔·麦克劳德海风中失落的血色馈赠读后感6篇

《海风中失落的血色馈赠》读后感(1):人不过就得活着

悲恸的稀里哗啦。

这是一本绝对意义上的经典短篇小说集,里面七篇小说:《秋》,《黑暗茫茫》,《海风中失落的血色馈赠》,《回乡》,《灰白的金色馈赠》,《船》和《去乱岑角的路》。无论你翻看哪一篇,无论你翻看哪一页,麦克劳德的语言和高超的讲故事能力,都会吸引你读下去,就像坐上了过山车,欲罢不能。

这些都是写生活与生存的故事,布雷顿角残酷的气候把生活在那里的人平凡却又不平淡的人生,击打的满脸是血却又冲刷的干干净净,只剩下海风和海浪的声音。

“我们只能把它卖了,”这是《秋》的开头。

“因为我不知道父亲什么时候会死。”这是《黑暗茫茫》里一心想要逃离的18岁男孩突然间的悲恸。

“有时候对某种很强大的东西你抵抗不了,很怪异的。就那天晚上,他们俩都死了。”海风中的血色,人生的残酷,为之奈何?

“我有三个孩子出生时夭折了,我带大了八个儿子。有一个成了律师;有一个当了医生,自杀了;有一个挖煤死在了海底;有一个是酒鬼;还有四个,都像他们的老爹一样还在挖煤。”《回乡》里的奶奶这样对父亲说。

“他的双手双脚都已经被撕碎,他的鞋早就被海水吸走。当我们想把他从石头间拖出来时,他的肩膀也 在我们手中变得不成形状。海鱼咬掉了他的睾丸,海鸥啄走了他的眼珠,他曾经的面孔如今只见一团肿起的紫色皮肉,只有他白绿相间的胡须不问生死,继续生长,如同坟上的野草。父亲就躺在那里,腕上还挂着铜链,头发里长起海藻,他的身体其实没有剩下多少。”这是《船》里面的那个父亲,那个四十岁才结婚、那个喜欢读书却当个渔民、工作回来之后就把自己关在全是书的房间里读书、终其一生“花一辈子去做自己厌烦的事”的父亲溺水死掉的情形。我想他的满是书的房间里,应该会有狄更斯的《远大前程》,可终究,一个不会游泳的渔夫,结果是可想而知的。但这是一个”这“比永远自私地追逐梦想、随心所欲,要勇敢的多。”的父亲。

“我就能相见她26岁时的情境:大着肚子,周围是哭泣的小孩,要把儿童雪橇上丈夫冰冻的尸体拖回家。”这是《去乱岑角的路》中奶奶的故事。而“我就要死了”,虽然才二十六岁,人生才刚开了个头。但医生已经下了通知,怕是“见不着下一个春天了。”

“我没有告诉他们,也没有告诉任何人,我之所以回来,是因为我知道我快要死了。我想不出来还有什么地方可去。”

人生的残酷,总是让人无法躲避,但也有馈赠,即便是短暂的。在《灰白的金色馈赠》中,打台球赌钱被父母逼迫这让把赢来的钱如数还回去的少年,就被邻居大叔温柔以待。“没问题。谁也不用撒谎。你给了我钱,我也拿了。咱俩就这么让它去吧。”说话的同时,将少年返还的钱又塞给了少年,俩人都赢来了新的一天。

这是麦克劳德的故事,可也是我们的故事,真实的就像身边发生的故事,也不是在加拿大的一个海港城市,更像是在河南,在山东,在山西,在四川,在中国的每一个角落,每天都在上演这样的事情。

生活如此绝望,每个人却都兴高采烈的活着。这不仅在米格尔街,在布雷顿角也是这样。

没有人说过活着是容易的事情。人不过就是得活着。

努力活着!

《海风中失落的血色馈赠》读后感(2):加拿大短篇小说的精灵

作为一个爱读短篇小说的教书匠,我认为教学设计和短篇小说的创作在某种程度上有共同之处。在设计一节课时,导入部分至关重要,英谚有云,Well begun, half done、我们教英语的把这个环节称为warming-up,要为学生创设一个情境,让他们能较快的进入其中。而短篇小说的开头则要引人入胜,一上眼就牢牢抓住读者的眼球,才算好作品。阿利斯泰尔•麦克劳德的小说开头就有这种魅力,像个布满鱼虫的吊钩,一咬嘴便牢牢上钩,之后欲罢不能。

来看看他的第一部短篇小说集《海风中失落的血色馈赠》中几篇的开场,十分引人。“‘我们只能把它卖了’,我记得母亲不容置辩地说道,‘冬天长着呢,我到时一个人在这,只留下这几个孩子帮我’。”(《秋》)这第一句话就勾起读者的好奇,“它”是什么,而“母亲”到底为何如此坚决的把“它”卖掉。再如,“即使是现在,我有时四点醒来,还是满心恐惧,怕自己睡过了头。觉得父亲正在黝黑的楼梯下等我。”(《船》)“我”的恐惧从何而来,“我”和“父亲”的关系又如何呢,不禁让人遐想。阅读文学作品的乐趣也许就在这类思索之中,透过几行短短浅浅的文字,却又延展出无尽的可能,引起读者的期待。

中国古人说到作文章法时,提出“凤头”、“猪肚”、“豹尾”的结构。远在加拿大的麦克劳德先生好像也深谙此道。他的故事开头就出彩,而主体和结尾亦有不同凡响之处。以《秋》为首篇确见匠心,这个故事读来实在让我震动,产生了一串感情的变化,先是愤怒,后来出离愤怒,感到忧伤,再后来陷入沉思。一匹马,一匹曾在黑漆漆的深矿中工作的马,一匹和矿工形影不离的马,因为年老无用,又费饲料,不得不被卖掉换几个钱。女主人的无奈狠心,男主人的无力挣扎,还有老马的无用反抗都被细腻的笔触一一表现。

当眼看着老马被马贩子拖走而无可奈何时,终于有人爆发了情感的洪流。却不是和老马最为亲密的男主人,而是家里一个叫大卫的男孩,作者用这么一手,反而显出当地世代从事矿业工作的居民的隐忍和坚毅,只有通过孩童的口子,才能把感情宣泄出去。在大卫向父亲扔出斧子,大骂一声“杂种”的时候,读者同样也得到了情感的释放。最终,面对一片狼藉的鸡棚,看着那些肥壮的阉鸡血肉模糊、奄奄一息,经年的辛劳的养殖化为乌有,男主人和女主人都采取没有行动,只是肩靠着肩互相倚靠着,“顶着凛冽的风雪,任脸上结起冰霜”。麦克劳德笔下的那片“黑暗茫茫”的大海与矿场,传递了人类的失落与忧伤,将绵延不绝。

2015/10/22

Thanks、@柒书坊()

《海风中失落的血色馈赠》读后感(3):天涯海角即归途

当我们身处于这样一个时代——习惯徜徉在精美的文字游戏中,像侦探解谜一样拨开奇异文字下的种种迷障,这样一本扎根于故土的海潮中的深沉之作正像是布雷顿角猎猎海风下混合了糖又兑入开水的朗姆酒一样醇厚浓烈。

开篇的《秋》围绕年迈的老马斯科特是卖是留,一家人面临了沉痛的人性拷问。这让人想起张爱玲的《牛》,同样简单、同样悲凉——因为自家牛被牵走,农耕时无法劳作。在禄欣娘子痛苦的无效挣扎后,禄欣卖掉家中仅有的两只小鸡去租邻居蒋天贵的牛。岂料牛欺生,被鞭抽急了起了性子, 活活把禄兴顶死了。《秋》中说,攀爬被海水冲刷的垂直悬崖,在突然见到诱人的细枝就忍不住去抓,虽然你心里清楚这跟细枝可能所寄无物,于是只能绷紧身体承受那即将到来的滑落和淤青。两篇小说中的人面对了同样的困境——挣扎。

生命的挣扎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内心的挣扎,一种是行动的挣扎。如果说内心的挣扎还可以用逃避来欺骗自我,行动的挣扎就更为残忍,因为你只能选择硬币的一面,做或是不做。每一种选择背后等待着的都是海潮下潜藏着的未知和刀割般的海风摧残着的人性。被母亲卖走的老马斯科特一如禄欣卖掉鸡租来的牛,折射出这片深沉土地上母亲与父亲、妻子与丈夫间关于生命、关于人性的挣扎。

《黑暗茫茫》与逃离有关。人在成长中对家族的叛逆、逃离有点像树叶意图逃离树枝。母亲所拥护的人生与我所追求的生活相比是如此不堪,以至于我对于逃离这件事甚至有一种崇高的紧迫感与使命感。但孕育我们的这片土地加诸与我们上方的阴影是无论如何也挥之不去的。正如“我”临行前拜访爷爷家时爷爷悄声对我说的,“一旦你喝了地下的水,它就成了你身体的一部分。”个体的根系始终深深扎在家族的泥土里,即便你自以为是地逃离了你竭力想躲避的东西,面朝你自以为斩断过去的新世界,你所得到的也只是空间的位移,见到的也只是同样的真相。

终于,你还是坠入繁密根系所存在的这片土壤。

《海风中失落的血色馈赠》则将这样一种挥之不去的根系从布雷顿角居民延长到爱尔兰,到都柏林。每当恍然上路,去向未知的远方时,我们大概都不知道我们所希冀的终点究竟是何处。站在两千五百里旅程的最后一个路口,澎湃的浪潮拍击着深黑色礁石,震颤的音浪隔着空气不住地撞击心房,眼前明晃晃的真实即是天涯。自以为的远方,不过触目惊心的荒凉。

那么,终点何在?转身向西,即是归途。这片天涯海角的一抹亮色是孩子。文章里的约翰让我看到卡尔维诺《短篇小说集》的开篇《大鱼,小鱼》里的泽费利诺——他们同样是海里的精灵,他们成长于海浪的冲刷下,面对忽然出现的伤心哭泣的女人或是恍惚来到终点的徘徊路人,他们用属于孩子的澄澈心灵为他们带来照进昏暗心扉的亮光。这就是整棵树孕育的希望,他们攀在庞大枝干的顶端,透着新绿望向海的尽头。

我们总感到根植于的这片土地逼仄、破败、荒凉、孤独,但是无处解脱的孤独亦是永恒的安逸。那些光怪陆离、声色犬马只属于那个无处到达的远方,心灵的栖身之所里有的只是真真切切的孤独与平静。其实,天涯海角与家乡没有什么差别,唯一的不同只是你的根系不在此处。

《海风中失落的血色馈赠》读后感(4):来自布雷顿角岛

在爱丽斯•门罗获得诺贝尔文学奖之前,加拿大的许多优秀的作家并不为中国人所熟悉,这其中包括了阿利斯泰尔•麦克劳德,这和其本身创作低产也有一定的关系。这是一位连门罗也对其称赞不已的作家,这位作家一生只出版了两部短篇集和一部长篇小说,他在1976年出版的第一部短篇集《海风中失落的血色馈赠》已然成为加拿大的文学经典,亦使他赢得了“短篇小说大师”的称号。

《海风中失落的血色馈赠》共收录了麦克劳德的七个短篇小说,但其中故事的背景都设定在作者的家乡,位于加拿大东部一座以海岛风光而闻名的布雷顿角岛。

许多作家都声称在进行文学创作过程中,生活之中的亲身经历最终会以某一种方式体现在其作品之中。而这一特征在麦克劳德的小说中尤为突出。作者在年青时为了维持学业从事过伐木工、矿工和渔夫,而在他的故事之中亦以这些社会最低层的人物为原型进行创作,基于对生活环境的熟悉和人物命运的理解,麦克劳德创作的小说具有震撼人心的效果,同时又因这些特定的背景而令故事富有悲情色彩。

在开篇故事《秋》,正如小说的名字一样开头迎面而来的便是秋意的萧瑟:“‘我们只能把它卖了,’我记得母亲不容置辩地说道。‘冬天长着呢,我到时一个人在这儿,只留下这几个孩子帮我。另外,它食量太大,给牲口的饲料我们本来就不够。’”伴随着这样的萧索气息作者并未为这个故事设置悬念,开宗明义的向读者表达了这个故事将以一种低沉的方式进行讲述,这种感觉不仅仅停留在这一个故事上,而是贯穿了整部小说形成了独有的风格。

在通篇阅读熟悉了每一个故事之后,读者便会发现麦克劳德的这些故事虽然每一个都是独立的,但因其背景的统一而形成了一幅关于生活在布雷顿角岛的人们的命运宏图。从《秋》那匹名为“斯科特”的马儿在暴风雨中的反抗,便开始了人们对于命运抗争的觉醒,第二篇故事《黑暗茫茫》讲述了一位少年着急的想要离开自己的家乡,想改变父辈们相同的人生轨迹在自己身上延续。而同名的《海风中失落的血色馈赠》则更像是为在岛上生活的人们找了一个安放命运的理由。而《回乡》则喻意着走出去的人们将会割舍掉自己生命的血脉联系。

从这些故事之中也可以发现,在布雷顿角岛上生活并非毫无希望可言,在《灰白的金色馈赠》中我们便能发现岛上的人还坚持着自己的信仰;而后的故事《船》则表现出了一种家族血脉传承的信仰。在《去乱岑角的路》就是对这些人物命运的总结。

虽然麦克劳德让每个故事中的人物都背上了沉重的命运符号――布雷顿角岛,在故事中作者所表现出了两者截然不同的命运态度,年青的人着急摆脱被其束缚的感觉,而老辈的人却已然接受了这样的安排,麦克劳德表达了一种不管命运如何都不能被其束缚的精神,正如他年青的时候为了维持学业,而从事了艰苦的体力工作。这些生活经历在他的小说中得以展现,环境背景与生活经历的结合无疑让麦克劳德对熟悉的家乡和生活在其中的人有了更为深刻的理解,这不仅不会让读者产生陌生感,相反作者对事物的熟悉和精准的描述反倒更容易引导读者进入故事之中,这就是大师掌控驾驭文字的功力与魅力所在。

王安忆在序中说好的短篇小说只有一个定义,就是优雅。读麦克劳德的小说就能体会到这种“优雅”的感觉,但麦克劳德在这些短篇故事之中所表现出的优雅不仅仅是遣词造句的优美,他以传统口述文学的方式,用简练而精湛的文字讲述故事,这本短篇集中找寻不到一处华丽的修饰,他用平实的语句缓慢的推动着人物的情绪和事件的发展,他拒绝用词藻去影响读者的感受,在他的故事之中没有多余话语,每一句都经过精心推敲反复琢磨,毫无疑问这些经过雕琢的文字所表现的正是精准的优雅。

同时麦克劳德还将优雅表现在小说给人感受到的气息,他在故事情节的设置上趋向于平稳舒缓,连最为诡异的《船》其节奏也是不愠不火,但就在这些词语的变化之中,故事情节依然平缓的进行着,但读者的心中却已经起了波澜。

麦克劳德与门罗在短篇小说上的地位都应被尊为大师级,这其中必须还有一些共通性,如门罗的小说有很强的扩展性,每部短篇都能写成长篇小说,而这在麦克劳德的小说上也有所体现,他的故事中同样也隐藏了很多潜质,这便是这些大家在作品中留给读者回味的余韵。

《海风中失落的血色馈赠》读后感(5):异砺的温柔

怎么说呢,也许,这是本在大片大片的奇异粗砺中,却有温柔如泉汩汩的书吧。

刚读《秋》时,我非常不适应老马斯科特的全然忠诚,后来看到译者陈以侃在微博上PO图,“您翻译的文章《老马》在文摘2015年第17期已刊登,谨向您表示诚挚的祝贺与感谢”时,心里一边感慨着“果然啊果然”一边又略心疼。

此外,不适应的还有结尾的和解与温柔,虽然一开始我就是冲着这点去看的,但仍觉得太突然、有刻意感,就像那匹灵性十足的老马一如预想般惨兮兮。

不过总有值得一提的地方,《秋》中逼凸凌厉的风雨,和暖哄燥臭的养鸡房,读时身临其境感太强,气味、温度和声音,对比强烈。

《黑暗茫茫》是我这本中喜欢的篇目之一(另一篇是《去乱岑角的路》)。虽然这篇小金句略多,诸如“我现在觉得一个人或许可以活在两种生命里,但见到同样的真相。”、“恐怕最要紧的还是要坦诚。可能是我太努力想去成为另外一个人,结果都没有搞清楚我自己此刻究竟是谁。”这般直白,但也因诚恳而不会令人不适。

再者,这些句子所表达的内容,正如乔伊斯·卡罗尔·欧茨在跋中所言“阿利斯泰尔·麦克劳德的布雷顿角无处不在。任何人只消跨一步便能进入。”,是普适的,比如“可能是我太努力想去成为另外一个人,结果都没有搞清楚我自己此刻究竟是谁。”这句,就和电影《玛丽和马克思》中,马克思那句“When I was young,I wanted to be anybody but myself、”台词很像,都是耸肩摊手的平心大实话,最能戳人。

至于《海风中失落的血色馈赠》,篇名动人,可惜恰恰是这篇,除了学了一招朗姆酒、热水和糖混着喝外,我读不出其他,总觉得漏了些什么。

接下来的三篇,《回乡》中浴室洗澡的那段;《灰白的金色馈赠》中“不招即至,斥之不去”却最终没“错得不成体统”的躁动;还有《船》中“花一辈子去做自己厌烦的事,比永远自私地追逐梦想、随心所欲,要勇敢得多。”还留给我些印象。

最后一篇《去乱岑角的路》,也是我喜欢的一篇。奶奶的26岁与“我”的26岁,都与死亡相撞在那“伤心地拐角”,在焦虑、恐惧、无力的欺躏后,他们的体内却有静谧的力量沉默地生长着。

奶奶26岁时的那个雪夜,她“大着肚子,周围是哭泣的小孩,要把儿童雪橇上丈夫冰冻的尸体拖回家。”,之后她抵抗当地政府将孩子送人的提议,一人养活一大家,一直到小心隐藏自己已耳聋的事实的如今。而我26岁时,命不久矣,被各家庭成员期待着劝奶奶离开老房子,开车来时,看到的是路上“山花盛放、俯仰,挥霍着它们易逝的绚烂和芬芳”,奶奶死后的夜晚,倒却“听得见海水温柔地拍在底下很远的巨石上。”

生命可爱吗?那易逝的恐惧果真是由死亡带来的吗?死亡可怖吗?那为何人能在死亡面前拥有巨大的静谧力量?《去乱岑角的路》没有回答这个问题,但它漂亮地描述了这个问题,带着凄厉冬雪,带着烂漫夏花,在这奇异粗砺的布雷顿角,海水温柔拍打,“内外的黑暗向着合二为一蔓延,它们涌向对方,交融,不分彼此,差别消弭成一种纯粹。没有间隙,没有声响,这个相逢让万物归一。”

《海风中失落的血色馈赠》读后感(6):下方那暗涌的海

“我们是自己心中绝望的后裔。斯凯、朗姆、巴拉、迪里这些岛是我们的过去。”

没人知道,《去往乱岑角的路》主角的祖父是如何在一个连钢笔都没有的年代里,在橡木横梁的高处写下这些符咒般的字句的。他们的祖先,十九世纪初即离开了苏格兰,远赴美洲,把这些孤独的岛屿留给了大西洋的风浪和飞沫。两百年后,一位老人在葬身茫茫冰原之前把这些句子留在了面朝大海的小屋上,仿佛是要留给凛冽的海风,留给千里之外默默凝视着他们的岛。而身为小说家的麦克劳德,则把这句宿命般的遗言,放进了《海风中失落的血色馈赠》,留给了他的读者。

在当今加拿大英语文坛,安大略省的文学经常被认为是核心文学,而安大略众作家(如玛格丽特•阿特伍德和艾丽丝•门罗)则被视为加拿大作家的核心代表。然而在该国大西洋沿岸,却形成了极具特色的地域文学,阿利斯泰尔•麦克劳德则是其中最具代表性的一位。长年受海潮侵袭、以其巨兽般的礁石拱卫着爱德华王子岛的布雷顿角,它对于麦克劳德而言,就好比北海之滨之于特奥多尔•施笃姆,阿巴拉契亚之于罗恩•拉什,怀俄明之于安妮•普鲁,是一个必须用一生、用几代人的笔来书写的渊酷之地。麦克劳德是位低产、低调、拒绝叙事炫技的作家;此外,他的全部小说都围绕着新斯科舍省(亦即“新苏格兰”)布雷顿角的历史、自然、风土人情来展开,仿佛除了这个原始、犷烈的海角和远在另一片大陆的苏格兰故乡之外,世界上的其他地方,以及那里的人和喧嚣,都只是来自一片看不见的大陆,在海与风暴的背后静静躺卧。尽管如此低调,如此坚守祖辈的叙事传统,他的声誉却传遍了全球。2009年,加拿大大西洋沿岸众省份举行了一次所有时代最伟大的加拿大小说评选,麦克劳德关于苏格兰移民在新斯科舍自我放逐与扎根的家族史长篇《没什么大不了》以最高票数位列第一。而他的两部短篇集也已经进入经典之列。

《海风中失落的血色馈赠》是麦克劳德发表的第一部小说集,收入其1968-1976年间发表的短篇小说,其中包括处女作《船》。这七篇仿佛用海盐和矿砂磨成的小说,奠定了作者毕生创作的基本主题与风格。就情节而言,集子里的故事都遵循极简主义原则,其情节都可以用一句话进行概括。然而正如欧茨所言,麦克劳德的每个短篇都可以拓展成一部长篇,简单的故事情节之间总是举重若轻地嵌入了一个家族缭绕几代的失落与忧伤,如同用细线精密编织的结,只要拆开就可以联结一个国家海岸线的南北两端,然而却会失去其内在的无限张力。麦克劳德的小说气质与苏格兰、爱尔兰等国家/地区的文学有微妙的共通之处,处在情节中心的往往是离开故乡、旧地重游、家族聚会,这些场合本身即提供了个人多重记忆交叠和家族多人记忆交汇的维度,所以非常适合用来传达布雷顿角居民绵延百年的忧伤与难名的失落。然而这七个短篇又无一例外地采用了受限的叙述视角,因而传达的又是非常个人、私密的情感经历,摒弃了现代小说家常用的宏大叙事,而是把几代人的共同情感波澜融汇于主人公瞬间的感知,比如《秋》一篇的结尾,主人公迎着刀割般的海风,望着从海上奔袭而来的一片飞旋的洁白,再回头看看自己走过的路,在那儿父亲和母亲肩靠肩“被风吹在了一起”,母亲松开发髻,任长发被夹杂着雪花的海风扬起,任脸上结起冰霜,此情此景令人震动落泪——这既是主角生命中一个凝固的瞬间,也是他们家族几代人继承失落的一个永恒之姿。

在麦克劳德的小说世界里,两个地点至关重要:大海与矿场。作者的祖先(也是书中众多人物的祖先)于1800年前后远涉重洋来到新斯科舍定居,变幻莫测的大海和幽不见底的矿场已成了居民日常生活的一部分,仿佛在移民至此上百年间的生活中,海已经变成他们体内无声流动的体液,矿脉则成了他们身上无法消去的刺青。小说中的人物听着潮水撞碎在海岸上的响声入眠,破晓前即在盐味中苏醒,乘着以亲人姓名命名的船出海,在鬼魅般的白色水汽中捕鱼(《船》);又或者是进入彷如大地伤口般的矿场,在黑暗的巷道里匍匐开凿,并时刻准备着让自己的身体在意外爆炸后被拆解,“如圣诞树饰物一般”挂在扭曲的、永远缄默的煤矿管道上(《黑暗茫茫》)。麦克劳德的小说世界有着一般人难以想象的粗粝、严酷与寒冽,这不禁令人联想起海明威的创作,然而与后者不同的是,他的故事不是基于在异国的种种历险,而全部是故乡布雷顿角人民生活的原貌。没有任何猎奇与英雄主义式的冒险,麦克劳德所做的只是展示。

首先说说海:作者笔下的大海不是一个异质的险恶存在,而是每位布雷顿角居民自身的脉管,你永远无法知道什么时候它会破裂、停滞、被割开。在他的笔下,海拥有了人的血肉,人则时刻准备着让其身体回归大海,两者互为隐喻,互相吞蚀,直至彼此再也无法区分:“港口自身不大,海岸的弧线也柔和,像个小小的、平静的子宫,培养着在外部发生、现在进入其中的生命。”(《海风中失落的血色馈赠》)“海鱼咬掉了父亲的睾丸,海鸥啄走了他的眼珠,只有他白绿相间的胡须不问生死、继续生长,如坟上野草。父亲就躺在那里,腕上还挂着铜链,头发里长起海藻,他的身体其实没有剩下多少。”(《船》)海既是孕育布雷顿角居民的子宫,也是他们的最后墓穴。海与人不是两个彼此对抗的极,而是通过祭祀式的原始宿命结合一体。此外,作为欧美文学中的经典意象,海也是沉思与回忆之地。麦克劳德小说中几乎每一次重逢或故地重游背后都静静地躺着一片海。《去往乱岑角的路》讲述了一位将死之人在往昔的驱使下去看望海边的老祖母,而老祖母却把他带入了关于其祖父的更久远的回忆之中。故事结尾,祖母死在去乱岑角的路上,随着她的死,一个更古老、更黑暗的回忆席卷了主人公:这条荒僻黑暗之路的尽头再也没有人了,这是在苏格兰人移民至此的几百年间第一次。幽暗的、看不见的海潮在主人公下方暗涌,个人的回忆,家庭的回忆,民族的回忆,在海浪拍岸声中弥合为一。正如大洋彼岸的约翰•班维尔所描写的那样,在海的黑暗怀抱里,回忆如同第二颗心脏在主角体内跳动。

作为小说中另一个重要地点,矿场往往作为城市生活的对立面出现。麦克劳德故事中的某些苏格兰移民后代,试图逃离采矿、农耕、捕鱼这些家乡居民艰辛的传统劳作,逃离布雷顿角厚重的盖尔族文化传统。面对自由飞翔和坚守本根,究竟何去何从?麦克劳德对于这两种生活所持的态度与其说是辩证的,不如说是矛盾的。《黑暗茫茫》中有几匹老马,它们由于在矿井下劳作过久,已经不再认识光亮为何物,一旦再次上到地面,它们就会瞎掉。不仅对于这些马,对于世世代代从事矿业工作的居民来说,黑暗也成了他们的整个世界,然而离开黑暗进入光明的地上世界却意味着将被更深沉、更绝对的黑暗所困。世代相承的挖矿业,在老一辈居民心中仿佛一项祝圣仪式:“一旦开始,你就停不下来了,地下的水你喝上一口,就会一直再想回去喝。那种水会渗进你的血液里。我们的血管里都有。”随着一次又一次的巷道坍塌,一个又一个非法煤矿的关闭,许多矿工回到了“正常”的生活轨道,他们的心却被葬在了地下。《黑暗茫茫》主人公的父亲离开矿井后,觉得人生也即将划上句点,他年轻时曾走遍大江南北,可全是在地底下。“他离开这里之前,回来这里之后,也是一样。我们死了之后,恐怕有的是时间待在那里,人还活着,何必一门心思往下钻。”正是带着这种信念,年轻的詹姆斯决定逃离这个宿命前往大城市,然后不久后就意识到“离开与位移无关”,他无法走出家族的记忆,走出布雷顿角的历史。麦克劳德极其珍视布雷顿角的土地、矿脉和大海,他曾表示“这是托付给我们的一片土地,每个居住其上的人只是它的继承与管理者”。然而所继承的又何止是土地:他们继承了苏格兰祖先的海,继承了他们的黑暗,继承了永恒的失落。又或者像《去往乱岑角的路》中的祖母所言,继承了他们的死,以及预知死亡的能力。往昔的阴影犹同矿井下的黑暗,就算此地已不复存在,也会跟随着每一个离去的人,甚至像《回乡》中所描述的那样,造访其后代。对不再存在之物的纪念与神圣化的冲动,贯穿了《海风中失落的血色馈赠》中所有的故事,这也是为什么麦克劳德的小说可能是当代英语文坛最具仪式或祭念性质的短篇小说的原因。

与小说的地方背景及主题相呼应,麦克劳德使用的语言是原始的,犷野的,时而深沉如洋流,时而暴烈如飓风。他总是选择男性的叙事视角,仿佛只有通过直接卷入海洋或矿井的躯体才能传达出布雷顿角原初的生命强力;与美国诗人罗伯特•勃莱和哈特•克兰类似,他的语言极具躯体性,阅读他的小说仿佛直接触摸一位男性布满伤痕的身体:“发黑的、丝絮般的海草,仿佛是大海从自己身底撕扯下来的,就好像这是一个自戕的季节——拔下隐藏的、私密的、不被察觉的毛发。”然而,这并不意味着他的语言是粗糙的。同样出生于布雷顿角的作家弗兰克•麦克唐纳极为叹服麦克劳德在使用语言时的缜密考究:“他总是在写完一个句子后陷入沉思。半晌后才出现下一个句子。”麦克劳德本人一方面继承了盖尔语的口述文学传统,特别是盖尔语民族歌曲的吟唱节奏,使得其作品有一种掩盖不住的麦克利蒙挽歌式韵律,另一方面在遣词造句方面也表现了他作为知识分子精湛的驾驭语言的能力,所有看似雄浑天成的隐喻和表达,实则为作者反复推敲的结晶。“我总是在写作一篇小说的中途默默等待着小说最后一句话的出现。然后,我把它写在文末,它就像灯塔一样指引着我在文字的暗海中曳航。”从这个意义上说,麦克劳德的语言使用本身就已经是一种在继承与创造之间往返的过程。“海风中失落的血色馈赠”中的“馈赠”不仅是家族与地域的往昔,更是布雷顿角的语言传统。The lost salt gift of blood,它的血性,它来自海洋的盐味,已经被越来越多移居多伦多、温哥华和蒙特利尔的新斯科舍后代所遗忘,在强大的北美主流文化前日渐式微。而麦克劳德作为布雷顿角文学的最后传人之一,他要做的就是在文字中记录这片土地上人们的悲欢离合,记下那些说出的话,那些没有说出的话,那些在海风中消散的话,犹如记录海浪永恒的运动:“时光推移,谈话如潮起潮落。”

“麦克劳德的出生地是加拿大,情系布雷顿角,祖籍是苏格兰,但是他写的是全世界。”之所以如此,大概是因为,失落的传承对于世界上的任何一个民族来说,并无差别。土地的记忆,家族的往昔,告别的仪式,从未像在麦克劳德的小说中那样,如此直接、赤裸。

“又一条河流携着漂浮的残骸匆匆而去,只有河岸是永恒的。水流会转向不知名的去处,残骸的终点人们从未涉足,也无法前往。”阅读他的小说,就如同站在那片永恒之岸上,望着流入虚无的残骸,并时刻准备着,跟随暗流,前往那个无法前往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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