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记

奥尔罕·帕慕克我脑袋里的怪东西读后感6篇

《我脑袋里的怪东西》读后感(1):怪东西是什么东西?

看起来是个通过卖钵扎的小贩来描述土耳其几十年来城市的变化。

细细想来,其实是在讲几十年来,人们对于伊斯兰教很多矛盾纠结的想法。

首先主人公是个卖钵扎的小贩,做过很多其他工作,但是一直不变的就是晚上在伊斯坦布尔大街上卖钵扎。为什么是钵扎?这本来就是个非常具有时代性的产物。根据古兰经教义,伊斯兰教徒不能喝酒。所有人都知道钵扎中有酒精,但是大家都心照不宣,称其为饮料。作为一种酒精替代物风靡一时。但是自从1997年开始,这个人口超过9成穆斯林的土耳其,开始政教分离,实行政治世俗化。自此以后,人们再也不需要自欺欺人地买低酒精度数的钵扎,可以随心所欲地喝酒。我在想这两种社会到底哪种好?一个是压抑人性的时代,人们表面上尊重着规范,但是又到处钻空子。甚至发展到全社会的人都遵守这一个都知道是骗人的规范:不喝酒精,但是喝钵扎。可笑。另一个是世俗化的时代,人们再也不用遵守着教义,女人上街不用再裹头巾,想喝酒就喝酒。但是,社会好像也开始不稳定起来:杀人、贪污、抢劫、贫富差距加剧。可悲。不过,无论哪种社会,都无法选择,只能顺着潮流。

第二个贯穿全书的矛盾就是麦夫鲁特的爱情。爱着萨米哈,给她写了三年情书,但是因为误会却和拉伊哈私奔、结婚生子,期间都说情书是写给拉伊哈的。最后因为拉伊哈去世,他也终于承认情书是写给 萨米哈的,也得以和萨米哈再续前缘。 萨米哈和拉伊哈,哪个是自己的意愿?哪个是真主的安排?但是,奇怪的是,虽然爱着萨米哈,但是顺着安排,和拉伊哈过得很幸福。之后按照自己的想法和萨米哈生活,也非常幸福。虽然最后麦夫鲁特自言自语说自己还是喜欢拉伊哈,但是他幸福的事实也是无法改变的。

这个跟第一个矛盾很像,在政教合一的时代,哪怕心里想喝酒,也知道钵扎里有酒精,但是嘴上绝对不承认。在政教分离以后,大胆承认钵扎含有酒精。这是不是说明,无论哪种生活状态,无论压抑还是开放,无论有没有宗教,人们都能找到幸福的生活?

麦夫鲁特代表土耳其很多的穆斯林。知足、老实且有点不懂变通、贫穷。生活在穆斯林国家,虽不笃信宗教,对教义也了解不多,但是仍然做礼拜,也遵守着教义规定的生活方式。不过,在夜深人静的时候,他脑袋里也会蹦出一些怪东西,虽然他不知道是什么,但是我都能明白那是他对宗教的质疑、亦或者疑问。思考并不只属于智者,它属于每个平凡人。只不过,有些人能清晰捕捉、表达自己的思想,但是很多人对于脑子里的想法根本没有概念,有些任其在脑子里天马行空而不做任何评价,有些为了不自寻烦恼,强行终止这种思考过程。现代的宗教再也不能像以前一样,让人们无条件地遵守。社会的变动、文化的交融,人们的生活日新月异,哪怕再普通的一个人,都有机会在这变化莫测的时代从新的视角了解宗教,人们不再忙盲目。

《我脑袋里的怪东西》读后感(2):生活只有真实,没有谬误

小说开头就是麦夫鲁特在苏莱曼的帮助下抢走歪脖子的女儿,虽然麦夫鲁特喜欢的是小女儿萨米哈,但是却在苏莱曼的小阴谋下抢错了二女儿拉伊哈。而几年后,麦夫鲁特的好友费尔哈特也跟萨米哈私奔,再几十年后,麦夫鲁特的女儿菲夫奇耶也跟人私奔了。一开始我不明白,难道在土耳其私奔是一种风俗?没钱的穷人看中了哪家的女儿,要是觉得自己根本付不起昂贵的聘金,干脆就一抢了之,当然,前提似乎还必须要有女孩的同意,也就是说他们私底下应该已经串通好了,而私奔之后,父亲就没能力自己找到孩子,连报警的心思也没有,而是应该坐等他们回来亲自己的手,以示尊敬,说白了就是避免村里的邻居们的嘲讽。私奔究竟是不是他们的风俗我不知道,但是如果这种行为在中国大行其道,可以肯定的是由丈母娘挺起来的房价肯定会回落。

麦夫鲁特虽然在火车上发现抢错人了,却没有勇气说出来,也许知道错误根本无法弥补,只能将错就错,但是这个错误贯穿了整本小说,甚至最终得出最爱的还是拉伊哈这个结论,这可以理解为日久生情,当然,更重要的还是拉伊哈的个人品质,一个接受了事实和爱情,靠刺绣贴补家用,每天为丈夫准备要卖的鹰嘴饭和钵扎还得照顾丈夫和两个女儿的女人,还有充满女性真实的嫉妒,就是后面因私自堕胎而死这个情节安排虽然合情合理,但是显然是帕慕克为了麦夫鲁特和萨米哈发生后面的故事扫清障碍罢了。

说回麦夫鲁特这个人物,我并不觉得他有多么正直或者讨人喜欢,卖钵扎,明知钵扎是含酒精的却必须向所有客户谎称是不含酒精,在当宾博快餐店的经理时,得知员工偷偷赚取外快时却默不作声,只是在心里挣扎了一段时间,虽然其中还是有拉伊哈要求他不许告诉老板,以免被员工反诬而受到伤害。明明一开始喜欢的是萨米哈,为她的眼睛写了三年情书,大部分时间都不敢承认,却在连襟钵扎店里的镜子里偷瞄萨米哈。虽然在他手推车被政府没收后托关系能够随便选一辆其他的推车带回去,他考虑到了也许还有其他跟他一样的人也在寻找自己的那辆推车而不忍心随便挑一辆替代这种情节上表现出了一定的正直,但是我还是苛刻地认为,麦夫鲁特和其他人没有太大的差别,和因萨米哈和费尔哈特私奔而愤怒不已的苏莱曼,和虽然有了漂亮的萨米哈在电力公司上班却想着赚取黑钱和寻找神秘情人的费尔哈特,都没有什么太大差别,所有这一切的行为只能是出于私心,只是每个人私心所在的位置不一样而已。

一直都喜欢帕慕克的叙述方式,设置悬念的方式,比如开头的悬念,让人继续往下读的欲望,以及涉及到每个人物最终命运的时候那么一句话的剧透。小说的结构很漂亮,使得这样平凡的故事变得出彩许多,叙述过程中还穿插了个人独白的片段,这种表现手法近年来在电影电视剧倒是越来越流行,从第三人称不时转化为第一人称,对于正在发生的事情可以有一个比上帝视角更深入的视角,从不同的人物眼里洞察它,也为小说增色不少。

整本书读来,不时会穿插一些政变、军事、载有两万只羊的沉船以及宗教等等涉及宽广的社会问题,也展现了土耳其几十年来的变迁,这个也许是帕慕克希望小说承载的东西,我却有时一扫而过,仅仅关注了人物的发展。而贯穿整本书的除了开头出现的那个私奔谬误外,还有麦夫鲁特作为钵扎小贩的人生,每次读到钵扎,我就不禁思考这是什么味道,甜有多甜,酸又有多酸,和啤酒一样度数的酒精浓度,这种饮料喝起来味道如何,现在去土耳其是否还能品尝到。阅读的过程不时听到楼下还有卖豆花和其他小吃的小贩吆喝着经过,在竞争和卫生要求越来越苛刻的今天,这些小贩总有一天都将成为历史。也许任何时代都有它自身的怪异,生活本身仅仅只会是一种存在,它从来就不该纠结对错,它只有真实,没有谬误。

小说的后半段明显没有前半段写的好,以至于整本读完,回味感略微不足。但这也是真实的表现,帕慕克并没有刻意将麦夫鲁特的人生写得糟糕得如何,而是真实而真挚地叙述下来了。

《我脑袋里的怪东西》读后感(3):《我脑袋里的怪东西》:怪东西究竟是什么

和很多重要作家一样,帕慕克是属于他的民族,却又注定永远只能做一个异乡客的流浪作家。就像是那句经典到有些泛滥的诗,“为什么我的眼里常满泪水/因为我爱对这土地爱得深沉”深爱永远美好、令人动容,却又最容易被辜负。

《我脑袋里的怪东西》是帕慕克2014年出版的作品。对于熟悉帕慕克的读者,这或许会是一部既熟悉又让人陌生的作品。熟悉的依旧是伊斯坦布尔的街景和风情,而陌生的,则是帕慕克的主角,由往日常见的中产阶级,变成了一个走街串巷的钵扎小贩麦夫鲁特。他是个好人,彬彬有礼却也十分倔强。而他“脑袋里的怪东西”,则决定了他被书写的必要。

作品采取编年体的手法完成,以麦夫鲁特为中心,记录了他自1968年到2012年数十年间的人生经历,堪称是一部“平凡史诗”。而作品的开篇却是一出极富戏剧化的场景:时间直接来到他25岁(1982年)的时候,那年他“抢了一个女孩”,与之私奔结婚。劫走后却发现自己“抢错了人”,是误将心上人的姐姐带出了城。他稍作迟疑,最后还是和这个“并没有那么漂亮”的女人结了婚,尽管他在心里依旧还惦记着那个只有一面之缘的漂亮妹妹。

误娶了心上人姐妹的情节,很容易让人联想起《圣经》中拉结的故事。在那个故事里,雅各错娶了拉结的姐姐利亚,直到七年后两人才得以成婚。而在帕慕克的故事里,麦夫鲁特最终也是在姐姐去世后,与妹妹完婚——可那已经是几十年后的事情了。

在帕慕克看来,自己有意设置的这个情节,“既是戏剧化的,也是合乎情理的”,而这一情节与《圣经》典故的对应,其实表明了在帕慕克的思考中,“迎娶心爱之人的姊妹是人类一种古老的生存境遇”。而这种境遇则启发了一种人生哲学,关于选择,关于接受。

在《我脑袋里的怪东西》中,麦夫鲁特并不是一个成功的人,相反,他的生活里充斥着各种各样的不如意。12岁就来到了伊斯坦布尔打拼生活,而人到中年却仍在走街串巷。这种经历总会被人嘲笑,因为“和你同时出来混日子的人,差不多都已经发大财了吧”。但面对这样的嘲弄,甚至是更可怕的——来自恶犬或是街头恶棍的侵犯,麦夫鲁特都保有了一个底层市民应有的尊严,那就是在生存前提下的乐观与礼貌。他并不厌恶人们在他身上开的种种玩笑,相反还会积极地进行回应。这也同样是他面对生活时的态度——苦恼是客观存在的情感,但它不应掩盖人对生活的善意与希望。

除了编年体的叙事结构,《我脑袋里的怪东西》在手法上的另一特点,是采取了第三人称主视角与其他人物第一人称“口述”交织的形式。这使得作品看上去很像是一部纪实作品——而置身于众人的“声音”之中,麦夫鲁特的心理活动得以更充分地呈现。这使得他的形象更显鲜明,同时还多了几分孤独与高贵。

但这终究是种错觉,因为麦夫鲁特永远都只是一个需要走街串巷“讨生活”的底层小贩。可面对寡淡而难尽人意的日常生活,麦夫鲁特却时常是满足的。大概是由于他“脑袋里的怪东西”“作祟”的缘故。可这怪东西究竟是什么呢?

一切还要回到最开始。麦夫鲁特在25岁时接受了一个“错抢来的”、素昧平生的普通女孩。两个人以尴尬的方式接纳了彼此,而这差不多也是麦夫鲁特生活的一个缩影——也许生活从来都不会给你太多你原本就想要的东西。但是当你尝试过之后,它也许会给你一些“差不多的东西”。就像是“抢来了”心上人的姐妹、“讨来了”并不富足却也很充实的平凡生活。你也许不如意,可快乐也没那么难,只要你愿意接受,以爱的方式——像暮年的麦夫鲁特,最终得偿所愿娶到了“更漂亮的妹妹”,可他最爱的,却依旧是那个错进错出,却相伴了大半生的姐姐。

作为一本“个人史”,《我脑袋里的怪东西》所呈现的,是一个人究竟怎样才能快乐地度过自己大概注定平凡,注定不会随心所欲的一生。而倘若我们把作品上升到民族或是时代的层面去讨论,我们可以看到的,这部作品其实也是帕慕克有关底层的“政治思考”。而这种政治其实已然被还原到初始状态,那便是一个人,究竟该以怎样的面貌来对待这个世界——参与自己的“公共生活”。麦夫鲁特小心翼翼地规避了政治,这恰恰是帕慕克赞赏的态度。政治所标榜的野心与狂热,毕竟往往与爱有违。

《我脑袋里的怪东西》读后感(4):《我的名字叫红》之后,帕慕克再写伊斯坦布尔

文=胡艳丽

来源=出版人杂志

《我脑袋里的怪东西》是2006年诺贝尔文学奖得主奥尔罕·帕慕克,睽违六年之后一部自我突破的长篇巨著。在这本书中,他冲破了自身旧有的创作限制,首次将目光从中产阶级身上移至游走在城市边缘的底层民众,通过实地采访众多街头小贩、餐馆打工者,了解他们半个世纪以来的迁移、奋斗史,用底层民众的视角,以虚构的笔法重现了伊斯坦布尔从1969~2012年间的真实城市变迁史。

全书以街头小贩麦夫鲁特的故事为主线,牵扯起3代人爱怨纠结、枝蔓缠绕的命运之网,在他们的命运遭际背后是伊斯坦布尔徐徐展开的城市发展变迁图谱。麦夫鲁特从12岁起来到伊斯坦布尔,一边上学,一边子承父业跟随父亲学习如何做一名街头小贩。40年间,他穿街过巷叫卖钵扎、酸奶、冰激凌、鹰嘴豆饭,还当过兵、贴过标语,做过餐厅经理、当过收费员,在关系复杂、爱怨交织的亲友中间小心游走,躲避孤独寻找温暖。麦夫鲁特一生最辉煌的事迹就是在部队服役的3年期间,坚持给一个只在堂哥的婚礼上见过一次面的女孩儿写情书,并成功说服女孩与他一起私奔、结婚。然而事情并不像看上去那么美妙,这一切仿佛是一个被精心设计的阴谋,那个与他私奔的女孩并不是他心心念念的有着美丽大眼睛的漂亮姑娘,而是她的姐姐。误会也好、阴谋也罢,这个浪漫而冒险的故事就像一颗种子,铺散开了全书的故事情节,也埋下了悲剧的命运伏笔。

《我脑袋里的怪东西》读后感(5):伊斯坦布尔的情书

伊斯坦布尔的情书

6月9日端午节,我坐长途汽车去一个临海城市,11日返回。手头带的书里,就有这本小说。在来回的车上,总共看了寥寥40多页。几年前我还是一个什么不在乎的小伙子时,可以在火车、汽车上不停地看书,任周围的人喧闹、诧异。但现在,颠簸的大巴让我眼睛疼、头疼。断断续续,终于在今天看完。

我知道,这么厚的一本书,500多页,42万字,宝刀不老的帕慕克一定在其中嵌入了很多神秘、神奇的故事。我的直接目的,是想探寻这些秘密,同时将伊斯坦布尔与我所在的城市、我正在前往的城市做个比较。

阅读城市,往往是出于依恋感,哪怕你还未到达。

所以通过钵扎小贩麦夫鲁特的一生遭际,帕慕克确实写了伊斯坦布尔自上世纪50年代至2012年的种种变故、事件和人物命运。一开始读者会感到帕慕克简直就是巴黎的巴尔扎克,是北京的老舍,钵扎小贩麦夫鲁特就是骆驼祥子那样的人物。

我们都知道帕慕克擅长讲故事和叙事,而且所有作品都关乎伊斯坦布尔。这本书的名字引人遐想,之前看过新京报、澎湃的一些专访,知道他写的是一个大半生在伊斯坦布尔的大街小巷卖钵扎、见证城市变迁和岁月流逝的小贩的故事。“脑袋里的怪东西”,我第一眼就翻译成了“幻想”。我希望看到一部类似于爱·伦坡的哥特式惊险小说,或者《午夜巴黎》那样的浪漫幻想作品……但是,一个朴实的街头小贩啊,怎么会有这些精神艺术品呢?所以主人公麦夫鲁特一定是个很有趣的人。

但是很失望,小贩就是小贩,农民工就是农民工。从在农村长大,跟随父亲进城上学、卖钵扎,服兵役,写情书,跟拉伊哈私奔成亲,到后来为了维持全家生计而做的各种工作,麦夫鲁特是一个本分老实的“良民”。没错,善良、诚实,是他最大的特点,孩子般的俊美、忠诚、羞涩也是他的迷人之处。这样的一个人,自然没有了我所期待的脑洞、幻想了。

关于麦夫鲁特的固执,我们只要想想家族里的兄弟和他的朋友都逐渐发财,或者日子过得美满热闹,而他还要坚持每天晚上去卖钵扎,想想他做过许多买卖,即便没有盈利甚至亏本,他也不戳穿真相而是自我安慰或欺骗,就可以感受到。至于他的诚实忠厚,只要想想他的卖钵扎的小车被城管没收肢解后,他通过走后门去寻找,那个管理人员让他从一堆没收的新车中随便挑一辆,而他立即拒绝,声称“我只要我自己的车”,并甘愿让全家忍受贫穷,以及在当电力收费员时毫无私念,就可以感受到。

或者,从一开始自己喜欢三姐妹中最小的妹妹萨米哈,却被苏莱曼欺骗成二姐拉伊哈,以至于写了三年的情书投错了对象,阴差阳错地与萨米哈的姐姐拉伊哈私奔、结婚,就可以感受到。这种祥林嫂式的逆来顺受,跟过去的中国下等人实在太相似。

麦夫鲁特的基因承袭自父亲。父亲固执,卖了一辈子钵扎,信仰诚实善良的人必将收获幸福,因为与伯父一家在“一夜屋”(类似于中国的城中村私建住宅)房产问题上纠纷,负气教给麦夫鲁特各种做人的骨气和原则,永远不愿投机取巧,不愿转行做别的生意,因此也一直没赚到钱把农村的妻子和女儿们接来同住,在儿子服兵役期间孤独死去。

麦夫鲁特呢,向往着伯父和堂兄家的富裕而必忠于父亲的贫穷,在混乱而贫富差距巨大的中学里(幸好土耳其没有户籍制度限制)成绩不好甚至没拿到高中文凭,在身边的伙伴发生着生活、工作、事业、思想的变化之时,还是坚持每天晚上都出门去卖钵扎,走在黑夜中的街头,跟各色人等交谈,或者自愿接受别人的各种调侃、逗乐,也毫无怨怒。

他卖的钵扎,本是一种土耳其传统饮料,在现代化的过程中逐渐被城市遗忘,但是在麦夫鲁特父子和其他钵扎小贩身上,在伊斯坦布尔动荡和安宁交替的深夜街道上,在那些孤独和热闹聚会的居民楼房子里,钵扎就像土耳其民族的一根幽深的经脉,绵绵若存,勾起那些有着虔诚精神和古老情怀的人们的美好感觉。钵扎,在帕慕克的小说里,就是土耳其传统灵魂的一种斩不断的象征。

我认为,相比于一战成名的《我的名字叫红》,《我脑袋里的怪东西》更臻化境。迈入老年的帕慕克不再采用天马行空的想象和行云流水的讲故事技巧去构造惊心动魄的情节、富有野性个性的人物,相反,他的小说变得更加朴实、醇厚,仿佛一个金刚怒目、舞刀弄枪的战将隐居闹市之中而更富智慧,更加绵柔恬淡。

——在这部小说中,帕慕克所描写的乡村、家族、父辈、青年、女性、政客、市民、孩子并不多么奇特,也没有什么了不起的作为(我一开始甚至好奇帕慕克怎么会选择一个街头小贩,就像一个中国作家怎么去把一个卖菜小贩写好,写成一部长篇),但他们的形象,以及他们的人生轨迹和生存环境却都被刻画得栩栩如生,恰如其分。我认为正是这种“现实主义”的“描摹”功夫是一个作家了不起的能力。对于一个伟大的作家而言,所有对于人性、文化、城市、命运、文明的经验和思想都能融铸在作品里面。这也就是传统的现实主义作家看起来更像思想家,更有情怀的原因。

并不是说帕慕克不讲技巧了,毕竟,无技巧不艺术。如果“现实主义”不算技巧的话,帕慕克在这部小说中至少有两个艺术特征值得注意。第一是时间的操纵和调度。我认为,时间艺术是检验一个小说家水平高低的最好指标。这一点,只要想想《追忆似水年华》和《尤利西斯》就够了(不好意思我承认,这两部作品我都没有读完过。。)。

在小说的开始,麦夫鲁特已经服完兵役回到伊斯坦布尔,父亲已死,他开始规划自己的人生。帕慕克很坦诚——为了让大家觉得有趣,我们就从麦夫鲁特和堂弟苏莱曼一起去农村抢拉伊哈并私奔开始吧。

这大概是麦夫鲁特一生中最惊心动魄、最值得回忆的经历。于是我们看到他们在夜色中一路驱车,麦夫鲁特和女孩在大雨中狂奔,在火车站哭和笑,在火车上睡觉,尤其记得把拉伊哈送上车时闪电照耀的那一瞬间的情景——麦夫鲁特看到了公路、玉米地、遥远的山峦和拉伊哈的面容,然而那一瞬间,无数的困惑也袭击了他的心。这一瞬间可以说孕育了麦夫鲁特甚至整部小说全部的秘密和神奇。

随后,帕慕克老老实实,回到麦夫鲁特老家的乡村,开始从他出生、成长、上学、卖钵扎、考试、受左派影响、参加堂兄考尔库特婚礼对“拉伊哈”一见钟情并念念不忘、当兵和写情书开始娓娓讲起,最终衔接上开始的那一幕。

为了讲清父亲对麦夫鲁特的影响,尤其是在深夜大街上卖钵扎的感受,帕慕克花费大量笔墨描写伊斯坦布尔的街道,描写买钵扎的人们与小贩的交谈、提问。“钵扎到底含不含酒精”……这个可能会涉及宗教信仰的问题,在内心深处困扰着他们,但麦夫鲁特父子永远采取自欺欺人的态度,这也是小市民心态的自然体现。在卖钵扎的途中遇到狗,是最让麦夫鲁特心有余悸的事情之一,对狗的害怕像一根拨动琴弦的拨片,让麦夫鲁特的胆小性格展现出来。

在此后的人生中,麦夫鲁特不断回忆父亲,回忆中学课堂和左派好友费尔哈特,回忆少年时代的气息和幻想,不断生出个人内心的忧郁、害怕、烦躁、愉快、自我安慰等种种细腻心思……这种富有心灵气质的气息同时给了伊斯坦布尔这座城市以浪漫、忧郁、敏感的性格。

值得注意的是帕慕克出色的细节描写和笔触转换。

小说所写的原本是小人物的一生,两个男性家庭和一个女性家庭之间的姻亲关系也不过是世情常态。然而,帕慕克的笔触转换却让历史事件、城市发展、政治思潮派别与个人的成长经历、家庭境况、命运遭遇、心思变化水乳交融地糅合为一体,使得阅读的过程始终没有乏味之感。不得不佩服帕慕克的小说功夫。

小说的细处刻画构成长篇画卷,而帕慕克并不留恋于时代大事件的漩涡,譬如军事政变、总统被刺、斯大林毛派与右派的斗争、宗教骚乱、生育和土地政策改革、电力私有化、海轮沉没导致两万只白羊死亡、切尔诺贝利、马尔马拉海大地震、中国甜庵门溜斯事件、美国911事件、伦敦地铁爆炸、叙利亚难民潮,以及土耳其的许多社会变革,一一滑过麦夫鲁特生命背景的屏幕,帕慕克始终将焦距照射在麦夫鲁特身上。

除了卖钵扎,家族纷争,情感纠葛,小说对父子情感写得十分生动,是一部十分出色的人物成长小说。在青春期,麦夫鲁特常常随着一些人在色情影院看电影,在家里长期手淫,结婚后每天等待女儿回家,趁女儿不在家和拉伊哈频繁做爱,堂兄弟、亲姐妹之间的互通声气等,作者都予以客观讲述。对于伊斯坦布尔的贫民区住宅变迁,费尔哈特收电费工作,麦夫鲁特停车场管理员工作,连襟钵扎店等等,都刻画得十分生动。

如果说《我的名字叫红》是一部历史情欲谋杀案小说、土耳其细密画艺术史小说,《脑袋》则堪称伊斯坦布尔的风俗画,让我想起谷崎润一郎的小说《细雪》。

另一个技巧,说起来就很简单了,那就是帕慕克运用一生、得心应手的“多声部多主体叙事”。这一技巧也许不是帕慕克原创,但他却运用到了极致。在《红》中,连死尸、金币、颜色都能发声讲述,整部小说都由不同声音的讲述和独立篇章组成,叙述视角的差异造成各种悬疑、惊奇的效果。《脑袋》在部分上延续了这一手法,但运用的比例大为缩小,而且不像《红》和《喧哗与骚动》《罗生门》那样针对一个情节反复描述,而是借由不同人物的叙述补充、连缀起连贯的线性情节,这就让叙事更加流畅和自然,而不凝滞冗赘。这是大师晚年举重若轻的艺术表现。

而事实上更为关键的是,如果不那么啰嗦和复杂的话,整部《脑袋》其实都可以看作是一部爱情小说。

伊斯兰是一个东方的、保守的、内敛的族群,在西方的冲击面前,爱情却依然存在,而且以带有民族特色的方式展开着。媒妁提亲是一种,私奔之后回去亲吻父亲的手并请求原谅是另一种。而阿克塔什和卡拉塔什两兄弟家的年轻人,与歪脖子·阿卜杜拉赫曼家3个漂亮女儿的交错姻亲关系,便是小说的主要框架。

小说的全部故事起源于马夫鲁特在堂兄考尔库特的婚礼上见到嫂子家的两个漂亮妹妹,对其中一个眼睛最美的念念不忘,决定追求她,于是在兄弟苏莱曼和朋友费尔哈特的帮助下,给她写了3年情书,最终俘获她的心,并在一个私奔计划中结合,共度一生。

然而这个爱情却是一个差错,或者说一个阴谋。苏莱曼一开始就告诉了他一个错误的名字,于是,在那个私奔的闪电之光中,他看到那并非他朝思暮想的脸和眼睛时,他吃惊、疑惑了。但秘密却始终隐藏在心里。麦夫鲁特接受命运的安排。也许这也源于他的善良,他不想让跟他私奔的拉伊哈伤心,而宁愿将错就错。就这样,知足常乐的麦夫鲁特与拉伊哈过上了幸福的生活,生下两个女儿。——贫穷但幸福的生活。

拉伊哈与麦夫鲁特同甘共苦,相濡以沫,没有怨言,后来被苏莱曼告知麦夫鲁特的情书不是写给她而是写给妹妹萨米哈之后,遭受了几年的内心煎熬和纠结,甚至陷入神经质的多疑,以及对萨米哈的吃醋。在经历了种种心酸磨砺之后,拉伊哈却因为私自堕胎而死去。当停车场管理员的麦夫鲁特在真主的召唤下回到家中,将妻子送到医院,却没能救回她一命。

“麦夫鲁特就这样想了很久家里的妻子。他想到自己是那么依赖和深爱拉伊哈,想到这些他几乎落泪。刚下午两点,女儿们还没有放学回家。麦夫鲁特像高中时那样,感到了自由。……

麦夫鲁特一把抱起妻子,奔跑着上了一辆出租车。做这些时,他知道自己永远不会忘记此刻的每一瞬间。他万般祈祷不要失去他们的幸福生活,不要让拉伊哈受罪。他抚摸妻子被汗水浸湿的头发,她那如纸般煞白的面容,让他惊恐安分。在赶往急救医院的五分钟路程上,他在拉伊哈的脸上,看到了他去抢她那晚看到的又愧疚又困惑的眼神。进入医院大门时,拉伊哈已经因为失血过多撒手人寰。她才三十岁。”(P、387)

前几句描写了一个常常被自己的生活、幸福和爱感动的男人,一个孩子气、时常想念中学时代的男人。后面是妻子拉伊哈临死时的情景,悲伤和温情让人落泪。

全书近半个世纪的主体情节就围绕萨米哈这个女子,以及她和三个男人之间阴错阳差却又含着忧郁和幸福的爱情关系展开。阴谋得逞的苏莱曼给自己留下了最美的萨米哈,却因为自己不善于爱护女性、表达柔情而鸡飞蛋打。萨米哈跟麦夫鲁特少年时期的好友费尔哈特私奔、成婚,在遥远而隐蔽的贫民区过着贫穷的生活,甚至给富人当用人。萨米哈是个追求自由、有主见、刚烈的女性,是小说中最美丽的女子,然而有着革命思想的费尔哈特却逐渐变得圆滑世故,在当上电力收费员、生活逐渐好起来的时候却移情别恋,并卷入夜总会的整垮斗争而遭到谋杀。

丧妻的麦夫鲁特和丧夫的萨米哈经过一番刻意的回避之后,终于走到了一起。帕慕克把这种虚虚实实、若即若离的心理关系写得非常微妙,而最后自然是豁然开朗。当初姻缘差错的两个人,最终走到了一起。这是命运的奇特。

这个时候,麦夫鲁特开始进入四十岁、五十岁的年纪,萨米哈在生活中常常起着主导作用,在伊斯坦布尔的旧城区拆迁改造中,麦夫鲁特在萨米哈的强硬坚持下,从政府和阿克塔什一家手中争取到了62%的补贴比重,可谓是权益争夺上的一个小小胜利。进入2010年代的伊斯坦布尔,现代化程度不断提高,住进了高楼的底层人,眺望着一望无际的楼宇海洋,回顾着时间的流转和城市变迁,自然有人世兴替、江山隔代之感。帕慕克从人物和家族命运中提炼中来的浑厚气息和沉重的历史感,顿时让这座城市的生命有了立体的鲜活感。

作者借一位夫人之口对生活于伊斯坦布尔的上千万人的生存状态做了一番超越性的描述:“让一千万人聚集在伊斯坦布尔的东西是生计、利益和账单,但只有一样东西支撑着这茫茫人海中的人们,那就是爱。”——虽然由于这段话被印在了书的腰封上而是我感到造作,但它确实也点中了一个城市生命体的要害。

如果说这部小说或者命运教给了我们什么智慧的话,我宁愿不选择麦夫鲁特的诚实善良、忠厚老实和虔诚,而是麦夫鲁特和萨米哈在跨越种种心理、伦理障碍而走到一起,萨米哈孩子气地一再让麦夫鲁特回答“当初的情书是写给谁的”时,麦夫鲁特的感受——“‘信是我满怀爱恋写给你的。’麦夫鲁特说。此时,他发现,做人又要说实话,又要真诚,好难。”(P、478)

没错,我认为命运的智慧就在于这种模糊性,或者修辞的背叛。

在苏莱曼使坏地将真相告诉拉伊哈之前,麦夫鲁特和家族里几个知情人都有意地隐藏着这个秘密,以免造成尴尬或不快,甚至萨米哈本人也不知道。但无论事后他受到妻子的百般质问,还是众人窃窃私语的质疑和闲话,我想麦夫鲁特都如他嘴上“敷衍的撒谎”所言:信是写给拉伊哈的。

这是对事实的悖逆,是对一个人青春的背叛——没错,当初怀着爱恋和朝思暮想所表达的情意确实是给萨米哈的,但既然命运出了差错,跟姐姐拉伊哈结了婚,那么生活的所有甜蜜和美好,就在拉伊哈身上具有了天然的合法性。这时候,谎言成了真理。

由于青少年时代对于小姨子(后来成为妻子)萨米哈的那份痴心和情愫,麦夫鲁特不得不在几十年的情境中刻意回避着萨米哈的眼睛,在一种既不想太接近又不能太刻意为之的尴尬和虚与委蛇中周旋、心烦。即便是在连襟钵扎店,他有时情不自禁地通过镜子去看那双美丽的眼睛,也是一种更坦诚的真实。

这种见证、确认的爱,发乎生活本体,超越浮躁的事实,超越了世俗伦理,是最深沉的生命回响。哪怕最终于萨米哈结成连理,麦夫鲁特与拉伊哈的爱依然是超过一切的。

由青年时代的两百多封情书,一番对美丽的眼睛花费无数苦心的修辞技艺训练,一段延续一生、纠缠交错的爱情,帕慕克赋予了土耳其心灵一种阔大、悠远和美丽的特征。

然而最美丽的,还是上文提及的伊斯坦布尔的灵魂——那种无论世事如何变迁都对土耳其传统保有的亲切和信仰。

所以,哪怕年过五十,哪怕那位在十多年中对麦夫鲁特的心灵和信仰起到抚慰作用的书法家过世,哪怕大家都已经住进了高楼,麦夫鲁特最为舒服的事情还是在夜晚去卖钵扎,用那独有的音调喊着“钵——扎”,偶尔向一些还保有传统情怀的人们介绍这种饮品。

此时,我们可以回答一开始的疑问。麦夫鲁特的一生,他的脑子里都有哪些怪东西或奇想呢?除了那个和父亲一起居住了二十年、充满钵扎和饭菜汁味道、睡觉和父亲气味的一夜屋,夜中街道上遭遇抢劫的经历和令他战战兢兢的狗,和拉伊哈私奔的那个夜晚,和拉伊哈一起度过的美好幸福时光,年轻时自由的、看色情片和手淫经历,还有在那些年卖钵扎时让他无数次魂牵梦绕并尾随的高贵夫人奈丽曼,还有那冷不丁从头顶的楼上坠下买钵扎的竹篮。

因为钵扎,土耳其的灵魂仿佛不死,因为麦夫鲁特,伊斯坦布尔才有了灵魂。然而富于幻想的麦夫鲁特在回顾自己大半生的遭遇时,最怀念的还是那尽管源自一个错误,却深爱着的已逝前妻拉伊哈。

——“在这世界上,我最爱拉伊哈。”麦夫鲁特自言自语道。

2016、6、18

《我脑袋里的怪东西》读后感(6):带一本书去伊斯坦布尔

关于读书,我有一个矫情的怪癖,每次去一个地方会带一本和之相关的书,或者是回来之后看一本有点联系的书。

去若尔盖草原看了迟子建的额尔古纳河右岸,总觉得文字中那些关于古老游牧民族的画卷能够和车窗外流淌的风景琴瑟和鸣。

看着一本书,因为刚刚去过尼泊尔,关于那个地方,我觉得开始思考城市发展的轨迹,而无论怎样的时代变迁,都离不开身处其中的人。生活在底层的麦夫鲁特,我更愿意叫他city walker,挑着古老的饮料钵扎,走过大半生,走过一个城市从相对原始到现代化变迁。

或许透过这个小小的角色,我们更能理解一个城市的文明发展对于与其密切相连的人造成的影响。

他从一个偏远的乡村而来,从最初的社会最底层渐渐融入到了伊斯坦布尔的城市生活。他爱慕过陌生人,他付出两年感情写浪漫的情书,和“意中人”私奔,却被命运摆弄娶了一个并非真正心仪的新娘。他在不断成长甚至衰老,而钵扎和伊斯坦布尔构成了他大半生最重要的因素。我个人认为,卖钵扎不仅仅是一种营生,更是一种他独有的生活方式,是他与伊斯坦布尔这座城市交流和平相处的一种方式。

不得不说,作者奥尔罕•帕慕克写出了一个真实的伊斯坦布尔小贩的生活,据资料显示,作者为了这本小说,走入社会最底层,通过观察人们,亲身经历,耗时六年的时间终于完成。极力展示一个我们大多数人不曾经历过甚至也不曾理解的另一种生活。或许在中国,我们不曾会关注扫大街、收破烂的会想什么,脑子里会有什么怪东西。

事实上,每一个人关于生活都有自己的见解,生活本身就是一本厚重的书。而生活在其中的人,也能够成就自己的平凡与传奇,通过麦夫鲁特的成长,我看到了伊斯坦布尔城市的变迁。作者呈现了一部从20世纪60年到2002年伊斯坦布尔的生活变化的纪录片。同时,我也蛮佩服作者,他的作品中,几乎都围绕着一个伊斯坦布尔创作,引发了我对《我的名字叫红》、《纯真博物馆》的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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