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记

毛姆人生的枷锁读后感6篇

《人生的枷锁》读后感(1):米尔德丽德

周末,从长乐路往华山路上拐过去,在希尔顿酒店对面,有几间灯红酒绿的小酒吧,一律是黄木窗棂,门外放了整整齐齐的桌子、椅子。我们路过时,八点左右,几间酒吧除了洋酒缤纷外,客人寥寥无几。只有一家酒吧,触目地与马路对面尊贵的希尔顿酒店,做着有趣的对峙。10多位女人,一律短裙不及膝、直发或卷发,抽着烟、翘着腿,面目不清,昂然地在酒吧外坐着喧闹着。齐刷刷的煞白、顺溜的大腿,映照着秋夜的天空惨淡而堕落;这天没有月亮,月光仿佛躲藏在这群欢乐、下坠的女人大腿里,大腿的光亮挑逗着上海,这座城市暧昧的道德底线。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集体性的存在,她们的姿态有种昂扬、毫不在意的傲然。如果单单一个神色轻佻、性感暴露的女人坐在空旷酒吧前,我还有点怜悯,想到生存之不易;而当一群乱摆着女人更像示威样的端坐,几个良家妇女走过时,我倒有点惴惴不安——她们那种堂而皇之对待肉体的自信,我们从来都没有过。有多少正经女人,从少女到妇女,对自己的身体无不是遮遮掩掩,偶尔在朋友的阿谀或讽刺下,才来不及地正视下自己的身体。而对这群女人,身体是武器,对我们来说,身体更像一个慢慢熟悉的他者。

有个女友问,是不是这里都这样?我凭着自己在附近工作的缘故,说,何止,在上海商城对面的一条街,也都这样。哪里有五星级酒店,哪里洋人出没,哪里有金钱的味道,哪里就有活色生香的酒吧和女人。

不论是生活在哪个时期,我都对这些危险而又野性的女人,充满了好奇心。不过,小时候的理解,无不是正统教育下的产物,这些性工作者无不是因为家境贫寒,被迫卖生。她们也有爱情,也有传统的道德观,其中,还有一些可能伟大的牺牲精神。比如杜十娘,比如为子读书的母亲。她们的统一生长背景,一直满足着正统教育带给我的想象。没有女人会因为天性寻欢作乐,而糟践自己的。但更长一段时间,我纠正了自己想象的钟摆,大千世界,人不比草、野兽的生命,来得高贵一些,矜持一些,一旦任了兽性和本能恣意乱跑,每个人都可能是另外的样子。世界是巨大的人性混浊带,至死,我们都无法理解他人和自己。

这几日,看毕毛姆的《人生的枷锁》。女一号米尔德丽德,2次沦为性工作者。她倒没有为着肉体的欢愉出卖自己,倒是结结实实的金钱压垮了她。她不是被人遗弃,而是自己的愚昧和自私遭到了报应。最后,只有头上插着一根羽毛,抹着胭脂、涂着口红,在深夜的伦敦大街和剧院踯躅。

毛姆的米尔德丽德,有着后来他小说里很多人物的类似品质,无情、冷酷、自私,但这个女性角色在文学史上,于我看来,有着独一无二的魅力。很少有小说家,却彻底描绘一个几乎是100%负面的女人,本质上生命力旺盛、粗野、倔强、盲目、冷酷的女性。这样的女人,不会讨任何人欢心,毫无道德感、市侩、虚荣,爱说谎……

另方面,米尔德丽德实际、精明,她懂得自己的价值,牢固地拴住了一个敏感而自尊的男人菲利普。她瞧不起他的跛足,只想花他的钱,见不到男人身上的宽厚,她知道自己对男人的影响力,即使如何抛弃他,他还是会供养她。她被德国有妇之夫抛弃、跟菲利普的好友私奔,她带着自己的私生子,还是照样能回来。在她还年轻,还有几张青春的底牌时,她残酷地对待了一个爱她的男人,并最终掐断男人对她的情欲之火。

米尔德丽德不感恩、自省,因为实际、世故。当她第三次回到菲利普身边时,她以保姆身份之名寄居。她按照她理解男人的方式,想以肉体作为代价成为菲利普夫人。而这次,她彻底失败了。按这个角度说,她似乎是个“懂事”的女人,“公平”地知道交易法则。但她并没有意识到,在她两次背叛之后,男人对她的身体和情欲,慢慢嫌恶起来。她和菲利普之间,能保存的只是怜悯和爱的习惯。

米尔德丽德从来做惯了菲利普感情世界的女皇,对其召之即来,挥之即去;当她的勾引失败,招到的耻辱时,这个不懂感情法则,只懂情欲法则的女人,万万无法忍受。从来是王,岂可称臣。她象野兽一样,破坏了菲利普的家,消失于茫茫的伦敦。

她宁为一名性工作者,用肉体征服男人,而不愿意守着一个怜悯她、不碰她身体的君子身边。她要的是征服,是支配,是交易。米尔德丽德按照肉体法则理解世界,顺从自己的本能,在这个世界里,她是个尽情挥霍,只承认成王败寇的野草。她不怜惜自己,也不感激他人,即使得了性病,即使丧子,她还是要一古脑地活下去。

米尔德丽德就是活下去,按本能活下去。对不爱之人,她玩弄,对她爱的人,她却被玩弄;她精疲力竭,无一技之长,唯有肉体,还能替换几个便士和先令。她有爱么?大抵爱过;她需要爱么?需要。但是真爱和假爱来临时,她都统统看不清,要么被金钱,要么被肉体蛊惑,要么她自己也说不清楚……

米尔德丽德活得像头野兽,自我,彪捍,愚昧,令我惊恐、骇然、扼腕。她太不稳定,勿需人怜悯,她的存在,让我想起在川藏线上碰到的大山大草原。车一路开过去,几百公里延绵而下的高原草地和山脉,在有光线和白云到达时,我们因着内心的温度和想象,感知到大自然的庄重、和美;而一旦雨、雪、夜晚将至时,凄惶的草原和阴惨的山脉背后,似乎躲藏着千万头愠怒的远古猛兽,随时奔腾出来,吞没那些渺小、无力的文明人。

《人生的枷锁》读后感(2):人世间的体验者——毛姆

我们活着,就是要用心去感受这个世界。

读毛姆的书,就好像和一个老朋友聊天。他很擅长讲故事,也描述得相当经常精彩。你仿佛看到一个沉着稳重的老者,不慌不忙地娓娓道来。他侃侃而谈,从容不迫。从不过多的解释,也无需太多修饰。一句话,一个词,蓦然地让你领会他全部的幽默和讽刺。

相比他的书,他的人生更让人感兴趣。他来到这个世界没多久,父母双亡。他先天口吃,很不善于表达。无庸置疑,他的人生一开始就是一副烂牌。

他有一份不很丰厚的遗产,但要在十八岁以后才能继承。在此之前,他只能和伯父母生活在一起,听从他们对他的安排。他的伯父虽然是一个牧师,但生性苛刻,对他漠不关心。他的伯母很关心他,因为他们没有孩子,她把全部的爱都倾注在他身上,但毛姆乖张的性格和怪癖让她都不可理解。在学校,因为口吃的习惯,他经常是同学们打击和嘲讽的对象。他的童年十分凄苦和孤独。毛姆曾说过:“读书是我的避难所。”他热衷于阅读,只要是书他翻来读,不管是三流艳俗故事,还是高雅精深的思想。或许只有书里的世界才能让他向往,现实是残忍和冷酷的,只有书里的世界才有美好的善良和淳朴的天真。

毛姆一生涉猎广泛,博览群书,兴趣和爱好也相当的广泛。他少年老成,也相当自闭。他很敏感,观察力敏锐,这一切使得他对超越现实的艺术有很深的领悟力。他选择了早早地离开了伯父母,到巴黎学画。他的伯夫是肯定不会赞同,交涉的过程很艰难。他伯父一心想把他打造成一个和自己一样受人尊敬的有地位的牧师,而不是一个不着边际的四处流浪靠卖画过生活的手艺人。

在巴黎的绘画生涯里,毛姆接触了一大群满怀激情和梦想的年轻人。离开了从小压抑和无趣的生活环境,他投入了一个全新的世界,一个感知美与善的纯真的艺术世界。他渐渐领悟到了人生的美好和幸福,世界的丰富多彩。他能深刻的感悟艺术,但遗憾的是他没有很好的天赋去表达,“天空不一定是蓝色的,影子也有自己的色彩。”他说道。很快,他也意识到了这一点。人有的时候竭尽所能也不能追求到自己想要的东西。残酷的现实再次出现在他的面前,尤其是在他看见到许多倾注满腔热情的投入(甚至是全部的精力)而最终一事无成的人们,他放弃了他想要成为画家的梦想。范尼之死,肖克朗的落魄,无名青年的疯狂追求的幻灭,无疑都让他清醒地一时到自己的未来。“眼前的一幕无疑是一幕人生潦倒的悲剧,他想到他自己充满灿烂希望的青年时代,后来希望的光辉逐渐泯灭在人生的坎坷失意之中,空留下可怜而单调的杯盏之欢,还有渺茫凄清的惨淡未来。”这是肖克朗的一生,一个为艺术献出了一生的宝贵时光,最终一事无成的前车之鉴。为了生存,也为了更好的生活,他选择了学医,这是个体面的能养活自己的职业。

理智而清醒地认清了现实,他选择了自己人生的每一步。他实在是很聪明,所谓聪明人,实际就是比普通人感受到更多。在他的人生即将步入正轨的时候,上天带给他一个惊喜。他爱上了一个无知、愚蠢、肤浅、俗不可耐的女招待。最初,连他自己都无法承认,他瞧不起她,她实在是太蠢,可有什么办法呢!他不知不觉已经爱上了她。但是女招待对他并不感冒,他真诚的付出得到的只是冷言冷语和不理不睬。“你是个地地道道的上等人,这我一眼就看出来了。”她对他说。一个骗子只需三言两语就欺骗了她,骗子对她说他很有钱,愿意和她结婚,她信以为真。等到她怀孕了,骗子就消失了。他收留了她和她的孩子,结果出人意料地她和他的同学勾搭上了,她又被甩了,沦为了妓女。

他偶然发现了她,出于怜悯和宽容,他再次收留了她。起初,她诚惶诚恐地接受他的好意,渐渐地就变得很坦然,再之后认为是理所当然,最后变成了应该和必须。她幻想他能象最初追求她的时候那样控制他,但是情况变了,他不再爱她。这让这个女人很恼火,她感到受到了侮辱。这个昏庸、暴躁的女人在捣毁了他所有的东西后消失了。又过了很长时间,当他再一次在街头遇见她的时候,她依旧本性难改,她的愚蠢至死不愈,一如既往地热衷于享受和玩乐。她从来就没有在生活里吸取任何的教训,始终都是很自我的存在。此时,她的孩子已经病死了,她的容貌早已被生活摧残殆尽,她成了无药可救的全职妓女。

这段感情燃烧了他全部的激情,她把他寄予在她身上的美好幻想和甜蜜憧憬一一打破,他彻底现实了。

如果没有亲身经历过这样的爱情,仅仅依靠凭空捏造,是写不出小说里这些精彩的篇章。在毛姆的小说里,总是可以看到这个女人的影子。他小说里年轻貌美的女人大多愚蠢肤浅,且俗不可耐,很容易受到引诱和欺骗。他打心眼里厌恶女人,对她们嗤之以鼻,他嘲笑她们的愚蠢和无知。在毛姆的小说里,从来没有过聪明可爱,令人愉悦的女人,无论是最初的原型米尔德丽德(女招待),《面纱》里的吉蒂,《寻欢作乐》里的露西,《刀锋》里的伊莎贝儿,或多或少都会带有最初的原型米尔德丽德的影子。

熟悉毛姆的人都知道他是同性恋。他在《人生的枷锁》里写道,如果米尔德丽德出生在一个宽裕的家庭,受过良好的教育,她肯定会出落成一个妩媚可爱的少女。可是现实把她造就成这副模样。书中,她始终没能体会他的满腔激情和深深爱恋,她把他折磨地死去活来,万念俱灰。他的心都死过好几回,点燃了,又熄灭,直至最后,他心如止水,不再相信真爱永存,天长地久,“今年的你已不在是去年的你,今年的我也不是去年的我。”他甚至认为,这些靠着年轻讨人喜欢的女人迟早会变成一脸戾气,老气横秋,自以为是,顽固自私的老太婆。失去了少女的纯真和幻想,她们既市侩,又势利,而且贪得无厌,几乎毛姆的每本书里都能看到这样的老太婆的影子。

历经爱与恋的生死折磨,他超越了所有折磨,没有什么值得他伤心,也没有什么值得他难过。再也不会有无知的幻想和激情的浪漫,再也不相信奇迹,再也不邂逅梦幻,他彻底彻底成熟了。他冷眼沧桑地看着这个世界,成就了一颗无坚不摧的强大的内心。他用心感受善良,感受温暖,抵御伤害和摧残。

人总是在挫折里成长,在伤痛里坚强。他的心是活着的,体验和超越人生的一切情感,感受爱恋之外的万千世界。他观察春来秋往,人情冷暖。把心打开,这个世界都是你的。一颗尘土,一片树叶,一个乞丐,一个老人,穷人,富人,男人,女人,都是他感受世界的一部分。他的心敏锐而充满情感,他的话语冷漠尖酸,刻薄无情,那是因为至始至终,他都是一个冷酷而理智的旁观者。在生活中是,在他的小说中也是。除了《人生的枷锁》中的主人公菲力浦外,他的小说中的“我”都是一副旁观者的姿态,仿佛置身事外,从头到尾,仅仅是个参与者,既不添枝加叶,也不推波助澜。

毛姆因为写剧本名噪一时,他不停地写作,也不停地看书。哲学,小说,评论,各种各样,五花八门,连远自东方的《庄子》都不放过。

毛姆发奋地写作,不停地写,他成功了。他靠一本本的据作和畅销书为他打开了另一个世界。同时,他收获了大量金钱,广泛的知名度,无数仰慕和爱慕的崇拜者,也收获了嫉妒,诽谤和同行的挤兑和打击。

他靠写作赚来的钱和声誉穿梭在当时的上流社会。热衷于聚会和交际的他喜好奢侈和排场,贪慕享受。他整天在富商、名流、政客、及各种各样的成功人士间打转转。他成为风靡一时的明星式的人物,在当时的英国,你要是不认识毛姆,那只能说明你还不曾打入过真正的上流社会,你还是个不入流的小角色。

世俗的金钱,名誉,地位,虚荣被他玩弄于鼓掌之间。他热烈地追逐,毫不掩饰地炫耀,他的书通俗易懂,本本畅销。有人说他的书缺乏艺术价值,有人说他的书流于世俗,他以他一贯的冷酷尖酸,玩世不恭的调笑着说他的书是“二流当中的一流”。

毛姆偏爱游历,年近五十的他远渡重洋地来到中国,之后辗转印度,东南亚。他将沿途的所见所闻都记录下来,编成一本书——《在中国屏风上》。

“哪里都要去,什么都要尝,记住认识过的每一个人!”他以旁观者的姿态体验一切,经历每一件事。人生就是一张地毯,毫无意义,只要你经历过,感受过,体验过,就足够了。他在这个世界游历了九十一年,四处游荡,毫无顾忌地赏玩了一番后,心满意足地离开了。

晚年的毛姆收获了至高无上的荣誉,名誉院士,文学大师,客座教授。从世俗的眼光看来,他非常成功,他把手头的这副烂牌玩得非常好,最终的结果是大获全胜。

他在世人的敬仰中离世,死后又被奉为大师一样的追捧。他的名字成为文学史上一块丰碑,成为一座不可逾越的高山。冷酷刻薄和让人哑然失笑的心酸成为他独树一帜的风格,他的作品被奉为经典。

读毛姆的书,你能感觉到他用一颗悲天悯人的心不停地在探索人生的意义,他的一生阅历丰富,见多识广。他深谙世事,老成持重,精明世故,既感触深刻,也冷酷无情。

《人生的枷锁》读后感(3):自由与枷锁

看毛姆的小说《人生的枷锁》,一直想到那句话,人生而自由,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

《人生的枷锁》是自传体性质的小说,主人公菲利普身上,有着毛姆的影子。自小成为孤儿,身体残疾,在冷酷无情的牧师大伯家中长大。在学校里受到同学、老师的嘲笑和欺侮,养成了孤僻、内向、敏感、善于思考的性格。

长大后,菲利普没有按照伯父的希望,从事神职,而是先后到德国和巴黎学习。在德国,他抛弃了宗教信仰,在巴黎,抛弃了做画家的艺术梦想,通过学习,成为了一名医生。

在巴黎,他遇到了各种各样的人。穷困潦倒的法语老师克罗迪,终日无所事事,爱慕虚荣,喜欢高谈阔论的诗人海沃德,无绘画才能却立志献身艺术的穷学生范妮,落魄文人克郎肖,善良的公司小职员阿尔特涅……年轻时,他们无一不有远大的理想,但奋斗一生,到头来却发现,理想就象美丽的肥皂泡,一一破灭了,他们要么在困厄中过着毫无希望的日子,等待着死亡的来临,要么,就只有含恨离开这个世界……菲利普就是以范妮为镜子,认识到了自己在艺术上的毫无希望,才毅然决定抛弃从小的艺术梦想,象父亲一样,成为一名医生的。

如果说,身体的残疾,宗教的束缚,成为画家的梦想,都是菲利普的人生枷锁的话,我觉得,爱情是他最沉重的枷锁。那些女子,无论他爱过的,还是不爱的,都在他的人生中留下的浓浓淡淡的痕迹。

他先后与五名女子有过复杂的感情纠葛。在他渴望有一场艳遇的二十岁,遇到了来伯父家里度假的三十七岁的老处女威尔金森小姐,和她有了一段风流韵事,成为他自己后来躲之唯恐不及的初恋;在巴黎,贫穷的范妮爱上了他,却在还没有来得及表白时就被贫困逼到绝境,上吊自杀;和乐观温柔的庸俗小说作家诺拉有过一段温馨的同居生活;对虚荣无情、庸俗的酒店女招待米尔德丽德产生过刻骨铭心的爱情;最后,在阿尔特涅的女儿,安静温柔的姑娘莎莉的怀抱中找到了爱情的归宿。

在那么多的女子中,他真正爱的,只有米尔德丽德。这是一场很难理解的爱。菲利普自己也认识到,米尔德丽德庸俗透顶,只喜欢金钱,虚荣而无情,他恨她,鄙视她,并因自己爱上她而鄙视自己,可是他就是爱她,每次她受到别的男人的欺骗和伤害来到菲利普这儿,菲利普都给她温柔的抚慰与安定的生活,为了她,花尽了自己仅有的一点积蓄,流落街头。但最后,菲利普终于从对她的感情中解脱了出来,而米尔德丽德,这个以嫁人作为终身衣食的庸俗女子,最后也终于被人玩弄、抛弃,沦落为街头的“卖笑女子”,消失到伦敦的灯红酒绿之中。

莎莉是菲利普的好朋友,善良的公司小职员阿尔特涅的大女儿,一个美丽温柔安静的姑娘。菲利普并不爱她,但在他三十时,他已经明白,生活本身是虚无的,并没有什么意义,爱情对自己,也已经并不重要,他现在想要的,只是“要从纷繁复杂、毫无意义的生活琐事中编织一种精巧、美丽的图案……干活、结婚,生儿育女,最后悄然去世。这是最简单然而却是最完美的人生格局”,这些,莎莉能够给予他。这让他感觉幸福。他们,将要到南方某个面临大海的小渔村,开一个诊所,“在望得见大海的地方租幢小房子,眺望着打眼前驶过的一艘艘大轮船,目送它们驶向那些他永远到不了的地方。”

但奇怪的是,这样大团圆般的结尾,并没有让读者感到轻松,反而是异常的沉重。“那些他永远到不了的地方”,都是他的理想啊。牺牲了理想换来的幸福生活,能有多少深度?

爱情与幸福,其实也是枷锁,枷住了理想的翅膀。

很显然,小说并不是自传,主人公菲利普选择的平凡而完美的结局和毛姆的一生,是并不一致的。毛姆自己,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远离家乡,曾经到过比利时、瑞士、俄国和远东如中国等地,在地中海边的法国城市里维埃拉住过,最后,还到美国住过多年。

小说的结局和毛姆自己一生的生活轨迹之间的两种选择,在我看来,也许反映了作者自己内心的矛盾。理想,幸福,爱情,生活……人生的真谛,也许是永远都找不到的。每一种生活,都有自己的幸福,也都有自己的无奈之处。我们只能选择其中的一种。但一个作家,却可以自己选择一种,让自己作品的主人公选择另一种。

这也许是一个作家的幸福之处吧。

《人生的枷锁》读后感(4):如果美好的半自传体都是真的

没想到菲利普终于过上了幸福生活,起码到作者停笔那会是。这些天断断续续旁观这个人的故事,差不多以为他要孤苦终老。结尾让人意外,肥皂剧的味道多少有点突兀。

每逢遇到“半自传体”,想象力都会掺水,因为作者自己也没法不把读者引入他的经历。菲利普和毛姆的轨迹如出一辙,除了最后他行医到底,并且守得云开遇到个既年轻貌美,又纯洁有力的姑娘。毛姆呢,写小说去了。我希望毛姆也得到美满的家庭,因为比起想象中的故事,这是被实践了的人生。这儿有着真正活过的人。多希望他也曾幸福。可不知是莎利过于完美,还是幸福来得太偶然,我疑心正因为是半自传体的缘故,毛姆实在忍不住不安慰一下自己。像老地毯一样复杂破旧的人生,临尾被缝裰了个光辉灿烂的姑娘,太像不得志的男人仅存的悲哀梦想。

很奇怪,幸福结局能让一些故事获得归宿,却使另一些折损了力度。 《人生的枷锁》属于后者。可这折扣正是辛酸所在。菲利普或说毛姆穷其一生扬弃理想——从另一个角度是竭尽全力追求真正的信仰——最后投靠了怀疑主义,寄托于及时行乐。莎利的出现是个概率问题,正如菲利普生来是瘸子,毛姆有口吃。毛姆硬起心肠叫菲利普颠沛流离饱经磨难,可到中年转老年的当儿,他突然失去了力气。莎利可以出现也可以不出现,米尔德丽德折磨菲利普多年,完全可以折磨他到死。可她终于消失,被莎利取而代之(读者舒一口气,作者则多多少少是泄气)。问题就在于:如果人的幸和不幸都是偶然,如同波丝地毯上的繁复图案毫无意义,人也就不应冀望幸福。这是菲利普得出的答案。然而好小说家之所以值得尊敬,是因为他们过不了良心那一关。菲利普一生上下求索,在哲学和艺术的长路上辗转反侧,最后不得不承认理智求得的学问对人生毫无助益;艺术(美)像烈酒,能叫人一宿沉醉,可明日总如茫茫迷雾,死亡无论怎样被研究,毫无例外仍是吞掉人的深渊。

毛姆细致深入地描写了这种绝望,以及在绝望下的众生图,对一个不相信有“非幸福不可”的人来说是难得的诚恳,需有极好的自控力。尽管他也议论,也得结论,可他不能不写自己的亲身感受,包括无法言明的东西。

为什么最好的希望(莎利)和最深的折磨(米尔德丽德)都放在女人身上?因为女人代表了理智不能涉足的领域,和生死福祸类似。毛姆和菲利普几乎不了解女人,这是理所当然的。他只能看着,感受着,享受着,惊惧着,依靠着。奇妙的是这时他不再求助于理智。他对上帝存在要求一个绝对逻辑的答案,可在女人面前却像被缴了械。女人之“不可问”仿佛自有初终自成体系,他看到就信了,并不问为什么。这真是有趣的对比。他从理智上对米尔德丽德深恶痛绝,却不得不从肉体上狂热地恋着她,对他来说这女人代表了死的权势;他惊叹于莎利身上像泉源般女人和母亲的力量,并且像孩子一样毫无保留地投入她的怀抱,莎利代表了生的力量。这两种力量在生活中随处可见,彼此博弈,越过理智的界限——或者说越过了人的界限,而人终其一生俯伏其下。

毛姆、菲利普和多少男人年轻时曾以理智与之对抗,觉得自己能创造出另一个完全自由的世界,就像小小的男孩儿嫌恶了母亲的管束,躲在一旁搭积木房子。有一刻房子倒塌了,有一刻他跌倒了,有一刻他被人伤害了,有一刻他病了甚至到死的地步。他发现自己精妙的游戏法则不管用了。这时他要投入母亲的怀抱哇哇大哭。

可他不了解母亲,不了解女人。毛姆写米尔德丽德看似怀有怜悯,实则多少有点残忍。她并不代表什么权势,那辖制菲利普的东西同时也辖制着她。他意识到这点,但还是不得不将她写成粗俗、狭窄、贪婪和被欲念淹没的角色——与此同时莎利纯洁、美丽、仁慈而拥有无穷无尽的美好能力。其实每个女人都既是米尔德丽德,又是莎利,一个男人若不明了这点,就免不了要对女人造梦,并且亲手将它敲碎。不明了就不能真正怜悯。可他怎么可能明了呢?那是不可测的世界,在理智之外。如同生死,如同福祸。莎利的完美无缺使这故事沾染了肥皂剧的味道,却也叫人心酸。毛姆和菲利普无父无母孤身拼搏,仍旧抵挡不住世上的两大绝望:孤单和死亡。他明白避免不幸的唯一途径就是不要冀望幸福,可他怎么能不冀望幸福呢?如果一个人理当四肢健全,那么瘸子一辈子都无法舍弃对完美双足的渴望。

当口吃的毛姆终于顺畅写下一个团圆结局,杜撰出一位美丽姑娘,读的人多希望半自传体不要打折扣,美好的一切都是真的。

《人生的枷锁》读后感(5):生而为人的枷锁

今天凌晨翻完这本书,长长叹一口气,心里有一种类似放松、欣喜的情绪在慢慢酝酿,因为菲利普的选择,因为他和萨莉之间的纽带终于形成,也因为,这样的结局多少给了我一些安慰,让我知道其实看似最平凡的路,决定走上去,也要花很大的勇气,也需要牺牲,需要妥协。

书的英文名字是 Of Human Bondage,很多译本都翻译成 人性的枷锁 ,读完书之后,我似乎觉得 人的枷锁 更加合适,当然了这样不好听。菲利普的前半生,不仅仅是在人性的枷锁下成长起来的,而是在一直寻求人的意义,人为什么活着而成长起来的。窥探并理解人性,只是他善于观察他人、剖析自己的一部分。菲利普后来明白,人生是无意义的,但人还活着,就会感受到生活的苦。区别在于,有些人受着苦,但不思考,或者说已经麻木,比如米尔德里德,另外一些人会追问,直至明白,比如菲利普,比如克朗肖,还有一些人,处在二者之间,求索不得,放弃不能,不如海沃德。

菲利普又和克朗肖不同,后者明白生命本就虚无,于是放弃挣扎,任由生活的污水漫无目的地冲着他漂流,直到死去。菲利普呢,他看明白了,但仍然眷恋人世平凡的温暖,选择放弃自己的梦想,和萨莉组建家庭。我甚至觉得,菲利普真的非常幸运,或者说他自省的习惯、早年的宗教教育、良好的品位救了他,让他经受住了和米尔德里德之间火一样的情欲的折磨,经受住了贫穷的打击,保持着自己做人的底线,甚至有能力给他人提供一些温暖。某种程度上说,天生跛脚的菲利普,其实是一个幸存者。

看故事的时候,会不自觉地把自己代入,但是作为一个半吊子文学研究生,又一直在命令自己阅读的时候要抽离,所以往往产生一种奇妙的效果。放在这本书上也一样,我有时候觉得自己就是菲利普,有时候觉得自己和米尔德里德要命地相似,抽离开来看,就不得不由衷地赞叹毛姆对人的刻画太厉害,细致入微的同时入木三分。米尔德里德虚荣、自命不凡、贪慕虚荣的同时又求体面,她虚张声势的自尊下面是一颗脆弱自卑的心,每次看到她和菲利普之间的角力,看到她自尊受到挑战时跳起来自卫的时候,我都在想,不知道多少人会有偷偷的共鸣,至少我有吧。。。还有范宁·普里斯,刚开始她出现的时候,就好像我是在看真人秀,她的人设被设定为“没有才华但坚信自己是天才、孤傲不合群”(我已经想到了好几个真人秀了。。。) 越看到后面,越替她难过,然而我又清楚地知道,我的难过里包含着居高临下的姿态,同情本身就是居高临下的感情。还是福瓦内说得好,“好不容易发现了自己的平庸,但却为时已晚,这才是最残忍的事啊。” 毛姆多么犀利,多么不留情面。

看完书后,我觉得译者张乐完成得很好(我会说是因为她我才买这本书?。。。) 一读就知道这是个北方姑娘翻译的,里面有些词作为南方人我不太熟,读到的时候觉得非常可爱哈哈哈。读的时候可以清楚地感觉到,张乐对这个故事有着非常清楚的理解,或者说非常深入的把握。读不太满意的翻译作品时,会有一种“这个译者和我对书的理解完全不一样,他到底懂不懂人家在写什么”的感觉,但是读张乐的翻译,很顺畅,她一定花了很多时间去理解原文,才能让译文这么明确。从注释也能看出来,她花了多少工夫去查资料,这么一本六百多页的书,让有那么一点翻译经验的我,简直不能更加佩服她了。最后也是最重要的,张乐一定很喜欢这个故事,一定倾注了自己的感情在故事里,但又能看出来,作为译者她有克制,为了保持原文的味道,不让自己的感情过多地流露在译文里。真是个有原则有技巧又有心的译者啊

总之,书真的很棒!译得也很棒!

《人生的枷锁》读后感(6):人生的弯路

在生活面前,我们每个人都可以找到理由做个弱者。

最近听了太多“社会迫害女性”的言论,有些反感。因为在我看来,迫害也分绝对迫害和相对迫害,暴力相向,长期的幽禁,肉体的凌辱,这些都算绝对伤害,但是什么所谓的媒体舆论,七姑八姨的闲话也算迫害,那有点弱者心态太过了。如果想做弱者的话,永远是可以找的到理由的——比如我小时候学习不好/我小时候学习太好所以只会读书;我小时候缺乏父母关心/父母太关心我把我宠坏了;房价太高了,油费太贵了,饭店太不卫生了,男朋友的妈妈太凶了……每次我看见一个衣着入时,身体健全的年轻人一边吃喝一边数落社会对其的迫害时,就忍不住想笑。我也许算是一个缺乏同情心的人,每次回忆自己的胆小、狼狈和混乱时,我就想笑。就想菲利普说他是一个现实的人,知道现实的种种不堪,甚至在看见这些不堪到来的时候,兴奋地搓手。

菲利普的人生绝对不能算做一番风顺,童年父母双亡,身有残疾,读书的时候,好几次选错了专业,恋爱的时候,莫名其妙错爱了一个吸血鬼般女人,当中还穿差了一些投资失败差点饿死的小事,等好不容易终于决定做一个追求理想四处旅游的流浪医生时,忽然渴望起家庭生活就这么……安定了。他每次下定决心要做一个什么样的人,深刻地剖析自己一下,第二天生活就准会——朝着相反的方向拉他一路飞奔。

何苦呢……毛姆你是不是八卦小说写多了,不把自己也写的惨一下怕身边朋友们不放过你对吧。

但也许,生活无非就是喜欢这样开开玩笑。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艺术也好,哲学也好,不都是为了让生活有趣一点吗。那还有什么有趣能超过试错呢?从来没有选错过路,这简直是无法想象的无聊。就好像菲利普的大伯一样,一辈子都觉得自己是正确的,然后变成一个怕死又孤单的老头子。还是有点弯路走比较好,急着把每件事都做对,学的事就会一举成名,谈恋爱永远不会伤心,炒股票永远不会亏钱——如果以这样的人生为目标,只怕会过的既伤心又惹人讨厌。

也许人生来根本没有意义,再怎么坚强勇敢智慧的人,也有被生活搓成一个小泥球玩的时候,选错了职业,爱错了人,追求了错误的知识,搞错了生活方式……但那又如何,除了你自己,还有谁能当真关心你怎么翻盘么?所以我们仍然应该让自己做一个坚强勇敢智慧的人,毕竟就算是一场游戏,为了玩的开心,我们也应该学会升级。那每一个没有把自己打趴下的错误都会变成一个笑话和一个筹码,让我们和生活的游戏变的有趣而势均力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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