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记

王安忆长恨歌读后感6篇

《长恨歌》读后感(1):世间已无程先生

看罢王安忆的长恨歌,里面给我留下印象最深的人物,说到女性自然是命运崎岖的王琦瑶,而男性人物则是满腔痴情不得解,一生默默无闻的程先生。

似此星辰非昨夜,为谁风露立中宵。从最初为王琦瑶拍照开始,程先生便对外表娇媚,气质恬淡的王琦瑶动了心,那个温柔的身影一旦走进了尘封的心灵,就再也不曾走出来过。但是出现在我们面前的是一幅有趣的景象:程先生带着王琦瑶和蒋丽莉两个人,一个先生带着两位小姐约会。程先生费尽心机想同王琦瑶套近乎,而一边的蒋丽莉却会错了意,阻挡在两人中间。程先生为这尴尬的局面憔悴了面容,蒋丽莉反倒越发殷勤,希望程先生能够一改颓废的气象,振作起来,不知道这忧郁原是因她而起。聪明绝顶的王琦瑶也不说破,只看两人的笑话,心里面自然而然的为自己的魅力暗喜。

程先生是个好男人,他不曾直接打破蒋丽莉的幻想,只是私底下和王琦瑶联系,可惜的是他这种标准的老实人并不是心比天高的王琦瑶们心甘情愿的归宿。虽然为了王琦瑶的上海小姐竞选,程先生付出了巨大的努力,可是他既不是腰缠万贯的商业巨子,也不是呼风唤雨的政坛大佬,也就无法完成自己的爱情童话。很自然地,上海小姐第三名王琦瑶乖乖地投入了手握重权的上海滩红人李主任的怀抱,从此开始了在“爱丽丝”公寓优越的金丝雀的生活。我们亲眼目睹了真情实感在金钱和权力面前的不堪一击,上海是一个纸醉金迷的城市,在这十里洋场中的人也不免会被浮华之风慢慢地浸透了灵魂和身体,爱情是理想主义的幻象,而生活则是现实主义造就的囚牢。程先生真诚的情感,就这样像一团纸屑,被王琦瑶随意的抛弃在心门之外了。一颗赤子之心,敌不过衣食无忧的生活,这就是人类美好的情感在现实面前脆弱的表现。

繁华是旧繁华,梦是旧梦,然而王琦瑶不是旧王琦瑶了。当大腹便便的她与早生华发的程先生相遇时,正是她生活困窘变卖旧货的时候。是程先生鬓边的白发唤醒了她尘封的记忆,十二年漫长的离别仿佛是对于自己潦倒生活的一个最好的解释,正在她急切需要人帮助的时候,救星又出现了。当她再一次来到程先生的住处,看到那曾经留下她清纯时代美丽身影的地方,上海小姐王琦瑶无疑是感慨万千的。“其实只是一秒钟的时间,却有十几年的光阴从中关山飞渡,身心都是飘的,光和声则是倏忽而去。”人世几回伤往事,山形依旧枕寒流。对于痴心汉程先生来说,这重逢是他生命中的又一次转机,这个可怜的老实人再一次无私的奉献出自己的工资,帮助饥馑时期怀着孕的单身女人王琦瑶度过难关。

程先生的结局一定是悲剧,这是毋庸置疑的。越是轻易可以得到的东西就越没有人珍惜,王琦瑶宁可不结婚倒贴康明逊也不肯委身于人品和才干俱佳的程先生。就像一心爱着他的蒋丽莉一样,程先生终究没有得到幸福。在席卷中国大地的政治风暴当中,程先生无奈地结束了他了无生趣的岁月,像一片树叶飘零在上海夏天的暖风里。

责备王琦瑶的冷酷无情是没有意义的,因为程先生所有的付出都是心甘情愿,大概他的心里也是一直平安喜乐的吧。这让我想起了《了不起的盖茨比》里面和他一样付出了所有却一无所获的盖茨比,又或者是金庸先生笔下的游坦之,把阿紫捧在手心,最终也没有好下场。没有人会为他们流泪吧,因为这样的人早就从世间绝迹了。杨过和小龙女的童话只不过是用来安慰多情者的骗局,如今谁还肯为另外一个人等待十六年呢?

《长恨歌》读后感(2):男人是一道光

第一次看《长恨歌》是在一年半年以前,看的很细,也不知道究竟是为了逃避学习压力,还是怎么的了,竟然看了四天。近一次花了两天时间,对这个长度的内容花了这个时间的消耗我是比较满意。小说毕竟不比理论书籍恼人。

﹒语言

前一次看的时候更震惊于王安忆的语言。我丝毫不怀疑一个历史上的四十年可以被铺衍成一本茅盾文学奖的长度,但是一遍读下来又觉得上了当受了骗。比起其他茅盾文学奖的作品,《长恨歌》怎么想都觉得过于单薄,这是独属于一个女人的四十年,历史被推成太远太远的远景,我想这是王安忆的聪明,写一个女人和五个男人的故事远比组织一堆从图书馆的资料报纸上查得的历史碎片要容易得多。于是语言文字在这里就显示了极强的功力。那时候我的最大的好奇就在于,王是如何把这么多的文字堆砌起来的。

由于看书的时候很无聊,以至于一句话从前到后反反复复说了几遍竟然都记得。(当然这也从另一个角度说明王安忆重复的语言并不多。)很后悔第一次读完后没有在书后附个表,所以到现在想得起来的只有零星几处重复:

○1拿自己整段的岁月去做别人岁月的边角余料似的。(重复两次)

○2再大的辉煌也还不是兜个圈子再回到原地?(这一句主要是让我联想到鲁迅的《在酒楼上》中吕纬甫那句剖白“我在少年时,看见蜂子或蝇子停在一个地方,给什么来一吓,即刻飞去了,但是飞了一个小圈子,便又回来停在原地点,便以为这实在很可笑,也可怜…”)

○3剪不断理还乱。(重复3次及以上,化用诗词不加引号,其实是很好的习惯,小时候看琼瑶奶奶经常被忽悠得一愣一愣的。)

以上只是个玩笑,主要是想拉近我们这些凡夫俗子与大师的距离。王安忆在《长恨歌》里的语言特色主要体现在以下两点:

○1定语后置,是一句话偏拆成两句话说的。

例一:是老实人的用心,一不做,二不休的。

我想是不是=是老实人一不做二不休的用心。

基本上您会发现,在《长》里——是**,**的。——这个句式很普遍。造句练习:是一条狗,无家可归的。是一片天空,万里无云的。

例二:程先生这样的常客,是将热闹冷清打匀了来的,是温馨的色彩。

○2正着说一遍,再反着说一遍。一本书读下来的最大收获在于,逻辑缜密了,婆妈的程度也提高了。

例一:前者是个假,却像个真的;后者是个真,倒像是假的。

例二:客人是成群结伙的,热闹是连成片的,冷清也是连成片的。

例三:这一条心里有着些阴差阳错的情爱,还有些将错就错的用意。

好吧,我承认是我中毒太深,第二句我又想到了敬爱的迅哥,他说,在我的后院有两棵树,一棵是枣树,另一棵也是枣树。

王安忆就是有本事把话正着说、反着说、分离说、渗透说、补充说、对比说,说到让人起腻,说到使你震惊,总之她会各种说,是把长句短句打散了搅匀了的那种说。

﹒结局

直言不讳的说,我讨厌这个结局。我才懒得管它作为整本书,一个王琦瑶,一个旧上海,一个王安忆,有什么寓意。总之我就是不喜欢这个结局。本来我挺讨厌王琦瑶这个上海姑娘的,一路读来也没施什么感情,终于看到第三部刚有点儿感慨这个女人还是挺可爱的,结果作者却让她死掉了。于是,就像看过水浒的人就不再看招安以后,看过红楼的人就不再看八十回以后,一样,我拒绝再看薇薇去美国以后的章节,拒绝再见到老克腊和长脚。我就不明白了,既然也没从王琦瑶生的那天开始写,为什么就非得写到死才罢休。死了就悲剧了,就美感了,就深刻了,就有寓意了?反正第二次我就是没看,我要留个好念想。

﹒处理

○1场面

《长》里是绝对没有大的场面描写的。重要如选美,也是重心理感觉描写的。我姑且卑鄙的妄测王是不善于写大场面。当然我觉得这是一种聪明的规避,是可以用来做写作教材案例分析的那种,如果你不会写大场面,没关系,你可以些感觉,写气氛,写心理流动,总之是可以写一些模模糊糊的东西,把时间绕足,读者一个劲儿翻页都忘了你那还有一个场面放那呢,你就可以接着往下写了。因为某种程度上说描写属于零叙述,引一句热拉尔﹒热奈特的话,(描写)“其中叙述话语的任一段落与任何虚构世界的时长无关”。其实你描写了什么根本不重要,重要的是读者觉得你好像是写了些什么,王琦瑶选美那场,王安忆没写现场有多少根柱子,多少盏吊灯,多大的舞台,下面坐了多少位李主任,我作为耐心的读者到现在也不知道。但这并不重要,我读的时候有一种热闹紧张浮华的气氛环绕就够了。另一方面说,整个中国的政治历史都被推得远了,又何苦为了展现自己驾驭大场面的实力而专写一处实在景物去破坏了那份统一的迷蒙感呢?

○2人物处理。

女人们的人物处理有点儿类型化。薇薇与张永红基本就是吴佩珍和王琦瑶的重复。当然这也可以解释为是王安忆故意所为,有点儿人事轮回的沧海之感。

值得一书的是蒋丽莉这个人物形象。第一次看的时候觉得很神奇,王安忆从哪来的一份想法把一个人物的变化编得出神入化又合情合理。比较不幸的是,在近一年半的时间内,我看了谢晋的电影《芙蓉镇》知道了里面的李国香,又了解了一点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的创造社从浪漫主义到革命文学的突变。

写到这想起鲁迅同学的一句话,大意大概是,把自己关在小屋子里,极左是容易办得到的,一旦接触现实,也容易变成极右。

而我想说的是,上述人物更分明的体现着,在特殊的政治氛围里,从极浪漫到极革命也是容易的。革命从来就是一种浪漫。

反观《长》,原来《长》中的蒋丽莉不仅是符合现实的存在而且是一种定型或者一种典型,我有些失望,再看的时候一直觉得她其实是某种符号的图解。

○3情节发展

王安忆这个女人,让我说她什么好。她(指在《长》中)每遇到一处情节无法继续发展,就引入一个男人,等这个情节发展过去了,这个男人就不需要了,被扔一边去了。每一个男人都如此。程先生使王琦瑶出名,李主任让王琦瑶堕落,阿二让王琦瑶有合理名目回到上海,康明逊用来让王琦瑶生的孩子,萨沙用来遮蔽,然后又是程先生的返场……王德威在分析该篇时说,“与她(指王琦瑶)有过恩情的男人,一一为她所(利)用:这是上海女子的本能了。”实则也是该书行文的需要。如果说凡叙事就有一种双重性,分所讲的故事和叙述过程本身的话,那么这些可怜的男人对于王安忆这个作者和女主人公王琦瑶本身来说的作用是相同的。戏里戏外,这是一种同构。

文学理论里讲,行动元和角色。这些男人们是同一个行动元。

在《长》里写李主任和王琦瑶吃饭时,有一句话是这样写的:四川路上的夜晚是要平凡和实惠得多,灯光是有一处照一处的,过日子的灯光。

王安忆反复强调王琦瑶的美是居家的,“大小姐二小姐是偶像,是我们的理想和信仰,三小姐却与我们的日常起居有关,是使我们想到婚姻、生活、家庭这类概念的人物”。王琦瑶选美选上第三名,王安忆如是感叹。我想无论于王琦瑶还是王安忆,这男人也许不过是路上的光,是路灯光,是一节一节,明的暗的,交替着来的。走在暗处便需要灯光,纵有了灯光,不仅照的不够远而且女人仍要独自前行。这就是一个个男人的作用,男人是一道光,不过是路灯的光。

《长恨歌》读后感(3):《长恨歌》技术故障举隅

陈林群

(一)

王安忆喜用量词“一股”,并非始于也不止于《长恨歌》。喜用指的不是数量,而是指不该用也硬用。《长恨歌》共使用了六十八个“一股”,大致可分两类:

A.写客观

(1)它们其实是一股不可小视的力量,有点“大风始于青萍之末”的意味。

(2)穹顶下有一股荒凉的气息扑面而来。

(3)这房间里有了一股欣欣向荣的气象。

(4)可那威严的姿态,却有一股令人敬畏的气势。

(5)尤其是在那种悠闲的下午,这叫声便传远,有一股殷切的味道。

(6)带了一股胸腔里的啸音,是哮喘的症状。

B.写主观

(7)上海的弄堂是性感的,有一股肌肤之亲似的。

(8)暗底里生畏的,却是有一股噬骨的感动。

(9)早晨的揭开的花窗帘后面的半扇窗户,有一股等待的表情。

(10)不知从何而起的一股辛酸,一下子溢满了胸口。

(11)心里忽就有了一股陈年老事的感觉,是往下掉的。

(12)阿二心中突兀而起一股悲恸之情。

以上例句其实很难分清作者是用“一股”来定量主观还是客观,因为在量词“一股”后大都跟着主观性的修饰语。虽然六十八个“一股”散见于长篇的海洋,但对语言文字稍具敏感的读者,便会感觉它们“一股股”涌到眼前,原因就在这些“一股”大多可省,不可省的亦可改用其他量词,如例句(3)可改成“一派”,例句(4)可改为“一种”。小说中使用“一种”比“一股”高出六个。但“一种”不像“一股”那么具象,适用范围较大,因此也不引人注目,而“股”字较具象,搭配不好便不伦不类,比如“一股噬骨的感动”,改用“一阵”更妥。

小说中其他的“一股……”,下面用省略形式展示:

一股饥不择食的慌乱劲儿;一股失而复得般的激动和欢喜;一股因烦躁而起的凶蛮之气;一股隐隐的却勃勃的生气;一股同心协力的精神作用;一股朴素敦厚的享乐之风;一股临驾于一切的空气;一股无奈挣扎的表情;一股不祥的灾祸之气;一股稳熟亲近的气氛;一股如临深渊的心情;一股压抑着的心声;一股幽秘的气息;一股认真的悲怆;一股小女儿情态;一股挣扎与不屈;一股难言的凄婉;一股暗中的活跃;一股报复的痛快;一股娟秀之气;一股感人的意味;一股时代潮流;一股高贵气质;一股热闹劲;一股温煦;一股委屈;一股体贴;一股同情;一股惶惑;一股坚韧;一股快乐……

无论是客观事物还是主观感受,王安忆均以万能的“一股”对付之。这究竟是无意识的惰性使然,还是刻意为之?在王安忆的其他作品中,也有大量“一股”的类似用法。比如小说《妹头》出现三十六次“一股”,大都与《长恨歌》雷同,仅举不同的五例:一股嫌恶和羡慕夹杂的感受;一股轻灵的稚气;一股勃勃的兴致;一股疾疾的动力;一股忧伤。

其他作品中还有:一股含蓄的潮湿;一股空虚感;一股说不出的失望;一股绵密而柔和的沙沙声(《我爱比尔》);一股凄戚;一股温吞吞的河(《小鲍庄》);一股凶恶的念头;一股欢欣鼓舞的活力;一股无名的狂躁;一股说不出来的荒凉;一股抹不去的清静秀丽;一股预感;一股知觉;一股欲念;一股不安静的欲望(《小城之恋》)。

这些“零件”的罗列足以证明,条件反射般地使用“一股”,是王安忆不假思索的行文习惯。语言是作家风格的组成部分,但像王安忆这般沉醉于“一股快乐”之中,即使形成自己特有的风格,也绝不是好风格。真正的大作家都非常警惕自己的思维惯性,因为顺着惯性只能使思维不断滑入习惯的窠臼。精妙独到的词语频频亮相尚且令人气闷,何况出了技术故障的习惯用语反复现身,只能让人厌烦。词语不过是辞章的最基础部分,基础不良,作品的大厦无论建得多么宏伟壮观,哪怕暂时获得文学大奖也枉然,“史诗”得历史说了才算。

(二)

《长恨歌》首页仅十四行三百八十八个字,却有三个“……似的”句式,八个“……的”句式,还有二十一个“是……”句式。“是……”句式中最败坏阅读兴味的一类,第一页上竟然就有两句:

(13)它是这城市背景一样的东西。

(14)是文章里标点一类的东西。

无论前一句的描述,还是后一句的暗喻,加上“的东西”三字,描述就变得不精确,暗喻也少了许多妙味。还有不少这类暗喻,如:

(15)鸽子是这无神论的城市里神一般的东西。

(16)人是灯影那样的东西。

(17)她们的花容月貌是这城市财富一样的东西。

(18)外乡人的衣服是羽衣霓裳,天边晚霞那样的东西。

有人批评王安忆太啰嗦,且不说内容的琐碎,仅这些句子的表达就够啰嗦,“是……的东西”既未增加思想内涵,也未增添语言色彩,全可视为句子的赘疣。

《长恨歌》中类似的程式化句式还有如下几种:

句式A“……里的一个……”:

(19)她们俩却是这漠然里的一个活跃。

(20)这也有些像置办嫁妆,是茫然的前途中的一个握在手。

(21)红盖头动了一下,抚着她的脸,是这一下午的紧张里的一个温柔。

“一个握在手”这种故意奇崛的单音节组词法,似乎故意要把读者的一口气噎住,呛你一下,奇而不妙。更有下面这样表达的:

(22)结婚礼服的白可是百感交集,有千万句话要说,终还是哑口无言,其实最是你知我知,天知地知,是善解里的善解。

(23)她是万紫千红中的一点芍药样的白;繁弦急管中的一曲清唱;高谈阔论里的一个无言。在这不夜城里,要就是热闹,否则便是寂寞里的寂寞。

“寂寞里的寂寞”简直有点小儿无赖相。偶一为之还觉新鲜,一而再便有技穷之嫌。

句式B“……的样子”或“……的意思”:

(24)院里的夹竹桃伸出墙外来,锁不住的春色的样子。

(25)屋脊连绵起伏,横看成岭竖成峰的样子。

(26)等待也是无名无由的等待,到头总是空的样子。

(27)场里的蛋饺肉丸上下翻滚,也是乐开花的样子。

(28)镜头里的世界是另一个,经过修改和制作,还有精华的意思。

(29)美是凛然的东西,有拒绝的意思,还有打击的意思。

(30)白果的苦香,有一种穿透力,从许多种有名或无名的气息中脱颖而出,带着点醒世的意思。

(31)这城市的时尚,是带些埋头苦干的意思。

“……的样子”与“……的意思”在小说中出现多达一百四十次和一百零五次。“样子”太多,“意思”不明,比如“带些埋头苦干的意思”的时尚是什么样子?作者这样写究竟有什么意思?吊读者胃口是可以的,但吊胃口的应该是语言背后的精神意蕴,而非夹生且故障连连的表面文字。

句式C“……似的”。这是小说中更常用的一种句式,先看首页上的三句:

(32)那暗看上去几乎是波涛汹涌,几乎要将那几点几线的光推着走似的。

(33)如今,什么都好像旧了似的。

(34)先是有薄薄的雾,光是平直的光,勾出轮廓,细工笔似的。

这些句子读来别扭至极,除了蛇足“似的”,还有其他语病。例句(32)中有两个“那”,四个“几”,两个“几乎”;“看上去”与“几乎”、“似的”意思都相近;“是……的”常常可用可不用,而不用更简洁。《长恨歌》中类似的句子无数,举不胜举。例句(33)“什么都好像旧了似的”,还违反了语法规则,“好像”即“好似”,与“似的”重复,用了“好像”或“像”,便不能再用“似的”,这是小学生也懂的常识;中间两句删去两字合二为一,“平直的光勾出轮廓”,比原句简明得多。

例句(34)“细工笔似的”是比喻,似乎无可非议。但比喻有多种,最常用也最初级的是明喻,“……似的”正是明喻句式。《长恨歌》多达二百七十七处的“……似的”,功能都是形容,近三分之一用了明喻。小说中也有不少暗喻,在此不拟讨论,既然最简单的明喻也用不好,复杂的暗喻就不必再探究了。好的比喻起码有两项标准,一是新鲜;一是妙味。《长恨歌》里新鲜的比喻极少,触目所见大都是比喻滥调:

(35)鼻子也是凉凉的,小狗似的。

(36)在那高大的穹顶之下,人变虚变小了,就像个小人国似的。

(37)万花筒似的景象都是从这里引发伸延出去。

(38)萨沙帮她脱下大衣,露出被毛衣裹紧的胸脯,两座小山似的。

(39)严家师母对了王琦瑶像有几百年的心里话,竹筒倒豆子似的。

或者是无甚妙味却又自我重复的:

(40)三轮车和轿车穿梭似的。

(41)人和事是像穿梭似的。

(42)拿自己整段的岁月,去做别人岁月的边角料似的。

(43)平安里的光和声是有些碎的,外面世界裁下的边角料似的。

(44)只有听见电话铃声,才可领会到“爱丽丝”的悸动不安,像那静河里的暗流似的。

(45)这城市再是夜,也有一些萌动的挣扎的光,河的暗流似的。

(46)薇薇就像踩高跷似的,将每一双皮鞋都套在脚上拖一圈。

(47)皮鞋的后跟,只顾高了,却不顾力学的原则,所以十有九又是歪的,踩高跷似的,颤颤巍巍。

或者是不伦不类不知所云的乱比:

(48)这城市就像受过洗礼似的,有了平常心。

(49)“沪上淑媛”是平常心里的一点虚荣,安分守己中的一点风头主义,它像一桩善举似的。

(50)这城市所有的康乃馨都集中到了新仙林花园的前厅,康乃馨的舞池似的。

(51)留给他们自己相知相交的只有些缝隙了,打擦边球似的。

要么堆砌比喻,或者拉面一样抻拉过度,稀释了韵味:

(52)她们彼此都是闺阁岁月的一个标记,纪念碑似的东西;还是一个见证,能挽留时光似的。

(53)上海的弄堂是性感的,有一股肌肤之亲似的。它有着触手的凉和暖,是可感可知,有一些私心的。

半通不通的句子,全不顾语法修辞,胡乱搭配,叠床架屋。

例句(47)颠来倒去,不明白主语究竟是“皮鞋的后跟”,还是省略了的“皮鞋设计者”,或者是“颤颤巍巍”的穿鞋人。

例句(52)拖沓累赘,“纪念碑”原本就是“标记”和“见证”,大可不必“还是”。如果抽掉句子的附加成分,只剩主谓宾就成了:

她们是标记,是东西,是见证,能挽留时光。

句子主干部分大而无当,空洞无物,《长恨歌》的叙述便只能倚仗华丽的修饰语。句式变来变去只是微调,“……的样子”、“……的意思”、“……似的”纯属同类变种,作者却还一味强调这三种句式,以为有什么不同。句式应隐蔽,正如小说结构要隐蔽,若句式的风头盖过了句子的内涵,就是喧宾夺主。

一本三百七十六页的书,读者若非与“似的”两字照面,就得与“样子”不断邂逅,与“意思”不停招呼,加上令人不适的“一股”,“是……,是……,还是……”的一唱三叹,“多……啊”的抒情。“歌”的效果是有了,不过是民歌小调,无法言传“上穷碧落下黄泉”的“长恨”之意。王安忆对此居然毫无意识,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还说:“我觉得《长恨歌》是我自己做得比较满意的一个东西。用我自己的话来讲是我把一种叙述方式坚持到底了。这听起来很容易但做起来是非常难的,因为你写小说的第一句话就已经决定了你整个的叙述方式,有的叙述方式在进行到一半的时候就不行了,要换另一种叙述方式,这样就有破绽了。这种叙述方式的特征就是一种华丽的、缜密的、在写实的基础上的一种夸张。”

叙述方式最终得用词语、句式、句式结构和小说整体结构等体现出来,王安忆所谓的“华丽”,在小说用词和句式结构中所体现的只是“华而不实”的修饰性“附丽”,假浪漫的排比,伪抒情的感叹,浅熟明喻的堆砌。这绝非华丽,而是糜费,也不是缜密工稳的写实,倒是词肥意瘠的夸张。

何况仅以“……似的”为例,这也绝不是《长恨歌》的独特之处,相同句式在《小鲍庄》中使用五十五次,频率略高。在《小城之恋》中出现一百零八次,比前两篇小说高出一倍。《长恨歌》与《小鲍庄》一写都市一写乡村,一长一短,风格迥异,写作时间也相差十年之久,“似的”句式出现率却几乎相同。这就足可说明,十多年间王安忆一直在不自觉地使用这一句式,在明喻的使用上毫无进步。如果说不自觉地滥用量词“一股”是缺乏语言敏感,那么无意识地大量使用“……似的”句式,便是文学基本素养的匮乏。王安忆虽然明白了“艺术是创造”,但不明白创造首先要从一个小小的比喻开始,因为正是那位让她明白“创造论”的亚里士多德曾说过:比喻是检验一个人是否天才的标志。

(三)

《长恨歌》第二部“外婆”和“上海”两节中,分别有如下两段:

(54)这红是亘古不变的世界的一转瞬,也是衬托那亘古的,是逝去再来,循回不已,为那亘古添砖加瓦,是设色那样的技法。

(55)邬桥的真实和虚空,邬桥的情和理,灵和肉,全在这水碓声中,它是恒古的声音。昆山调也是恒古的声音,老大是恒古的人。

查遍词典都无“恒古”一词,这显然是王安忆的自铸伟词!她不愿重复使用“亘古”,而求变为“恒古”,这一字之变即可窥见其创作焦虑。她也明白产量不是一切,要继续写下去,只有求变,哪怕变个词也好,可惜变得不甚高明。作为固定词汇,“亘古”是亘古如斯的,而“恒古”是亘古未有的。其实常用词完全够用来写小说,自铸伟词,必得“伟”才有理由铸,王安忆的自造词汇,如“倾说”、“人意阑珊”、“罄售一空”、“失不再来”、“冥灭”、“于无声处听真言”等,还不如现成词,起码能看个明白。

除了生编乱造词语,王安忆的遣词造句也每每令人费解——

(56)……叫声此起彼伏,惟有那女人是个不动弹。

(57)课余的生活又回到老样子,而老样子里面又是有一点新的被剥夺。

(58)陌生人是不必相互躲的,她们却有些躲。

(59)这一刻的静由不得人寂寞心来,还疲惫心来,一天已到了尾声,却还有个未完成。

(60)任凭乾坤颠倒,总是在人头顶上的一个无边无际。

(61)那大红灯笼虽不是对着她来的,可洋洋喜气却是有主也没主的。

(62)他建议红是粉红,和王琦瑶的妩媚,做成一个娇嫩的艳。

(63)她一次比一次有轰动。

(64)要说她才是舞会的心呢!别看她是今晚上惟一的不跳,却是舞会的真谛,这真谛就是缅怀。

(65)他的眼睛从窗户望出去,是对面人家的窗口,关着窗,不知藏着些什么,他想,那大约是罗曼蒂克的底蕴一般的东西。他在房间里慢慢地走动,听见脚下地板松动的嘎嘎声,也是底蕴。

不必上升到何等高度来求全责备,仅从这些语言零件的拆解结果,就可看出王安忆的创作态度很成问题。语言是小说基本层面的要求,王安忆渴望“语不惊人死不休”,却也不该如此“惊人”——

《长恨歌》首句:

(66)站一个至高点看上海,上海的弄堂是壮观的景象。

这一错误后文还有,已是第五版第十九次印刷了,这一别字还没见改过来,看来不是排版问题。向往“至高”没什么不对,但“制高点”需一级级拾阶而上才可能到达,性急不得。

《长恨歌》尾句:

(67)对面盆里的夹竹桃开花,花草的又一季枯荣拉开了帷幕。

王琦瑶的死本已够冤,现在就比窦娥还冤,因为一出悲剧竟被糟糕的语感弄成了闹剧,导致了这个搞笑式结尾。王安忆想表达的是:“对面/盆里的/夹竹桃开花”,但读者却极易读成:“对/面盆里的夹竹桃/开花”,岂非可笑的误导?王安忆完全有能力避免这个歧义,竟没有避免。在如此重要的开篇与结尾,作者竟也这般粗制滥造,真可谓“把一种叙述方式坚持到底了”。

《长恨歌》读后感(4):关于王琦瑶的爱情故事

关于王琦瑶的爱情故事

爱情,容不得一点单向关系的存在。

程先生把王琦瑶爱得入骨三分。占有相当偶然成分的那次拍照,便为他的一生定出了意料之外却也合乎情理的结局。程先生是懂王琦瑶的,单单从他为王琦瑶选美挑选服装的细致劲就可见一二。色彩的更迭,层次的递进,该突出的,要遮掩的,程先生全都了然于胸。而且他也十分清楚,对于王琦瑶这样自我意识强烈的女孩,只需不着痕迹地旁敲侧击,她便会领会贯通活学活用。程先生给足了王琦瑶保留淡然矜持的表面下的骄傲的空间。王琦瑶也自然心领神会怀着感激与感动,说她对程先生没有感觉,没人会相信的。况且,仅凭蒋莉莉的力量要在王琦瑶要与程先生之间横插是根本不可能的。只要是王琦瑶认定的事情,大多顺遂了她的心愿,除非她不想。果然是王琦瑶不想,王琦瑶与程先生,就象程先生不想与蒋莉莉有任何感情上的双向发展一样。自始至终王琦瑶对程先生保持着一个客气与感激的距离,无论是从初识到参选的过程中,还是在后来的绝处逢生般的重遇。程先生生性敏感,人生的莫测又增添几分脆弱。那一次的重逢,令王琦瑶绝处逢生,又何尝不是程先生的转世重生?但绝境终究是绝境,局部的微观改变在全局宏观中微不足道。谢明逊凛利的一眼,终结了程先生执着半生的梦。那一夜的酒醉酒醒,之后,程先生便彻底清醒了。程先生对王琦瑶,蒋莉莉对程先生,爱情,容不得一点单向关系的存在。

有时候,爱情简单得象一棵精致的盆栽,需要有人耐心地为它打理。

如果不是李主任意外身亡,王琦瑶的世界绝对不会是文字描述的模样,我们有足够的细节来猜测论证。年龄的差距与身份的悬殊,在感情的领域内都可忽略淡化至不计。阅尽繁华的李主任需要王琦瑶身上浑然天成的母性的乖巧与温和的美丽,那种需要象人性的欲望一样迫切。而王琦瑶的生活中所缺乏的所需要的自然也在李主任的权力与成熟搭构的个人魅力中得到了满足与充值,就象王琦瑶偶尔回忆起这段时光仍然会有一种贴心的触动让她对久等不到的爱情有了最接近幸福的定义。有时候,爱情简单得象一棵精致的盆栽,需要有人耐心地为它打理。王琦瑶当然记得对面人家窗台上的盆栽,漫长的等待,王琦瑶几乎看得见自己的青春从指间流逝而去,用力去抓,反而逃得更快。生活在与生活隔绝的爱丽丝公寓,几无休止的等待越发让王琦瑶不甘心。就在这感情尚处在貌合神离的初期,李主任意外身亡。王琦瑶和她的感情却因此破茧重生。

爱情外的路人。

王琦瑶不可能爱阿二,即便是面对阿二的痴心表白时王琦瑶一副感动的爱的表情。王琦瑶和阿二都属于那个名叫邬桥的小镇以外的地方,但王琦瑶的世界绝不可能与阿二的世界重合交叠。也许会有一些相似的存在,但那只是阿二的世界中单纯而美好的偶然。王琦瑶需要生动的爱情,那是滋养生命的补给。从精致豪华爱丽丝公寓到老朽简陋的邬桥,王琦瑶于淡然的矜持中完整了自己生命的第一次断层,这中间的空白与虚弱需要属于她王琦瑶的骄傲来填充与补养,而阿二的天真的勇敢恰恰是一种逢时与配合。阿二一去无归,王琦瑶也去而不返,同样的上海,却是二样的道路。阿二是王琦瑶的世界中一个爱情外的路人,日子久了便远了,淡了,模糊了,忘记了。

自私的男人象个孩子般无赖。

康明逊,是让王琦瑶破茧的爱情羽化成蝶的男人。康明逊也懂王琦瑶,他的懂要比和先生的懂更贴王琦瑶的心,几乎是直指王琦瑶的心窝。也正因如此康明逊的懂就有了准与狠的味道。这回就换成王琦瑶把康明逊爱得入骨了。爱一个女人,就要让她看到你的耐心与入微。康明逊未必会对王琦瑶玩弄心计,他对王琦瑶的爱毋庸置疑。但康明逊在细节处的表露则暴露了他那种传统中国男人骨子里潜伏的自私。康明逊不想王琦瑶成为自己人生道路上的包袱,他不会背负任何拖累阻止自己前行的包袱。王琦瑶在爱情中表现得天真起来,她仅仅希望和康明逊的结果已知的感情不要出现意外。谁料意外还真的就找上门来。面对意外,康明逊潜意识的躲闪埋在王琦瑶内心,成了死结。当沙萨成了替罪羊的时候,沙萨无辜的样子会让王琦瑶恻隐歉疚。王琦瑶用骄傲做支撑,面带惯有的目空一切的微笑完成了她生命的第二次断层。爱,都是自私的,我爱你不如你爱我,自私的男人象个孩子般无赖。

爱情不过是一具肉身

爱情是生命催化剂。王琦瑶也认为自己的生命就此干涩暗淡下去了,却又是偶然成分很大地冒出一次“派推”,象她年轻时代的那次照相一样,牵连纠缠出一段生命催化剂般的爱情。对于过去的怀念,老克腊的爱仅仅是定格在一个黑白的表层,就好象一场没完全看明白的好莱坞电影,似懂非懂,再掺入自我理解,清晰夹了模糊,明白混了懵懂。老克腊对王琦瑶的爱就象足了把怀旧歪解了的自我行为,有点认真,也有点荒唐。王琦瑶放不下自己的骄傲,用一种超越却主观的目光审视,发现自己的生命竟然因此而润泽丰盈了。爱情还不是轮回一般回到了她王琦瑶的身边,王琦就是王琦瑶。这一场爱情凄凉的收场,王琦瑶也许早就料到了,但仍然措手不及。王琦瑶绝望地把那个雕花木盒摆在老克腊面前时,那四十年的凄凉与委曲竟然都一涌而上。岁月如刀似剑,爱情不过是一具肉身,可曾想到,在你酒足饭饱的时候它已经开始从最细微的某一处开始腐败溃烂。

《长恨歌》读后感(5):魂已断,空留梦相随

一位小家碧玉,一颗被浮世撩拨后的心。无数种欲望,纠结在纷纷攘攘的十里洋场。铺展开来的是一出腹水难收的戏码。

四十年的故事,从片场那一幕忆起。一段段让人唏嘘不已的情感,串成了眼下的故事,唱出了一曲幽怨绵长的悲歌。

一如白居易笔下那句“天长地久有时尽,此恨绵绵无绝期”一样。《长恨歌》中王琦瑶的恨,同样是绵绵不绝的,可以反复回味品评的。

君生我未生,我生君已老。恨不生同时,日日与君好。

爱情从来没有刚刚好的时候。不是来早了,就是嫌迟了。初识李主任的王琦瑶正值花样年华,而李主任已是人到中年。再加之当时国内政治的动荡不安,这场忘年恋也就以昙花一现的方式,草草收场了。

总觉得王琦瑶不过是李主任在众多“爱丽丝”中,养的众多“金丝雀”之一罢了。前者有双十年华,如花美貌,后者则是事业有成,有权有势。彼此的相伴免不了似一场交易,互利互惠显得最实在。可能是应了战争年代的凄恻惶恐,日子是得过且过,不指望将来的。于是这场落俗的交易里,却开出了患难见真情的花朵。也为日后李主任留下的金条和王琦瑶所谓的夫妻恩义,埋下了伏笔。

王琦瑶的虚荣心,为她换来了那只雕花木盒。也仅仅换来了这一盒的金条,这正是浮华背后的可恨之处。

我生君未生,君生我已老。化蝶去寻花,夜夜栖芳草。

或者我们可以牵强地说,如果不是老克腊的负心离去,王琦瑶也不会死在同瘪三无异的长脚手里。她本来是可以不在乎那盒金条的。然而天底下男子都薄情至此,老克腊是她最后的依靠,却也狠心离去了。所以王琦瑶只能死死抓住那盒金条不放。她相信这个世界,能让她依靠的是眼前这冰冷的金条,而非有血有肉,活生生的人。

最初的王琦瑶也许是为了富贵荣华,但最后的王琦瑶却是用她此生换回的唯一的财产,去换老克腊的陪伴。在老克腊交回钥匙的那一刻,我陡然发现,这个被虚荣心颠覆后的世界,是再也无法还原的。

是王琦瑶悔悟太迟,还是上帝存心不放过这昔日爱慕虚荣的上海弄堂女子。一步走错,只剩满盘皆输,这也是可恨之初吧。

易求无价宝,难得有心郎。

允许我断章取义。在我看来,“难得”的是康明逊,因为他让王琦瑶爱地坚定与透彻。“难得有心”的则是程先生,为了王琦瑶他可以一生孤家寡人,致死仍未曾改变。若王琦瑶与程先生最初就能在一起,那后来的故事就要跟着颠覆了。只是欠了月老的一份成全,让王琦瑶对程先生始终只有恩,却没有爱。王琦瑶是个看中爱情的人,敢爱敢恨。可惜,她对康明逊的倾其所有,却只是证实了康明逊这个从旧时代走来的男人的寡情。天下男儿皆薄幸,这又是一个可恨之处。

程先生大抵就是那位最有耐心的男人了。却也是最让王琦瑶喜欢不上的。命运就是这般地愚弄着我们这些凡夫俗子。王琦瑶拿程先生做底,第一次她放弃程先生选择了李主任,这是一个肤浅地王琦瑶。第二次,她为了康明逊,仍旧放弃了一片痴心的程先生,这是一个看中爱情的王琦瑶。其实命运待王琦瑶不薄,给了她两次机会。无奈女人天性高傲,不识时务。

一场文革,在遭遇“揭发”后的程先生选择了自杀。也因为无牵无挂吧。所以年华逝去的王琦瑶,只剩孤单做伴。午夜梦回,寂寞几乎要吞噬了她一般。感情确是不能勉强,这里的可恨又带着几许无奈。

聚散无常,一旦分离,便再难重聚。

王琦瑶的手帕交恐怕也只有吴佩珍与蒋丽莉了。虽然当年的王琦瑶那份矜持与圆滑,让我十二分的不喜欢。可她对吴佩珍这份感情,却也有几分真执。女人太聪明,未必是件好事。反而像吴佩珍这般西里糊涂的女人,更好命。而王琦瑶大概就是错在聪明。

蒋丽莉这个女人活得太压抑,和王琦瑶的情谊来的莫名其妙。她不是个聪明女人,却糊涂地有些迟钝,麻木。就像她那双厚厚的近视眼镜一样,沉重且迂腐。

最后一个去了繁华富庶的香港,一个去了阎王爷那投胎转世。回想起当年,突然就有种惘然。朋友原是一句话:人一走茶就凉。

没有粉饰过的亲情。

从小到大,人们灌输给我的亲情观,无非是父爱如山,母爱如水,山是沉稳厚重的,水是宽容温柔的。我从未这么直白的去看一段母女亲情,看的我愕然。王琦瑶和微微之间,根本不像母女。只能说是一对时刻攀比着的姊妹花。虚荣心,天生的爱美,言语间的猜测揣摩,让她们更像选美中的对手。女儿会妒忌年华老去的母亲,身上仅有的那点风韵,母亲还会唏嘘女儿的其貌不扬。母女亲情,在这个落俗的时代,怎也高尚不起来。

这里不仅是主人公的恨,还有我的恨,那么神圣的母爱,都被时代和命运颠覆了。

渺远的时光中,不论沉长的历史,亦或变幻的将来。命运再是跌荡起伏,终究不过一粒细沙的分量。逃不出的是大时代,狂风暴雨般的肆虐之后难消的恨意。

《长恨歌》读后感(6):上海味道上海情

王安忆写老上海,果真是有一番上海味道的。

名利场上,字字句句,扑面而来是锦绣繁华、绅士淑女的气息;弄堂巷里,点点滴滴,弥漫开来是小家碧玉的细细索索。

以至于,到了改革开放的新中国,我对于王琦瑶的印象,还是以一身贴身旗袍描摹出来的。那股味道的时代变迁,竟是以一份“以不变应万变”的姿态吸引着我。

看王安忆笔下的上海女人,因为一份本地的认知,加上一份光影留下的场面,便就有了立体的联想。精打细算的聪敏,拿捏分寸的清高,你我他她的窥探,是切切实实肯信肯感的,也是不容理性上否认的。

所以,王琦瑶,只是一个拿上台面的模板,她的经历再曲折再坎坷,都是合理的。因为撇去她的经历,她的生活、她的姿态一如当时代的许许多人。

这就要多亏王安忆的前铺后叙了。

她急于让我们看清楚那些繁华梦里也好,柴米油盐也好,总之是上海生活里的一份态度。这让本来看小说不喜欢深入思考的我有了一丝明悟,好比掀开酸奶厚厚的一层奶脂后见到了内里。都是白,却因为厚度,白得不尽一样,内里要通透些。

但还是要说,那些的描述,那些的解释,那些的“前铺后叙”,是有些过份冗长了。过份急于把一切摊开的心,反倒把一些值得细细咀嚼的味道遮住,平添了一份累赘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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