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记

斯台芬·茨威格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6篇

《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1):爱情病人

一个女人在她生命最后的时刻把她一生中最为隐秘最为盛大的情感向她唯一所爱并且爱了一生的男人展现。这是一段最隐秘的细节,在这个不长又不短的一生里,女人怀揣一生等待付出的辛酸苦楚,晕眩了一生。

“你没有认出我来,那时候没有,也永远没有认出过我。”

这不仅仅是一封凄婉动人的长信,更是一封情书。

在这封情书里,不包含一丝期待对方给予回应的心情,因为,她在写下这封信的时候,她已经走到了生命的最后,已经再没有机会和时间去继续她饱蘸着一生的深情了。

“亲爱的,我该如何向你形容那一瞬间绝望的心情呢,这种不被你认出来的命运,我一辈子都忍受着这种命运,并且随着它离开人世。”

这是一种什么程度的绝望啊。

她最大的愿望,就是他能够认出她吧。那个邻家小姑娘,走道里羞涩的少女,夜总会里的美丽女人。总有一个是他能记起的,她这么觉得。所以,生活在他生活的附近,对她而言已经是足够满足的事情了。

越是小心安抚,越是连一个吻也留不住。

爱情在温和甜蜜的时候,是最不可思议的幸福与晕眩,而在失魂断魂的时候,绝对是一场无法痊愈的病。她是一个不折不扣的爱情病人。

这本书已经看了好久了,最近翻出以前的笔记,发现那时抄下的女人最后写下的话“我一辈子都忍受着这种命运,并且随着它离开人世”。就这句话好像又重回到茨威格笔下的那个隐秘的时间,那个清晰深沉的女性世界。那里有炽热执着的爱情火焰,和淹没一切的情感洪流。

《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2):暗恋不要紧只要主义真

我承认我对暗恋文学有某种特殊的偏好。回顾一下那些在小说和影视作品中曾经触动我那柔软的小心灵的大小妖女们,有一个明显的共同点就是:都长期稳定地处于得不到爱的状态。没办法,本人就好这一口。

只是看多了单恋一枝花,抵死缠绵痴绝哀怨的种种之后,有点贪心不足地想来点高难度的东西。某日和好友漫步在凤凰树下(听起来真小资),听着校园广播里传来绵软煽情而催眠的女声:你是否暗恋过某个人,是否……(以下省略100字)是否在每一个场合打听关于他的一切?

听到这里忍不住说了一句,这暗恋也太没技术含量了吧?在每一个场合打听关于他的一切?那TMD还是暗恋吗?走单恋路线的吧。

暗恋这玩意,比单恋更高难。单恋只需要脸皮的厚度,暗恋却需要精湛的技术和强大的毅力,最重要的是,要有职业操守——如果能像时刻谨记要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那样时刻谨记着你是一个自律的暗恋者,像什么到处打听消息这种事,就绝对不可能做出来。

所以,玩不起的,赶紧表白吧,还有转正的可能。暗恋是孤独者的游戏,是自个陪自个玩,玩得又是疼痛又是快感的,还不许喊。

9号中午,在图书馆里看完了经典暗恋著作《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不禁感叹,经典就是经典。有志于在暗恋这条死路上一条道走到黑的,愿意为伟大的暗恋事业奉献青春的同志们,一定要将此书作为必读书目兼改造思想红宝书战略指导总纲要。没办法,书中那位被后世称为“陌生女人”的暗恋路上的女烈士的事迹实在是太感人了。正所谓暗恋不要紧只要主义真,死了陌生女还有后来人啊。

从口袋里掏出揉成一团的小手绢儿,擦擦那为先辈的事迹所深深打动而流下的泪水,让我们认真总结学习贯彻发扬陌生女烈士伟大的暗恋精神吧。

第一,兢兢业业的敬业精神

陌生女从13岁尚未遇见男主角时,便调动了全部的革命激情,积极投身于伟大的暗恋事业之中。从想象男主角的外貌到窥视男主角的生活,聆听他的脚步声,从门孔里观察他的身影,还灵活机智地摸进其书房得到了重要情报,陌生女从童年时期便显现出了这样的暗恋天赋,可谓根正苗红的革命红小鬼。

十八岁,义无返顾地回到维也纳只为离爱人更近一点,夜夜在其窗下守候只为偶然一见爱人的身影(哪怕是和其他女人在一起),最重要的是,守口如瓶银牙咬碎死扛到底,保密程度堪比江姐——到处打听派的,赶紧过来学学人家。与男主角几次周旋,不管内心多煎熬多纠结都绝不吐露实情——当然,还要靠我们可敬可爱的男主角配合,他老人家实在太健忘了,也难怪,他成年后的历史估计就是一部罗曼史。一个是风流小说家,一个是痴情暗恋女,真可谓是:情债寻常到处有,半生暗恋古来稀。

写到这里顺便感叹一句,一个标准的暗恋对象最好一百年别换房子,以便于粉丝们随时守候,送礼和拜访——好在维也纳没有飞涨的地价和永不停歇的旧屋拆迁。

总之,我们的陌生女可歌可泣的敬业事迹实在是数不胜数,每一个小细节都折射出她对于暗恋事业兢兢业业不懈努力的光辉精神,限于篇幅,这里就不一一列举了。

第二,甘于奉献的牺牲精神

愿为暗恋献青春,献了青春献终身,献了终身献儿孙。这话可不是说着玩的,看看人家陌生女,是用自己的半生,不,在她的意识里,是用全部的生命,来实践着这句话的。

十三到二十九岁,多美好的岁月啊,就这么献给了一个读者眼里的不靠谱青年(晚期成了不靠谱中年)。初恋初吻初夜,从精神到肉体,献得是毫不犹豫心甘命抵。调情没有问题,缠绵不在话下,给你生个孩子那是我天大的荣幸——只要男主角一声唤一切咱都放一旁啊。

在暗恋中畏首畏尾,逡巡不前,患得患失,死要面子,守着那点尊严和利益不肯放手的人,自愧不如了吧?张爱玲说“她爱上了他,变得很低很低,低到尘埃里”,这话当然很是刺激了不少小女生(包括本人)那脆弱的女权主义小神经,其实与性别无关,爱上了有什么办法?不过是女性的爱多牺牲精神,男性的爱多征服欲望罢了。

第三,乐在其中的自我娱乐精神

暗恋者都是苦大仇深?不不不,无数事实证明,哀怨派绝非暗恋的王道,想要实现可持续暗恋,还得乐在其中,方能无怨无悔——所谓兴趣是最原始的激情。更何况,暗恋本来就是自娱自乐的事情,一个人的狂欢,是又寂寞啊又美好。

多少读者看完了《陌生女人》之后掩卷长叹:痴心女子负心汉啊。殊不知人家陌生女才不要你怜悯,人自个玩得HIGH着呢。

整夜趴在冰冷的地上听他的脚步,在他的窗下上演为你我受冷风吹,眼睁睁看着他和其他女人厮混,为他忍受生产时的困窘和苦痛,最后沦落为他人情妇,你觉得女主角真是苦海无涯,枉费痴情?子非陌生女焉知陌生女之乐,揣着颗怦怦乱跳的小心脏沉醉在为爱情献身的极致快感当中,那种从狂喜的巅峰BIU的一声跌入绝望的谷底再从谷底BIU的一声飞上另一个更高的巅峰,在悲喜之间不断BIU来BIU去,简直是蹦极式的非一般的感受,而且绝对私人化绝对不为外人道绝对独乐乐不与众乐乐,像一个饕餮找一没人的地儿自个儿干掉一桌好东西,活脱儿一私享家啊。

第四,审势度势的清醒头脑

尽管被巨大的暗恋激情和献身热情所包围,我们的陌生女仍然保持着清醒的头脑,审时度势知己知彼,这种激情和理智的完美结合,一半是海水一半是火焰的风格,对于后世的暗恋者来说,实在是非常具有借鉴学习的价值。看看这位陌生女人对自己的定位吧,当然,最初难免有些定位偏差,以为习惯性留情的男主角特别属意于她——但是,在之后的绝大部分时间里,她还是清晰地认识到了自己和男主角的生活只有细如蛛丝的联系,明了自己不断被遗忘的宿命。我们的女主角,如此清醒地把自己定位在了暗恋者的身份上——尽管她和他对门三载,春风几度,并且还是他的孩子他妈。不打扰不干涉他的生活,仅仅在每年他生日时送上一束白玫瑰——什么叫花似秋鸿来有信人如春梦了无痕啊,学着点。

所谓暗恋,绝对不是恋爱的前奏——那是单恋。暗恋是一项与相守无关的事业。暗恋者这三个字本身,就包含了被遮蔽被遗忘被无视等种种意义。暗恋者与其暗恋对象永远无法有效沟通,永远有两墙之隔——一面墙是暗恋对象的生活,正如书中所说,“我一生就这样站在你紧闭的生活面前等着”,另一面墙是暗恋者的内心,他们闭关自守得像鸦片战争前的古老中国。我们的女主角非常深刻的认识到了这一点,所以,终其一生,无论其生活与男主角有怎样的交集,都毫不动摇其暗恋者的身份,使得这场暗恋得以长期稳定的顺利进行。在此提醒沉溺于种种美好幻想的暗恋者们:道路是艰辛的,未来是无望的,幻想是不会实现的,暗恋是没有前途的,看到这里觉得丧气的,赶紧告白,还是来得及的。

第五,坚持不懈地顽强斗争

严格意义上的暗恋,它的好处在于自由,坏处在于太过自由。没有社会关系的约束,没有他人监督与分享,几乎不倚借任何外物力量,全凭个人意愿,所以往往来得快去得更快。

因此,持之以恒的暗恋就显得更为可贵。像陌生女这样一恋十六年的马拉松级选手,虽然不算古今不二举世无双,也实在值得好好表彰——说到表彰,现实中合格的暗恋者几乎连受表彰的权利都没有,因为他们的事迹从来无人知晓。暗恋之孤独可见一斑。十年坐冷,滴水不漏,需要毅力更需要端正心态明确定位——听着咋这么像高考考前心理辅导?

〈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是我们老班开的BT书单上比较不BT的一本,本周三班会课,老班传来指示,茨威格的东西很适合用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法来分析——而我看完书之后心想,去他的弗洛伊德,去他的童年阴影,去他的俄狄浦斯情结,这不就是一暗恋红宝书么?所以,谨以此文献给所有正在为伟大的暗恋事业努力奋斗的人们,愿你们不怕牺牲,排除万难,将暗恋进行到底。

《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3):你是我灵魂里的爱恋

《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碟片早就看过,一直以为是中国土产。最近才知道这是奥地利小说家斯蒂芬·茨威格的原创。昨天下午,从网上找到这部小说,在“琵琶语”冬雨般冰冷的旋律里,我再次走进这个故事,走进一个为爱生、为爱付出、为爱死的女人凄美的爱情。在茨威格---这个弗洛伊德的追随者---解梦人般探索窥探的文字语言里,读完这个小说,犹如在冬日的斜阳里盹住了,意识恍惚,嘴里泛着苦涩,而身上却冷……这部小说,剖析了所有陷于暗恋、单恋之苦的女人!那些羞于人言的隐秘心事,甜蜜的,带着隐忍的屈辱、无怨无悔的期待,对爱情至高无上的信仰…所有这些,在寡情的男人眼里,也许只是一个微不足道的笑话。。。只有女人,才会固守着灵魂里的忠贞,对爱至死不渝。

“我的孩子昨天死了——现在在这个世界上我只有你,只有你一个人了,而你对我却一无所知。此刻你什么也不知道,正在嬉戏取闹,或者正在寻欢作乐,跟人家嬉笑调情。我现在只有你,只有从来也没有认识过我的你,只有我始终爱着的你。 ”

这种爱情表白,在情人之间也许很经常,也很俗套。然而,在一个痴痴暗恋了十五年的女人临终之时说出,而且是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说出,尤其是,守着与这个倾尽其所有爱的能量的男人的孩子的尸体说出时,除了字字血泪的真诚,你还能看到什么?

这个女人,清楚看到她所爱的男人,是一条永不止息的河流,他不会为任何女人停留,他所追求的,是不停变换的新鲜。她清楚知道,一旦她清晰走进他的视线,最终只能为他所厌弃。她不要这样的结局,不要看到自己的爱情成为负担,不愿,让一丝一毫由她所带来的阴翳,遮挡住至爱面容上的明媚。

这种爱,哀而不怨,带着时空无限延长的距离而产生的光环,隔着死生界限,依然如此谦卑,如此小心翼翼:

“……十五六年了,你一定什么也不知道,我亲爱的。可是我呢,啊,我却满怀激情地回忆起每一个细节,我清清楚楚地记得我第一次听说你,第一次看到你的那一天,不,那一瞬间,就好像是发生在今天的事。我怎能不记得呢?因为对我来说,世界从那个时候才为我而开始啊。请耐心点,亲爱的,等我把一切都从头说起,我求你听我谈一刻钟,别厌倦,我爱了你一辈子也没有感到厌倦啊! ”

爱情,离开婚姻以义务形式的捆绑,若想保持其一尘不染的纯洁,唯一的办法,就是脱离开物质上的依附吧。这个贫民家庭出身的女子,从十三岁开始,就一头栽进由这个男人主宰的命运。她清晰看见跟所爱的男人财富、地位的差距,为保留自己人格的高傲,她宁愿选择一种孤寂的方式。在历经五年相思煎熬,终于被这个男人拥入怀抱---他甚至只是将她当作了一个卖笑女子---三天缠绵,她有了他的骨肉,在及其贫寒的环境里生下他的儿子。怀着对爱人高贵的认可与虔诚,她以出卖肉体为代价,让儿子过尊贵的生活。

我不认为这是堕落。比较起用孩子作为条件,对爱情进行勒索、审判,这是人格上真正的高贵!污浊的尘嚣里,惟其在心灵深处固守着一份纯洁的爱,外在的一切才可以辗转从容。

之后他们有过多次邂逅,也有过缠绵,可是,那个男人一直没有认出她来。每一次重逢,在他,是个全然陌生的开始,是又一次新鲜。他是没有记忆的,只有她知道,她默默保留着所有理应属于他们二人的快乐和忧伤。

为了他,她牺牲了很多,甚至放弃了做伯爵夫人的机会。她需要保留一个自由的身份,为了响应他的召唤……十五年呵,一直到死,她都在等待,等着他终于想起她来。这个期待落空了。

得不到爱的回报,她将对这个男人所有的爱,倾注在他孩子身上。

“我觉得,自从上天把他赐给我以后,我不再像原来那样为我的爱情备受煎熬了。……我可以吻他,把他搂在怀里。正是由于这个另外的你、这个真正属于我的你,我似乎已经摆脱了由于对你朝思暮想而神情恍惚的状态……”只在每年他生日,她都会送去一束白玫瑰。只有这一天,她心起贪念,希望在他呼吸的空间里,留存着她的气息,她默默的存在。。。即便,他对此依然一无所知!

可是,孩子死了……“这以后我又得独自一个人生活。世界上再也没有比置身于人群之中却又感到孤独更可怕的事情了。”---情到深处,人孤独、对一个生活在爱情里的女子来说,聊以慰籍的依托不在了,又绝不可能向那个男人乞舍爱情,自裁是最好的选择---所有不被珍爱的,都应该选择高傲的绝版。

最后的,最后的奢求,是在她死后,每一年,他生日的时候,她还可以再在他心中存活一天。

“可是谁……如今谁还会在你生日的时候给你送去白玫瑰呢?啊,花瓶将会空空如也,往昔一年一度萦绕在你四周的我那轻微的呼吸、我心底的那份情意,从此也将烟消云散了!亲爱的,听我说,我求你……这是我对你的第一个、也是最后一个请求……请你做一件让我高兴的事,每年你过生日的时候,——过生日的那天,每个人总想到他自己——去买些玫瑰花来插在花瓶里。请你照我说的去做吧,亲爱的,就像别人一年一度为一个亲爱的死者做一次弥撒一样。我已经不相信上帝了,我不要别人给我做弥撒,我只相信你,我只爱你,只愿在你的心中永远活下去……唉,一年就只要一天,只是静静地,完全无声无息地在你心中活那么一天,就像我曾经活在你身边一样……我求你,照我说的去做,亲爱的……这是我对你的第一个请求,也是最后一个……”

不知所有的女人,都为爱情所生么?为什么总有那么多的女人,在自造的爱情氛围里沉迷?这种宿命是女人自己设下的,犹如饮鸩止渴,明知喝下去,会无可救药,万劫不复,也一往无悔。也许有不少女人在看完这部电影后,会在心里暗骂:“她真下贱,一切都是自找的!”可是有谁愿意承认,这种痴狂,正是我们骨子里,对爱情所向往的高度?人们喜欢观看悲剧,却不知自己也是悲剧人物,只不过,出于种种怯懦,总在演到最后一幕时落荒而逃。

敲下这篇文字,耳朵里一直流淌着这曲《琵琶语》,缠绵幽怨,带着声声咏叹,千回百转,诉说着爱情的不朽和永恒。

《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4):关于女人的罪恶

我一直觉得自己看《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的时间有点晚,已经是大学以后的事了。那年福州的冬天冷得出奇,学校的新图书馆尚在建设,我们只能挤在窄小阴暗感觉与殡仪馆无异的小书库里颤颤巍巍地看,冷了就跺跺脚搓搓手以达到取暖功效。看完书走在校园里,冷风呼呼地吹,满校园的绿草半截都还没长出来,惨谈……惨淡搅拌着寒冷,把这小说给我的感觉包裹得异常服帖。

这故事其实更适合十六岁左右的妙龄孩子们看,所以我说自己看得晚了,晚,是因为自己有了理性,有了更为别扭的敏感,有了不怀好意的怀疑精神,这些都是成年人才有的悲哀,自认为清醒的意识其实是另一种可笑的自作聪明。不堪重负的冷峻让我无法再百分之百纯粹地去干一件什么事情了,包括对这小说近乎幼稚的喜爱,我相信如果换作是三年前,我会无可救药爱上它的。它对于爱的纯粹度的测量;对于一个女人在爱中的全部心理分析;以及对于在饱尝爱的人生里一切意义的揣测,让人直叹爱情竟然可以如果完美而凝重,好像人一辈子不这么爱一次就是白活了一样。

我当初确实就是这么想的,觉得自己白活了,没能把暗恋进行到底是我人生最大的失败。对当时的我来说,没有什么比把自己看成是个十足的凡夫俗子更能打击我的了。在理想主义和执拗本性的双重夹攻之下,我暗下决心一定要经历一次“陌生女人式”的神秘爱情,哪怕为此自我放逐也在所不惜。现在回头想想,当时十九岁尚且如此疯狂,如果再早些年头,说不定就真这么做啦。真是危险!我直后怕,看来晚些年看还是对的,不然到时估计连嘶吼一声“我不后悔”的力气都没有了。这就是理想与现实的距离,理想与现实的距离,其实就是理性与感性的相互转换所需要的距离,说得更明白点,就是对距离一词的嘲讽忽悠。

我并不是没有勇气,勇气是非常轻易的东西,轻易到了莫名其妙的程度。关键是没有这个条件,什么条件?让自己卑微一生的条件。整个小说构成的前提,就是卑微。一个清贫无名的女子爱上一位风华正茂的作家,无论从哪方面看都是差距悬殊的,且不说这女子对于男子才华、相貌的倾慕,即使这女子自己,也会对自己的家世生活等等产生一种与生俱来的自卑感。所谓的矜持,所谓默默无声的爱,那些外人甚至是作者赋于这名女子的种种美好,在我看来不过是她自卑的衍生产物,如果她不是贫家女,她有与他相当的各种条件,她尽可以大声说出自己的爱,没什么好害羞的,爱并不是让人害羞的东西,如果爱让人害羞,那只能说明你爱的不够或者爱的不对,矜持毋宁是对弱者的讪笑。

一种在卑微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爱,会有好的结果吗?也许有人会说这自卑并不是她自己要的,是命运给她的劫难,这显然是同情主义者们自以为是的美德。自卑,在某种意义上其实是弱者的自我保护,是对自己的开脱辩护,甚至是一种武器。只是这武器是一把双刃剑,伤人伤己,于人于己都没有好处。这显然是弱者们的最后一搏,以同归于尽为终极目标,于是便有了那封来信。可悲?毋宁是可怜,甚至是自私。

从头到尾,那名作家并没有错,那只是这个陌生女人的自作孽,不可活也是正常结果。但若说伤人,她的目的还是可以达到一些,至少那作家会为这女人的悲苦一生感到一些痛心,或许还会为没有得到这份“伟大”的爱而略感惋惜。或许这女子要的就是这些吧,卑微的人想博得的除了同情和惋惜,难道还有其他?我只是恨,这女子一辈子口口声声说的这个爱,其实并不是爱,这只是一种自恋,或是让这女人安心活下去的挡箭牌。爱在她身上简直沦落成了一种依附和手段,她却还觉得自己是升华了它,这难道不是最可恨之处?

当然,一个女人,一生成就了圆满,也并不算什么奢侈的妄想。我的口诛笔伐,也只因为我不是她,我若是她,这样活一生,也应算是圆满如初了。所有的努力再拼上一条命,若还不圆满那简直要怪老天不长眼了。同样是女人,我并非不能理解她。

只是,我发现这里有个更大的问题:作者茨威格是个男人!他以男性的身份去写一个女人的卑微,他甚至有意识地把自己的影子融入那个男作家的角色中去,这是个什么居心?如果只是女人自己自轻自贱,还尚能容忍,但若是个男人伪造了一个女人以满足其意淫的需求,那就是天理不容了!茨威格擅长描写女性,特别能抓住女性心理,但他对于女性的理解却是建立在其男性沙文主义的自高自大之上,可恨啊。也许茨威格是并没全错,女人就是卑微的动物,女人身上本就有自卑的基因,这不是承认,只是无法一概否认,于是就被他抓住小辫子了。我会不服气,只因为他揪着这小辫儿不放了,有了痛打落水狗的嚣张气焰,于是出于安抚的目的,我找来了电影版的《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是同为女性的徐静蕾导演的,我想看看女性改变这本原著的视角是如何的。

视角确实是不同了,我发现最大的不同是,女主角没那么惨了,虽然过得也并不好,但明显没有原著里那么悲惨。电影里的那个女子显然更有知识(她读过大学),更有钱(她被军官养着),更有些地位(她不再是高级妓女,而是交际花),这些变化虽然看上去不大,但我能感受到徐静蕾是在有意提高她,加之徐本人便缺乏那种落魄的气息(也因为她有矜持的特质?),更显得这女子境遇之大不同。另,作家也不再如此高不可攀了,原著里的作家,简直跟神一样完美,即使是花花公子也不能减弱他给读者的优质形象;但电影中作家的扮演者姜文显然没有作家的气质,这作家简直是刚从西北黄土高原里跌跌撞撞跑出来的,即使西装革履也显得那么不协调。貌似徐是希望通过缩短男女主角的差别来带给陌生女子更多的尊严,希望这场爱情可以平等一些,愿望是美好的,但我却觉得无比别扭,比原著更别扭。

撇开茨威格的私心不谈,原著确实描绘了一种极致的人生,即使这人生是以爱为借口的卑劣人生,是自怜自艾的可怜人生,但也是一种具有极高文学性的人生。它至少凸显了很多人性的东西,即使是负面的晦暗的,但那也是人性的真实体现。更何况,文学作品本就应该这么做,没人指定文学作品只能规划美好积极的未来。但电影却把这些晦暗的负面的人性给统统掩饰掉了,似乎并没有看到这丑恶背后蕴藏着的美丽。电影成了一场无关痛痒的作秀,虚浮造作,甚至还有些矫情。徐的艺术造诣显然不够深,甚至缺乏专业精神,最突出的表现就是她试图凭借原著的影响力来完成她作为成功女性的个人表演秀。她把影片中的女子设置成了她自己,并把其改造成了一个美貌、痴情、有知识有文化的“新时代”女强人,这个女强人虽然好看,却浅薄了,完全没有了原著的震撼力,只剩下一次虚伪的充满私欲的潦草出场,尽显其自私自利而又贪慕虚荣的本性。

我迷惘了,到底是男人更了解女人,还是女人更了解自己?这里的了解,当然也包含有对女人本性之缺陷的把握。从小说和电影版的《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里,我看到了不同的女人,充满了各种人格缺失的女人,无论是男人指出的,还是女人自己暴露的。我不能责怪徐静蕾的不争气,因为这确实存在,只是恰巧被她体现了;更不巧的是,它噩梦般地印证了茨威格对女人不怀好意的注视,我不得不服气了,我感到难堪。当然,我也可以自己去处在那个陌生女人的位置里想一想,我会怎么做?想来想去,唯有放弃爱。这是最理性的思考,是各方面争取及妥协后的结果,唯一的结果。爱情,太高不可攀了,它不允许你有一丝的罪恶,它不属于人性中的任何恶念,更坦白的说,它不属于你。尤瑟娜尔在《哈德良回忆录》里写道:“我们的爱情把我们带到一个不同的世界,在其他时候,我们是被禁止进入这个世界的。”在爱的时候,我们可以把自己变成圣徒,但我们能做多长时间的圣徒?不是我们做不到,而是因为我们是人,这是宿命。当我们从那另一个世界里退出的时候,爱情结束了,上帝收回了租赁权,你剩下的唯有怀念和回忆。

我明白了为什么看完《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后,我会先有那种惨淡和寒冷的感觉,而不是奋不顾身的热情,也许这就是上帝给我的指示。

《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5):一个人的地老天荒

这是位非常聪明的女人,没有给作家伤害自己的机会,还让这位情场老手成为她梦想中的配角。这份聪明和了然足以让那位作家失色。显然作家也不看重这类的爱情。他真正向往的是呼之即来,挥之即去的爱情,他爱的只是自己。爱情是他用以激发自己生命激情的方式。习惯得到的他最多在失去时会感到不习惯。

就象句话说的那样:“我们永远不是一种人,他是他,我是我,我爱他是我的事……”这不就是《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的悲伤所在?一个人的爱情。这位陌生女人独自完成了她的爱情历程。现实中有很多女性看似结婚,相夫教子,实际上也只是一个人在完成她的爱情梦想,直至希望破灭。

“她爱我是她的事”生活中说出这句话的人不少,能象茨威格笔下倾尽一生不求回报地爱一个人的不多。

《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6):【行有韶萱】《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

18年前,她初遇男人的刹那,她还是个孩子,而后经历了少女的痴迷、青春的激情,甚而流落风尘,但未曾改变对男人的爱,直至临死前才决定告白——茨威格《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

开始阅读的时候,书中的文字就就慢慢将我的心带入愈来愈安静的地方,让人慢慢感受到文字的寂静,主人公隐忍的爱情,就像清晨河面上飘洒的雾气般,若隐若现,这种氛围将我包围这,一张一弛由书中起伏的情感和自己的感受所控制。这种情愫,让人久久不能忘怀!

一个关于暗恋的故事,一个女人暗恋了一个男人一生,生命的轨迹几次与他相交,又被不可抗拒的外力作用下分离,直至女人死去,男人却竟然不知道她名字,记忆里也没有她的痕迹。

原来爱情可以这样去独自守侯,原来爱情可以这样去花开花谢,原来爱情可以在寂寞中绽放,可以在死亡后凋谢。那个成熟稳重的作家,那个在生活里游刃有余的男人,看完信后颓然坐下。这个可怜的女子直到生命最后才能透露心迹,但她却给自己的心安了个家。可是他呢,漂泊狂乱的心每天都在奔跑,却每天都找不到归途,究竟谁比谁更孤独?她最终沦为风尘女子,他却始终只是一个风尘男人。

她爱上他,变得很低很低,低到尘埃里。一个陌生女人,她用清纯、失贞、放荡守护着自己的初恋秘密到死,轮到他也要在余生中忍受着思念的煎熬!

“只要你叫我,我就是在坟墓里,也会涌出一种力量,站起来,跟着你走”。这么深情爱着一个人这么无私奉献着自己,其实你只是喜欢这样痴情得爱着包容着一个男人的自己而已。那么我是不是可以说,里面的一厢情愿有作死的成分呢。明明有机会坦诚,明明有途径让自己幸福,可就是变相虐自己,放不开的是执念。

没有一个女人,象我这样死心塌地的爱过你。过去是这样,这么多年过去了仍然是这样。因为这世界上没有什么东西,可以比得上一个孩子,暗中怀有的不为人所察觉的爱情。我希望你想起我来,总是怀着爱情,怀着感激:在这点上,我愿意在你所有结交的女人当中成为独一无二的一个。可是当然了,你从来也没有想过我,你已经把我忘得一干二净。什么样的感情伟大而隐秘如这般震撼人心。我想若不是这份情感扎根于一个童稚的心灵中,那么也不会如此的执着深入骨髓。她的爱是那样的纯粹和热烈,即使深陷泥沼也不愿他为自己皱一下眉头,也不愿干涉他的自由的灵魂。我想大概她爱的就是这个不羁自由的灵魂。

“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任何东西能够比得上一个孩子暗中怀有的,而不被人察觉的爱情,因为这种爱情低三下四 ,曲意逢迎,热情奔放,这和成年女人的那种欲火炙烈,不知不觉中贪图无厌的爱情完全不同,只有内心孤独的孩子才会把全部的爱集中起来,我毫无阅历,毫无准备,一头栽了进去,就像跌进了一个深渊”。卑微到尘埃里的爱,教我不怎么喜欢。我想我一辈子都做不到这样。喜欢它,是因为从这本小说中看到这个世界还有那么单纯的爱,古人结绳记事,我们也会在心中打下心结,纠结于故人往事,有人幸运的解开了,有人却只能把它们带进坟墓。心有千千结,我们常说解铃还须系铃人,可我们往往找错了那个系铃的人。很多时候,打上心结的人是我们自己,庸人自扰,与他人有何相干。就如这句话:我爱你,但这份爱与你无关。对你的爱我会封存至此,让我对你的这份爱干净透亮。我永不会对你说出爱,但这份爱却会一直存在我的心里。我爱你,与你无关。但赞美的同时,也为女主感情悲哀,她的一生没有快乐过,如果换种方式为自己争取一下,结局或许不那么让人心痛了!

因为爱,你为某人付出很多很多,只是你和那人绝口不谈你有多辛苦,绝口不谈你为那人牺牲多少,绝口不谈你希望得到什么样的回报。当你这样做了,你的爱是无价的,是高贵的。一旦你跟对方说你有多辛苦,你牺牲了多少,并谈到回报问题,你的爱就不再是无价的了。爱一旦有价了,就会很有可能变得很低贱。因为自尊,她从来没有敢于直面他的眼光,告诉他,不,我们不只是简单的缘分,我终其一生都在触碰你,甚至生下你的孩子,我知道,在这个世界上,穷人总是遭人践踏、受人凌辱的,总 是牺牲品。我不愿意、我绝不愿意你的孩子、你的聪明美丽的孩子注定了 要在这深深的底层,在陋巷的垃圾堆中,在霉烂、卑下的环境之中,在一 间后屋的龌龊的空气中长大成人。不能让他那娇嫩的嘴唇去说那些粗俚的 语言,不能让他那白净的身体去穿穷人家的发霉的皱缩的衣衫——你的孩 子应该拥有一切,应该享有人间一切财富,一切轻松愉快,他应该也上升到你的高度,进入你的生活圈子。我为了你,用尽一生。可你,怎么能一次次地说,我们好像在哪里见过呢?可当一切将在乱世里淹没,当生命如蜡烛般微弱,她终于心有不甘,要将秘密告白。勇气的来源,是因为一切她都看不到了。

只是,一个自尊的女人,在期盼等待抑或修缮自己的同时,却怎么也没有勇气揭露自己真实的身份,一次又一次,如此,她最终选择了一种生不能到达,死却可以永久索取关注的方式,来揭开自己。

这种爱,源于自知,也源于对爱人本质的熟悉和绝望,将机会寄予被动的结果,这场爱情终只能独个绽放,终究孤苦地破灭。

最后男人恍然若失的走着,他的眼神又仿佛在寻找什么。他在寻找这份深情的气味吧。空了的花瓶,烂掉的苹果,时隔多年与老管家照面时的悲凉。是一个女人用一生诠释的一份感情,我们无法评论这种偏执感情的错与对。我们只是在最后忧愁的琵琶声中唏嘘不已。

“我始终为你而紧张,为你而颤抖;可是你对此毫无感觉,就像你口袋里装了怀表,你对它紧绷的发条没有感觉一样;这根发条在暗中耐心地为你数着你的钟点,计算着你的时间,以它听不见的心跳陪着你东奔西走,而你在它那嘀嗒不停的几百万秒当中,只有一次向它匆匆瞥了一眼。”

“除了你再也没有一个我可以爱的人了。但是你是我的什么人呢,你从来也没有认出过我,你从我身边走过,就像从一条河边走过,你踩在我的身上,就像踩在了一块石头上面,你总是走啊,走啊,不停地向前走着,却叫我在等待中逝去了一生。”一句“小姐”,你早,道出了这个女人的悲哀。连一个管家都认出了她,而且很尊重地称呼她。可是她爱的人,从没有真正的认识过她、这句也是整个故事的高潮和结局,她落泪了,那个人永远都在那里,却永远都不会爱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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