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记

哈珀·李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10篇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1):哦,斯库特

文/P&P

哦,斯库特。就在那个凉爽而又闷热的夏天的夜晚,你闻见风。

你闻见风从莫迪小姐家门口的滨簪花丛间穿过,夹杂着星星点点的水汽和葡萄的香味。你闻见风吹过卡波妮新做好的油渣饼,把温和的甜腻送上你们迫不及待的鼻尖和嘴唇。你闻见风——哦,斯库特,风也掠过了拉德利家的房子,夏夜里那幢房子比夜更黑,散发着神秘的味道,如同无光的星辰般吸引着你。你还闻见风拂过杰姆那时还未受伤的胳膊肘,拂过斯蒂芬妮小姐一刻也不消停的嘴和它所吞吐的真真假假的消息,拂过黑人区,拂过垃圾场旁尤厄尔家塞满孩子的破屋,就如同它拂过春天香气扑鼻的草野,冬天纷纷扬扬的雪花。你在风里闻到了四季的味道,金属锈迹的味道,什么东西腐烂的难闻的味道,还有让你激动不已的花的味道——迪儿递给你的那一朵。

你不太好和亚历山德拉姑姑说这事,她准认为你又想象出了什么古怪的玩意,并以此为据展开长篇大论,最终以你不情愿地套上淑女小裙子收场。迪儿和杰姆,他们俩正以“男孩”标榜着自己的纯正高贵呢,你可不想被说成“神神鬼鬼”,还有“像个丫头”!阿蒂克斯还在整天忙新案子,莫迪小姐也应该已经睡觉了——所以,哦,斯库特,你决定把这件事藏在心里。

有好多事儿,你都偷偷藏在心底了。比如,雷蒙德先生的可乐杯里装的竟然真的是可乐!盖茨小姐在讲台上信誓旦旦地同情着犹太人,却对镇上黑人的处境无动于衷!还有,你和杰姆好长时间以来(一直到那里被封上为止)都在和怪人拉德利通过一个树洞交流!你觉得自己经历了这么多事情,简直可以算作世界上最见多识广的人了。你没有去过一望无际的海边和飞满橙绿色毒虫的雨林,你只是生活在小小的梅科姆县里,和身边一群平淡无奇吵吵嚷嚷的邻居一起拥挤着长大;可你一点也不为此而生气。有的时候,人想走得很远;有的时候,他们不想去任何地方。

哦,斯库特,如果谈理想,你会想做阿拉巴马州的州长,去释放可怜的汤姆•鲁宾逊;如果谈现实,你会挥起拳头,狠狠地揍尤厄尔家的孩子一顿。如果说得高远一些,你要做个淑女,处变不惊;如果说得粗浅点儿,那你真恨不得现在就跑出房间去,跳进小河里,转身又飞爬上树屋的绳梯,用望远镜看看怪人是不是正坐在他家前廊上!还有,你真想长大!不用再听任何人的话,坐在法庭听众席上没人会管你回不回家,还可以和迪儿结婚——大概是穿着那条粉色的蓬蓬裙吧——婚房是座盖在沙滩上的小木屋,你们还要养一只山猫!可你又真不想长大。你不想让阿蒂克斯老去,不想看见他厚实的头发里混入了白丝,不想看见他提起猎枪却再也瞄不准摇摇晃晃的老约翰逊。他可是“弹无虚发”芬奇!你和杰姆多为他骄傲!你可不想看着他变成“杜博斯先生”,脸庞上爬满不讨人喜欢的皱纹,唇角一道道浑浊的涎水。哦,斯库特,你不想、不想让那一天到来!你要他一辈子都能站在法庭上铿锵有力指点江山,他走过听众席时人们用起立向他表达敬意。

不知不觉间你在床上翻来覆去了好久,惊动到阿蒂克斯来敲门了。你等着他走到床边,然后有些不好意思地告诉了他你在想什么。“好啦,“他说,“还没到该担心的时候呢。”他轻轻地晃着你。你又想起那一天,他告诉你,他知道自己不会赢得这场审判,可他还是在努力地准备着。为什么呢?你苦思冥想,找不到答案。大概,大概他只是想尽力阻止那些人举起枪口来,对准一只正唱歌的知更鸟。

你想说:“阿蒂克斯,我——我闻见风的味道了。”你知道不必担心,他不会因为古怪的想象而深深地皱起眉头,只会轻轻拍着你的肩,陪你一起继续想象探险绝境和环游世界的情节。可你还是没有开口。有些事情,哦,斯库特,是只能一个人知道的。就像你从未对任何人说过那天晚上杰姆让你把那只西瓜虫放生。他已经长大了,简直越来越像个女孩!也许这就是代价,这就是他离自由、婚礼和家养的山猫越来越接近的代价。你总得一物换一物,像坎宁安们那样,不可能有白得的午餐。任何东西,都得有付出,有奋斗,才可能成真。你正想着,阿蒂克斯轻轻拍了拍你,缓缓转身出去了。你看着他轻轻地带上门,心里挤满了难以描述的感觉。

任何人都会长大,你无可奈何地想道。也许有一天,你也会看着西瓜虫而燃不起要碾死它的热情,看着树屋而不想再爬上去演几出儿童剧,看着拉德利家的大门,而终于放弃了探寻里面住着谁的念头。那,会不会也有一天,你忘了迪儿和他的誓言,忘了莫迪小姐和她盛开的杜鹃花,忘了塞西尔和你打的那一架?会不会也有一天,你越过了可以通过拳头解决问题的年龄,一切矛盾都只能拿到那带给你无限失意的法庭上去说?到那一天时,汤姆会被释放吗,还是那时你已淡忘了他所遭遇的让你们恨不得捶地落泪的不幸?

从很久很久以前,到现在的这个夏夜,人类一直在踏入同一条河流。他们一边上教堂为远方匆乱祈祷,一边却盲目伤害自己的同胞,他们的谎言和偏见比汤姆的皮肤更黑,他们以为只有自己的利益才是平等,而别人的公正只是钞票堆对面的金币摞。阿蒂克斯说过,人们应该组建一支孩子组成的治安队。那可真有趣!他们肯定会跑去买冰激凌,而忘了要帮斯蒂芬妮小姐关前窗。可是,他们从未踏入过那条河流。斯库特,你说这会不会让他们比那些理智又聪明的大人们多一些什么呢?自然,孩子很多方面都幼稚而无知;但既然明白了为什么不能杀死知更鸟,他们很快也会懂得为什么不能碾死西瓜虫。即使知更鸟会唱动听的歌曲,而西瓜虫只是长着无数条腿的丑陋生灵,也没有不同。或许这点“相同”,正是大人所看不清楚的?可是阿蒂克斯告诉过你,大多数人,都是好的。也许只需要一个契机,一切美梦都就蜕变成现实。

还没到担心的时候呢,斯库特。你在心里对自己说。尽管你脑子里全是一个个的问号,却很快就睡着了,这可真好笑。梦里有拉德利在动乱火光间为你轻轻地披上一条毯子,有阿蒂克斯打赢了他本以为必输的官司,有迪儿在你身边戴着滑稽的领结念着庄严的誓词,有尤厄尔一家改邪归正最终成了好人,有梅科姆遍地开满浓香的碎花。

就在那个夏夜,哦,斯库特,你闻见风。很多很多年以后,你将再一次想起那阵杂糅着整个世界的味道的晚风,如此温柔地拂过你的鼻尖,仿佛在向你许诺永远不会将那个夏天吹灭。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2):最温暖的旅程

这一周看《杀死一只反舌鸟》,感慨良多。趁记忆还温热,人物还鲜活之际,草草写下。见笑。

深度与广度

长篇小说,最考验作者驾驭能力的,是主题深厚与广泛之间的拿捏。哈珀·李是个半路出家的作家,科班出身的法学学生。《反舌鸟》描摹的是一位律师,中心事件是一场乌有之案。她借吉姆之口,质疑了种族背景下陪审团制度的缺陷和不正义;小说最后阿提克斯律师与塔德警长的冲突,象征着程序正义与实质正义的交锋。作为南方人,哈珀·李心目中最重要的主题,当然还是种族与正义;但她也不忘偶尔嘲笑一把愚蠢的公立教育,并用小女孩的口吻,温柔的讲述南方,阿拉巴马,那个梅岡城的点点趣事。

偏见与正直

我们只要看看《反舌鸟》里满眼飞的“nigger”,就明白一九三零年代的南方是怎样充溢着偏见与不公。我们只要听听斯科特的老师如何一边痛骂希特勒,一边为无辜黑人的死亡而叫好,就知道伪善怎样稀释了人的品格。 但是希望总不会没有的,“morning is always better、” 莫迪夫人说,毕竟,以前只要几分钟就能定的罪,现在也得花个半小时了,虽然这是婴儿走的一小步,但毕竟是进步。毕竟,还有像阿提克斯·芬奇这样正直的人,愿意冒着生命危险为黑人辩护,愿意在法庭上当众拆穿种族歧视的遮羞布;还有他的邻居们,用堆满阿提克斯厨房的礼物,在恶毒的子弹横飞中,保护这只反舌鸟。

惨淡中坚强

布拉德利一家,从小说的一开始,就是神秘人物,Jem,Scout和Dill的童心好奇,每次都铩羽而归。但请放心,好的小说从不浪费一笔一墨,为写而写。Boo Bradley在性命攸关的那个晚上,救了两位小孩的命。但他终于还是无法像平常人一样生活:“He gently released my hand, opened the door, went inside, and shut the door behind him、 I never saw him again”、 他还要在隔绝中孤独一生,但是那晚的挺身而出,已经明证了人性中无法泯灭的永恒:就像哈珀·李回答为什么她不再写小说的疑问:“有过这样一次,还有什么可写的?”

更高的存在

1966年,哈珀·李听说,弗吉尼亚州里奇蒙德教育当局禁止《反舌鸟》作为学生读物,理由是它“不道德”。李发了一封公仧开信,信中这样说:

“《反舌鸟》不过说出了最明显,最简单的道理:正直,荣誉,及其行为准则---也即基督教的伦理部分。这也是我们南方人共同的遗产。”

阿提克斯说,如果我不为那个无辜的黑人辩护,我还能走进教堂,崇拜全知全善的天父吗?

人类在欲望的海洋中漂流,在仇恨和偏见的漩涡中不能自拔时,我庆幸还有好人,受更高的存在的感召,行善。我一直相信,基督教与一切古老而永恒的思想一样,通向自仧由与容忍。真正的基督徒不会私刑杀人,不会讼狱害人,不会永远把锁链施加于无辜者。我相信,是在马太福音第五节的感召下,白人递上了钥匙,黑人松绑了自己。

阿提克斯的法庭陈词,代表了我对正义的全部信仰,概括了自仧由的保守主义的一半哲学。他说,众生平等,从来不是结果或绝对的平等;人性所在,人皆犯错,皆撒谎,皆有难言的欲望;但在法庭上,无论黑白贫富,皆应一视同仁。

自仧由的保守主义的另一半哲学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或者如阿提克斯所说:“你永远不会理解别人,除非你穿上他们的鞋,然后走两步”。

我记得,看到这里的时候,我突然羡慕起吉姆和斯科特,能有这样一个爸爸。但转念又想,我在父亲的鞋里走过吗,我真的理解他的用心与苦衷吗?我是否又只看到了别人的犯错,撒谎和欲望,而忘记了简单的良善与容忍?人要活的心安理得,就必须和这个世界和解;永远不要堕入犬儒的全套,良善自在人心。

感谢哈珀·李为我铺下这段最温暖的旅程。看着斯科特慢慢睡去,不舍挥别,这是几年前看《悲惨世界》后,第一次对一本书产生这般感情。我想,还好,受伤吉姆醒来的时候,还有阿提克斯在他床边。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3):杀死一只知更鸟

今天终于拖拖拉拉地读完了哈珀•李的成名作——《杀死一只知更鸟》。有些小感触,作文以记之。

首先 ,故事的背景是大萧条时期的美国。虽然林肯早已签署了《解放黑奴宣言》,南北方也因此干了一仗,但当时的美国特别是南方,还残留着种族歧视观念。由于南北战争的教训,大多数美国人已经摈弃了对黑人的歧视,但仍有部分固执的美国人坚持称黑人为“黑鬼”,不肯放弃他们固有的观念。主人公斯库特的父亲阿蒂克斯是一个南方小镇上的一位律师。小镇上的黑人劳工汤姆被白人农民尤厄尔诬告,尤厄尔指控汤姆强奸了他女儿马耶拉,但事实是马耶拉由于父亲长期的压抑而对汤姆产生了感情,尤厄尔知道后恼羞成怒,觉得自己的女儿和一个黑人在一起简直是毁了他们家族的名声,让他在镇上没脸面待下去,于是毒打了马耶拉一顿,然后教唆并威胁她一起诬陷汤姆,说是汤姆强奸并打伤了她。阿蒂克斯为了他内心坚守并教育孩子的正义和公平精神,做了汤姆的辩护律师。开始的时候镇上的人们都不理解甚至瞧不起阿蒂克斯,说他“替黑鬼帮腔”。在庭审现场,阿蒂克斯的发言感染了所有观众,告诉了他们何为平等,何为公正,但由于陪审团成员的种族歧视倾向,无辜的汤姆最终还是被判有罪。

整个故事给我最深的三点感受,或者说是三个关键词,是教养、勇气、平等。我曾经想,穿阿玛尼是否比穿班尼路显得更有教养。现在我觉得阿玛尼看起来的确更体面,但那与教养无关。教养是一种发自内心的气质,是早已深刻地内化并指导一个人行为的一种风度。书中的父亲阿蒂克斯十分注重对孩子教养方面的教育,所以他和他雇的家庭保姆卡波妮在这方面能给两个孩子正确有效的指导。比如斯库特有一次邀请一个穷人家的同学到她们家吃午餐,那个同学吃法很怪,几乎把一整罐糖浆全泡在饭里。为此斯库特在餐桌上一直含沙射影地抱怨。卡波妮听到后把她叫到厨房,对她说了这么一段话:“有些人不像我们这样吃饭,可是你不能在饭桌上给人家当面指出来。那孩子是你的客人,就算他要吃桌布,你也随他便、、、、、、”斯库特回了一句“他不是客人,他只是一个坎宁安家的人、、、、、、”卡波妮立刻生起气来:“你给我闭嘴!不管他是谁,只要踏进这家门,就是你的客人。别再让我逮到你又对人家说三道四,好像你有多高贵似的!你们家人也许比坎宁安家的人要好,可是你这样羞辱人家,就是一钱不值!”后来斯库特在学校因为阿蒂克斯帮黑人打官司而受了同学的嘲笑,当她跟阿蒂克斯说一定要给他们一顿教训时,阿蒂克斯笑着说:“不要打架,斯库特。明天你经过他们时,昂起头,迎过去,做个绅士。”这种气质让我想到了“寡言君子”梅贻琦先生。阿蒂克斯和梅贻琦先生一样,对于周围的人和事都怀有一种“温情与敬意”,这也是他们赢得人们的广泛尊敬的原因。书中阿蒂克斯那种不紧不慢的高贵气质,是值得我辈学习的。

二是关于勇气。当阿蒂克斯决定为汤姆辩护时,其实是需要很大的勇气的。他甚至一开始就知道他不可能赢得这场官司,只因为被告是黑人,但他还是选择了承担和面对。他教育儿子杰姆的一段话完整地表达了在那种背景下他对于“勇敢”的理解:“勇敢是:当你还未开始就已知道自己会输,可你依然要去做,而且无论如何都要把它坚持到底。你很少能赢,但有时也会。”勇敢不应该是纯粹的无所畏惧——那样的勇敢只是一种鲁莽。真正的勇敢还应包括一种使命感,一种对自己坚持的事抱有的退无可退的决绝。阿蒂克斯的这句话,也许很好地解释了为什么历代文人墨客更倾向于对荆轲歌颂赞美而非批评反对。荆轲的所作所为,正是使命感式的“知道自己会输但依然去做,而且坚持到底”。

第三是关于平等。其实这一点是和勇气联系在一起的。因为在外部条件极为不利的情况下,追求平等本身就是一种勇气。在书中的庭审现场,阿蒂克斯的一段精彩的发言让我不禁击节叫好:“我们知道,人并不像某些人强迫我们相信的那样生来平等——有些人比别人聪明,有些人生来就比别人占优势,有些男人比别的男人挣钱多,有些女士的蛋糕比别的女士做得好,有些人天生就比大多数人有才华。可是,在这个国家里,有一种方式能够让一切人生来平等——有一种人类社会机构能够让乞丐平等于洛克菲勒,让蠢人平等于爱因斯坦,让无知的人平等于任何大学的校长。这种机构,先生们,就是法庭、、、、、、就像任何社会机构一样,我们的法庭也有它的缺陷,但在这个国家中,我们的法庭是最伟大的平等主义者。在我们的法庭中,一切人都是生来平等的。”于是我想,法庭是一个国家和社会在平等、公正方面的底线;而法治精神,也许是一个国家和民族生存的最基本素质。而这种精神,是我们国家自古以来所一直缺少的。随便举个例子,四大名著中的《水浒传》被奉为经典,当然主要是出于文学上的考察。但如果我们换个角度来看这部作品,我倒认为里面充斥着大量文化糟粕。比如所谓的“江湖义气”、“大哥文化”,毫无法治精神和秩序意识。古希腊的苏格拉底明知自己没错却还坚持接受议事会(相当于那时候的法庭)的判决而服毒,这才是彻头彻尾的法治精神。因为用一个错误去反抗另一个错误,本身就是一个更大的错误。

总之这是本好书,向所有朋友推荐。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4):《杀死一只知更鸟》,以及孩子的教育

极少的时候我们会遇到一本书,看完后,只想跟更多人分享,而且你知道,不管对方读书是什么口味,你的推荐都不会错。我要推荐的这本书是To Kill A Mocking Bird, 《杀死一只知更鸟》。

最初是看了格里高利派克主演的同名电影,然后才找了原著来看。据说这部电影影响了很多人:在美国,不少人就是受派克扮演的律师形象的影响,才决定从事律师职业,而这几乎也是每一个法律系学生必看的电影。小说本身则获得了普利策文学奖,也纳入美国中学课本,为中学生必读的文学作品之一。

当然,一本小说,不管它有如何伟大的文学和社会意义,对一个普通读者而言,最紧要的,它必须好看。前不久看到Modern Library的一个读者最喜欢的top 100小说的清单,《杀死一只知更鸟》排名第六位。第一二名是Ayn Rand的Atlas Shrugged和The Fountainhead, 我在另一个帖子里顺带推荐过。

小说不厚,要聊起来却有说不完的丰富内容。首先是好看。它从一个天真稚气的小女孩,一个和哥哥一起玩耍长大的假小子的角度去描述她身边的人,讲述她看到的萧条时期美国南方小镇的故事。小女孩的说话语气幽默天真,经常叫人忍俊不禁,充满了孩童的诚实和智慧。简洁优美的文笔,舒缓怀旧的南方叙事格调,叫人无比舒畅;小孩子逐渐被迫认识到的现实,又叫人清楚地感觉到成长带来的失落和刺痛。而意外的结尾,则让人感觉那么温暖,那种感动,在胸中满溢,久久不能散去。

我非常喜欢这本书,却不想纵容自己说个没完。这里主要就聊下它带给我的关于儿童教育方面的启发吧,而这也是我推荐这本书的最主要的原因。

英文里有两个词表达教育的两个方面,一个是education, 另一个是upbringing。Education是广义的教育,而upbringing我们翻译成“教养”,指的是一个人成长过程中所接受的所有使其性格人格形成的教育。

孩子的成长过程中,教育的一方面是学习知识,而更重要的一方面则是upbringing,它的意义甚至要超过知识的学习。我不用”教养”,而选择英文词upbringing,是感觉upbringing的含义更丰富,至少比我们常说的“教养”包含更多的内容。

一个人性格人格的形成,由生活中的一点一滴来决定。那么,孩子身边最常在的人,则有机会起决定性的作用。这个角色,一般是由家长来主动承担,期望学校教育来承担这个角色是不现实的,也是很被动的,不稳定的。

我的外甥10岁,正是各种观点和个性形成的时候,通过和他的接触,我深刻地感觉到遗传的作用,另一方面是大人对他的成长有明显的影响。我和妹妹经常聊他,总结他的性格里的优点和弱点,给他做一些计划,设一些期望。我们对他的学业没有太高的要求,最重要的是要他健康,鼓励他做自己喜欢的事情,做一个心胸开阔的快乐,有用的人。

做孩子成长的主导者,说起来不难,做起来并不容易。一方面,小孩子通过学校,看电视,读书等等,会接触到很多信息,良莠不齐。要时时关注他的思想,拨乱反正,得有高度警觉性。而因为大人自己的懒散,常常需要介入的时候却忽略了。而另一方面,我们自己也有很多弱点,对于生活,有那么多不能解答的问题,也不曾有过家长的榜样来学习。

《杀死一只知更鸟》,却意外地让我看到了世界上最好的父亲的榜样。并非这个父亲有多么疼爱孩子,或者为孩子付出了多少心血。而是,从这个父亲身上,看到了一个男人,如何以自己的言行为榜样和引导,成为孩子的成长世界里一个可以仰望和依靠的英雄。

《杀死一只知更鸟》透过三个小孩的视角来看世界: 11-2岁的Jem和7-8岁的Scout兄妹俩(年龄不一定准确,不查书了),以及他们的朋友Dill。Jem和Scout的父亲Atticus Finch是一个南方小镇上的律师。他没有让孩子们自豪的高大强壮的体格,也不再年轻,甚至还是近视。而随着故事的发展,Atticus却以自己的正直诚实,对正义的维护,对世事人情的慈悲和宽容,对孩子心灵的悉心教导,爱护扶正,通过各种事情给孩子们指引方向,给他们提供力量,成为孩子们仰望依赖的角色,是他们困惑的成长时期的一盏明灯。

故事情节我就不写了,从维基百科上抄一段。顺便说一下,小说是女作家用一人称以她童年时发生的一个真实事件为基础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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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成长的故事由珍•路易斯•“斯各特”•芬奇讲述,语言风格在开始时十分儿童化、幽默、怀旧、天真,但随着情节的发展,逐渐变得晦暗、预兆性和批判社会性。小说多次运用到哥特式细节描写。故事背景发生在1933年至1935年的大萧条时期。斯各特的父亲阿提克斯•芬奇(Atticus Finch)是美国南部阿拉巴马州(Alabama)的小镇梅康镇(Maycomb)裡一名受过高等教育的律师。主人公和她哥哥杰姆(Jem)目睹了他们的父亲为黑人汤姆•鲁滨逊(Tom Robinson)辩护的过程,在这个种族主义的社区裡,汤姆被诬告强奸了一个白人女孩。

杜鲁门•卡波特(Truman Capote)是李幼时的邻居和终身的朋友,据说他便是这部畅销书中迪尔(Dill)的原型。卡波特经常暗示说李这本书相当大一部分是他写的,也有人说整本书都有他的影响,而且至少有一个人-哈泼出版社(Harper"s)的编辑佩尔•卡真•贝尔(Pearl Kazin Bell)相信他的说法是真的。

这个故事探讨了各种不同形式的偏见,也探讨了关于童年和成熟的过程。因为故事由一个孩子(Scout)的角度来讲述,作者可以在讲述事情时不带有明显的个人意见,把它们留给读者去理解和作出结论。但是,很明显作者坚信书中角色带有偏见的那些行为是错误的,尽管大多数人以及掌权者都认同这些行为。

这本书的名字来自阿提克斯给用气枪打鸟的孩子们的忠告:“鹣鸟(bluejays)你们尽可以打,但是要记住,杀死反舌鸟(mockingbird,但在眾多中文媒體中被誤稱為知更鳥)则是一种罪过。”鹣鸟是北美很常见的一种鸟,通常被认为是残忍的害鸟,而反舌鸟则只是用“它们的心唱歌给我们听”。从比喻的意义上说,书中的几个角色可以被看成是反舌鸟,并没有做过任何坏事却被人攻击。反舌鸟代表着纯洁无辜的人,当你杀死它的时候,就好像在杀死无辜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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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晚上,我和妹妹开车出去,外甥是我们的跟屁虫。小朋友喜欢在车上和我们讲故事聊天,告诉我们他看了什么书,发现了什么有趣的事情,学校里发生了什么,他和小朋友做了什么。他表达了错误的观点和理解的时候,我们就给他讲道理,疏导他的思想,顺便对他进行一番引导教育。别看他人不大,却很有自己的想法,要让他听我们的,必须循循善诱,得说得他心服口服才行。

等他大一点,初中的时候,我要送这本书给他。

在我自己的成长过程中,回想起来,学校里学的是知识,在很多问题的理解和认识上,学校却没有触及。而生活中,父母也只是教一些简单朴素的做人道理。如今的我的思想的形成,大部分来自于自我教育:看书。

但是我想,如果我有一个像Atticus那样的父亲,我会多么自豪和幸福,他也将是我的英雄。每个小孩子都应该有一个Atticus Finch那样的父亲,每一个需要为自己辩护的人都应该有一个Atticus Finch那样的律师。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5):正义是一种教养

一直以来我都在琢磨到底什么是教养,是不是穿阿玛尼比穿班尼路有教养?后来我明白,穿阿玛尼确实比穿班尼路更体面,教养却谈不上。那教养究竟是个什么玩意儿?看完《杀死一只反舌鸟》我明白:教养太复杂,但首当其冲的应是正义,正义是一种教养。

20世纪30年代美国南方,律师带着一双儿女,他们生活平淡,孩子的童年没什么不幸,玩闹着长大。一次,他们邀请家境贫困的同学来家中吃饭,这同学吃饭的方式奇怪,几乎将一升糖浆倒在食物上,小女孩不解地问他在做什么。仆人将女孩带到厨房说:他是你的客人,就算他要吃桌布,你也不能说什么。有一年,两个孩子从亲戚那收到两支气枪作为圣诞礼物。他们的父亲对这份礼物并不满意,认为气枪是上帝给了他们一个对其他动物不公平的优势。

平静的日子被一件事打乱,父亲为一位被指控强奸白人女孩的黑人辩护。县里的人觉得他发了疯,麻烦纷至沓来。孩子在学校受到辱骂,认为他们的父亲“为黑鬼帮腔”丢尽了脸。同学的辱骂激怒了小女孩,她对同学拳脚相向。回到家里,父亲知道她打架的原因后对她说:“愚昧低贱的人每当觉得有人关爱黑人胜过关爱他们时,就会拿它来骂人……如果别人认为那是个下贱的说法并用来称呼你,对你来说永远构不成侮辱。他只能显示那个人有多可怜”,父亲让他们做的是:昂起头,走过去,作一位绅士。

在法庭上,律师尽力为黑人辩护,事实的真相是白人女孩勾引了黑人,被其父撞破,黑人慌乱中逃走,白人女孩谎称被强奸。但陪审团判他有罪,他黑色的皮肤就是罪恶。女儿望着失望的父亲走出法庭,周围的黑人全部站了起来,她身边的人轻轻地提醒她:“琼·露易丝小姐,起立。你的父亲要经过这里了。”

故事没有结束,失望的一家人被周围人责难,但痛苦更多来源于对正义的追问:这不公平,在打官司的时候,大家知道真相,但总有一部分人会赢,因为既定的无知偏见和独断的权力。父亲说,这个时候仿佛只有孩子才会哭。在他们玩弄起那两支气枪之时,父亲说:“你射多少蓝鸟都没有关系,但是记住,杀死一只知更鸟就是一桩罪恶。”因为它们只唱歌给人听,什么坏事也不做。

看到这,我徒然增添了自信。若我以后要当谁的母亲,我也要告诉他:孩子,杀死一只知更鸟是一桩罪恶。在很多年前,有一些跟妈妈年纪相仿的叔叔阿姨,他们用心地唱歌给这个国家听,但是他们永远就停留在妈妈这个年纪。那是这个国家最没有教养的时刻。

我还会对他说,孩子,你要保持敬畏,那种男人对女人的敬畏,文明对自然的敬畏,有权力的人对没有权力的人的敬畏。你不要以为手中拿着枪就是勇敢,真正的勇敢是你知道什么是正义,并坚持不做不义的事。思及至此我对将来成为谁的母亲又少了一份恐惧,我会和他一起昂着头,走过去,作绅士。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6):细节摘录

To Kill a Mockingbird (Harper Lee)

不知道为什么,以前这个书名给我印象一直是关于什么谋杀案推理类的小说,等我真的翻开这本书时,真是万幸我抛开了先入为主的偏见。看到好书总是让我“无语”,无法用语言表达,只能做摘录。

从一个七八岁女孩Scout的视角观察和描述复杂的成人世界,两条主线很清晰,一条是让孩子们好奇万分的神秘人Boo Radley,另一条是律师父亲Atticus为黑人辩护引起的风波。关于正义和平等的讨论已经很多,我更想记录故事主线中穿插的各种动人细节。

Scout邀请一个没带午饭的同学来家里吃饭,当她看到他往盘子里拼命倒糖浆时忍不住说他。仆人Calpurnia把她叫到厨房:

——有些人吃饭习惯和我们不一样,但你不能在餐桌上指责他们。他是客人,就算他要把桌布吃了你也要让他吃了。

——但他不是我的客人,他只是穷人家Cuningham。

——不管他们是谁,来到这里都是客人,不要让我听到你这样评论他们,好像你比他们高贵一样。你们也许家境比他们好,但不许瞧不起他们。

老师发现Scout刚上学就已经识字,说她父亲这样教育是错的,命令她在家不许跟读书,她觉得很恼火,跟父亲说不想上学了。父亲告诉她“如果你能学会一个简单的小技巧,你就能和所以这些人相处得很好。你永远不可能真正了解一个人,除非你从他的角度去看问题。”并和她达成协议,只要她乖乖上学,晚上回来照样读书,但是不能让老师知道。这叫妥协。

兄妹俩和小伙伴Dill对终日闭门的邻居Radley一家非常好奇,总想知道里面是怎样的,Boo Radley是不是真的连老鼠都吃。(广东人表示毫无压力)父亲发现他们胡闹后严肃告诉他们:Radley想出门或是想待在屋里都是他自己的权利,你们没有理由去打扰他。他的生活方式在我们看来似乎有点奇怪,但对他自己来说不奇怪。如果不被邀请,就不许靠近那座房子。

孩子们和神秘人的联系时断时续,树洞里出现的小礼物,掉在屋后却整齐叠好的衣服,火灾当晚莫名披上的毯子。

Scout问Atticus为什么要黑人辩护,他回答:

—— 如果我不这样做,我就没办法在镇上抬起头来,我也不能作为法院的代表,甚至不能教导你和Jem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

每个律师在一生中总会遇到一两个会影响到他自身的案件,也许这就是我那个案子。你在学校会听到一些不好的议论,不过请为我做一件事:你只管昂着头,把拳头放下,不管别人对你说什么,都不要发火,试着用头脑去抗争……你头脑很好,虽然不爱学习。

——Atticus,我们会赢吗?

——不会,宝贝儿。

——那为什么……

——道理很简单,不能因为我们过去已经失败了一百年,就停止去争取胜利。

Scout问叔叔“Whore-lady”什么意思,他没有回答,给她讲了别的故事转移注意力。Atticus说:当一个孩子问你问题时,直接回答他,但不要小题大做。说脏话是每个孩子都要经历的一个阶段,随着他们长大认识到那样并不能引人注意后,自然会改掉。但是暴躁的脾气却不会。

“我宁愿你在后院射易拉罐。不过我知道,你肯定要去打鸟的。你射多少蓝鸟都没关系。但要记住,杀死一只反舌鸟就是一桩罪恶。”

那是我第一次听阿蒂克斯说做什么是一桩罪恶,我问莫迪小姐是怎么回事。 “你父亲说的对,”她说,“反舌鸟唱歌给我们听,什么坏事都不做。它们不吃人们园子里的花果蔬菜,不在玉米仓里做窝,它们只是衷心为我们唱歌。这就是为什么谋杀一直反舌鸟就是一桩罪恶。”

兄妹两发现父亲原来是神枪手,但现在不碰枪。莫迪小姐说:“如果非要说你父亲是怎样的人,他是打心底善良的人。好枪法是上帝赋予的礼物,是一项才能,要练习到熟能生巧,但它不像弹钢琴。我想他不要用枪是因为他意识到上帝赋予了他一项对其他生物不公平的长处,所以他决定不到迫不得已不再用枪。”

“心智正常的人,从不会为他们的才能骄傲。”

Scout想在学校宣扬爸爸是神枪手的事,Jem说:“不行,什么都不要说。我想,如果他想我们知道,他会告诉我们,如果他为此感到骄傲,他早就告诉我们了。”

——大部分人都认为他们是对的而你错了……

——他们有充分的权利那样想,而且我尊重他们的意见。但是在和其他人相处之前,我要和自己相处。一个人的良心不能从众。

Atticus说,“为黑鬼帮腔(nigger-lover)只是一种无聊的称呼——就像鼻涕虫一样。它很难解释清楚——愚昧低贱的人每当觉得有人关爱黑人胜过他们时,就会拿它来骂人。它也混进了我们这类人的日常词汇中,用以给人打上卑贱丑陋的标签。

——可你不是真爱黑人,对吗?

——我当然爱,我尽我所能去爱每一个人……有时我也很为难。宝贝,如果别人认为那是个下贱的说法并用来称呼你,对你来说永远构不成侮辱。它只能显示那个人有多可怜,它不能伤害你。”

Mrs Dubose支持种族隔离,她嘲弄他们的父亲,Jem火气上来把她的花给毁了,作为惩罚,Jem要每天下午给她念书。她躺在病床上常常纠正他读错的地方,有时又很快睡去。到了Mrs Dubose去世,父亲才说出她其实一直在吗啡上瘾症搏斗,本来只是止痛用的,她却决定离开世界时不需依靠任何人和东西。要求Jem去给她念书只是她转移自己注意力的方式

“我要你知道真正的勇气是什么。勇气不是手里握着枪,而是知道你还未开始就会输,仍然要去做,无论如何坚持到底。你很少会赢,但有时也会。Mrs Dubose赢了,用她那仅仅九十八磅的身躯。按照她的观点,她死得无怨无悔。不欠任何人,也不依赖任何东西,她是我见过的最勇敢的人。”

仆人Calpurnia带他们去黑人专用的教堂做礼拜,有人抗议:“这是我们的教堂。”

“同一个上帝,不是吗?”

Scout注意到Cal和黑人讲话跟在她家讲话不一样,所谓的nigger-talk,带很多错误语病。就问她为什么要那样说话,明明懂得更多讲得更好。Cal回答:

“没有必要把你懂的全部东西都说出来,那不合妇女规范——再说,人们不喜欢他们身边有人比他们聪明,那会让他们很恼火,你说得再正确,也改变不了这些人。除非他们想学,否则一点办法也没有。你要么闭上嘴巴,要么就使用他们的语言。”

(Calpurnia是个有智慧的仆人,把两个孩子教育得很好。)

当时的黑人很多不识字,唱诵经文时由一个识字的人先一句、大家跟着唱一句的方式进行,如果有听不清楚跟不上的,重复念一次再唱。

亚历山德拉姑姑当年上学的时候,课本上根本找不到‘自我怀疑’这个词,所以她也不知道那是什么意思。她从不寂寞,只要给她一丁点儿机会,她要么行使帝王般的特权:她要去安排、去建议、去劝诫、去警告。

跟人们谈论他们感兴趣的事是一种礼貌,而不是自己感兴趣的。

即使是面对要伤害他的人,Atticus仍说对方是个好人,他只是有“盲区”。

“一群暴民是由人组成的,无论如何,Cuningham先生是昨晚暴民中的一员,但他仍是一个人。每个镇上每群人都是由你认识的人组成的。”

Atticus曾经说过,辨别证人是否在撒谎的一种方法是听,而不是去看。

开庭审判那天,三个小孩混到法庭里听,Dill突然哭了起来,Scout带他到外面透透气,遇到Mr、 Raymond,他说等Dill过几年长大了就不会这样哭了。出于本能,单纯了为了人对自己的同胞所犯的罪恶而哭泣。为了白人对黑人所做的事——根本没想到大家都是人——而哭泣。

Mr、 Raymond也是个有意思的人物,整天拿着个瓶子,大家都认为瓶子里是酒,孩子们发现其实只是可乐。他只是假装喝酒醉醺醺的,人们看不起他和黑人混在一起。“我假装喝酒只是给他们找个理由,他们认为我一直是醉的,没法改变,所以这样生活。这个理由他们能接受。”“但别人永远不明白我这样生活只是因为我想这样生活。”

“(家族)背景不是指存在时间的长短,”Jem说,“我觉得是家族开始读书写字的时间。”

上课时老师提到希特勒,Scout不是很明白,回家问Atticus:

——可以厌恶希特勒吗?

——不,不可以厌恶任何人。

“除非你穿上一个人的鞋子,像他一样走来走去,否则你永远无法真正了解一个人。”

尽管事实显而易见,Atticus在法庭上尽力争取,无辜的黑人还是被判决有罪。丧心病狂的原告Ewell仍不甘心,黑夜里对两个孩子下毒手,神秘人Boo Radley救了他们,按Scout所描述的,Boo应该是患了白化病所以长年不出门。终于见到Boo,小女孩非常激动,在他的请求下还挽着他把他送回家。

回头看看总觉得漏了什么,以后看到再补充吧。

【以下是英文摘录:】

“There"s some folks who don"t eat like us, but you ain"t called on to contradict "em at the table when they don"t、 That boy"s yo" comp"any and if he wants to eat up the table cloth you let him, you hear?

He ain"t company, Cal, he"s just a Cuningham-

Don"t matter who they are, anybody sets foot in this house"s your company, and don"t let me catch you remaikin"on

==========

"If you shouldn"t be defendin" him, then why are you doin" it?" "For a number of reasons," said Atticus、 "The main one is, if I didn"t I couldn"t hold up my head in town, I couldn"t represent this county in the legislature, I couldn"t even tell you or Jem not to do something again、"

==========

"Because I could never ask you to mind me again、 Scout, simply by the nature of the work, every lawyer gets at least one case in his lifetime that affects him personally、 This one"s mine, I guess、 You might hear some ugly talk about it at school, but do one thing for me if you will: you just hold your head high and keep those fists down、 No matter what anybody says to you, don"t you let "em get your goat、 Try fighting with your head for a change、、、 it"s a good one, even if it does resist learning、" "Atticus, are we going to win it?" "No, honey、" "Then why-" "Simply because we were licked a hundred years before we started is no reason for us not to try to win," Atticus said、

==========

Atticus said to Jem one day, "I"d rather you shot at tin cans in the back yard, but I know you"ll go after birds、 Shoot all the bluejays you want, if you can hit "em, but remember it"s a sin to kill a mockingbird、" That was the only time I ever heard Atticus say it was a sin to do something, and I asked Miss Maudie about it、 "Your father"s right," she said、 "Mockingbirds don"t do one thing but make music for us to enjoy、 They don"t eat up people"s gardens, don"t nest in corncribs, they don"t do one thing but sing their hearts out for us、 That"s why it"s a sin to kill a mockingbird、"

==========

"Wonder why he never goes huntin" now," I said、 "Maybe I can tell you," said Miss Maudie、 "If your father"s anything, he"s civilized in his heart、 Marksmanship"s a gift of God, a talent- oh, you have to practice to make it perfect, but shootin"s different from playing the piano or the like、 I think maybe he put his gun down when he realized that God had given him an unfair advantage over most living things、 I guess he decided he wouldn"t shoot till he had to, and he had to today、"

==========

"People in their right minds never take pride in their talents," said Miss Maudie、

==========

just hold your head high and be a gentleman、"

==========

"Well, most folks seem to think they"re right and you"re wrong、、、、" "They"re certainly entitled to think that, and they"re entitled to full respect for their opinions," said Atticus, "but before I can live with other folks I"ve got to live with myself、 The one thing that doesn"t abide by majority rule is a person"s conscience、"

==========

"You aren"t really a nigger-lover, then, are you?" "I certainly am、 I do my best to love everybody、、、 I"m hard put, sometimes- baby, it"s never an insult to be called what somebody thinks is a bad name、 It just shows you how poor that person is, it doesn"t hurt you、

==========

I wanted you to see what real courage is, instead of getting the idea that courage is a man with a gun in his hand、 It"s when you know you"re licked before you begin but you begin anyway and you see it through no matter what、 You rarely win, but sometimes you do、 Mrs、 Dubose won, all ninety-eight pounds of her、 According to her views, she died beholden to nothing and nobody、 She was the bravest person I ever kne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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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lpurnia said, "It"s the same God, ain"t 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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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 Kill a Mockingbird (Harper Lee)

- Highlight Loc、 1902-5 | Added on Monday, January 28, 2013, 04:26 PM

"It"s not necessary to tell all you know、 It"s not ladylike- in the second place, folks don"t like to have somebody around knowin" more than they do、 It aggravates "em、 You"re not gonna change any of them by talkin" right, they"ve got to want to learn themselves, and when they don"t want to learn there"s nothing you can do but keep your mouth shut or talk their langu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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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en Aunt Alexandra went to school, self-doubt could not be found in any textbook, so she knew not its meaning、 She was never bored, and given the slightest chance she would exercise her royal prerogative: she would arrange, advise, caution, and war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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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ticus had said it was the polite thing to talk to people about what they were interested in, not about what you were interested 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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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unningham"s basically a good man," he said, "he just has his blind spots along with the rest of 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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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mob"s always made up of people, no matter what、 Mr、 Cunningham was part of a mob last night, but he was still a man、 Every mob in every little Southern town is always made up of people you kno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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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ticus sometimes said that one way to tell whether a witness was lying or telling the truth was to listen rather than wat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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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y about the simple hell people give other people- without even thinking、 Cry about the hell white people give colored folks, without even stopping to think that they"re people, t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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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ckground doesn"t mean Old Family," said Jem、 "I think it"s how long your family"s been readin" and writ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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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at"s what I thought, too," he said at last, "when I was your age、 If there"s just one kind of folks, why can"t they get along with each other? If they"re all alike, why do they go out of their way to despise each other? Scout, I think I"m beginning to understand something、 I think I"m beginning to understand why Boo Radley"s stayed shut up in the house all this time、、、 it"s because he wants to stay insi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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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ut it"s okay to hate Hitler?" "It is not," he said、 "It"s not okay to hate anybod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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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ticus was right、 One time he said you never really know a man until you stand in his shoes and walk around in them、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7):起立,你父亲要经过这里了

四五年前,第一次读到美国作家哈珀·李的《杀死一只知更鸟》,那时只追求速度,整本书的脉络、人物对于我来说并不是很清晰。前些日子哈珀·李去世,之后恰逢一个朋友要我推荐书,就推荐了这本。朋友是一个正在长大的姑娘的父亲,在我印象中,这本书太适合父亲、孩子共读。

再看的时候,有充足的时间去感受其中细节、捋清书中的每一个人物关系。梅科姆镇先像是一副展开的画卷,学校,芬奇、蕾切尔小姐、杜博斯太太、拉德利家依次排列开来,继而像是一个个电影情节,随着阅读向前推进。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8):做一个合格的爸爸

前一段时间在豆瓣上看到一个影评,说,永远不要用电影去评论一部优秀的小说。所以,我还没看这部电影。

很久以前,我看见一位前辈写一篇电影欣赏作业,那部需要评论的电影就是《杀死一只知更鸟》,美国的,黑白,我没看过,只是觉得肯定又是一部悬疑片,或者是希区柯克写的。

然后,过了十年,我在出差,有次在机场逗留,书店里无意间发现与上述电影同名的一本书,也没多少期待,只是看到封面说明这是美国的国书之类的话,我就果断买下了。回家后,每次要陪宝宝看动画时候,我就翻出这本书来看。这本书的故事,基本是围绕着一对兄妹的年少经历来展开。贯穿全文,大家看到的也许是美国在二十世纪初的黑人人权与法律发展状态等等,可我看到的只有与自己目前生活最接近的,父爱,一位父亲怎么教导孩子去领悟勇敢、正义、良心,甚至如何去”认识“一个人。作为人父,目前最烦恼的就是宝宝不听话、捣乱,甚至惹出一些事情来,他姥爷辈儿的人都是上世纪五六十年代的,知道如何抚养,但不知道如何教导。我们这辈儿的,整天忙着上班、玩手机、IPAD、电脑,整夜把孩子搁置在电视机旁看那些国产电影。暂且不说那些国产电影多无赖多暴力,宝宝确实爱看,况且也从中收益不少,整天爱打爱撒野爱做恶作剧。可是,就像有人说过的那样,宝宝这些动作与发泄的确是为了引起父母的注意,是为了父母多花点时间给自己,陪自己玩,给自己唱歌,帮自己画画,可是我们呢,依旧还是老一辈的说教那一招,或者是狮子吼,或者是动手恐吓。的确,对孩子,是无法以理服人的,他不听。我与宝宝的现状就是这样,我觉得我们的关系已经到低谷了,已经到了必须挽回的地步了,尽快每次我生气,他都会哭着说我爱你爸爸。

我很佩服芬奇这个父亲,每次孩子惹祸,都能以他最耐心、最温暖、最能说服人的话语教导孩子,更何况,他自己也能去做一个没人愿意去做的勇敢的有良心的事情,让他孩子们在他们成长最关键的阶段领悟了最深刻的生活。当然,他的两个孩子很能理解父亲的工作与正义,那也是很重要的。

我想,我现在能努力的,就是这个方向。我不希望我的孩子在将来,成为一个我自己最讨厌的那辈人。你知道的。

所以,我想,每个父亲,都可以看看这本书。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9):愿你能永远正视他们的眼睛

“我记忆中最痛苦的一件事,就是跟随着母亲去集体的地里捡麦穗,看守麦田的人来了,捡麦穗的人纷纷逃跑,我母亲是小脚,跑不快,被捉住,那个身材高大的人搧了她一个耳光。她摇晃着身体跌倒在地,看守人没收了我们捡到的麦穗,吹着口哨扬长而去。我母亲嘴角流血,坐在地上,脸上那种绝望的神情让我终身难忘。多年之后,当那个看守麦田的人成为一个白发苍苍的老人,在集市上与我相逢,我冲上去想找他报仇,母亲拉住了我,平静地对我说:‘儿子,那个打我的人,与这个老人,并不是一个人’。”

将这个故事的人,是作家莫言。在获得诺贝尔文学奖之后的演说中,他讲述了几个与母亲有关的事,而前面这个在他记忆里最痛苦的事情,最让我感动。我总是觉得,不论是诺奖得主,还是普通人,我们在精神上就是在依赖着在生命里某个时刻所获得那些东西而活着。而这样的时刻,它是不宣而至的,它非常朴实,只有当我们有一天回忆到它时才会觉察到它的重要。也因为这个故事,我想到了最近读到的一本小说。

《杀死一只知更鸟》是以一个小女孩的口吻写的,作者是美国作家哈珀·李。故事发生在20世纪30年代大萧条时期美国南部的一个小镇,阿蒂克斯·芬奇——小女孩的父亲——是一位律师。一家人的生活从父亲为一名遭到诬陷的黑人辩护开始改变。不过,这部小说并不着力于去描写种族歧视与社会不公,而是让读者去审视:何为善良?何为信念?仇恨与偏见如何在人群中泛滥?更重要的是,它在提醒所有像芬奇爸爸一样的成年人,该怎样做一名父亲,又该如何保护孩子心中的信念。

“知更鸟唱歌给我们听,什么坏事也不做。它们不吃人们园子里的花果蔬菜,不在玉米仓里做窝,它们只是衷心地为我们唱歌。”“你射多少蓝鸟都没关系,但要记住,杀死一只知更鸟,就是一桩罪恶”。这是女孩儿第一次听父亲说:什么是一桩罪恶。 之后,面对一位在临死前努力戒掉毒瘾的老妇人,父亲也对犯错误的儿子说过什么是勇敢。“我想让你见识一下什么事真正的勇敢,而不要错误地认为一个人手握把枪支就是勇敢。勇敢是:当你还未开始就已经知道自己会输,可你依然要去做,而且无论如何都要把它坚持到底。你很少能赢,但有时也会。”

小说最吸引人的那部分,是前面提过的芬奇给被人冤枉的黑人辩护。这件事从一开始就知道它会失败。女孩的哥哥对审判团的成员不满。芬奇说:“到目前为止,你生活中还没有什么事和你的逻辑推理相冲突。在我们生活的这个世界里,有些东西会让人丧失理智,他们不论怎样努力都做不到公平。这些很丑恶,但他们是社会现实。”

女儿问:“那你为什么还会去做?”

“不能因为我们在此之前已经失败了一百年,就认为我们没有理由去争取胜利。”

“在我能和别人过得去之前,我首先要和自己过得去。有一种东西不能遵循从众原则,那就是——人的良心。”

这是爸爸的回答。其实,还有个更重要的原因:他是两个孩子的父亲,在保姆和邻居眼中,他们的爸爸“在家里和法庭上一个样”。所以,他更在乎的是,孩子如何看待这位做律师的爸爸。当正义与偏见,善良与仇恨在生活中出现时,孩子最在乎的是父亲的作法。“有时候,我觉得自己做家长很失败。可是我就是他们拥有的一切。在他们仰视别人之前,首先仰视的是我。我希望自己正直,以便能坦然面对他、、、、、、如果我默许这类事情发生,坦率地讲,我就没法再正视他的眼睛。一旦我不能正视他的眼睛,我就知道自己已经永远失去了他,我不想失去他和斯库特,因为他们就是我的一切。”

今天重翻这本小说,我才注意到书的扉页上,印着英国作家查尔斯·兰姆的一句话:律师,我以为,也曾经是孩子。这样的话,我也在海桑的诗中读到过:小时候的希特勒,我想/一定也非常可爱。是啊,我们有多少次把希特勒当作恶魔,就有多少次期待着律师会是正义的化身。可他们不是一出生就是这一,他们都曾是个孩子,也都十分可爱过。所以,如果你是一位父亲,不管你是不是律师,请在孩子心中栽下正义,如果你是一位母亲,不管孩子将来会不会获诺贝尔奖,也请在孩子心中种下宽恕。愿你能永远正视他们的眼睛,努力去追求你心中的光明,然后,孩子看到了这样的光明,他心中也会有足够的热度和光,去面对人生路途的冰霜。毕竟,无论是孩子,还是父母,我们都在面对着同一道难题,也都在用尽一生想交出一份令彼此满意的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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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10):也许我就是一个怪人,一个想做知更鸟的怪人

阿蒂克斯教会了杰姆和斯库特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学会尊重每一个人,无论他们是否信仰与我们不一样,无论他们是否国籍与我们不一样,无论他们是否肤色与我们不一样,无论他们是否喜欢一直待在自己的屋里做一个"怪人",无论他们是否喜欢往自己的蔬菜和肉上浇满糖浆,每一个人都有属于他们的权力去选择与我们不同的生活方式与处世原则,只要他们不曾伤害过别人,我们又怎能去随意嘲笑伤害他们呢?为什么人要给人带来苦难?阿蒂克斯不会让人嫉妒,只会让人仰慕,因为鲜少有人既能秉持原则又肯承担那份原则所带来的责任,大多数内心有原则的人,则会选择逃避,这样既能保持自己也不会得罪别人,所以阿蒂克斯是会让孩子骄傲的父亲。

"但是在我能和别人过得去之前,我首先要和自己过得去。有一种东西不能遵循从众原则,那就是人的良心。"——阿蒂克斯

雷蒙德先生虽然描写不多,但是他作为和黑人结合,生下一堆混血儿的白人,在那个小镇上竟被标榜为乐了"邪恶之人",而他整天把可乐当威士忌喝,不是因为他在乎俗世的眼光,而是他通过这样的方式给接受不了他生活方式的人一个心里安慰,你看,他只是被酒麻痹了,他自己也不愿这样,为什么雷蒙德不直接和众人说:滚你们的蛋,你们凭什么来管我,因为雷蒙德能尊重那样循规蹈矩的生活方式,也理解那些想要劝他"改邪归正"的人们,而可笑的是那些人一辈子也不会理解这份可乐的秘密。

"我之所以这样生活,是因为这就是我想要的生活方式"——雷蒙德

阿瑟作为一个幽灵般的存在,他不曾迈出过自己的房子,但却为了救杰姆和斯库特,以性命相搏,这两个孩子曾把他的家探险地,还一口一个"怪人"地叫着他,他通过树洞时不时地送给他们小礼物,还在最后送了他们第二次生命,他是整本书里最让我感动的人,他虽然离群寡居,但却是如此得充满了人情味,他羞怯的笑容不止让斯库特涌出泪水,也触及了我心底里最柔软的部分,虽然故事的最后没有言明,但我知道是阿瑟杀了尤厄尔,他也许曾经从未想过自己还有重新来到外面世界的一天,更不用说用一把厨刀杀了一个无赖,救了两个孩子。当他最后对斯库特似个孩子般耳语地说道:"你能带我回家么?"我不知道他原来如此怕黑暗怕外面的街道,而他却在当时来救人时未做任何犹豫,而当斯库特把手滑进阿瑟的臂弯时,我明白,在这个夏天,斯库特学会了这一堂人生中最重要的一课。

"两只香皂娃娃、一只不走的怀表和表链,一对吉祥币,杰姆和斯库特的生命"——我想这就是拉德利 阿瑟想说的话,有时候语言早已苍白。

"就是有那么一些人,他们——他们太担心来世了,以至于都没学会怎样在这个世界上生活。"by 莫迪小姐

"不能因为我们开始前已经失败了一百年,就认为我们没有理由去争取胜利"by 阿蒂克斯

"心智正常的人从不会为他们的才能骄傲。"by 莫迪小姐

"勇敢是,当你还未开始就已知道自己会输,可你依然要去做,而且无论如何都要把它坚持到底。"by 阿蒂克斯致杜博斯太太在生命的最后时刻摆脱了吗啡,终于像山岚般轻盈,干干净净离开这个世界,不欠任何人,不依赖任何东西。

"要谈论对方感兴趣的事,而不是你自己感兴趣的,这样才有礼貌。"by 阿蒂克斯

"我对这世上的人除了大笑没什么可做的,干脆我就加入马戏团,笑他个痛快。"by 迪儿

"如果我们隐瞒这件事,那就完全否定了我教育杰姆的做人原则。有时候,我觉得自己做家长很失败,可是我就是他们拥有的一切。在杰姆仰视别人之前,他首先仰视的是我,我希望自己正直地活着,以便能坦然面对他。。。如果我默许这类事情发生,坦率地讲,我就没发再正视他的眼睛,我就知道自己已经永远失去了他。我不想失去他和斯库特,因为他们就是我的一切。"by 阿蒂克斯

"斯库特,当你最终了解他们时,你会发现,大多数人都是好人。"by 阿蒂克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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