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记

尼尔·盖曼美国众神读后感6篇

《美国众神》读后感(1):旅情奇幻与最后三分钟的逆转———一个推理迷眼中的《美国众神》

看了标题,很多读者可能会觉得奇怪,一本奇幻小说,为什么要用推理小说的角度去看呢?其实这本书并非是一本单纯的奇幻小说,而是一本包含了诸多推理要素的奇幻小说。

‘旅情奇幻’是本人生造的词,是从推理小说中的‘旅情推理’这个词套用过来的,之所以斗胆造了这个词,是觉得用‘旅情奇幻’来形容《美国众神》实在是太贴切了。

‘旅情推理’是日本诸多推理流派中的一种。从80年代开始,随着日本生活水准大幅提升,国内铁路建设完备、交通网络串连,人们在节假日经常搭火车旅行观光。因此,讲述发生在旅途中的案件,并兼述各地名胜游览情报以及描绘旅途中各种异地风光的‘旅情推理’就应运而生,并且一直到现在都很受日本读者的欢迎。

《美国众神》的故事也带有强烈的‘旅情’要素。主人公影子无论是从出狱后返乡还是后来为星期五工作后开车四处寻朋访友,甚至到最后故事的结尾,都是一直处于一种‘旅行’的状态中。作者在给我们缓缓叙述故事发展的同时,也让我们领略到了美国的乡村风光,以及那种只有‘自驾游’才能体会到的独特乐趣。并且在小说的中段,还描绘出了一个让无数读者为之向往的宛如乌托邦国度般的隐居之地。这些都是在阅读其它奇幻小说时所不曾体会到的。

‘最后三分钟的逆转’也可以说是推理小说中的一个常用名词。一般是指读者在通读了差不多整本小说之时,作者在故事最后结尾时对之前的世界或则某一事物进行彻底的颠覆,从而让读者感觉到极大的意外和震撼,用句流行词就是‘雷’。

在最后的逆转方面,《美国众神》比起那些靠最后的逆转‘雷’人吃饭的推理和悬疑作品可谓不遑多让,在作者的精彩叙述之下,剧情紧张的进行到了尾声,结果却突然一举推翻之前的故事设定,让读者看到了一个意向不到的真相,这种震撼的感觉只有当你实际看完这本书时才能深刻的体会到。

除了以上两点之外,这本小说与推理联系最紧密的地方,就是在剧情中按插了一起案件——多年来孩子连续失踪的事件,而关于这起案件最后真相的披露,可以说是非常的合乎逻辑,用推理小说里的话来说就是很‘本格’。

在写这篇评论之前,曾经在网上查阅过一些读者对于此书的评价。可以说是两极分化非常严重,有的读者喜欢的要命,也有的读者觉得写得很烂。我想,这就是一个角度的问题,站在正方的读者可能就是一般的读书之人,对他们来说,只要故事曲折、好看、结局意外,就是本好书。而站在反方的可能多是奇幻小说的爱好者,在他们的眼里,《美国众神》可能实在不是一本好看的奇幻小说。

确实,同《龙枪编年史》、《被遗忘的国度系列》、《冰与火之歌》甚至是《哈里波特》这些正统的奇幻小说比起来,《美国众神》实在显得太另类了。但也正是因为如此,这本书才受到了更多奇幻小说爱好者之外的读者的关注和喜爱,从而奠定了它畅销书和经典的地位。

就如同《鹿鼎记》这本并没有多少精彩打斗以及高深功夫描写的武侠小说一样,《美国众神》也是一本‘奇幻’味道很淡的奇幻小说。但不管如何,只要故事好看,这就足够了。

End

《美国众神》读后感(2):迷恋镜子的“米开朗琪罗”

西闪/文

种种现实告诉我们,在准备享用一只鸡蛋的时候,最好还是去拜望一下那只母鸡。同理,读者们在选择阅读《美国众神》(American Gods)前,最好了解一下尼尔·盖曼(Neil Gaiman)这个人。可是关于他的生平事迹,狗哥能告诉我们的是那么千篇一律。我们只知道,这个人总是被“奇才”、“大师”、“才华横溢”、“故事之王”等字眼所定义,惟一比较世俗化的内容是,他和他的妻子、三个孩子以及七只猫住在明尼苏达州某地的一幢老房子里。我认为,国内的读者要想快捷的了解尼尔·盖曼,就请先看看他担纲编剧的一部电影,名字叫《镜子面具》(Mirror Mask)。在这部2005年由哥伦比亚公司出品的电影中,尼尔·盖曼的想像被图案化和风格化。可以看出,那是一种妖冶诡异的迷幻风格,界于比亚兹莱与宫崎骏之间。

当然,通过电影去了解作家的风格多少是令一个忠诚于文字的读者内心惭愧的。因为,再好的影音画面也无法体现文字奇妙之一二。好在这种不安会随着小说《美国众神》的引进而得以消弭。

我不想在这里过多披露《美国众神》中的详情。对如此一部宏大的、雄心勃勃的后现代主义史诗给出一段几百字的内容简介,不仅是对尼尔·盖曼本人的冒犯,更是对人类想像力的污辱。我只想说,小说描写了一场在现代美国爆发的众神大战。更确切地说,这是一场由众多神祗作为战争代理人,在人类的欲望、希翼、情感以及信仰之间爆发的大战。在阅读这部小说的头两页时,我就彻底被作者俘虏了。尼尔·盖曼的文字简洁有力,情节推进不动声色,其叙事节奏有如黑夜中的闪电。在这方面,可能只有斯蒂芬·金稍具这种才能。但是,后者显然不具备尼尔·盖曼的大气,因而其才华只能局限于中短篇小说。《肖申克的救赎》即是一例。相反,在《美国众神》这部长篇小说中,尼尔·盖曼构筑世界的能力、营织事件冲突的能力、控制全局平衡的能力都是斯蒂芬·金无法比拟的。

将《美国众神》评价为一本奇幻小说是相当省心的,但也可能完全错误。是的,我们可以把它和《哈里·波特》放在同一个书架上,鉴于它们所获得的荣誉和同样惊人的市场号召力,它们彼此都不会觉得尴尬。然而《美国众神》也可以放在另外的书架上,那上面可能还放着赫胥黎的《美丽新世界》和奥威尔的《1984》。这并不奇怪,在对人类未来前景的预测上,尼尔·盖曼的构想不见得比他的两位前辈逊色,《美国众神》也自有不同于一般奇幻小说的文学价值。事实上,尽管尼尔·盖曼生活在美国,骨子里他仍然和赫胥黎、奥威尔一样是英国作家。包括《美国众神》在内,他的大多数作品都有着地道的英式风格。在一次谈话中,尼尔·盖曼形容作家金·纽曼(Kim Newman)像一个住在文化垃圾山上的老人,不断从中发现令人惊奇的东西。其实,这话同样可以形容他自己。他正是在我们身处的这座巨大的文化垃圾山上翻找出了各种我们从未意识到的,或被我们遗失的珍贵之物,然后以奇特的方式将它们熔化,变成一种冷调子的幽默、莎士比亚式的疯狂与貌似玩世不恭的责任感的混合物。最终,他用这种类似冷却中的火山岩浆的半固态混合物制造出一片片镜子。除了《镜子面具》,尼尔·盖曼还著有短篇小说集《烟与镜》(Smoke and Mirrors)。看来,他是相当钟情于“镜子”这种隐喻物的。《美国众神》可以说是他制造的较大的一面镜子。不同层次的读者在其中可能读到的是全然不同的影像投射,他非凡的才能恰在于此。

有人预言,2007年将成为中国的“尼尔·盖曼年”。不知道此说是不是出自奇幻小说家之口。而我个人在读完《美国众神》后更乐意把尼尔·盖曼比作奇幻小说界的米开朗琪罗。在《美国众神》中他所做的,就像在美国大地之上描绘了一幅穹顶画。在这画面中,演绎着众神交战的恢弘故事。在他的画作之下,人们的生活从此有了重量,不再轻浮。

《美国众神》读后感(3):神仙也要争地盘

几年前知名网剧《灵魂摆渡》大热时,有一集给我的印象特别的深。

剧中的冬青与赵吏莫名的被交换了身体,为了能够恢复正常,二人来到大山深处找山神帮忙,可是现如今已经很少有人去供奉山神,加上人们对大山的滥采,山神的法力已经大不如前,已经到了灯枯油尽的地步……

在日本鬼怪小说《阴阳师》系列中,似乎也有类似的讲述。晴明曾对博雅说,所谓鬼神都是由人心而生,心善则神,心恶则魔。

如此看来,东方关于神仙的由来之观念是有异曲同工之妙的,那么对于西方人来说呢?

印象中,有关于中国传说中的神仙大多是不食人间烟火,不懂七情六欲的无情高冷之人,稍动动凡心变会被认为是有坠入魔道之险。相比之下,西方的传说中的诸神似乎更加像人类一些,像是古典希腊神话故事中讲的那样,什么嫉妒怨恨,出轨私生子,正室暴打小三等等狗血戏码轮番上演,仿佛是正常的不能正常的事情,看得人真的是好不热闹。

有这样一部小说,名为《美国众神》。里面所讲述的诸神怕是比希腊神话中的那些位还要接地气。

曾经的那些跟随美国第一代移民来到美洲大陆的诸神们,因为时代的变化渐渐不再被人供奉信仰开始面临消亡,而新一代的神仙却随着高科技的发展应运而生。什么信用卡神、互联网神、高速公路神,听着似乎就比那些旧时代的神来劲。

就像是旧的思想不会轻易消失一样,古老的神明也不甘于就这样没落,他们要联合起来夺回人们的信仰,挣回自己的地盘。于是一场混乱无比、闹闹哄哄的新旧诸神之战,即将打响。

该书曾经囊括雨果奖、星云奖、轨迹奖、斯托克奖、SFX奖以及格芬奖,6项世界幻想文学大奖,是不折不扣的幻想文学大满贯获得者。

我不得不佩服作者脑洞大开的创意以及调侃诸神的勇气。如此的编排亵渎神袛,作者你当真是不怕被雷劈吗?

人类身上所有的种种劣性,这些诸神的身上也都有,他们如凡人一般人际复杂,心思繁重,各自都有自己的小算盘、小心思,不甘心被取代,却在现实面前无可奈何。

故事虽然讲述的是新神旧神之间的争斗,但其实这种新旧交替的矛盾与碰撞在现实社会中又何尝不是无处不在?充满活力的新生命终将要取代陈旧,而旧的东西又不甘于就这样消失于无形,于是争论与战斗便这样在这本书中开始了。

《美国众神》读后感(4):一个人的成神之路——简评《美国众神》

今年算是我的疯狂购书年,其中就有尼尔·盖曼的《美国众神》。大部头的书,我现在的生活状态和精神状态已不允许我一口气读完,我只能如蚂蚁搬家一样,今天啃一点儿,明天啃一点儿。所以,这里是阅读手记,看到哪里,想到什么,记叙下来,仅供娱乐而已。

盖曼印象:

了解作者,是理解作品的办法之一。盖曼的作品看得不多:《卡罗兰》获奖作品,小女孩战胜恶魔的少年奇幻,说实话,也许是因为看过《千与千寻》的缘故,不喜欢,除了那句:童话不是告诉我们有恶魔,而是告诉我们恶魔可以战胜;《绿字的研究》,把福尔摩斯与古神的故事巧妙地结合在一起,毫无生涩之感;《捕梦》,一个美国人编的日本聊斋故事,却是那样惟妙惟肖,据说日本人看了,吃惊地问:“我怎么不知道这个故事?”《好兆头》,与普罗切特合作的长篇,不过通篇都是老头子喋喋不休的冷幽默,几乎感觉不到盖曼的存在。最后是科幻大会后,译文版上对盖曼的介绍,还有韩松对《美国众神》的评价。

《美国众神》是我所知道的唯一遭实体书盗版的幻想类书。逛淘宝的时候,我看到有的《美国众神》低至10元,离谱了,询问店主,明确地答复:盗版是也。这也许能说明《美国众神》在中国的受欢迎程度,也许什么都不能说明。

一个小技巧

盖曼的写作技巧无疑是相当纯熟的。仅以劳拉的故事为例。开篇,作者就努力把劳拉塑造成影子的精神支柱,然后在影子即将出狱的关键时候,让劳拉死去。于是影子在获得自由的同时,失去了精神支柱,令人感慨良多。

劳拉之死的过程又是分4次叙述完成的。

第一次,影子从监狱长嘴理知道劳拉死于车祸——震惊,抽走了影子最大的那根精神支柱

第二次,影子从星期三带来的报纸上得知劳拉与好友罗比死于同一场车祸——抽走了影子又一条精神支柱。

第三次,在殡仪馆,影子从罗比老婆那里得知劳拉是咬着罗比的阴茎死于车祸的——影子的精神支柱完全坍塌了

第四次,是劳拉自己讲述偷情与车祸的经过——这个时候影子已经麻木了。

这种逐步透露真相的写作技巧很能吸引读者。

神仙也下岗

如果是中国人来写,我猜故事一定会很荒:荒唐、荒诞、荒废、荒芜、荒凉……犹如棉花糖一般,看上去有东西,轻轻一舔,就什么都没了,甚至连回味都没有。

但在盖曼笔下,神仙下岗这事是那样真实可信。通过对几个俄罗斯神、埃及神、非洲神等生活细节的描写,竟使得这些原本高高在上虚幻无比的神,如同我们的邻居一般真实可信。细节是魔鬼,国内作者,不管是奇幻还是科幻,都缺乏这种真实性。所以,写同样的事,我们这叫YY,别人叫经典。

《潘神之笛》是译文版刊登过的一个短篇,写的是潘被人们遗忘,失去神力,不得不艰难求生的故事。不知道两者间有没有联系。

星期三或者奥丁

这个角色让我想起《魔鬼代言人》中那个口若悬河、滔滔不绝而又颇具魅力的魔鬼撒旦,老牌著名影星阿尔·帕西诺饰演,穿着漂亮精致得体的西装,带着满脸的笑意,去诱惑年轻的渴望飞黄腾达的律师基努·里维斯。一个个陷阱,一场场诱惑,当你以为已经成功逃离,其实,那不过是又一个陷阱,又一场场诱惑。这些话,既是评价撒旦的,也是评价奥丁的。其他旧神对他的评价就三个字:老骗子。这几乎就是本小说最好的注解。

影子

有读者说,影子这个人毫无个性。确实如此。这也正是作者给他取名影子的原因,也是翻译者不把他音译为夏度的原因。其实,我一直没有看明白——也许是作者故意没有交代——影子到底是他的真名还是他的外号。我倾向于是外号。当复活节女神伊斯特问他为什么叫影子时,他说他喜欢跟着大人而又什么都不说。而小说,影子确实是这样做的。

影子是星期三的儿子,但更像是星期三的“影子”。他的生活是完全由星期三安排和控制,从一开始就是这样。他尽职尽责地完成星期三安排的任务,没有怀疑和犹豫,即使有些许的不满,也很快淹没在星期三的花言巧语里。

在湖畔镇,作为迈克·安塞尔,他获得了普通人的身份认定和快乐。但那毕竟是虚构来的。他还是只是影子。

直到星期三死去,他作为守灵人悬挂在世界之树9天9夜之后,经过埃及诸神最终审判,死去又活来,他才真正认识自己,了解了事情的真相,明白自己的责任与义务,于是,他独立了,解放了,不再是谁的影子。

这个,从小说分为影子、自我、风暴时刻以及尾声死者为何而来4部组成也可以看出来。

众旧神

有一点很奇怪,我一直以为《美国众神》会以希腊神话或者基督教神话为主,谁知道主角居然是北欧神话里的主神奥丁,辅以非洲神话、埃及神话和俄罗斯神话,以及其他国度的神话来跑跑龙套。涉及耶稣大哥的就一句话——有人看见他在阿富汗搭便车。涉及中国神话的有两处:一处是一组7个神(现实工作是高尔夫球管理员,哪个中国神仙有这方面的特长?);另一处是一个貌视沙和尚的神(还是在流沙河里当妖怪的时候的造型,脖子上挂着骷髅项链,够酷)

众新神

盖曼居然没有费心为新神取名字,奇怪。唯一印象深刻的就是高科技小子,他就像90后,如果是在中国,他会是这个样子:蹲坐网吧里,一边在QQ上与幼齿老婆聊得激情四射,同时玩着《征途》,高喊老子天下第一谁来我灭谁,一边吞云吐雾,同时吩咐身边的朋友等会儿你TMD请客吃麦当劳。

插曲1比奇丝

中国有精尽人亡的说法,没想到老外也有。而且是如此的彻底——连骨头渣子都没有剩下,献祭得真够彻底。

有一个女孩,她的舅舅卖掉了她

这是全书最令我嘘唏的章节。尽管学生时代就知道黑奴的血泪史,但看到具体的一个黑人的遭遇时,我依然感慨,以至于无话可说。

前面属于娱乐

下面开始正是评述。

其实《美国众神》讲的是美国的发展史。有一个笑话,美国人嘲笑法国人,说你们往上数数到你爷爷那辈就乱了,这是笑法国人风流成性。法国人回笑美国人,说你们往上数数到你爷爷那辈就没了。这是笑美国人历史短暂。表面上看,《美国众神》讲的是神的经历,其实是借神的经历,展现美国短暂的发展史,告诉现在的美国人,你们是原居此地的印第安人、流放来的爱尔兰人以及其他欧洲人、贩卖来的非洲黑人、漂洋过海来淘金的亚洲人……共同的后代!是他们,共同营造了今日之美国,营造了今日美国之精神!然而今天的美国人已经忘了这一切,就如同书中忘了那些古老的神祗一样。

新旧众神之战不过是个骗局。这个骗局之所以成功,得益于美国人那强烈的征战意识。我仿佛听见高科技小子说:谈判顶个屁用,用B-2去教训他们吧。星期三唯一算掉的事情就是矮树精给影子的金币,那金币使得劳拉成为守护影子的“关键女士”。于是故事得以按照作者预设的方向转变。

《美国众神》读后感(5):众神在人间

这是一本令你完全无法想像无法描述的小说。

令人难以置信的是,《美国众神》完全无法被归类,因为书中充满着神话、公路、科幻、推理等要素,让读者完全摸不到步调,只能踉跄跟随作者的脚步。其次这本书算得上尼尔·盖曼在文末所说一般“胆大妄为”,在信仰充斥的年代,作者写下这本“亵渎神灵”的书简直是惊世骇俗。

故事始于一位在监狱中服刑三年期满即将出狱的囚犯影子,他渴望回到妻子的身边,每日工作过上普通人的生活,而所有美梦被一夕打破之后,他遇到了星期三先生,以及一众神灵,当这些旧有的神灵无法获得人们的信仰,他们只好以各种方式维持生存,与此同时,新的神灵得到信奉与供养,新旧交替之间的大战一触即发。作者在文中杂糅了太多的元素,这本身似乎是写小说的大忌,但是作者却能将这个故事写的无比精彩好看,因为属于主线的故事一直都是光彩熠熠,其他元素增加了故事的可看性,却无法掩盖主线的光彩——来自所有地域的神由于各自信仰人们的迁移而来到一片共同的土地上,神护佑着信奉他们的人,但随着时代变迁,信仰却难以保持,新的神灵崛起,旧的神灵却难掩失落,而他们需要用鲜血得到献祭的神性却无法更改,于是一幕幕的故事由此展开了。尼尔·盖曼是一位成功的幻想小说家,在这本《美国众神》中,他描绘出了整个神秘神奇、令人惊叹叹服却又令人大跌眼镜的神的世界,这个世界中,人与神交缠在一起,在这个世界,有善与恶、爱与恨、伟大与卑微。在这个世界中,他们在为生存苦苦挣扎,却又想要回归自己的天堂,却不得不发现,最终折堕进了地狱。

这本小说为我们揭露了一个事实:神来源于人的思想,神也是由人创造的,所以在神的身上可以找到所有属于人的缺点:嫉妒、虚荣、残暴、嗜杀、偏见,这些特性我们在其他神话故事中早有见识,却没有《美国众神》般彻底、不留情面。神成为人的异化与分身而存在着,所以神当然也可以堕落,美国众神是一个如此复杂的群体,就如组成这个国家的人民与历史一般,就如一面镜子,照出的其实是人类的模样。而难道这所有的丑恶不是都来源于创造了众神的人类吗?惟其如此,当那些曾经高傲辉煌的神砥们如今落魄至此,这本身的巨大反差才更令人唏嘘不已。

而隐藏在文字背后的,是作者想要用一本书的厚度写下属于美国这片土地的传奇与残酷,幸福与梦想。作者坦言,是来到美国这片土地上催生了他写下这本小说的最初创意,没有一个地方比美国更适合写就关于众神的书,也没有比众神更加适合描述这个国家的元素了。美国就是这样一个的地方,作者在开篇十周年修订版说明中提到:想写一本包含了美国这个国家所有令我着迷和惊喜的部分的书。而他笔下的美国远远超过着迷与惊喜等字眼的表面含义,这是一个严肃的存在于历史中的地方,有着一切历史中该有的血腥与杀戮,这还是一个移民们的新大陆,不同种族思想碰撞的地方。这里既是某些人的天堂,却又可能是他人的地狱。而通过对于在这片土地之上神的故事,我们也同样了解了这里的人们,与这个地方。

书中的主角影子做为一个穿插以及叙述的线索存在着,在影子身上我们可以找到很多优点,他却远远不是书中的主角,书中的主角是从不同时代、不同地区汇聚在一起的众神们,他们或高傲,或卑贱,或善良,或邪恶,或者复杂到以上任何词汇都难以形容。比如影子的雇主星期三先生,他是至高无上的神,他却又是一个骗子,一位野心家,他到处施行骗术,四处引诱年轻的女孩,但是他同样认为被他骗的普通人施行过等量齐观的恶行,他同样孤独寂寞得难以熬过每一个夜晚,这样一个矛盾却又统一的形象,有着每个普通人的缺点,却也有着他之所以为神的魄力,这才是这个形象光彩照人令人难忘的原因吧。

经过整本书的众神之战,无论曾经掀起多么大波澜,众神又一一隐去,经历了那么多痛苦与神迹,影子依然在路上,或许这也是一本关于人生的书籍,道路依然坎坷,目标模糊不见,但是我们依然活着,并且走在路上。而我们与我们创造的众神,都在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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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众神》读后感(6):神之子 神之死

一本讲述美国众神的书是由一个英国人写的,这本身就是一件意味深长的事情。

我同意这样的观点,神之所以成为神,是因为有人信仰并且供奉,当人们不再信仰他们的时候,他们的神性就会消散,需要依靠一些古老的职业养活自己,比如妓女、掘墓人、骗子、巫师,等等。

我觉得影子是一个隐性的神,一个不知道自己是神的神,却没料到他就是神之子——转念一想,这几乎是必然的。不过,就一个小说而言,长达四百多页的铺陈也足够长了。美国是一块适宜人类居住的土地,但是不适合神灵。而我们,向来是实利主义的,神挡杀神,佛挡弑佛。大概没有几个人记得《山海经》里的传说,现在流行的是,不相信星座的同志不是好同志。星座背后代表的众神?!对不起,那些不重要,你只要告诉我每周运势就好了。

《美国众神》最吸引我的是“真实”和“丰富”,其实尼尔•盖曼讲的不是神,而是人,是人性。很多微妙的细节,在阅读时会突如其来地打动我心。摘录几句:

“如果你所有的朋友都从山崖上跳下去自杀,你会不会也跟着跳下去?”

、“也许在一个地方住一段时间之后,这里便成了你的家;也许,家是一个你终究会找到的地方,只要你走得够久、期待得够久,盼望得够久。”

“人就是这样,他们不能没有信仰,但却不会为他们的信仰承担责任。。。。他们用幽灵、神明、电子和传说填塞他们无法把握的黑暗。他们想象出某种东西,然后相信它的存在,这就是信仰,最赤裸裸的信仰。一切都是这么开始的。”

知道人们向赌场献祭的是什么吗,不是金钱,而是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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