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记

严歌苓芳华读后感6篇

《芳华》读后感(1):真没觉得这是一部好小说

最近电影《芳华》很火,朋友圈一篇篇刷屏的,很多人表示看得泪流满面。于是我把严歌苓的同名小说翻出来看了看。感觉不如电影。

看看豆瓣书评,大批大批的好评,觉得有点尴尬。真没觉得这是一部好小说啊……即使只把范围牢牢限定于严歌苓本人的小说内,这也算不上是一部好的。

不知是不是代入了自己文工团经历的缘故,这部小说严歌苓的写作风格跟以往有些不同,她在故事间歇加入了很多絮叨的口吻,比如“我写不好何小曼”,诸如此类。

好的故事是要让人入戏,差的小说让人出戏,至于这种作者强行出来打断叙事进程的絮叨,简直就是跳戏,看得人无比烦躁。

抛开作者选用的写作风格不提,单就小说而言,也不算好。文笔自然是老练的,节奏把握也是娴熟的,说到能触动人,让人心里升起种种情绪,那也是有。但整本书人物模糊,性格扁平,既不能给人以情节的吸引,也没有传达足够的意义。整个就是看着没劲。

老好人刘峰,被处理得一生悲苦。大概率是被处理的,被塑造的。这个人为什么会有这样善良热心的性格,看不到。作者一开始给的理由,挺薄弱。而事态发展,也比较牵强。事情是发生在70年代晚期,已经是改革开放时代,风云变色,能人辈出。刘峰固然是没什么大本事,但一个如此积极主动,做事情又无比利落的人,到哪里混不好呢?我不清楚作者是否想传达“一个善良的人不被人所喜欢”这层意思,就算是,也是为传达而传达。现实生活中,确实有些人的善良不讨喜,但不是刘峰那样的。

文工团几名招人喜欢的女孩子,人物形象也立不住。所谓立不住,就是你没法根据角色的性格推演出后面的情节。看的时候,更多的觉得,之所以事情会是这样,是情节需要。包括小说里的“我”自己。

书中唯一让人印象深刻的、有血有肉的,就是何小曼了。她的背景,她的经历,她的内心想法,她的形象,能统一。中间有一段,何小曼想要妹妹那件红毛衣,晚上把毛衣拆成线,染成黑色,把被虫蛀掉的断头处仔细结起来,绕成线团,给自己织了一件黑色毛衣。这一段看起来觉得妙极了。

至于何小曼对刘峰的感情戏,写得好像很感人,可是看起来觉得虚假。说到这个点,似乎也不是何小曼一个角色的问题,严歌苓小说里的感情戏都给我这样的感觉。不真实。是情节需要。因而也几乎没有触动。

回想起来,能触动人的,有真实感的,似乎只有《陆犯焉识》的末尾,陆焉识回家后跟失忆的妻子相处那一段了。

《芳华》读后感(2):一个冰冷基座上的平凡塑像,无数个追求平凡的一代人

你是否留意书页上那一行英文:you touched me,你触碰

了我? 看完小说后发现,《芳华》这两个清脆响亮的字太过美好。也许美可以用来包裹假象,谎言,背叛。也许正如严歌苓的《老师好“美”》,美可以窝藏祸心,用于反讽。也许美的现实更难以启齿,更加不堪与藏污纳垢。姑且理解《芳华》作为书名,是因故事从“青春时代”写起;因《芳华》时光,有了莽撞的权利,也有了不计前嫌、老友相聚。

《芳华》从写法到人物塑造不仅仅是创新,更应该用“颠覆”。 区别于严歌苓以青春记忆的创作的中篇《灰舞鞋》(按书页计算,除了名字,百分之一的内容都没出现),意识流的《人寰》,超时空的《舞男》,战后题材《小姨多鹤》,肃杀的《陆犯焉识》,甚至现实与想象的《第九个寡妇》、、、、,我感到,若仅用故事介绍来推荐本书,实在难掩其“阐释者的魅力”。《芳华》不仅是故事的狂欢,更是语言文字的狂欢。但是我还是要把这个正叙、倒叙、插叙交互穿插、跨度近40年历史的故事做些叙述,因此我踏实地读享。

《芳华》最接近严歌苓亲身见闻,12岁入伍,在成都文工团遍布藏、滇,因恋爱遭遇过检举,险些自杀(书中带有一笔),在中越战中做过记者,后转编为铁道部创作员,80年代末出国留学。然而《芳华》却扎扎实实地展示了“她的战友们”的经历。

正如所有在那个时代青年兵的日常:军训、打靶、集体主义教育;暧昧、情书、青春期骚动;再有从众、攻击、自卑的青春期隐秘心理,也少不了类似21世纪猖狂的校园暴力的“精神版”——思想虐待(批斗)。因此青春美好,青春也充满无知与肆意。 严歌苓深情地挥洒记忆,几乎用步步为营的灵动白描,还原她经历的场景,细有房屋瓦片,大有战争中遍地死伤,各种人物悉数登场,五官相貌,性格脾性一一彰显,然而记忆的深不可知在于既能包藏阳光,也能容纳黑暗。40年后,当“走遍大半个地球”的作家“萧穗子”,有能量去“挖掘”人物背后的思想动机,绝不限于旁观了:当事人与叙述者共同参与,从青春到壮年、再到中年的经历后,张张面孔有了延续和变形,放置于今天的语境中,每个人真实的心理动机也渗出纸面。

但是,若仅为记录一段鲁莽和叛逆的青春年华,又何必详述他们特殊年代的家庭变迁,对他们的“精神分析”,又何必展示他们嘴上喊着宏大的英雄主义、集体主义口号,却在私下里对彼此、对领导肆无忌惮的调侃。显然《芳华》二字只起点于青春时光,并不仅仅形于对时代的归咎或批判,而在这之后的个体命数及思想揭露,才是严歌苓要超越青年兵日常生活的价值,挖掘箫穗子的战友刘峰、丁丁、小郝、小曼在时代中常常被大而化之的人性与生存思考。

所以《芳华》不“单纯”是“某一个人”的故事,也不只体现某一个人的“单纯”品质。

一个乐善好施、军中楷模刘峰,寄托了战友们的对于“平凡英雄”的崇拜,所有的女孩子都喜欢他。可当他对“大眼萌”的林丁丁进行表白后,林丁丁大呼“救命”而逃跑。本来相安无事,但是此后的情节是由于被过路人发现蛛丝马迹,导致事件曝露。但严歌苓给足笔触,揭示出丁丁、小郝及周围人物的隐秘对话——曝露是必然。 林丁丁的疾呼、忸怩、告发,到周围人的推波助澜,刘峰被加上莫须有罪名,墙倒众人推,被集体批斗。“爱慕”成为平凡英雄的“缺陷”,而谦卑、善良的刘峰在那个的英雄不能有“七情六欲”与“缺陷”的年代,成了人性阴暗的靶子,之前善举也被一笔勾销。就在刘峰被开除时,小曼送别了他。那个没了父亲、缺乏关爱的小曼,在文工团被孤立后,只得到刘峰的体恤,站在同样“被孤立”的位置,不难理解小曼对刘峰的感情。但是我不同意有人说他跟丁丁,小曼小情调式“几角恋”,这并非在书中有过多实举的叙述,所有青春期的女孩子都倾心刘峰,青春的遭遇,势必影响成长的心灵,甚至毁灭“纯真”与“信念”,但心底那份暗恋始终是诗意的“幻想”而难以深入接近。懵懂的青春,有快乐也有伤感,时代压抑着的激情与爱欲,也便利了人性的宣泄。作者用回旋曲般的“自我认知”,不断插叙当事人在成年后对初行的反思,以便引起读者的反思。

然而作者并未停下笔触,在崇拜“平凡英雄”的年代中继续试探着自觉于“人”的吊诡:被“歧视”的小曼,渴求被爱,为争取“英雄条件”而假装生病,终于在谎言揭穿后被调离,而随后的中越战争中,她救助伤员,又被报告夸张成自己都无法相信的“天使”,再重获尊重;而刘峰在越战场上险些丧命,终身残疾,却因此具备了“英雄条件”,再重获尊重。可是战争过后,刘峰如同废弃的螺丝钉,而小曼一度精神恍惚,又失去丈夫。在那个对立二分的“道德评判”与“套路腔调”的报道中,值得思考的是一个“普通的”文艺兵小曼,一个出身“平凡”的刘峰,及所有人的“变化”因何驱动。

以时代口号为存在的意义,最终是“人”的躯壳。 如果青春时光容得下懵懂,激情,当时代随着70,80,90,再到2015当下中国,战友们以退出“让城市现代化给化了”的红楼,这些友谊结盟的战友面孔更趋于完整,他们的经历也不无映照着社会的变迁。严歌苓对于日常生活出色的笔力已无需多言,而精彩的是继续回旋曲般得加入当事者的自我剖析,哪怕是一言半句,也成为最关键的提炼,或许占据大量篇幅的“后芳华”时期才是书中更为精彩的部分。

部队歌手大眼萌林丁丁,像多数当下中国的世俗追求,托亲戚,找关系寻求好婚姻,无非为寻求不凡的阶层、高物质的归宿,可是婚姻波折,“感情”坍塌,现实与理想割裂;泼辣的小郝终究也是成了贵妇,与品质浪荡的“二流子”分家,像所有寺庙或佛龛用品店出现的富豪一样,奢侈地需求些“素净”,偶尔返璞,吃点“方便面”。因早年追求“不凡”的萧穗子成为作家,在路遇刘峰后,记忆又拉回部队红楼的梦中。几个战友时常相聚,抑制不住对于断臂“刘峰”的牵挂。 可是成为废旧“螺丝钉”的“凡人”刘峰,没有一技之长,没有萧穗子才华和追求,只能去看守大门,又在开放时期走南闯北,却以失败告终,最后给侄子打打杂。就在小郝借钱给刘峰去赎回摊车时,他的形象已经从人人崇敬的英雄楷模到众生之中的为求生计的底层。因“学雷锋标兵”,让我们找到值得赞扬他的价值,而因平凡而无奇的演绎,我们是否还能在意到“人”的价值?

你怪他无技长,不努力也罢,他不再是一个一度被人看成“执着爱情、卓尔不群、超越世俗”的英雄。但是作者对他饱含理解。作为《芳华》里一个别于作者的“小说家”的萧穗子,用她对刘峰虚构记忆再现对刘峰的认知:曾经英雄也有的七情六欲,他光顾“洗发廊”;他有所谓道德的缺憾,他卖盗版书;他没有物质基础而痛苦,患癌症而没有足够医疗费,他自卑,躲着战友,甚至有一丝虚荣。也许这些品质都在我们每个人体内不可启齿地焕发过,可依旧看到他体内闪现的品德和理想,他以卑微的能力去感化发廊女小惠,他心底怀有对林丁丁那份“活在心里、梦里”的纯美情愫,在紧缺医药费下依旧不忘按揭还款给小郝;她对战友的感怀,给小曼的花雕木箱、、、 在刘峰重病期间,唯有小曼对她照料。我想,正因对善良而没有善终的刘峰的同情,萧穗子认为小曼给予的关爱,才是善良而平凡的刘峰应得到的无功利、无阶级的爱。我还认为,这份萧穗子虚构的刘峰与小曼的感情,正是饱含了所有战友亏欠刘峰的爱。当他们追悼刘峰的那一刻,都不在乎他是否为一个凡人。

小说的最后,严歌苓用异于往常“冷调式”的语言,在渗出泪痕般的纸上写出这段话:

“对于师范毕业的初中语文老师刘倩来说,傻乎乎地忙了一辈子的不仅仅是她父亲(刘峰),我们这一代都是多余。 我们是信仰平凡即伟大的一代人,平凡就是功劳,就是精英,好几十年我们平凡得美滋滋的。时代有它不可告人的用心,教导我们平凡了更平凡,似乎我们生来还不够平凡,似乎刘峰的一生没有被埋没在平凡中。同时埋没于平凡的还有一个能工巧匠的刘峰,一个翻绝活跟头的刘峰,一个情操人品高贵如圣徒的刘峰,一个旷世情种的刘峰。本来刘峰平凡善良是无妨的,偏偏用他的平凡来做大文章,偏偏无视他可能的非凡之处。、、、、、,偏偏天下的女人在心底里,都是不信平凡的。,、、、,唯有小曼是女人中的例外。她用了几十年明白一桩事:她只能爱这个善良过剩的男人。

然而以上这些内容,也不只不过是《芳华》中一部分。书的原名《你触碰了我》,是让我重新审视这本书的题眼。 严歌苓用狂欢的故事与狂欢的语言,细数了不仅仅是“芳华”这段青春时光,更展现出我们从不曾发掘的内心黑洞到恍然的隐秘心理。 平凡到英雄,再到平凡,故事随时代的流转照进当下现实。故事不仅仅是故事,还有举重若轻幽默、攻城略地的反讽、意气风发的叙事、最终审视于“人”这个最大的命题,审视于我们终归与心同在、难以启齿、难于关注的“自我”。《芳华》不止形于故事,不止形于归咎于特殊的时代,当日常隐于荒诞,荒诞形变为日常,我们穿梭在不同的年代,周而复始,不可或缺的是清醒、批判、反思。这大概是《芳华》贡献的意义,也是严歌苓最为曝露于自我经历的一次狂欢和颠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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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题外话,我以前写过一个评价,在严歌苓的小说《舞男》中,源于有读者理直气壮地说《舞男》中提到的7-11卖烟,是失真。然后我就把7-11卖烟证据照片放上去了。虽然是小问题,但是我表达的意思是,我从没有觉得豆瓣的评论会完全代表作品艺术价值,因为市场有时候跟艺术价值产生偏离,而每个人都有不同的教育背景和品味,什么时候能说豆瓣是代表一种市场趣味和取向,我也能心安理得去阅读就可以了。那为什么你要把别人的评分作为自己的趣味呢? 说明大家都是需要不同的观点,甚至希望被教育,被引导。就像《界面文化》某个编辑引用一个叫“一把青”的文章一样,特别喜欢摘一些蹭热点借东风好事的写手评论放上去,实证与逻辑不堪一击,可编辑的做法迎合了大众的取向,你得找个人去“骂”呀,你可以不看书的,但是有个人这么火一定可疑的。这种选摘的做法,不得不引起大家思考,你为什么要信它?它能代表你吗?还有你要注意那些评论经常是想要“出人头地”的口气。

事实证明,舞男在后期学者的研究中,是近年来严歌苓作品艺术价值非常高的一部作品,但是我们可爱的上海文艺出版社却完全失控,从头到尾做了一个另其他出版社都觉得匪夷所思的事,我就不提了。

我不知道现在是怎么回事,当年严歌苓非常著名的《人寰》再版以后,放到豆瓣,许多读者说太难看了,读不懂,又说写《人寰》严歌苓笔力不济,可那是90年的作品,当年获得非常重要的严肃文学奖的代表作,那又怎么说呢?看不懂就可疑了?看不懂就说不好?去看看鲁西迪。

我有个朋友也挺喜欢严歌苓,总是跟我号称他读过严歌苓所有作品,我随便说了几本,他无言以对。就说严歌苓变成ICON以后,你喜欢的大概是你需要释放偶像崇拜的这种情结,但是你的喜好如果变成价值导向,或者有一天你看不上眼的作品就被你没有理性的攻击,那我们干嘛要被这种审美的评论做引导呢? 这就是目前我在豆瓣发现的一些特别奇怪的事。其实你看学术论文也会出现这种事,经常一大片抄袭,或者莫名其妙的非理性结论。这都跟文学没什么关系。我看评论就看语气,准备开始骂街的语气,基本上我就不想看了,就像芳华里说的,你高不了,就要靠诋毁一个比你高的人来显得自己高。。。跟被记者篡改的“喝下午茶化精致妆”的花边新闻,或者严重误读扶桑的“跪”与“忍耐”“宽容”品德,后面就没法一言概之了。反正是造成一些爆点,让文学家曝露于公众意识的爆点的存在。什么都得有度,如果在豆瓣的狂欢变成唯一的价值取向了,那我们都可以成为上帝,艺术就是以贬损和玩世不恭的载体。

再看看现在出版社对严歌苓的介绍还都处在2000年之前的海外经历,后期的设计装帧也非常烂,当然是我的看法,要知道从2006年到2015年,其获奖都是在大陆,两届中国小说学会排行榜第一名,后来获茅盾文学奖的作品,跟严歌苓同一届排行的,也没有排第一。现在的出版社都在做什么?都在借着她影视的名气而宣传。

世界电影现实都是从文学中汲取营养,何况全球的经典文学几乎都改编成影视了吧?诺贝尔文学奖的石黑一雄也是我喜爱的作家,看看他作品几乎都被改成电影了吧?这是相辅相成的,对吧?什么时候你能说严歌苓有编剧的天才, 也是著名小说家,各有各的路走,干嘛非要拧巴在一起,拧巴以后说的那些话都颠三倒四,我不清楚是嫉妒还是市场不成熟导致的价值判断失误,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反正我就看自己的小说。管别人怎么讲。《芳华》不算我最喜欢的作品,但是我喜欢这个写法,还有作品非常另我动容的文学上的担当。我更喜欢《舞男》的写法,我也喜欢《人寰》《妈阁是座城》《老师好美》的写法。严歌苓的优秀根本不是在讲故事这一层面,更有她的语言,她高超叙事能力,小说雅俗共赏的艺术魅力,我说不算,莫言,王安忆,陈思和,陈晓明这些都已经说过太多了,你让他们去给你共谋吗,人家是有品节的!

我觉得最了解中国的,不一定是在中国,是经常回国,但是又能有距离去审视,去反思的人。

《芳华》读后感(3):不可触摸的青春是触动心灵的芳华

严歌苓触动我的地方是爱情,还有生死。小说的英文名是《You touched me》,一语双关,可以直译成“你碰了我”,在无感之人之间,那是一种冒犯,英语电影中冲突到要动手的时候,一定有“Don't touch me!”冒出来。但也可以译成“你打动了我。”在有爱之人之间,那是一枚引信,可能会炸出一片粉红的美好。刘峰的那只灵巧、有力和温暖的右手在伴舞中无意的触碰,打动了何小曼,但在有意的触碰下,却冒犯了林丁丁。这也许是爱情小说里永远的“梗”:你可以怀春,但无法怀孕。永远要阴差阳错,永远要插肩而过,直到相忘江湖。也许有些残酷,但是,追忆里的遗憾才最耐人寻味,回首中的瞬间才最令人动容,就像在物质匮乏的当年你偷偷藏起来的珍贵零食,偶尔拿出来四顾无人时舔上一口。你饥渴,却永远吃不饱,到最后只能望梅止渴,画饼充饥,那种稍纵即逝,简单强烈的味道所产生的眩晕感会顽强地留在你的感官里,成为你青春的所有。再回首时,最美的是芳华绽放的瞬间,因为它是单纯热烈,脆弱易逝;不会是瓜熟蒂落的圆满,因为它会柴米油盐,坠入平凡。

严歌苓在小说中把爱情的感觉具象化在刘峰的那只右手上,最后它毁于枪弹。一只温暖、灵巧和有力的手被假肢取而代之,冰冷坚硬,触目惊心。就像一棵树上枯掉的树干,青春的绿色再也不会招摇其上,爱情的滋味只能留给过去。心不死,也无法触摸;爱不灭,亦不能拥抱。以残忍的结局昭示着伤害和背叛,在芳华的绚烂中渗透着猩红,在青春的微甜里夹杂着咸涩,让我们无法以青春的名义,赦免自己所有的单纯、愚蠢、无知和邪恶。

《芳华》读后感(4):芳华以及其它

第一次读严歌苓的小说,笔锋里有张爱玲的影子,但没有张爱玲那么悲凉,冷冷的笔尖仍有温存。严歌苓给小说取名字为芳华,如果直译成英文那应当是youth或者young,因青春是芳华的近义词,但严歌苓好像有意避开青春这两个字,英文直接译成you touch me。想来也是,青春这两个字的语境一听就是九零零零后的时代,芳华两字显得厚重,用来形容70年代人的青春再合适不过。

那还是一个有许多故事可以发生可以书写的年代,从王朔的《动物凶猛》,到余华的《在细雨中呼唤》,再到严歌苓的这本《芳华》,上一辈的作家在悄然无声的笔锋中揭开了被时代的刀锋刮过而留下的疤痕。外在的苦难迫使作家去记录去书写,他们自身的生活便是一本历史书。

反观8090年代,如果困顿苦难来自于内部,那还有什么可以书写的。我尝试写小说,写我历经“磨难”的青春期,可最终变成了伤感的非主流言情小说;写我孩童时代的村庄,可我已然忘却了它的模样。我在安全地带出生,也必将会朝着安全地带生长,高楼大厦紫金琉璃,在饱餐一顿肯德基之后我发现自己并没有历经过什么苦难,我所历经并尝试理解的苦难是在酒足饭饱后给自己附上的枷锁,我的苦难来自于自身内部。恰如《搏击俱乐部》里的台词:我们没有经历过世界大战,没有经济大萧条,我们幻想成为摇滚歌手,成为富翁,但是我们没有,我们的战争是我们自己。

于是我们可以变成马男,变成丧逼青年,但我们永远都不会变成刘峰。那种老好人的隐忍、处处为别人着想不会发生在我们身上,自我是我们这个时代的凯歌。

阅过六七十年代人的遭逢,好像先下的时代已经是最好的时代?也未必。芳华里人性的恶与苦难的由来可以轻而易举归根结底为阶级时代意识形态诸如此类的东西,活雷锋也有人性的弱点,虚构的乌托邦世界遮掩不住人性的阴暗面。即使在盛世所愿的当下我们仍旧被困在这些东西里,只不过它被某些东西掩盖着不会轻易被我们识破,我们视而不见不是因为黑暗不存在,而是黑暗躲在暗处。

《芳华》读后感(5):读《芳华》有感

《芳华》展现的不是一个人的青春,而是一群人的青春。一群正值芳华的青葱少年,满腔热血,本应去享受爱情萌动的心悸而忐忑。隔着一个时代往回看,感觉很不一样。

浪漫情怀满溢,却不能抒发,人性与欲望被压抑,许多爱慕只能无疾而终。 对于那个年代我充满了好奇,有的人很无知,有的人很清醒,有的人满腔热情,有的人却又无奈之极……那个年代出了很多英雄,也出了很多极恶之人,结果英雄终于还是经不住真理的考验,恢复了本来的丑恶和地位,所谓的极恶之人却能脱颖而出,为时代进步和社会发展做出了贡献。你把最好的芳华献给了你的祖国,却承受了被抛弃的命运;你本身是个热爱自由的人,你本身也向往爱情,你本身天真烂漫,却把芳华送给了战场…你本身可以变得更好,你只是活错了时间……

什么是爱呢?

在那个挣扎扭曲的年代,爱意萌动,是芳华之所在。

在那个分不清真假善恶的年代,领了祖国标榜荣誉的他被禁止了七情六欲,像个怪物一样被大家都可以批判上一两句。

不过是我喜欢你,想表达,不过是有爱在,不放弃。

不管是林峰还是小曼,于他们而言,爱就是,我喜欢你,我愿意为你,至始至终,保留那颗初心,不管你如何对我,但我知道我的心想怎么对你。不计较得失,不计较过往,只想单纯的守住那段美好,回报那点你为我。

人性是时代不可缺失的一部分,人是有思维的,也是有思想的,人类集体思维和思想推动时代变化、发展和进步,因此,应该是人性冷漠让时代变得残酷和冷漠。所以,人,不论在哪个时代,内心不能没了自己!

时代大环境下的人们,非常容易迷失自我,总是迫使自己相信大众观点都是对的,无法反驳的,可是当你回首的时候,你会发现原来都是背叛了自己。生活起步相同,过程复杂多样,结果却极度相似。生活是才是审判者,每个人都有相应的归宿。

这是一个沉重的故事,听完之后久久不能释怀。书中的人物没有善恶之分,也许我们都或多或少能从中看到自己的影子,不同的是,作为读者的我们,能够以上帝视角看着他们的命运。我想,如果刘峰的手不那么冲动,如果林丁丁没有大喊救命,如果何小曼没有装病,如果……可现实没有如果,命运如此复杂,哪怕一个微小的决定都可能会改变命运的轨迹。人啊,想要使自己的命运朝着美好的方向前进,得有多艰难。

严歌苓的笔触依然是那么细腻生动。不论是对时代扭曲的批判,还是对纯真爱意的表达,亦或者芳华岁月的惋惜,都可以深深打动读者的内心。

《芳华》读后感(6):一点收敛后的小家子气

熟读严歌苓的人,对于这本《芳华》一定是会有些失望的,故事一如既往的能读出来还是严歌苓笔下写出来的故事,只是写《芳华》的严歌苓好像比以前变得小家子气了一点,没有了《床畔》中用生命在讲述纯情的魄力,没有了《一个女人的史诗》里从平凡淘出来的菁华与乐章,没有了《扶桑》中那样令人折服的绵实曲腻,也没有了《第九个寡妇》里造物主一样阅世的胸怀。

故事同样仍是严歌苓的故事,只是笔力有些脱了劲,也因而脱了劲的笔力没有像往常一样从平凡的故事中激发出可以恒久闪烁的深邃。《芳华》的笔力会给人一种脱了劲的感觉,或许有这样的原因:就是严歌苓在这本小说中冰雪聪明得过了头,她把从前小说中为人称道的小优点、也是从前小说中的调味品,拿在这本书中做了主食,不加节制的放大,放大后的语言上的幽默不但喧宾夺主了,甚至还将“主”的生命色彩也给荡涤掉了大多,只残留下了些影子,让熟读严歌苓的读者一点也不过瘾。这是小家子气在行文、笔力、语言上的表现。

还有一点小家子气的感觉是从创作者的叙述情调上来感受到的。以往严歌苓的小说,无论时空跨度是长是短、无论故事是传奇还是平淡、无论人物是美是丑是善是恶,都能从严歌苓的叙述情调中读出一种大悲悯、大慈悲的温和。但这本书和她的第一本散文集《非洲手记》一样,都让人觉得这种慈悲与悲悯的温和被大大的收敛起来了,无论是有意还是无意,这种收敛无疑都会影响到全书的整体格调。

但无论如何,出自真正的写者严歌苓之手的《芳华》仍是一部较不错的小说,通过跨越四十年的时间和天南海北的空间的叙述,展现出了一代从军服中走出来的少男少女曾经恣意绽放的华年,与对生命最无悔的告白和期待,以及在人生流转中,期待的幻灭、尘世的牵扯、回首的歌哭与最终的洒脱和释怀。在这一切的纠结中呈现出谦卑平凡的生命背后的意义。

《芳华》这本书的封面设计一定要说一下,曼妙的芭蕾舞姿和洁白的一双芭蕾舞鞋必然会会诱使与严歌苓心有灵犀的读者满怀期待这本书中严歌苓对于芭蕾细腻丰厚满是人情味儿的全新解读,就像对扶桑的那件大红绣袍一样,然而书中并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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