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记

格里高利·大卫·罗伯兹项塔兰读后感6篇

《项塔兰》读后感(1):命运迟早会让我们相遇的

有一类书是这样的,不知道它的存在也就罢了,一旦得知后读了起来,简直要为自己竟然从没听说过它而感到羞愧。《项塔兰》就是这么一本书。

起初在《西亚走着瞧》里看到许老师提到一句,立刻来了兴趣。光是大致的几个关键词:抢劫、逃犯、孟买、偷渡、黑帮……就足以令人痴迷,更何况发生在20世纪末,居然是一个根据真实改编的故事。作者即主人公,上演了现实版的《越狱》,用一本假护照从新西兰逃到印度——又一个不思议之国度。比起魔幻的印度,越狱什么的几乎不值一提。

小说这才刚刚要开始。从孟买。

我在上一次穿越欧洲大陆的旅途中开始读《项塔兰》,从柏林飞往阿姆斯特丹的飞机、比利时前往法国的大巴、横跨西班牙的列车、波尔多闹市的coffee bar、一路奔向欧洲最南端的顺风车上,读着发生在遥远南亚大陆上的奇幻情节:

隐藏巨大秘密的逃犯,住过印度偏僻的小村子,会说一口流利的印地语和马拉地语,在贫民窟当赤脚医生,爱上一个似乎更神秘的女人,被关进监狱受尽折磨,掌管过孟买的黑市交易,学会了假护照业务,跟着帮会的人去阿富汗给穆斯林游击队送补给……

欧洲的最后一天,我在傍晚抵达与摩洛哥隔海相望的港口小城Algeciras,入住的airbnb有点share house的意思,几个房间租给不同房客,建筑已经有点像摩洛哥riad,中间围出一个天井,一位瘦骨嶙峋的赤膊大叔躺在藤椅上看天,见我后站起来打招呼“hi,我叫Paul。”

Paul是名自由作家,来自英国,却在美国生活了很多年,剩下的时间也是在各个国家乱晃,写一些有关旅行的稿子。“我前几天去攀岩的时候摔坏了腿,只能暂且在这儿养伤啦。”Paul也从这儿坐船去过摩洛哥,热心地拖着一瘸一瘸的腿带我先去港口踩点。

屋子楼下就是房东经营的café,我们坐在露天的座位上喝着冰啤酒聊天,自然少不了有关书的话题,跟英国人聊毛姆一般都不会错,但总会互相问起,“最近在看什么书呢?”

“《项塔兰》,一部很神奇的书。”我说。

“啊,这本书超棒啊我也读过,是讲逃犯的故事吧。”就这样,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旅行、小说、过去、未来。自从法国一个人旅行至西班牙南边尽头,已经好久没有同人认真地聊天、说那么多话。

尤其是当你谈论正在看的书时,还能获得对面那个人的共鸣,这个本来只有渡口作用的小城,也显得温馨和具象起来了。

半个月后,我已渡过直布罗陀海峡,南下到摩洛哥的马拉喀什。有天晚上,老板邀我一起在旅舍客厅抽水烟,随后又有两位小哥加入。他们是孟买出生肯尼亚长大目前在英国念书的印度小哥,地道的“世界人”,作为移民二代,对于印度几乎没有太大印象,我试着问起,“你们知道《项塔兰》这本书么,是发生在孟买的故事。”

“啊知道啊,这本书超级有名哎,你知道么,书中的Leopold酒吧在孟买依旧超有人气噢,有机会可以去看看。”

恩,我会去的,一定会去的。待我再看几遍《项塔兰》。

书的开篇第一句话说,“我花了很长的岁月,走过大半个世界,才真正学到什么是爱与命运。”

《项塔兰》虽然是一部犯罪者写的自传式小说,却散发着一股光明磊落的坦荡之感,对自己的善和恶、对每一面向的自己皆诚实,或许这是此书最可贵之处。

我只不过带着这本书走了小半个世界,却发现里面已经写完整个人生所有的故事。

《项塔兰》读后感(2):读《项塔兰》

这本中文译本共733页,我相信自己的直觉,知道它是个精彩的故事,把它当成“bedtime story”。那次室友聚会,室长的表弟也在,是个香港人,直笑我所读的外国小说几乎都是中文译本,要是他的话,一定读原文,才更有感觉。但是一方面我的英文没那么好,一方面我觉得用自己的语言(中文)去阅读更有感觉,所以不以为然。况且,我认为,这些译文对于中文本身也是一种贡献。

我花的时间不多就读完它,因为对这个故事实在爱不释手,对作者的经历瞠目结舌,不过网上介绍说,这里面的故事和人物多半是虚构,比如里面的冷血杀手“萨普娜”并不存在。但是看看作者Gregory David Roberts的真实经历,要是换了别人,不是在监狱里度过乏味、空虚的一生,或被同监狱的人打死,或被狱卒打死,或在逃狱的时候被枪毙,或者在孟买时被黑帮杀掉、或被遣返,或因吸毒而惨死,被虫咬、得霍乱,反正九死一生。不管是书中的他,还是现实中的他,都注定是个传奇。他的人生是场大冒险,是一部电影,主角总是死不了,死了也会回来,让观众振奋。《戴顿日报》这样评论:我惊讶于作者居然可以活到现在继续写作,他被无底的深渊吞噬,然而却爬了出来,毫发无伤……拯救他的是他对其他人的爱。

最后那句话真是说到点上了,“拯救他的是他对其他人的爱”。小说中的他(林)对其他人有种天然的热爱,只要那人不是欺善怕恶、恃强凌弱,他总是毫不保留地喜欢和热爱他们,“我喜欢昌德拉”,“我喜欢莫德纳”,“我开始喜欢上这个人”,“我爱他”(哈德拜),诸如此类的表达非常多,他几乎热爱每一个人,总能从别人身上看见人性的闪光点,换来的是许许多多的人热爱他。英文杂志里有一篇文章写《反射的爱与恨》,也许真的是这么回事,你爱别人,别人也爱你,若你恨别人,别人也会把恨反射回你身上。

除了曲折的情节、丰富的人物,这个故事还有更吸引我的地方,那就是点缀其中的连珠妙语。有一天我把那句很有感觉的话告诉朋友:“我感觉到我那因为太麻木而无法悲伤,因为太冷漠而无法发怒的内心里,有片黑暗在滋长。”其实这句话不过是句描述,不是富有洞见的话语,我只是有所感触,朋友回复说,那好像是我的写照,我暗自笑起来,其实啊,我哪里达到这样的境界呢!真是太搞笑了。不过她是在责怪我不够关心朋友,这我理解。也许在一个人所认识的人当中,他们每个人只认识他/她的一面,像一个平面,而非立体,所以给出的评价难免有误差。

里面许多妙语是通过林所爱的女人“卡拉”之口说出来的,也有林和哈德拜说的,我摘录一些:

这世界一直想让我归顺,但徒劳无功。我想我完全不是那种宽容的人。

我想我们所有人,每个人,都得去争取未来。不争取,就没有未来。如果我们不争取,我们就得永远活在现状。或者更糟,得活在过去。我想爱的用意大概就在于此,爱是争取未来的方式。

我不知道何者更令我害怕,是摧毁我们的力量,还是我们忍受那力量的无穷能力。

恐惧使人口干舌燥,仇恨令人窒息。这就是为什么仇恨无法诞生伟大文学:真正的恐惧和真正的仇恨,使人无言。

每一桩高洁的行为,其核心都藏有见不得人的秘密。

宇宙时时刻刻在由简单变得复杂,朝着那最终的复杂状态,或许我们称之为“上帝”的东西,如果你不相信上帝这个字眼,不妨叫它“终极复杂”,不管如何称呼它,整个宇宙正朝着它移动。凡是抑制、妨碍、或阻止那往终极复杂移动的东西,都是恶的;凡是促进、推动或加速那往终极复杂移动的东西,都是善的。

快乐是个迷思,那是人创造出来的,好鼓动我们买东西。

全世界,世上所有人,对我毫无意义……

为了对的理由,做了不对的事。

人总是不会学乖。那没关系,因为如果每个人第一次受了教训后就学乖,那他就完全不需要爱了。

除了妙语,还有一些有趣的人和事,如可爱极了的普拉巴克,还有“熊抱”,包罗万象。有人评论它继承了狄更斯的精神,写出20世纪格局宽阔的人生大戏。网上说,电影版的男主角是强尼·德普,虽然我很喜欢这个男星,但他平时给我的感觉有些诡异、怪异,和我在书中看到的感情丰富的硬汉形象不是很像,不管怎样,我看了这书,整个故事没有遗漏都听完了,已经满足。

《项塔兰》读后感(3):活着的一百万种可能

一千个故事有一千种开头,我喜欢这一个,因为源自真实。澳洲的绅士大盗抢劫银行,越狱之后逃往印度,隐姓埋名开始一段新的生活。

开始看这书就是冲着这样一个噱头,满足猎奇心理,对放荡不羁的生活的向往,异国情调的英雄出现就是为了颠覆掉那些我们跃跃欲试着要颠覆的东西。

我时常想起,生命作为一种这么偶然得之的东西,在极大的宇宙中支撑起一个个极小的个体。就目前来说,起码你可以在你降生的这个小小星球上动来动去,可以作和一棵云游的小树一样自在的东西。很多人妄想着漂泊,新的地方带来新的生活,我们需要能够创造出一个个美好的梦的开始,和能够容纳一个个残破的旧梦的地方。

我们身处陋室而心忧天下,也曾想到在生活的另外一面一些人是怎样身体力行的践行着爱与仇恨,我们被困在一个地方,细细打算着未来三年,未来五年,未来十年,未来三十年的个人计划。如果所有的梦想都需要一味药引,真是十足的悲哀。

作为可悲的狂想家,这家伙梦还没有开始就冷掉了。

(这我什么时候写的啊都忘记了)

《项塔兰》读后感(4):每个人的心跳,都是充满可能的天地。

最初我们什么都怕,怕动物、天气、树木、夜空,但就是不怕同类。如今我们怕同类,却几乎不怕其他东西。没有人知道别人为何做了某某事 ,没有人说真话,没有人快乐,没有人安全。

这世上有些不幸的事,其实是在有人想改变时,才变得更加不幸。

智慧只是把所有主观感情都抽离掉的聪明。我宁可要聪明,不要智慧。

他们很有孤单的经验。

在城市,人虽然昧着自己的个性和灵魂,却可以活得好好的;如果要住在村落里,人就必须彻底看清自己的个性和灵魂。罪与罚是我时时刻刻摆脱不掉的印记。

梦诗愿望与恐惧交会的地方。愿望与恐惧合而为一时,我们称之为梦魇。

他的眼睛是太阳落入大海前几分钟,你掌心上沙子的颜色。

真理就是任何人,不管是当今最高贵的人或是最邪恶的人,只要其内心出现一瞬间的真爱,在那一瞬间,在其如莲花折般重重叠叠的激情之中,就有了生命的所有目的、过程与意义。

人在下午两点时都会像猫。

友谊也是种药,而这种药的市场,有时也是黑市。

人的快乐和所住屋子的大小正好成反比。

所谓的天堂就是没有谁爱谁,因而每个人都快乐的地方。

我已开始在破碎的心房里翻找有用的东西,在废墟上重建家园。

“这世上每个人都迷信。”

我不知道何者较令我害怕,

是摧毁我们的力量,

还是我们忍受那力量的无穷能力。

“这世界由一百万个坏人,一千万个蠢人,一亿个孬种在治理。”

我们埋头于例行作息,埋头于满足需求,埋头于策划无害而乐观的计划。有那么小小的片刻,我们的世界是较美好的世界,因为主宰我们世界的情意和微笑,几乎和从我们头发上飘落、像白色泪水般附着在我们脸上的花瓣一样纯洁、干净。

残酷,或是因残酷而羞愧的能力,那个才是人类主要的特征?

故事在某方面都叫人无法信服,大师也不够完美。每个宗教都要求我接受某种妥协,每个导师都要求我对某个缺陷视而不见。

她在自己体内创造了一个小海洋。

我们哭的时候,流出的都是海水。

人性的一大特色,就是人最善良的一面,在危机时会被立刻唤起,但在顺境时,往往最难寻觅。

我爱她,即使她懒惰、懦弱、处境悲惨或脾气不好,我仍会爱她。

有人说恶魔存在于细节里,而我清楚知道有哪些恶魔躲藏、隐伏在我人生故事的细节里。

有些人欠你愈多,就愈不喜欢你;有些人要等到发觉受了你的恩惠,才真正喜欢起你。

残酷史懦弱的一种表现,残酷的大小事懦夫置身人群时哭的方式,弄痛别人则是他们悲痛的方式。

始终要比对手更疯狂。

独裁最瞧不起的,就是以独裁受害者形象出现的正义。

每个人性格中善良的那一面,最深处都带有些许傲慢。

如果你把自己的心化为武器,你最终一定会把那武器用在自己身上。

我坐在他身边,五颜六色的阴影纷纷流过。我爱他的率直和强韧,同情那欺骗他、让他软弱的仇恨。他的脸,时而映上沾满车窗的夜色,那是摆脱不掉命运摆布的脸,那是充满光彩的脸,一如画作中那些注定难逃劫数、头顶却带有光环的圣徒的脸。

男人别过头去时,暴露内心的想法;迟疑时,暴露内心的感受。若是女人,情形就正好相反。

抑郁只发生在不懂得如何伤心的人身上。抑郁是最完美、最出色的人类行为。

诚实可以被考验,忠诚也可以,但爱不能。

当我们为所做的坏事感到愧疚、羞耻,而愧疚与羞耻最后却消失时,拯救我们的,是我们行的善。然而,一旦展开拯救行动,当初我们所隐藏的秘密和动机,便会从阴影里悄悄爬出。那些行善背后见不得人的动机,会缠住我们。如果我们行善时,心里带着不为人知的羞愧,那段通往救赎的路将是一段陡峭的险境。

有人说人永远无法回到过去,当然是很有道理,但反之亦然。人必须回去,人时时会回去,不管回去有多艰难,都绝不能停下回去的脚步。

我的心,有时是布满墓碑的墓园,而石碑上一片空白。

同情是不求回报的爱,因此,每个同情的举动都是种祷告。

因为太麻木而无法悲伤、因为太冷漠而无法发怒的内心里,有片黑暗在滋长。

那些逗留在我们心中无声尖叫的时刻,占据了我们心中某个不为人知的角落,那里是爱死去的角落,是爱像濒死的大象拖着脚走去等死的角落。

人为各种正当理由而妒羡别人时,人就已走到开悟的半途。

“男人就得找个好女人,找到了,就要赢得她的芳心,然后赢得她的尊敬,珍惜她的信赖。然后,只要两个人活着,就得一本初衷珍惜那份信赖,直到两人都死掉为止,人生的意义就是这个。”

刚开始,我们真正爱着某人时,最大的恐惧时心爱的人不再爱我们。其实我们该害怕与恐惧的是即使他们已死去,我们仍无法停止爱他们。

个性和身份,在某些方面,就像由我们的人际关系所绘成的街道图上的坐标值。以所爱之人和爱他们的理由为参照点,我们知道了自己是谁,也界定出自己是什么样的人。

命运赐予我们每个人三位导师、三个朋友、三名敌人、三个挚爱。但这十二人总是不以真面目示人,总要等到我们爱上他们、离开他们,或与他们对抗时,才能知道他们是其中那种角色。

我们全都得跑得飞快,才能站在原地不动。

“我这一辈子,负空间。我始终在等着某人或某物,或某种真正的情感,把我填满,给我理由……”

命运总是给人两条路,一个是该走的路,一个是实际走的路。

以心相互感通的东西若不说出来,不有所动作,反倒将其锁藏起来,那些真实由衷的感受就会在想抓而已太迟的记忆之手里枯萎、消失。

因为这就是人生,一脚往前跨一步,再来是另一脚。抬起眼睛再度面对这世上的咆哮的微笑。思考、行为、感觉,把我们人生的小小后果,加进淹没世界再退去的善恶浪潮中;把我们如影随形的苦难,拖进另一个夜晚的希望里;把我们勇敢的心,推进新一天的光明里。怀着爱,热切追求我们自身之外的真理。怀着渴望,对获得拯救的纯净、不可言喻的渴求。只要命运继续等着,我们就活着。主帮我们,主原谅我们,我们活着。

《项塔兰》读后感(5):人性与命运的抗争

很多人相信命运,安于现状向现实低头;而有的人不相信命运,用自己的方式改变命运。人与人之间包括经历、职业、生活环境、阶层、爱好等,我们每个人总是在时间的长河中认可让自己舒服的人和事,而随着时间的流逝伴随在你身边的这些人和事可以让你忘却或者不再关注曾经过往的事情,这个由时间和环境缔造出来的才有着强烈的真实和现实感。五彩斑斓有自己影子的生活不会是上天安排的,永远是靠自己走出来的。

善与恶只有一步之遥,而环境可以让你改变灵魂。项塔兰这本自传式小说,就给我带来前所未有的震撼和亲切,主人公以传奇的亲身阅历揭露了光怪陆离的人生风景,罪与罚、爱与背叛、热情与救赎等终极的人生课题。它不是一本靠新奇的异国风情吸引人的游记,但作者柔和的笔墨下南印的生活风景着实让你有种身临其境的感觉,在这个空气中弥漫着自由和狂野的城市,你随处可见贪污不讲理的警察、主持公道的黑帮、随处可见的乞丐、毫无顾忌的妓女、还有那苦修圣者,他们这些人物都有着他们不同的故事,这一个个性鲜明的人物无不是典型印度人的缩影,而他们稀松的生活演绎了他们朴实的故事。

主人公自传式的描述丝毫没有减弱其他的戏份,他从一个大学的讲师到黑狱的重刑犯本就是一个很大的反差,正是这样的环境下他继续着,穿越过两座机枪塔后从最严密的监狱逃脱去了潮湿拥挤的孟买。这个陌生的城市下,自然也掩盖了他通缉犯的身份,在印度导游的指引下,他和不同阶层的人一样开始了他新的人生。都说新的环境可以改变一个人,我毫不怀疑这个观点,主人公正是凭着一只急救箱融入进了贫民窟,在没有任何医师资格认证的前提下,免费的为身边的人救治,他的努力换回了身边人的尊敬,也让他成为了第一个住进贫民窟的白人。正是人与人之间的理解与环境的熟悉让他爱上了这个狂野的城市,这个带着面具的通缉犯很好的逝去了他的过往,而且还有幸得到“项塔兰”,这个意为和平之人的名字。卡拉一个聪明、美丽让他可以弃之生命的女人,让我们领略了爱的含义;哈德汗这个他视为第二个父亲的人,也让我们从中领略了黑帮的专业,洗钱、伪造护照、走私贩毒军火无不涉及;

跟着故事走到最后,我们抛离各个角色的本质,人性更为之裸露。强烈反差下的命运,你如何将一个才华横溢的大学讲师与黑帮角色联系到一起?作者做到了,他为我们诠释了命运下的抗争与改变,人生是靠自己的脚步走下来的,我们如果不能隐忍的走,那就大胆点,用自己的方式去改变,也许另一番天地会是五彩缤纷的。

《项塔兰》读后感(6):板砖如何举重若轻和来自印度的友善绑架

拿到《项塔兰》的第一感觉就是,这根本就是一块儿板砖。一千页,可不是闹着玩儿的;第二感觉就是,“项塔兰”是什么东西?吃的还是喝的?不过看了小说之后发现,《项塔兰》不能吃不能喝,而这块儿板砖也根本不是用来砸人的。

到底什么是“项塔兰”?在印度,译为“和平之人”,而“和平之人”也正是小说作者格里高利•大卫•罗伯兹在印度的名字。这家伙一生际遇复杂,年轻时候很“愤”,在大学里讲授哲学和文学,深信自己可以改变世界;继而人生遭变,于是选择用海洛因来填补生命中乍然到来的空洞;又继而沦落为黑狱重刑犯,在穿越两座机枪塔,从澳洲看守最严密的监狱逃脱之后,变成了祖国的头号通缉要犯。于是偷渡至孟买,带着假名字、假护照和不可告人的过去,加入黑帮,干起走私和制造假钞的勾当。。。

可见,这个所谓的“和平之人”实在是严重“不和平”。唯一“和平”的地方就是这家伙竟然现在还活着,还制造了一块儿板砖,看来一个人一直大难不死,实在是有必要做点儿什么。当然,如果这个家伙还在继续走私的勾当而逍遥自在,只能叫人怀疑印度的法律和他的超级好运,而这本小说也只能看上去叫人觉得有些无耻。好在《项塔兰》根本无意于讲述所谓恶行,种种恶行不过是故事的开始,真正的进展要倚靠作者的运气,孟买这座城市和一个叫卡拉•萨兰恩的女人。

阅读《项塔兰》很明确的感觉,就是通篇的“矛盾”。比如一面是作者本人对“罪”的体认,一面又是他对于“罚”的艰难认同。他亲眼看见很多无罪的人,比他优秀很多的人糊里糊涂的枉死掉。而他除了埋掉这些人,并为他们的一生致哀之外,别无他法,因为所谓救赎在某种逻辑上是讲不清的。

又比如这种矛盾在他与卡拉•萨兰恩的关系中表现出的那种爱与背叛。他自认为是一个可以为卡拉奉献出包括生命在内的一切的男人,虽然这种热情最终换来的也只是两个人关系中的背叛。当然这种背叛在事实上也是千回百转,里面有大面积的误解和自负,所以两个人相爱的最开始是好的,可惜结局总是另外一回事了。

而这种矛盾性最集中的投射就是孟买这座城市。印度文化本身就是诸神灵偕行。在宗教上来讲,虚幻与真实也是并行不斥的。而具体到作者笔下的孟买,便是潮湿、闷热、熙攘、拥挤、酸腐、甜腻、自由、狂野。。。总之是一座足以叫他蒸发掉的城市,混合着各种异质的能量,迷人而绝望。确实,很多时候,一个人和一座城市的关系常常暧昧不清。而在格里高利笔下,孟买与其说是一座城市,不如说更像一个人,就是来反照作者前半世的。

《圣经》上讲:上帝说,要有光,于是有了光;物理学上又讲:光具有波粒二相性。既是波,也是粒。看来世界从一开始就是矛盾的,而且这种矛盾是不可以解释的。这种不可解释性,在小说中就表现为了最后的开放式结局。

此外,把作品敞开,并和到作者的人生经历中,建构的又是更大一环的矛盾,虽然这种矛盾根本是无意为之。毕竟人生的很多步是想不到的,很多选择也是事后才能看出来的。格里高利就算年轻的时候“愤”一点,可也压根儿没有打算混成孟买黑帮;混成了黑帮,也压根儿没有想到黑帮还有黑帮的哲学,进而激将自己的人生如何走上征途;当然还有伴随而来的,对他人的痛恨与原谅。。。种种矛盾纠结一团,要叫他花上很长的岁月,走过大半个世界,才有可能理清一些,制成一部“砖头”,告诉自己没有任何一种经历是不必要的,没有任何一种生活是不值得过的,哪怕自己之前“荒废”的大半人生和许多的曲曲折折。而这种经历对于读者的好处就是,至少在一定程度上,让我们确定了他写作的诚意。

毕竟,这整部小说的情节太过离奇,绝对是一部非常好莱坞的本子,如果不是其很大程度上的自传性,很容易叫人流利顺滑的一读而过;而也正是这种自传性,保证了我们在阅读的同时,可以代入的想象当事人的情境。虽然没有办法绝对的感同身受,但是至少可以在情绪上无限接近,并对作者所对立出的所有矛盾回报以诚意和理解的同情。

至于格里高利的文字,走的是强悍一路,几乎不倚靠任何片段美学和乍现的直觉,虽然其中不乏感伤。看来这又是一重矛盾,尽管调和的天衣无缝。确实,在广泛的作者圈子中,往往是货不对版、文不如人。但看格里高利的路数,他应该归为编外人员。他何种经历,就何种性格;何种性格,就何种文风。他靠着特立独行、大胆妄为、狂放不羁的文字捕捉人性中脆弱、坚毅、聪敏、温暖的一面。所以整部小说读上去感觉自由自在,虽然很多情节是瘀滞的叫人喘不过气,但是格里高利的记忆对此并不回避,他就是要写这种生命中自由的消逝和他又如何一步步的找回来,并且在现实与虚构之间穿梭自如,于是这种文本上的自由自在更显宽阔、优美和精准。

所以说,当一个人不可避免的具有如此经历的时候,也自然不可避免的制造出一块儿板砖。而日夜兼程的看完小说,对读者而言,不能不说是个体力活,所以从这个角度来讲,也许会希望作者写的更加精炼一些。当然,这种一厢希望是不成熟的。因为根本不能也不必要用十全十美去要求一部作品。就像用如此标准去要求一个人一样。如果格里高利的人生够全美,那《项塔兰》就是不存在的。所谓:既知今日,何必当初;但是没有当初,哪有今日。所以经历是“金不换“的,而现实永远是最好的一种。而当事人唯一可以做的,就是去定义那些经历的意义,和其为自己可能带来的深刻而持久的转化,并且去享受在这漫长的转化过程中,那些关于我们自己的野心、清醒、悲痛、焦虑、恐惧和欢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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